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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呦呦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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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_87010感谢书友清玄散人的打赏,人生第一笔啊,激动ing,特此加更……

    赵鞅小心翼翼地靠近无恤,想伸手去抚摸下那头在他看来,已经笼罩着神圣光环的白鹿。

    可这姑娘却不领情,除了赵无恤外谁也碰不得它,丝毫不给赵鞅面子,他只能讪讪地收回了手。

    对别人,白鹿就更是不待见,谁碰啃谁,就算啃不着,也要喷你一手口水,被喷到的人还一脸惊喜地闻来闻去,觉得这是被祥瑞赐福了,看得赵无恤一阵恶心反胃。

    虽然在赵无恤看来,这只是一只比较珍惜的白化动物,但在这时代的人们眼中,在冬狩时获得举世罕见的白色祥瑞,这可是件了不得的事情,足以在史书里记上一笔。

    比如武王伐商,在黄河边坐船时,有一条大白鱼跳进了他的怀里,同船的周公旦和燕召公顿时下拜叩首直呼此乃大邑商授首我小邦周的征兆……

    又比如西周穆王时,征伐犬戎,获七白狼七白鹿而归,作为征服荒服诸戎的标志,都是充满象征意义的。

    再加上子宋,嬴秦,嬴赵三族都继承了殷商以白为美的传统,所以这白鹿在他们眼中的意义又更深了一层。

    赵鞅从来不是个低调的人,否则也不会顶着执政卿范氏的怒火,摆开大排场迎接宋国使节前来田猎了。

    以获鹿为名,这场燕飨的规模被扩大,再扩大。

    灯火通明的馆舍中,赵鞅端坐在殿上主座,乐祁位于次座,赵无恤也因为今天的表现,之前的过错得到原谅,被允许出席,虽然他仍坐在兄弟几人的末尾。

    伯仲叔三兄弟各有所思,尤其是叔齐,现在他只能闷着头喝酒,可不敢再置一词了。就算是这样,他在讪笑着起来想拍赵鞅马屁时,还是被赵鞅狠狠瞪了一眼,那意思明摆着。

    你说无恤德行不足?德行不足怎么能生擒白鹿,还能让它乖乖牵在手边,除了他外谁都无法亲近?

    他德行不够,我看你是这个做叔兄的无德吧!

    叔齐苦着脸,欲哭无泪,他知道,自己这一回算是是玩崩了,正应了姑布子卿对他的判断:聪明反被聪明误。

    赵鞅感觉今天倍有面子,他在坐上笑盈盈地说道:“无恤,上前来!”

    “赐弓。”

    赵无恤一板一眼地做着这些天跟季嬴练习的仪礼,在殿内无数道羡慕的目光中接过了那把美轮美奂的雕漆玈弓,及十只雁翎羽箭。

    他脸上受宠若惊,心里却……很嫌弃?

    一把没有实用价值的弓,一些漂亮却无法飞远的箭,要了有何用处?不过,这也是现如今周天子,以及大多数旧贵族处境的写照,他们已经被时代远远抛在了身后。而六卿这种鲜廉寡耻的野心家,吴越这种抛弃礼乐,崇尚实用的蛮夷邦国,却在一天天成长强大。

    不过无恤还是看在弓上镶嵌的昆仑玉和绿松石、琥珀份上,决定回去以后,将它好好挂在墙上,作为一个收藏品。

    好在赵鞅见无恤的礼仪生硬,明显是临时发挥,也不敢和他玩复杂的。整个隆重的赐弓仪式,居然仅仅走了个简单过场,要是他一时兴起和无恤当场来对首诗,无恤大概又是张口结舌。

    整个绵上馆舍都坐满了赵氏陪同狩猎的家臣,摆满了做工精致的漆木桌案,案上佳肴美酒,香气扑鼻。

    赵无恤前世看小说时,总有现代作者秀优越感,觉得古人根本不会做菜,认为那些专门为贵族服务的庖厨还不如一个后世宅男,穿越后烤串肉,炒道菜,就能被人视若神明。

    赵无恤只想说,天真,你们太天真了!

    用后世**丝的心态来脑补奢靡的先秦贵族生活,就好比清朝时陕西农民想象西太后在宫里的日子:太后她老人家顿顿有白面馍馍吃咧,吃一块扔一块,那感觉,美滴很……

    春秋时,平民的饮食他倒是不敢恭维,但贵族的一日三餐,其复杂和精细程度足以让赵无恤这个穿越者亮瞎眼,味道也没差到哪去。

    炖、煮、蒸、烤、渍等做法已经出现,只是调料没有后世丰富,烹饪器材还不太成熟罢了。

    按照春秋礼制,待客的燕飨用餐要以脍、羹、炙等为主。

    脍的做法是将新鲜的鹿肉、羊肉或鱼切成薄片生吃,孔子也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选材用捕获猎物最丰腴鲜嫩的部分,再以铜刀细细切之,力求做到纤如发芒,散如绝谷,积如委红。

    可惜赵无恤前世就对生鱼片丝毫不感兴趣,这玩意吃进去万一得了寄生虫病,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以这时代的医疗水平,不死也足够他喝一壶的。

    脍他也是不敢吃了,不过若把做法变成“渍”,先在黄酒中浸泡一夜,吃时下姜片、蒜泥,蘸酱、醋、葱韭,倒也十分鲜美。

    羹相当于后世的炖菜,在炖肉时,要加入盐、梅子干、醴、酷,也就是豆酱和肉酱等调料,然后放置在鼎中加火煮至烂熟。

    不过对于赵无恤来说,用商匕勺着煮烂的肉糜入口,再佐以咸臭相交的牛羊肉酱,实在是有些重口味。在他看来,这羹唯一的优点就是……营养?易消化?

    剩下能入口的食物的还有炙和炮,炙是将肉切成小块,串在竹签上烘烤,可惜没有辣椒,只能以稀有的麻椒,也就是花椒搭配。炮是一整只黄羊,或者鹿獐剥皮剖腹,在内侧抹上油膏,以及各种酱类,实之以肉桂生姜、梅子干枣,用鲜芦苇缠绕起来,架起来在火上烤。

    至于他猎到的那头黑熊的肥美熊掌,至今还在加了盖的鼎里,仍未煨熟。

    以这时代的火力,想吃上口熊掌可不容易啊,楚成王就等不及吃到就被儿子干掉了,晋灵公也因为一只没煨熟的熊掌而被赵氏弑杀。

    春秋时代的逗比国君们常常因为一口吃的而不得好死,想想都奇葩,不信可以查查“染指”这词是怎么来的。

    顺便一说,赵无恤还发现,这时代的中国人,居然也是用刀叉的!

    铜削就是小刀,可以切割肉食,此外还有用来戳大块肉食的铜叉。后来孔子有句话流传的比较广,叫割不正,不食,可见是个技术活。在类似砧板的铜俎上割着炖肉和炙炮,蘸铜豆里的调料吃,还真有点前世西餐的感觉……

    赵无恤惊讶之余,心里又向后世那些脑残西餐党、刀叉智商优越论者竖起了中指。这群洋奴,居然说什么刀叉是文明,筷子是原始,真是脑抽,这些东西都是老祖宗玩剩下淘汰的好不好!

    赵无恤一边享用美食,一边欣赏着宴席间的娱乐活动。天可怜见,他刚穿越没几天,就被发配到厩苑,可看的热闹也只有牛马打架,哪里享受过这春秋贵族钟鸣鼎食的生活。

    只见灯火辉煌的馆舍内,一群长袖翩翩的宫装女子在载歌载舞,到处都是觥筹交错的声音。

    赵氏的乐师们弹奏起了琴瑟,正是十分应景的《鹿鸣》: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对于无恤来说,这场燕飨其实只是开胃菜,以他今天的表现,加上姑布子卿的神秘预言,在回到赵氏之宫后,势必将迎来一个收获的冬天!他甚至已经暗暗盘算开了,便宜老爹会给他怎样的奖赏呢?

    便宜老爹你休想用一把装饰用的弓就把小爷糊弄过去!

    至少得赏不少钱帛,甚至是一个庄园吧,赵无恤已经迫不及待想经营起只属于他自己的势力和地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