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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夜晚多么黑暗,黎明终是会到来。@ ..
但在黎明来到前的黑暗,却是漫长以及阴冷的,随着黑幕滋生仇恨与寂寥。
有人说爱情是永恒的东西,但事实上仇恨却比爱情更具有生命力。
李家饭店。
一家小饭店,是长毛等一众马仔最常呆的地方,换句话说也就是长毛的大本营,饭馆也就是表面上的幌子。
“长毛哥,刚才烨哥打电话来说,他马上要过来。”一个马仔跑到长毛跟前道。
长毛一脚踹在马仔的膝盖左侧处,“嘭!”的一声,马仔猝不及防跌倒在地。
“你叫那瘸子烨什么?火华哥,你是不是想跳过去跟他,你说。”长毛此时就好像一个炸药包,一点就燃。
这马仔也不笨,立即改口重说了一遍:“长毛哥,瘸子烨一会要在这里与你就见面。”
“嗯?”长毛满意的点了点头:“他来我广福街干什么,吃饱了撑着?”
四年来,长毛与苏叶演绎的林烨被称为旺角双虎,扫平了不少场子,一里社能够在四年之间如此扩张,两人的功劳很大。
两人被誉为刺猪的左膀右臂,但实则长毛与苏叶的关系并不好,甚至来说非常恶劣,四年间可以说是摩擦不断,如果不是刺猪还有社团中的那些老人震着,早就开始火拼了。
但即使是这样双方的地盘隔得也挺远的,基本上没有交界处,长毛与苏叶本人也都是井水不犯河水的模样。
“不清楚,瘸子烨没有说明来意,不过有些兄弟打探到,油麻地几街的混混开始集结了。”马仔小心的道。
“哦?”长毛裹上了一件棉衣:“难不成这个瘸子烨想干一场,在广福街我长毛没理由怕他。”
强龙还压不过地头蛇,长毛立即也召集了马仔,一时之间风声鹤唳。
大约一个小时后广福街已经聚集了黑鸦鸦两片人,都持着利器,一边是长毛的人,而另一边自然是苏叶猛龙过江从油麻地带来的人。
太阳还为冒头,第一缕晨曦也还未洒下,街边的店铺也更加没有开门,明明聚集了很多人,却显得萧条,偶有一只瘸腿老猫蹿出,更增添了冷清。
马仔在街道上对峙,而几个挺重要的人则是在饭店内,撑场子。
长毛大口吃着湾仔面,故意在吃面之时发出“呼噜”的怪声,似乎是一种抗议,且仅用眼角的余光看着苏叶。
一直到一碗面吃完,面汤也不剩得喝干净了,长毛才随意擦撸嘴上的油脂,开口道:“瘸子烨怎么有时间到我这一亩三分地来。”
长毛语气丝毫不客气,瘸子瘸子的叫。
“你再去厨房给我弄一碗湾仔面,要大碗的。”长毛也没等苏叶回答就将话题转到一边了,对手下的马仔道,说着他吧唧了一下嘴好像没吃够的样子。
“等等要小碗就够了,看见了恶心的东西一点都没有胃口。”长毛话中所指稍微有点智商的人都能够听出来。
此时小饭店之中一共有八个人,其中有四人是长毛的人,苏叶此时身后只跟着两人,但即使如此听到自己老大被这样说,还是怒不可遏。
“瘸子烨,听人说你昨天还请了米国的专家来医疗,怎么样?”长毛语气轻佻的问道。
“按照现在的医疗水平治不好。”苏叶坐在了长毛的对面,很随意得回答。
“哈哈。”长毛好像中了五百万一样,夸张得大笑:“我刚才还在和兄弟们赌,赌你的腿能不能治好,我就说,你这样的人一辈子就只有这样了。”
长毛拍了苏叶的肩膀道:“抱歉我这个人说话太直,不过我觉得你这样挺好的,你想想看火华虎哪有瘸子烨威风。”
苏叶笑了笑似乎不在意,只是说出了好似不相干的话:“长毛,听说你的马子住在翡翠南路三十二号吧。”
长毛脸上的笑容僵硬了,双手撑在餐桌上。
苏叶一个响指,身后两个马仔之一个就拿出1g模拟移动电话,四四方方也就是所谓的大哥大,一般这种不方便携带的东西,都是手下的拿着。
“这种东西挺新潮的,在四年前都还没有,打个电话还要跑到电话亭,时代变化带来的便利。”
苏叶用大哥大拨通了一个号码,旋即那头传来了一道女声:“喂,长毛哥……我是薇……拉。”
颤颤巍巍的女声,显然受到了恐吓。
也就是这道熟悉的女声让长毛脸色终于大变了,双手撑桌,霍然起身:“瘸子烨祸不及家人,你这样破坏规矩,不怕刺猪哥,还有社团。”话语中带着威胁。
哗啦。
除开到厨房之中弄湾仔面的,其余三个马仔自然是跟随长毛,登时小饭馆之中立即上演一种就要开干的样子,空气中弥漫着火药味。
“不要着急,社团的规矩我当然会遵守。”苏叶并没有起身依旧坐着,与长毛说话头还要微微扬起,但说话的这种气势,却仿佛苏叶才是居高临下俯视的人。
“所以我只是叫手下人将你马子请到另外一个地方做客,就好像现在可以当做交谈的一个筹码。”
“瘸子烨你今天就是要开干是吧,就一个死瘸子,你tm装什么装。”既然撕破脸皮,长毛也就无顾忌了。
苏叶眸子一寒,起身目光直视着长毛,道“长毛你说我现在会不会杀了你。”
冷清的一言竟然将长毛的怒气压了下去,他脑筋之中不自觉的想起了四年前,光临夜总会那三刀六洞的场景,一时之间竟然愣住了。
数秒后,长毛回过神,想到自己竟然被苏叶一句话给唬住了,感觉有些恼羞成怒,脱口而出道:“杀,林烨你当我长毛是吓大的?”
长毛不傻,他这样有恃无恐自然是有原因的,社团之中是禁止同门相残的,当然规矩是有变通的,活人还能被尿憋死?
同一个社团的江湖仇杀,都是在暗处来,但表面上还是要披一个遮羞布,今天苏叶演绎的林烨带着一大片的马仔从油麻地来到广福街,他们俩的见面可以说弄得是世人皆知,这种情况之下长毛不相信林烨敢冒大不韪对他动手。
就算刺猪不说话,社团中那些叔父辈的老家伙对这些规矩也是非常在乎的。
更何况这广福街是他的地盘,这样一想长毛还有什么好怕的?
“你不怕?”苏叶道。
“怕?劳资走过的修罗场比你走过的路还多,林烨我会怕你?”长毛双目怒瞪,头微微抬起想在气势上扳回来一点。
嘴上说不怕,但长毛对于苏叶的称呼已经从瘸子烨变成了林烨,由此能够看出心里还是很忌惮的。
苏叶“哦”了一声,下一秒手骤动,五指如鹰爪,逮住了长毛的黄发,“砰”重重得砸在了餐桌上。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长毛你觉得我敢不敢杀你。”一只黑色的钢笔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苏叶的手中、
原本是应该在纸上奋笔疾书的钢笔笔尖,此时却抵在了长毛颈部的颈动脉处。
“砰砰!”三柄用报纸包住的砍刀拍餐桌上,几乎也就是同时,长毛的三个马仔动手了,同时小饭店门口的几人也瞬间围了过来,但也仅仅是观望,不敢动手。
因为相信那只黑色的钢笔只要稍稍往前一送,绝对就会血流如注。
其实一开始身为马仔的众人都十分警戒得盯着,只要是一言不合随时就会动手,但苏叶骤起发难的确让他们没有反应过来,明明上一句话都还好好的,很平静,可尼玛下一句话直接动手了。
检测室之中的人眼前一亮,在试镜之时那种惊艳的展示,在电影之中表演出来了。
长毛能够被并称为旺角双虎也不是一个白痴,慌张的神情很快安定,道:“林烨我承认你够狠够辣,但你不要忘记了几位叔父对于社团规矩是非常看重的,如果你今天在众目睽睽之下动手了,你会担上同门相残的罪名。”
苏叶脸色没有变化,长毛继续道:“我和你同是下一届话事人的候选人,现在动手你不怕落人口舌?恐怕你选举话事人资格都会被取消。”
苏叶歪着脑袋,好像是在思索长毛的话语,半响忽然问道:“如此说来你在社团中很重要?”
“我和你都是在叔父们眼前下了五义贴,喝了血符酒。”长毛感到那冰冷的笔尖离皮肤远些了,心中一卸,更加流畅得说着。
“很重要,那么是不是没有你黎明就不会来到?”
嗯?
长毛还有很多用来劝服其罢手的理由,此时全部都堵在了嗓子眼,张了张口,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小饭店之中的人一直保持着这个动作,长毛脖子都有些僵硬,但却丝毫不敢动。
好像是上帝印证苏叶的话语,一束晨光点燃了那片天,黎明从黑幕手中接过了那片空。
第一缕,熹微的晨光洒下……
“看来没有你,黎明照样会来到,第一缕晨光一样照耀大地,如此一来,你有什么好重要的?”
话语一落——
“噗!”苏叶丝毫没有留情,笔尖径直刺破长毛的颈动脉。
“啊!”
伴随着一声凄厉的尖叫,鲜血狂飙而出,长毛挣扎着想要起身,但头皮一疼,才醒悟过现在自己被制住了,颈部的疼痛,双手捂着,但即使如此人仍旧阻碍不了鲜血流淌。
“长毛哥。”“艹你,快把长毛哥放开。”“林烨你这个死扑街,刺猪哥不会放过你的。”马仔一阵叫嚣。
长毛难以置信,不敢相信林烨就当真如此肆无忌惮敢动他,但那殷红的鲜血明明白白的告诉他,就是如此的肆无忌惮。
并且,什么烂理由烂逻辑。
到底要多操蛋的逻辑思维,才能想出“没有你黎明依旧到来,所以你不重要。”这种思维方式。
黎明升不升起,与尼玛重不重要有关系?!
长毛想骂娘,但此时他却骂不出,颈动脉被刺破,如果不及时处理,会死的。
“林烨,你tm真的敢……动手。”长毛脸贴在餐桌上,颈部的鲜血顺着流淌,一半面孔瞬间染红,一种死亡的恐惧感立即袭来。
“林烨你狠……这次我认栽,放了我,我全力支持你当上话事人。”长毛语气软了。
“是我的东西,谁也抢不走。”苏叶道。
苏叶依旧没有一点放手的意思,长毛此事后已经能感觉自己的力气一点一点的流失了,所有的情绪都被惊恐代替。
“林烨……你会后悔……的。”
“哦。”苏叶依旧不闲不但的应了一声,然后看……“噗!”“噗!”“噗!”毫无征兆的第二次动手,笔尖接连刺穿颈部皮肤。
犹如在长毛的颈部开垦了一个山泉,血红的“泉水”喷出。
在这一瞬间长毛清楚了,今天对方是下死手,今天他在劫难逃:“林烨…祸不及妻儿…我死了放薇拉一马。”
“你很舍不得她?”苏叶问道。
苏叶的第二次动手可能是刺穿了气管,长毛已经没有说话的力气了,用尽全身力量点了点头,目光之中带着不甘,逐渐黯淡,最终失去了光泽,随着苏叶手放开,瘫在了地上。
“老大湾仔面来……”在厨房煮面的马仔,端着热腾腾的面出来,但眼前的一幕却让他惊呆了。
他的老大长毛上半身全身已经被鲜血染红,瘫倒在地。
“嘟~”苏叶盖上笔盖,因为笔尖处流淌着血,盖上时发出怪声,好像一声叹息。
“有劳,那么这碗湾仔面就给我吧。”苏叶从长毛马仔接过。
小饭店此时陷入了诡异的平静。
“敢动长毛哥,兄弟们给长毛哥报仇。”一声怒吼打破了这种宁静,长毛的马仔动手了,同时也就引发了店外广福街上黑鸦鸦两片马仔的火拼。
苏叶在手下人的掩护下端着湾仔面退出了李家饭店,火拼起来自然是不用他亲自动手了。
苏叶蹲到了小巷的一个角落,将端出来的那一晚湾仔面放在了地上,然后学猫唤:“咪咪,咪咪咪……”
叫唤了好一会……
一只瘸腿老黑猫蹿出,先很警惕得用爪子刨了刨,然后两进一退的缓缓上前,最后欢快得吃起来。
一边长街火拼,一分一秒间都有人被砍到,一边苏叶手轻柔的顺着黑猫的毛,两个极端。
待一碗湾仔面全部被吃干净,苏叶才缓缓起身,平淡的对手持大哥大的马仔道:“打电话,告诉鸡仔他们把薇拉杀了。”
“火华哥,江湖道义祸不及家人,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大哥大马仔没有立即动手,迟疑了片刻后道。
“祸不及家人?长毛舍不得他马子,所以让他马子下去陪他,有什么问题?”苏叶目光疑惑的问道。
“没……没问题。”手持大哥大的马仔仿佛喉咙被掐住了,艰难得道,他能清楚能感觉到那目光中的迷茫是真的。
也就是说,杀掉薇拉仅仅是单纯想要让她下去陪长毛。
“只要有我在,世界充满爱。”苏叶灿烂得笑道。
真够有爱的,杀人理由真够单纯的……
有句话叫:犯错了不要紧,只要你改。改了再犯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明知道自己有错,但却不觉得那是错。
马仔全身汗毛都立起了,不寒而栗。
就好像这时,怎么能如此理所应当的认为这种思维逻辑是对的?!
ps:这章难写死了,纠结了一天,想写出行为文艺的感觉。
ps2:这章4500+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