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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宁躺在医院几天,老谭他们几个时不时来看自己,只不过更多的是拉仇恨,带些好吃的过来,在他病床上晃荡,嘻嘻哈哈,然后被护士姐姐给轰出去。
好不容易折腾到出院了,落枕而造成的颈椎病也痊愈,其他毛病没有,只不过身体非常痒痒。尽管躺在床上没怎么活动,可这毕竟是夏天,天气炎热容易出汗,他还好只是颈椎病,而不是要开刀的手术不要消炎,所以只是有些痒,而不像另外一个病房的大爷都结茧了。
回到家里,各种沐浴液洗发水往身上抹,直到洗了几桶水后,方宁才舒服多了。
生病的日子确实不好过,什么事情也不能做,像一个废人一样躺在床上,只能望着惨白的天花板发呆,幸好出院了,夏天还有很长的事情可以去做。
爷爷在东街的香辣虾锅店被方兰阿姨管着,从一个技术人员转型成为管理人员,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好在她已经度过了这个非常艰苦的阶段。
方宁好久没见到方兰阿姨了,上次见她的时候,恍然还是过年前,方兰阿姨到他家来拜访,那时候她还很瘦,脸颊也没多少肉,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现在再来看,她发福了不少,脸庞也圆润起来了。有人说一个人的幸福指数,也要看她的肥胖程度,一个肥胖的人肯定要比一个瘦子要幸福很多,吃得多烦恼少,所以方兰阿姨应该是一个很幸福的人。
不过方兰在这半年之内,也确实做了很多实事,店里能够在这么快程度上霸占了东街一大部分客流量不是没有原因的,通过市场调查,收集客户意见,改变了传统香辣口味,做出来的口味符合平海县人的口味,用半年的时间做出了颇具口碑的产品。
方宁知道,在梦境里面,苏灿一家就是靠麻辣火锅起家的,到后来的连锁店,全国各地遍地开花,只不过他的成功有一定的偶然性,难以复制,第一个川辣掌门人王雪伟入他瓮中,为他所用,驰骋西南地区,纵横捭阖,没有一个能挡的对手,第二个是收服了陶然,那个女孩连方宁都不知道来历,就好像凭空掉下来的一样,而且她喜怒不定,连苏灿对她都有些头疼,所以才说他的成功难以复制。
好在,他也并非一定要走这一条路,香辣虾锅店的局限性太大了,这点方宁十分明白,在家乡小城里小打小闹还行,赚些安稳钱还是可以,但是想一夜暴富那是没有可能,他早已经过了那种爱幻想的季节,对生活抱有希望却又不盲目,一步一个脚印,才能铭刻生活。
以后的生活会怎么样他不知道,但是他知道现在的生活,平凡而幸福,就像他说的,幸福是自己定义的,而不是别人认为的,你吃着肉,别人什么都没有吃,这就是幸福,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这也是一种幸福。
还有一种幸福是,坐在最好的角落里,回头就可以看到玻璃橱窗外面的人来人往,而桌上的大锅热气四冒,在玻璃上都凝结成一圈的水雾,伸进筷子里搅一搅,香辣虾的汤汁均匀搅拌好,香气扑鼻,然后夹起一只油炸带了汤汁的虾,蘸上芝麻葱花酱汁,咬上一口,在口腔里流淌,味蕾爆炸,香气从浑身毛孔里面钻出来,对于眼前的方宁来说,这就是幸福。
方兰阿姨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微微一笑,问味道怎么样?还满足你的口味不?
方宁竖起大拇指称赞,从小方兰阿姨就照顾他们的生活,所以对他们的口味也是一清二楚,知道喜欢吃什么和不喜欢吃什么,这次的香辣虾就是特意为方宁准备的,里面的香菜放足了量,辣味适中,但是虾身里蕴藏的花椒却足以让整个舌头都麻痹,霍辣霍辣的挥手,让舌头散散热。
虽说对方兰阿姨的本事是值得信赖的,可是这管理店子和不是靠厨艺能胜任的,所以爷爷和奶奶对她夸赞,方宁在未见到之前是保持怀疑的态度,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后来在翻看账本下,方宁已经对方兰阿姨没多少怀疑了,于是就把这份怀疑转变为崇拜,而今天刚好去东街白龙庙小区找程曦就顺道进来了,点了一份七十元的香辣虾锅。
而事实也足够证明方兰的本事,这无疑说明她有着很优秀的领导才能,只是一直没有被发掘而已,就像以前的鲁迅,他在没有做大文豪之前,也只是一个医生,只是觉得做医生只能救人而不能救国才选择了,用白话文运动的方式对国民开智,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方兰就是那匹千里马,而伯乐是方宁一家,是他们给方兰一个展现机会的平台。
他从自家店里出来,一路晃晃悠悠去对面,肚子已经很撑。
快到程曦家小区的时候,打了个电话给她,结果得知她不在家,程莹倒是在,她接的电话,哼哼几句就挂了,让方宁碰了一鼻子的灰。
方宁想着她去哪里了?这个时间点应该是在家里才对,而且连手机也没带那更不可能啊?不过程莹也没有理由骗自己,只能够摇摇头,又摇晃着身子往回走。
路过十字街红绿灯那想着又不能白跑一趟啊,正好奶奶最近有些咳嗽,他就想去君子巷买点蜂蜜,又转身直奔那边去了。
…
此时程曦在干么呢?
她昨天晚上接到小学朋友的电话,说是好多同学都没有见面了,也不知道是谁提起的,正好放暑假了,大家都有空闲的时间,不如聚一聚,这一提议顿时就通过了大家的同意,当然也有少数不同意的,都是那些没考上好高中或者直接没读高中的学生,他们的反对被淹没在人堆里。
县城里面还是有十几二十个同学,大家就把聚会的地方放在了吉司利餐厅,过来聊聊天也好。
程曦本来是不想去的,可是想到很久没见面的小学同学,说不想见面那是假的,很多事情都已经成为过去,只能够通过毕业照片来缅怀,现在有一个真人参与的机会,她思来想去又有些意动,于是就答应下来。
然后今天出门急了,就把手机丢在家里面,等她想起来的时候,已经快到吉司利了,想着反正也就聊聊天,说些话,然后距离家里也不是很远,就没有返身拿手机了,刚好那个时候方宁从家里出门,等他打程曦的电话,程曦中学同学见面会也举办的差不多了。
其实程曦过来的时候,她的那群小学同学也有些惊讶,毕竟当时程曦和他们有些游离,很少有接触的机会。
何军对程曦有点喜欢,不过也就暗恋的意思,这也没什么,青春期男女的暗恋,总得有些狗血。
以前他成绩不好,他现在在读一中,又听到一向成绩那么好的程曦居然只靠了二中就有些奇怪,同时也有些恍然大悟,原来那些曾经觉得高不可攀的人,其实也不过如此,从学校上就可以看出来,她肯定是中考没考好,发挥失利才去了二中,而自己上一中可以说是超常发挥,以自己一中学生的身份指点二中的学生,然后再顺便追她,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当然这一切都是他想当然了。
程曦的成绩在二中都是拔尖的,如果放在一中里面,也绝对是尖子班里那一小拨优生,远不是在平行班里中等成绩的何军可以相比的。
程曦对何军有些印象,不过却是不好的印象,这个男生从小就不讨人喜欢,听说是木匠家出身,所以有些嫉妒自卑,简单说就是对自尊太过于看重和敏感了,要是谁一不小心得罪了他,他能生好几天的气,而且反复无常,忽冷忽热,刚开始认识的时候还好,后来相处熟悉了,也就远离了他,只不过没想到这次聚会,他也来了。
面对何军那不含掩饰的扫视,程曦有些不悦,换做平时敢这样大胆肆无忌惮的打量,早就直接揍一顿了,可是现在不行,很多小学同学都在,大家都是老同学,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没想到的是,这个何军居然还挤进来,硬生生的插入她和几个女生的聊天中,一副死皮赖脸的样子。
看到程曦皱眉,几个女孩也十分识趣,将何军调侃到一边,并且有一个女孩和程曦关系还不错,她悄声的说程曦你要注意点啊,那个何军好像在打你主意,他在来之前就眼眼睛在物色好几个女孩了,一直不满意,直到你出现以后,我都能够看到他的眼睛在放绿光。
另外一个女孩也低声说,他简直就是癞蛤蟆中的癞蛤蟆,真以为自己的读了一个一中就了不起,就高人一等了,尾巴翘到天上去了,还把注意打到了咱们程曦身上,还不是破木匠家的儿子,估计以后也没什么本事。
程曦了然的点头,哦了一声,不着痕迹的又看了看何军,发现他确实有些畏畏缩缩,眼神闪烁,就知道心里想着不好的想法。
何军这会是有贼心没贼胆,毕竟被几个女孩腹议,心里还是有些发虚。
眼瞅着聚会的发起人说大家都吃的差不多,不如就出去走一走,顺便去城北小学看下母校,他就傻眼了,这什么情况,不是说好的自由活动吗?然后自己就可以找个借口和程曦单独相处,然后再来一段风花雪月的故事,这一切都符合常理啊,只不过为毛剧本不按照他想象的来发展?
看到大伙都同意发起人的意见,他也只好点头,没办法,他在这里面还真不算什么,最起码那个小小的个子,看起来还没发育的男生唐坤,就是长郡高中出身的,那可是市级重点高中,比自己这个县级高中的含金量大了不知道多少。
当然,这也是按照他的想法来评价的,实际上能在这里玩的人,基本上都有些背景和实力,没有实力的人也没那个闲心在这里来聚会,高中以后男女生想法都有了很大的变化,通过耳濡目染,或者亲身经历,知道无论何时都是以学校、学习、背景、颜值为尊的,能来聚会,在心底也没未尝没有炫耀的意思。
程曦一行人哗啦啦的走出英吉利,如果往上走,再走梨头嘴方向绕到城北明显有些绕远路,正好他们往下面一走就是十字街,十字街的北街就直接通往大西门城北小学。
而在这中间有一段青石板路,这就是北街,有毛阿巷,平安巷,君子巷。
他们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过去,方宁从君子巷里面买了蜂蜜出来,刚好和程曦面对面碰了个正着。
方宁楞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
程曦反比他快多了,眨了眨眼睛,叫住了方宁,“你怎么在这里?”
“啊?我给奶奶买点蜂蜜,她喉咙有些不舒服,听说蜂蜜水和枇杷叶子混合在一起喝就能止咳化痰。”方宁又往程曦身后那一大堆人看去,这是什么阵势?看起来都是同学,可据自己对她了解应该不是高中同学,而初中的话,自己又和她在一起,也没机会结交这么多朋友,看样子是小学同学没跑了,于是就说,“你小学同学?”
“嗯。”程曦点点头,神色舒缓,问道:“奶奶咳嗽的严重不?”
“稍微有点,之前喝了点强力枇杷膏,可是那东西喝多了容易上瘾,也没敢让她多喝,打针也不是很起作用,所以就找了个土单方了。”方宁解释道。
这边二十多个人就议论起来了,路边上随便碰到男生就让程曦停住脚步?而且就现在听到的对话来看,关系似乎还不一般啊?怎么感觉像是女朋友和男朋友之间的谈话?一时之间,大家看两人眼神就暧昧起来了。
何军这边更傻眼了,他倒是想说话,可惜方宁和程曦两人聊得有些投入,他也没合适的机会插入话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