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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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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和陈志刚在一起的女人叫叶水莲,是陈志刚一个饭店工作的服务员,家是农村的,早在三年以前就从村里出来,辗转了好几个饭店,来到陈志刚所在的饭店,做服务员工作。

    叶水莲那一年32岁,是一个寡妇。原因在于她和前夫结婚八年却没有生出一个孩子,前夫一家人不免嫌弃,她一生气,自己跑到城里找了家饭店当了服务员。前夫在婆婆的怂恿下,趁此机会找了个借口跟她离婚了。叶水莲感觉离婚也不错,最起码不用受她婆婆那份唠叨了,象什么“买只鸡也知道下蛋”“买个猪崽还能生一窝小猪”之类的话,叶水莲很生气,她去城里看过病,大夫说她没事,她想带着前夫去看病,前夫嫌丢人,说什么也不去。

    叶水莲生气,她知道自己没毛病,月经一直正常,身体状况也很好,原本她早就想离开那个家了。她自己早就在心里做好打算了,趁着年轻找个人嫁了,还能生个孩子,省得耗得时间长了,一辈子连个孩子也没有。婆家提出离婚,她就坡下驴,赶紧答应了。

    叶水莲来到城里,一是因为她娘家也在村里,如果离了婚回娘家,别说她爹娘脸上搁不住,就是她嫂子那张嘴她也惹不起,其实她也未必惹不起,只不过被离婚回了娘家,原本气短,她再和嫂子争执,有些说不过去,还有就是村里的七大姑八大姨,知道她离婚这个爆炸性新闻,还不得把她当瓜子一样在嘴里嗑了呀,所以她离了婚没有回娘家,直接来到了城里。

    她没有文化,别的工作不好找,倒是不少饭店门口贴着招服务员,这种活儿不用技术,只要岁数不太大,长得说得过去就可以,于是她就在饭店当起了服务员。

    叶水莲的长相还说得过去,不算漂亮,皮肤有些黑,嘴唇不厚不薄但是有些外翻,不失时机地露出两到三颗不太整齐但还算洁白的牙齿,倒是她的眼睛很大,虽然多少有些斜视,但是因为大,看起来也水水灵灵的。身材没有什么特点,不胖不瘦,不高不矮,除了腿微微有些罗圈,其他的也并不显眼。

    叶水莲来到城里以后,先是来了一家得月仙饭店,饭店的老板娘个子很高,人很利索,指挥服务员干活毫不含糊,服务员背后叫苦连天,倒是叶水莲不觉得怎么样,原本她在地里干惯了农活,比这累多少倍的活儿她都干过,所以其他的服务员接二连三地跳槽辞职,她却稳稳当当地干了下来。

    白天她忙和着端盘子洗扫收拾,晚上则和服务员们挤在宿舍里扒扒瞎睡觉,她和其他服务员不同的是,别的服务员想方设法地请假,出去玩玩或者回家歇两天,她不请假,几乎从来不请,逢年过节也不回家,偶尔回家一趟,就像有魂牵着似的,早上回去,不到晚上就回来了。那一年中秋,饭店放三天假,别的服务员回家过节去了,她说自己在城里有事不回去了,因为习惯了她的不回家,所以大家也没有在意,她就一个人在饭店住了下来。

    老板娘回娘家了,老板刁德发来饭店拿东西,恰好看见叶水莲洗了衣服,穿着睡衣在晾衣服,虽然已经是中秋了,但是叶水莲还是穿着一件薄如蝉翼的睡衣,弯腰拿衣服的时候,刁德发把她里面的风光看了个清清楚楚,他乐呵呵地讪笑着走过来和叶水莲说话,夸叶水莲的睡衣好看。

    叶水莲有些不好意思,她知道自己的睡衣太透了,可是立马去换已经来不及了。那件睡衣是她受了其他服务员的影响,一起去黑夜皇后时装屋买的,那是一家专门卖睡衣和晚礼服的时装店,当时她试了几件睡衣,同去的服务员说太老土了,最后她在大家的参考下,买的这件貂蝉牌睡衣,时装店老板说据说当年貂蝉就是穿了类似款式的睡衣诱惑了董卓,叶水莲不知道什么董卓,但是知道貂蝉是美女,历史上有名气的美女,四大美女之一,虽然她自己看着那件睡衣感觉也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同去的服务员一致说好看,直夸她性感。那个时候叶水莲刚从农村来,整天种地养猪养鸡养鸭的,几乎没有听说过“性感”之类的词,她怕别人说她土气,所以就买下了那件睡衣。

    现在刁德发夸她的睡衣漂亮,她多少有些不好意思。刁德发说口渴了,随着她进了卧室。她守着刁德发又不好意思换衣服,于是就多少有些尴尬地坐在了刁德发的面前。

    刁德发早就感觉叶水莲和别的服务员有些不太一样,但是一直没有直接问过她,现在她老婆去了娘家,他也没什么事,于是就坐在叶水莲的卧室,跟她聊起天来。

    叶水莲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原本有些斜视,跟老板说话又有些不好意思,在刁德发看来,似乎就是在跟他抛媚眼,他忍不住,一把抱过了叶水莲,猪拱泥似的抱着叶水莲亲了起来。叶水莲被他亲得心惊肉跳,浑身发热,不知如何是好。刁德发见叶水莲既没喊也没闹,就愈发大胆起来,干脆把手伸进叶水莲的睡衣,一顿乱摸,叶水莲那个时候离婚半年多了,从来没有接近过男人,被刁德发一折腾,一时兴起,她来不及多想,刁德发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叶水莲拿下。

    前前后后不过半个小时的时间,她和刁德发的关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刁德发那年接近五十岁,叶水莲刚刚三十,刁德发得手叶水莲,一发不可收拾,白天黑夜抽出时间就和叶水莲鬼混,一来二去被他媳妇发现。老板娘霍俊英似乎也不是第一次遇见这事,她废话没多说,三下五除二给也叶水莲算了工资,让她拿着钱滚蛋。叶水莲想找刁德发说说话,看看刁德发能否给她一个说法,可是她无论如何再也联系不上刁德发。没办法,她又换了一家映月饭店。

    在映月饭店干了两个月,和一个来饭店吃饭的开包装机械的老板石华子搅到了一起,开始那个石华子因为叶水莲经常来饭店吃饭,可是半年以后,他玩腻了叶水莲,给了她几千元钱,然后和她分道扬镳,再也不去那个饭店吃饭。老板赵松有一个相好叫小六儿,和叶水莲住一个房间,她知道叶水莲刚和那个做生意的老板分手,担心叶水莲和赵松搅合在一起,因为赵松来她宿舍的时候,有时会趁她不在的时候,趁机摸叶水莲两把,有一次被她撞见了,小六儿担心也叶水莲半路撬了赵松,所以就不停地撺掇赵松,找了也叶水莲一个过错,把她打发了。

    叶水莲没有办法,又换了两家饭店,总之不是这里不合适,就是那里不合适,干了很短的时间,最后来到了陈志刚工作的得月楼饭店。

    陈志刚跟顾晓菁分居以后,没办法来到得月楼饭店,他心情郁闷,没日没夜地炒菜,倒显得工作是一把好手,老板很器重他,给他涨了三百元钱的工资。叶水莲发现了陈志刚心情不好,就有事没事地跟他说话,陈志刚很少被人看重,尤其是被女人看中,这么多年和顾晓菁在一起,他觉得自己就是天底下最窝囊的男人,顾晓菁高挑漂亮,精明能干,在顾晓菁这个参照物的对比下,显得他邋遢窝囊,甚至是一无是处。

    现在叶水莲把他敬若上宾,因为在叶水莲的眼里,陈志刚长得不赖,是城里人,有房子,有手艺,陈志刚年轻时学过厨师,只是后来他多年上班,觉得干厨师有失面子,可是下岗多年,也没找到合适的事情,没有办法,被顾晓菁逼得才干起厨师的活儿。他心里怨恨顾晓菁,所以跟顾晓菁发倔不回家,没想到,东边不亮西边亮,在顾晓菁眼里狗屁不是的陈志刚,在叶水莲这里却成了让人仰视的人物。

    叶水莲那个时候心里已经明白了,稍微有些身份的城里人都不会把她这个长相普通,没有文化的农村妹子看在眼里,愿意跟她交往的看着有点头脸的男人,最多也就是跟她玩玩,做做游戏。那个时候叶水莲已经32岁了,她觉得自己跟他们玩不起了,不如找个差不多的人赶紧把自己嫁了,生个孩子过日子。

    在和陈志刚的交往中,她听出来陈志刚字里行间对顾晓菁有意见,尤其是知道了陈志刚和顾晓菁已经分居,她感觉机会来了。她在心里把陈志刚和她那个农民老公对比了一下,绝处陈志刚虽然在顾晓菁那里什么都不是,但是跟她前夫比起来,可是占了明显地绝对的优势,于是她调整思路,开始追求陈志刚。

    那个时候,陈志刚面对人生一片迷茫,面对自己的婚姻无可奈何,顾晓菁每天忙忙碌碌,比他能干能挣钱,所以他在顾晓菁的眼里也不算什么,一个窝囊男人而已,甚至到了分居的地步,他觉得作为一个男人,他失败透顶。可是叶水莲不嫌弃他,甚至还有些仰视他,听他说话,和他在一起开心的开玩笑,虽然那些玩笑大多是些没什么水平的玩笑,但是陈志刚不在乎,他也没什么水平,比如那一天在一起比胳膊粗细,比谁的胳膊白,胳膊粗些细些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叶水莲的眼中,陈志刚还算是盘菜,这些让他找到了男人的自尊,所以叶水莲斜睨的水汪汪的眼睛,让他也禁不住一阵一阵地心津摇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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