精华小说 > 不二宠婚:总裁追妻要给力 > 第228章:躲与藏

第228章:躲与藏

精华小说 www.jinghezhi.com,最快更新不二宠婚:总裁追妻要给力 !

    但他已经决定会慢慢补偿她,补偿迟子归。

    等环球公司一切稳定下来之后,一切都会回归到正轨上面的。

    因为韩宸在栏目上突如其来的告白,迟欢一时接受不了。

    之后连续几天,她再看到韩宸,都觉得感觉有些微妙。

    为了避免自己再次心软,迟欢最近一直都尽量躲避着韩宸。

    两人一起乘车上班时,迟欢都将头别向窗外方向,尽量不语。

    两人之间的沉默,韩乐乐看着着急,却帮不上忙。

    这其中,只有迟子归觉得满意。

    有事晚上悄悄从韩乐乐房间溜出来,跑到迟欢的房间,和迟欢说一些自己的想法。

    迟欢一听,关于迟子归的未来,竟然没有一个包含韩宸。

    他似乎并不在迟子归的计划之内。

    也正是因为迟子归的关系,迟欢躲着韩宸越来越明显。

    韩宸原本以为通过这次访谈之后,能一点点和迟欢和好,没有料到适得其反。

    直到三天后,韩宸给迟欢发了信息,要她履行之前作为采访交易,请他吃饭的承诺。

    迟欢收到信息的时候,正在办公室看关于排版的事情。

    其中一个访谈栏目,因为嘉宾是韩宸,做的格外醒目。

    迟欢没有细看,可下面醒目标题,还是清晰入了迟欢的眼。

    “环球总裁深情告白,有望好事将近。”

    字体是鲜红的楷体,如此抢眼,令迟欢心尖一跳。

    再一看旁边韩宸的照片,西装笔挺,一副深情款款的模样。

    “欢欢姐。”

    正抓着样刊出神的时候,办公室门忽然被大力推开。

    迟欢连忙将那属于韩宸的一页翻过去。

    不用抬头也知道冲进来的人是谁。

    这个金洋和韩乐乐有一个共同的毛病,进门之前从来不会敲门。

    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这毛病越来越明显。

    之前的时候他还会假装两下,现在干脆直接往里冲,比自己家还方便。

    “欢欢姐你看。”

    迟欢放下样刊抬头,见金洋手里正捏着一张传单。

    迟欢以为是什么大事,结果这小子冲过来,直接将传单拍到了迟欢桌面。

    “欢欢姐,这是我们街前面新开的一家饭馆,我已经问过其他同事了,味道很不错,走吧,今天你请我。”

    迟欢一愣:“为什么我请?”

    “因为欢欢姐是好人啊,而且我的工资到下个月才能发出来,没有钱啊。”

    说着,金洋将牛仔裤都倒翻了出来,一副一穷二白模样。

    迟欢:“……”

    据不完全统计,自从金洋来到写字楼后,几乎每天都要讹迟欢一顿,有时候还包括下午茶。

    今天看他兴冲冲进来的模样,还以为他是要报答自己,看来是自己想多。

    “欢欢姐走啊,现在正好午休了。”

    金洋不由分说架起迟欢。

    因为两人挨的太紧,迟欢脑海迅速闪过之前韩宸的警告,不许和其他男人走得太近。

    几乎是条件反射,迟欢躲开了金洋抓自己手臂的动作。

    同时自己有些懊恼,理会韩宸的话干什么。

    金洋又是一副神经大条的模样,没有发现不妥,抓起桌面的传单之后,直接拎起迟欢的包包向外冲去。

    新开的饭馆坐落在街头的位置,店面不大,但很干净,菜品的味道也不错,清淡适宜,正是迟欢最近的口味。

    但她反应还是有些闷闷不乐。

    因为心中惦记韩宸吃饭的事情,她真的不知道,经过访谈之后,她该如何面对韩宸。

    正夹着一颗西兰花出神的时候,手机叮咚一声再次响起。

    展开信息一看,竟然韩宸约定好了吃饭的时间。

    迟欢攥着手机有些犹豫。

    对面吃的正欢的金洋发现迟欢在发呆,趁楚欢不注意,将她面前的排骨悄悄夹走,而后换上了一根骨头。

    迟欢因为没有注意,一伸筷子,正好碰到骨头上,正往嘴里送去时,忽然听到对面金洋的笑声。

    “欢欢姐,你不嫌脏哦。”

    迟欢低头一看,才发现是金洋的恶作剧。

    但最近因为事情太多,没有时间理会他。

    “欢欢姐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那告诉我好了,正好我也有烦心事和欢欢姐交换。”

    “是吗?你一个未长大的孩子,能有什么事。”

    “有就是有。”金洋一瞪眼睛,用下巴指了指迟欢手里手机:“是不是有人约你你不想去?不想去就说加班好了,我喜欢的女生就是这样拒绝我的。”

    “原来你还有喜欢的人哪。”

    迟欢将骨头扔给金洋,告诉他不许胡闹。

    不过因为金洋一句话,迟欢还是萌生了找借口推脱的想法。

    至少现在这个时候,她是不想和韩宸单独吃饭的。

    在等待中,时间会显得出奇的漫长,但如果像迟欢这样,想要逃避某件事时,她就会就会觉得时间飞快。

    下午五点,写字楼准时下班。

    迟欢拖着沉重灌铅的双腿,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而让她感到奇怪的是,下午的时候金洋不知道在干什么,竟然一直没有来缠着她。

    下班之后,也没有第一个冲到迟欢身边,而后跑开。

    不过自己的事情都还没有解决,迟欢没有心情再关金洋反常的事。

    出了写字楼之后,迟欢攥着手机,一直都在考虑如何推脱掉韩宸。

    公交车摇摇晃晃自远方开来,迟欢不情不愿上了公交车。

    走到一半的时候,她忽然想起自己下午整理好准备带回家的资料,落在了办公室里。

    如获大赫的想法一瞬间窜出脑袋,迟欢一弯唇角,拨通了韩宸的电话。

    因为两人之前约定,是下午六点的时候一起见面。

    但自己经过取资料,公交车这么一来一回折腾,时间明显赶不及。

    给韩宸大概说了情况之后,迟欢觉得如释重负,仿佛终于逃过一劫。

    而韩宸已经回到了别墅中,得到这个答案时,神色有些怅然。

    尼奥就站在韩宸的身边,他从来没有见过事业上风生水起的韩宸,也会有落寞一面。

    如果是曾经的他,被迟欢找借口托退掉之后,反应一定是追查过去看看,迟欢究竟在玩什么把戏。

    而后揭穿她,并且警告以后不要这么做。

    但如今他只是静静的坐在了大厅中,侧脸忽然看向尼奥。

    “我是不是太心急?”

    之前给迟欢造成的伤害,他自己也是深有了解,所以迟欢回来之后,他才会一直忍耐至今。

    “应该是迟小姐真的有事吧。”

    尼奥感情上本来就是一根筋,更别提安慰人,正在在边静静的站着,再说不上话。

    此时已经是深秋时候。

    天黑比起漫长的夏日,越来越早。

    迟欢回到写字楼的时候,已经快要六点,她掏出钥匙正要开门的时候,忽然听到里面一阵叮当响声。

    低头一看,写字楼竟然没有锁门。

    难道里面还有人在加班吗?

    疑惑推门而入,因为窗外已经是夕阳西下,光线昏黄并不明亮,迟欢适应了好一会儿,终于看到格子间有一道人影,一晃而过。

    迟欢看到那影子时,第一反应,对方是个贼子。

    紧张在包里翻了翻,却连个能护身的武器都没有,正打算悄悄转身出去报警时,忽然听到里面传来一阵脚步声。

    继而是一道迟欢熟悉的声音响起。

    “欢欢姐?”

    语气带着微醺的酒气。

    迟欢皱眉回头,借着夕阳光线,终于在昏暗角落中看到金洋身影。

    立即长处口气,并且挺直腰杆:“你在那鬼鬼祟祟的找什么,吓死我了。”

    “我在找钥匙,掉了。”

    金洋满脸委屈。

    “那你继续找吧。”

    迟欢回到自己办公室,翻出文件塞到自己包包中,再出门的时候,金洋还在那翻箱倒柜。

    他一米八多的大个子,整个人要趴在地面望来望去,姿态看着滑稽又难受。

    迟欢只好走上前去,伸脚一提金洋大腿:“是什么样的钥匙?非要今天找吗?”

    “嗯,要不然回不去家的。”

    迟欢心软,放下手中包包,打听了钥匙模样之后,只好跟着一起翻找起来。

    两个人合力,几乎将写字楼一层翻过来,都没有看到钥匙的模样。

    迟欢再扭头一看金洋,发现他神色有些不对。

    这才想起中午的时候,他跟自己说自己也有郁闷的事情,要和自己交换着说,却被自己拒绝。

    如今一看他可怜模样,应该是受情绪影响,钥匙掉了才都不知道的吧。

    “你下午喝酒了?”

    “只是两罐啤酒而已。”

    两人不知不觉已经在写字楼找了一个多消失,天色一点点暗了下来。

    “如果没有找到的话,你今天别着急,大不了去旅馆好了,我这有一些零钱。”

    迟欢翻出钱包的时候,金洋却别开脑袋:“不要,旅馆那么脏,不知道多少个人睡过,要去就去酒店。”

    一看就是少爷秉性,迟欢一看也来了脾气,将钱包塞回包中:“不去算了,我还不管了呢。”

    说着转身要走。

    迟欢本是打算狠下心离开的,可走出去没有多远,脑海忽然闪过下午的时候,看到他类似受伤却玩笑的眼神。

    心中唾骂自己一生多管闲事,犹豫了片刻,去了一趟超市拎了两罐啤酒,还是转身回去。

    金洋正坐在格子间里,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

    “欢欢姐?”

    “嗯。”

    “你真的回来了。”

    迟欢将啤酒放到金洋面前桌子上:“喝吧,喝完了赶紧睡觉,你要是不去旅馆酒店,就在这里凑合一晚上好了。”

    金洋低头看向迟欢手中啤酒,忽然露齿一笑。

    跑到角落中捣鼓片刻,竟然从箱子里拿出两只高脚杯和红酒来。

    迟欢诧异:“这种东西你带来上班?”

    “文人艺人都好这口,为了艺术吗。”金洋嘿嘿一笑,将红酒倒入杯中,而后将高脚杯递给迟欢。

    “欢欢姐,陪我喝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