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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唐军那边清一色的骑兵队伍,新罗军这边组成成分就非常的复杂了,长枪兵,刀盾兵,辅助兵,伙头兵都有,而且他们还往往不是来自一个地方的,都是从新罗各地过来支援的,打散了之后就被临时的编在了一起。
金钟贤身边还有最后的五百骑兵,这五百骑兵并不是营兵,而是他自己私人的家丁,无论是装备还是训练素质都不是普通的骑兵可比的,不过他可舍不得将这些家丁拿到战场上去打仗,这些都是自己花钱培养起来的,打仗那是朝庭的事情,没有道理让自己干这种赔本的事情呀。此时五百骑兵唯一的任务就是护送金钟贤安全的逃到金城去。
杀!杀!杀!
冲天的喊杀声铺天盖地地传了过来,夹杂着鼓声锣声,旗帜飞扬,仿佛有数不清的唐军杀了过来。两千多骑兵一起奔跑冲杀,那声势仿佛一道惊雷般炸了开来,马蹄重重的砸在土地里,雷点连成了一线,最终无数道强音汇成了一道洪流,新罗军只看到那漫天的喊杀声到处都是,冲天的尘土中,一面面鲜艳的旗帜飘扬着,天啊,这到处是有多少人来了?
“不准退,结阵!”关键金钟贤的家丁们纷纷冲到了前头,开始传达命令,准备结成步后防御阵势,他们现在就处在山边,只要组织好了防御阵线,到时候就可以从容的撤退到林中去,骑兵在林中是难以施展开来的,一般情况下骑兵也不会傻乎乎的冲到林子中与步兵厮杀的。、
步兵行进的时候并没有整齐的队列,如今匆促之下又怎么可能结成什么阵型?位于队伍后面的王爷车队,金钟贤一下子就懵住了,这些唐军哪里来的,他们不是一直派探哨观察着唐军的行踪吗,明明他们还是在几十里之外的好不好,难不成这些唐军一个个都会飞行不成,要不然怎么就跑到自己前面去了呢?放眼看过去,整个步兵方阵中一片的混乱,几十名家丁挥舞着刀剑还想组织防御,可是闹闹哄哄的半天也没有结成像样的防御阵型,最重要的是他们缺少器械,都只顾着跑路了谁还有心思去携带器械啊。
“王爷,这样下去恐怕不行啊,要不我们把大车上的金银珠宝藏起来吧,然后把这些大车推上去,否则到时候敌人冲过去,我们恐怕就要完蛋了。”一名幕僚冲到金钟贤面前说道,害怕的全身都在颤抖着,相比金银珠宝,他觉得王爷应该更加爱惜的生命才对。
然后一直没有拍错过马屁的他,今天却是马屁拍到了马腿上,金钟贤恶狠狠的瞪着这名幕僚,眼中闪过一丝寒光,想把自己的金银财富藏起来?然后等到本王死了,这些财富就全部成了你的是吧?还真的打的如意算盘啊,想到这里,金钟贤直接一刀劈向了面前的幕僚,可怜的家伙到死都还没有明白自己到底是哪里得罪王爷了,怎么二话不说就一刀把我给劈死了呢?
金钟贤看了看身边的几十辆大车,这上面的财宝全是他的,谁也不准抢走,放下财宝把大车推到前面去防御敌人?他才舍不得呢。
“来人,侍卫长,你带着所有的家丁,护送着这些大车突围出去,一定要把这些大车安全的送走,日后本王一定会重重有赏的。”金钟贤唤来自己的侍卫长,大声的命令道。
马车上装的是什么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侍卫长也不清楚,不过猜也能猜到大概是什么东西,没想到王爷最后时候竟然让他突围出去,当下便跪了下来还想推辞一番,说道:“王爷,让小的保护你一起突围出去吧,我们还有五千人马,唐军就算是杀也要杀上半天的,我们一定可以安全离开这里的。”
金钟贤嘴唇动了动,他自然是不想死,当下跳上马也不管前面的指挥了,直接把剩下的家丁全部召集过来,然后向着来路的方向跑去,几十驾马车也纷纷掉转了方向。王爷的这样举动自然被那些士卒们看到了,一个个顿时士气下降一大截,这仗还没有开始打呢,王爷怎么就开始逃跑了。然后就有精明的士卒也跟在后面跑了,一个带着一个,最后这条长长的队伍后面上千士卒就脱离了,然后像是放了羊一样,漫山遍野地逃跑了,而此时,前面的新罗军还在那里准备守护他们的王爷,虽然阵形不怎么样,可好歹排成了一列列,长枪从阵中举了出来,勉强组成了一道防御骑兵的步兵阵形。
几分钟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唐军的骑兵大队人马转眼就杀到了新罗人的面前,那越来越沉重的马蹄之声,仿佛是一道道炸雷般炸响在每一个人的耳边,只是这种强大的压迫感,就足以让很多步兵开始尿裤子了,这是步兵对阵骑兵天然的劣势,心理承受能力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唐军整个骑兵阵形仿佛一柄尖刀,狠狠的插进了新罗军的阵形之中,训练有素的军马直接向着刀林跳了过去,几十几百匹战马同时扑了上来,震的大地都是一阵阵的颤抖,更别说这些装备都不齐全的步兵了。只有四匹战马因为跳跃的方位不够高,被长枪穿破了肚子,然后战马随着巨大的惯性,仍然撞向了前面的步兵身上,顿时砸死了两人,马上的唐军骑兵也滚到了地上,顿时四周的新罗步兵纷纷压了上来,长枪大刀纷纷砍了上去,很快,这名滚到地上的唐军骑兵就全身是血死去了。
不过这只是极为个别的情况,大多数的骑兵都冲进了新罗人的阵中,然后开始砍杀了起来,骑在高速冲锋的马上,骑兵们甚至都不需要自己用力气的,只需要将手中的马刀摆好一个角度,然后随着马力就可以轻松的劈开那些只穿着简单布甲棉甲的步兵。
一步骑兵手中拿的是一杆将近三米的长枪,他将这杆长枪的末端直接绑在了自己的手臂上,然后长枪的末端还有一个横杠,横杠抵在了他的胸口,这样整个枪尖上的力道都抵在了他身上,根本不会脱手的,除非他死了,然后他就微微垂下长枪的枪口,催促着战马在敌人的军中来回的冲突,只是几个回合下来,他的枪口就像是糖葫芦一样串上了四名敌人,巨大的马力冲撞之下,那长枪锋利的枪尖可以轻而易举的穿透人的身体,然后就将敌人挑离地面。
“哈哈,痛快痛快,今天老子一定杀的尽兴而归。”骑兵哈哈大笑,粗犷无比,等到长枪上串上了四个挣扎不已的敌人时,他才掉转枪尖方向,借用马力将长枪从敌人的胸口位置抽了出来,一名合格的骑兵知道如何更好的利用战马的力量,这是非常重要而且高深的技巧,没有数年的经验根本做不到,毕竟人的力量再大,在几千斤的马面前也只是小儿科而已。
另一名骑兵手中握着马刀,锋利的马刀比一般的唐刀要更长,一边夹紧着马腹,一边用力的拍打着控制着战马的速度和方向,一手握着马缰,一手提着马刀,他是一名老骑兵了,对马刀的使用也非常的有技巧,马刀的使用是非常复杂的,不能像普通的步兵那样大砍大杀,因为那样很容易刀锋直接卡在了敌人的骨头缝里,然后就很难抽出来了,可是战马又不可能轻松的停下来,如果骑兵的力道不够,往往马刀就会陷在敌人的身上然后脱手了,甚至还会有骑兵自己被力道从马上拉下来的,那样的结果也只有一死了。
只见这名骑兵将马刀四十五度角向下倾斜着,刀锋微微上扬,这样的角度正好是敌人的脖劲位置,而且也不需要用大力的,不是砍在敌人的身上而是划过一个又一个敌人,锋利的刀锋划过之后就马上脱离,并不影响马速,而且自己也要轻松的多。只见刀光一闪,鲜血仿佛最不值钱的水一般,从空中喷发出来,不时的鲜血喷到了战马身上,染到了他的战袍之上,将近一米五的马刀上也全部成了红色,鲜血不停的从上面流下来。一路奔跑一边划过,仿佛一道死亡射线,所过之处,敌人像是稻禾一样纷纷倒了下去,借助战马的力量,往往划开的伤口都非常的深,就算当时不死也不会有什么战斗力了。
唐军分成了前面五排,主要是地势限制,不过即使是这样,每一排也有数百名骑兵,他们就像是一道道射线般插进了敌人的阵中,很快就将敌人勉强组织起来的防御给完全的撕了开来,不过自身也伤亡了数十骑,毕竟这是第一批。而跟在后面的唐军骑兵就要轻松的多了,他们面前的新罗人根本组织不起来像样的防御了,很快新罗人开始招架不住了,丢下兵器就开始向林子里逃去,往往被后面的唐军轻松的斩于马下。人的两条腿又怎么可能跑的过马的四条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