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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英雄出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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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龙人洛昕梓今年十三岁,已经长成了翩翩若仙的美少年。他刚下长途悬浮巴士,一路穿过客运大厅,吸引了无数目光。虽然他披着一身不合时宜的黑色斗篷,肩上扛着一个廉价的蓝色民工袋子,也丝毫影响不了人们眼中的惊艳。

    他这身装束是典型的半兽人外出打工的装扮,不过因为他的容貌气质太出众了,再加上用魔法药水隐去了头上的角和身后的尾巴,所以没有人把他当成半兽人民工。那俊美的容颜,修长的身形,飘逸的气质,蓝得令人心醉的发丝,怎么会是民工呢?他绝对是个贵公子,一个喜欢奇装异服的贵公子!

    其实嘛,他既不是民工,也不是贵公子,他是来蹭饭的半兽人王子。他每年都会来绿海庄园住一阵子,主要目的是品尝安德略的美食,次要目的是帮助千遥修炼魔法。

    在助千遥修炼魔法的过程中,他自身实力也在飞速提高,还学会了一些失传的龙族魔法。如今他是部落里实力最强的龙人,龙爸爸对此非常欣慰,对儿子来绿海庄园蹭饭表示大力支持。

    不过半兽人非常朴实热情,龙爸爸觉得自己也应该有所表示,不能总是白吃白喝占人便宜啊。所以他每次都准备了丰盛的礼物,什么兽皮药草,把民工袋子塞的满满的,让儿子背来。

    千遥在客运站外的广场上等候。时值海微星最热的季节,天空晴朗,太阳暴晒,她躲在广场边树荫下的阴凉处,背靠着栏杆,一边啜着果汁,一边等小龙人。

    她今天穿着一袭吊带碎花长裙,带着宽边草帽,打扮得既休闲又优雅。不时有人经过,被她的窈窕身影吸引,忍不住回头多瞅一眼,无奈又被她的宽边草帽遮住视线,无法看清她的容颜。

    小龙人扛着民工袋子顺着人流出来,特立独行的装扮令千遥一眼就认出了他。千遥正准备招手示意,却发现好像有麻烦找上了小龙人。

    四五个穿着花哨、耳朵上吊着闪闪发光的环坠、鼻子上穿着鼻环、一看就知道是混混的家伙围住了小龙人。

    “这脸蛋真漂亮,和哥们一起去玩玩?”一个满脸yin笑的家伙搭上了小龙人的肩膀,伸出毛茸茸的爪子去摸小龙人的脸蛋。

    确实,小龙人漂亮的雌雄难辨,男女通吃没问题。这几个混混一眼就被小龙人的美色吸引了,见他年少,又没有同伴,便欺了上来。

    那家伙手伸过来的同时,指尖落下些许玫瑰色粉尘,这是春/药,一旦吸入,就会意识模糊、yu火焚烧、任人摆布,他们用这招不知道祸害了多少少男少女。

    可惜小龙人体质非常,药物没有立刻起作用。他是个纯洁的好少年,既看不懂这几人眼中的色欲,也不懂这话里的龌龊,他只是本能地反感有人摸他。

    除了他亲人外,作为守身如玉的魔宠,能够碰他的人,只有主人千遥。

    于是那混混的爪子落下来,就遇到了悲剧。对方那吹弹可破、莹白娇嫩的肌肤竟然如烙铁一般,瞬间就灼烧了他的掌心肌肤。

    “啊!”混混发出一声惨叫,捂着冒起青烟的爪子,痛得那叫撕心裂肺,眼泪鼻涕一起往外冒。

    其余几人神色大变,这是怎么回事,这个漂亮少年有什么邪门?

    小龙人冷冷扫了他们一眼,虽然他很想揍这几个家伙一顿,但又想起了千遥的教诲:做人要低调。

    几个混混吃了大亏,岂肯善罢甘休。一人对其他几人使了个眼色,恶狠狠地喝道:“大家一起上!不把这小子打趴下,他就不知道我们青龙帮的厉害!”

    小龙人本不想理睬他们,但听到“青龙”二字,他住了脚步,颦起了眉毛。就这几个家伙,也敢称青龙?

    正觉不爽,几个家伙主动送上门来。小龙人放下民工袋子,岔开双脚,与肩平宽,做出一个标准的初等学校广播体操的预备姿势,施展出他惊天动地的一招:痛打恶棍!

    手臂伸展,双掌一推,卷起罡风,里面加入点炙焰增加杀伤威力,顺便渲染视觉效果。那几个气势汹汹杀上来的混混只觉像是撞到了一堵无形的火焰墙上,烫得连惨叫声还没来得及发出,就被罡风狠狠抛了出去,重重撞在混凝土浇灌的广场地上!

    客运站门前人流量不小,这几人摔出去,正在撞在人群密集的广场中心。人们吓了一跳,刷的向外退让,瞬间空出一大片场地。待人们定下睛来,不由吃惊的合不拢嘴,摔在地上鼻青脸肿、衣服烧焦、头发冒烟的那几人是谁?不正是这一代最有名的青龙帮混混吗?

    提起这些混混,善良市民无人不恨。他们一天惹事生非、偷窃敲诈、聚众闹事,祸害乡邻,偏偏还有些后台,警察拿他们也无可奈何。

    一片惊愕之中,小龙人慢腾腾地走了进来,踢了踢领头那人的肩膀:“你说你们是青龙帮?”

    他人长得俊美,声音也很好听,清润如珠玉,一时间围观人群陶醉不已,哇,这是哪家的少年?长得真漂亮,打扮得真有个性!难道是他撂倒了这几个混混,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领头混混吓得面如土色,知道自己是遇到高手了,一时间连话都说不清楚:“我……我们……”

    小龙人的目光落在了他的手臂上,上面画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小龙人面色一寒,问道:“这是什么?”

    “这……这……”领头混混的舌头还在打结,小龙人已经一把拿住他刺青的胳膊,另一只手伸出修长的食指,横划过刺青部位。

    “啊!”伴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是皮肉烧灼的声音和异味,那刺青部位出现一溜烧痕,正好把青龙图案抹消掉。

    等小龙人松开他时,他连惨叫的力气都没有了,趴在地上,像一条癞皮狗,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手臂上是一道触目惊心的烧灼痕迹。

    围观群众目瞪口呆,见过木有,竟有这种抹消刺青的方法,够高效,够快捷,也够残酷,够血腥!

    小龙人如法炮制,不收一分钱的给其余几个混混抹掉了刺青。他满意地看着趴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几条癞皮狗,傲然道:“就凭你们这点本事,也敢称青龙?从今天起,青龙帮给我抹消!谁再敢称青龙,就烧了谁的皮!”

    真是大快人心!人群中爆发出热烈掌声,终于有人收拾这帮为非作歹的家伙了!

    等小龙人走出人群时,收到的是一片对待英雄般的崇拜目光。威武霸气,为民除害,自古英雄出少年啊!

    偏偏他就生的也很俊美。人群中不乏小姑娘,几个学生美眉忍不住捧住了小心脏,一脸花痴荡漾,哇,这个美少年真是太酷,太帅了!他叫什么名字,从哪来的?怎么办?今晚要犯相思了!

    不过小龙人对此毫无知觉,他只是对自己的名号被人滥用而忿忿不平。除了自己,谁敢称青龙,哼哼,若是有,见一个收拾一个!

    小龙人走了几步才突然想起,糟糕!袋子还丢在原地,千万别丢了,里面可都是给千遥的礼物!

    他急急去寻袋子,转过身来,却见一个戴着草帽穿着碎花长裙捧着果汁杯的女孩坐在他的宝贝袋子上,带着优哉的笑意看着他。

    不正是千遥吗?小龙人眼中刷的射出两道惊喜的亮光,大步奔了过去。

    围观群众的目光紧紧追随小龙人,还在为他为民除害的壮举赞叹不已。一转眼,却见英雄美少年正欢欢喜喜地向一个小姑娘跑去,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和刚才的威武霸气、冷酷强大判若两人!

    难道是他们是一对小情侣?正在花痴中的学生美眉们芳心碎了一片,嘤嘤嘤,这么美这么酷这么强大的少年竟然是名草有主!

    然而下一瞬间,人们看到了什么?

    美少年跑到小姑娘身边,蹲下身去,小姑娘伸出白嫩嫩的小手摸了摸他的脑袋。美少年仰着头,一脸幸福的荡漾,蓝宝石般的眸子里闪烁着无数星光。

    人们好像还看到了他身后摇摆的尾巴和不停往外冒的粉红色泡泡。

    这太惊悚了!旁观者拼命摇脑袋,想把自己从幻觉中摇醒。谁能解释,刚才还威武霸气的少年转眼成了买萌撒娇的宠物,这是神马情况?眼看着美少年扛起民工袋子,屁颠屁颠地跟在女孩后面,一条无形的尾巴摇来摇去的样子,少年英雄的高大形象在无数人心中轰然倒塌!

    千遥和小龙人边走边愉快地聊天。

    “你又长高了许多啊!”千遥踮起脚尖,伸手比划了一下,“我记得去年你才比我高一点,今年怎么就高出了一个头?”

    “因为我是男孩子!”小龙人自豪地说,挺了挺胸膛。

    千遥抿嘴一笑:“你刚才收拾那几个人很威风啊!”

    小龙人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心里觉得美滋滋的,能够被千遥夸奖。

    “不过,你还是注意点,不要让人看出你在用魔法。”千遥叮嘱道。

    当了七年魔宠,小龙人如今对千遥是唯命是从,他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两人来到停车场,安德略在悬浮车里等候。

    “安叔叔。”小龙人叫了一声,刚才还轻松的神情明显变得紧张拘谨起来。

    安德略点了下头,算是招呼过了,他的话从来都很少,即使是对女儿的朋友。

    千遥看着这一幕,无奈地抽了下唇角。好像所有人都怕爸爸,就连蓝胡子叔叔在爸爸面前都有些紧张,就别说小龙人了。

    不过她心中也渗出丝丝的甜意和小小的得意,因为爸爸的温柔只对她一人。

    千遥和小龙人坐稳后,安德略驾驶悬浮车平稳地升上天空。一路上,千遥和小龙人互述近况,安德略透过后视镜看见女儿聊得开心的样子,墨蓝幽深的眼底悄然染上一层柔和的色彩。

    小龙人聊了几句后,开始觉得浑身燥热,坐卧不宁,千遥身上似乎散发出一种奇特的魔力,犹如一盘鲜甜可口的糕点,吸引着他想偷吃。

    可惜,有安德略爸爸坐镇,小龙人不敢造次,只得拼命忍着。千遥觉察到他的异状,关切地问:“怎么啦?”

    “身上好热好痒。”小龙人有气无力地回答。

    千遥狐疑地审视着小龙人裹在身上散发着可疑气味的斗篷:“是好多天没洗澡了吧?一会到家,先洗澡。”

    .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