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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身上有着伤呢……要不,你先到我家去给伤口换药,再内服一些玉瓶中的药。两日后,你不是还要出海巡逻吗?这两天好好养伤,要不然怎么保家卫国?我看,你今儿就在我家住下,我针对你的身体,煮些药膳帮你调调!”余小草实在不放心赵晗的伤势,要是年前在遇上寇贼,拖着受伤的身体应战,多危险啊!
说着,她像小时候一样,拉起赵晗的袖子,就往返回的路上走去。四个丫鬟自然以她马首是瞻,众星拱月簇拥着两人往余家而去。
“咦,小草那丫头怎么又回来了?”靠在墙根聚在一起一边晒太阳一边纳鞋底的妇人们,看到余小草身边的高大男子,露出了恍然之色。
“是赵猎户的儿子……不不,现在人家是大将军了,听说赵家的儿子现在也是个小官了,管着一百来号人呢!”
“赵家的儿子,以前就跟余家的孩子关系不错,经常带着小草姐弟上山套个兔子,逮只山鸡的。余家最困难的时候,如果不是靠猎物补贴着,日子不知道能不能熬过来呢!”
“这赵家的儿子,将来肯定是要做大将军的。他不比小草大几岁吧,将军和郡主……这两个人看上去挺配的!”哪儿都不缺八卦之火。
“嘘!幸好这次阳郡王没回来,要是被他听到了,打你二十大板,看你还胡说不!村里谁不知道,阳郡王对小草很不一样。很多人都传,小草是阳郡王内定的妾室呢!”
“别瞎说!人家小草现在是郡主了,皇上亲封的,怎么可能给人当小妾?我看哪,王妃的位置非她莫属!”
“嫁进王府有什么好?镇里稍微有点身份的老爷,都三妻四妾的,每天斗来斗去,烦也烦死了!我看哪,还不如赵家的儿子,两家关系不错,又是一块儿长大的,知根知底。哪怕将来纳了小妾,赵家也不会亏待小草的!”
……
一群妇人越聊越热闹,分成了两个阵营,一波赞成小草嫁进王府当王妃的,一边觉得小草还是嫁进赵家享福的。两边互不相让,一时之间争执不下。
小草把赵晗带回家中,知道他伤在后背不方便敷药,便要代劳,却被几个丫鬟给撵了出来。男女七岁不同席,小姐过了年都十四了,也不知道避着点儿。最后,年岁最小的迎春被推出来给赵晗敷药。
横贯了几乎半个背部的狰狞伤口,把略带羞涩的迎春吓了一条,另外还有一个伤口,应该是利刃刺伤的,直达肺部,难怪赵公子刚刚咳嗽的时候听着不太对呢。跟着一个懂医术的主子,迎春耳濡目染,多少知道些医理。
她用小姐给的“消毒水”,帮赵公子认真擦洗了伤口,把小姐亲手制的金疮药在伤口上厚厚地敷了一层,然后用纱布重新缠上。
外间,梧桐正小心地提醒主子:“小姐,您都是快及笄的人了,跟异性最好保持些距离。赵公子虽说是您儿时的玩伴,可毕竟是个男人……”
“你说的我都懂!不过,有一点你要记住:医者仁心。我不但是个女孩子,还是一个大夫。总不能因为患者是个男的,我们就不施救吧?”余小草白了她一眼,从医药箱中取了药材,配了几副药递给梧桐道,“待会儿你别跟着看杀猪了,帮晗哥把药煎了。”
“啊?小姐,您不是说要带奴婢去长见识吗?奴婢还想尝尝杀猪菜的味道呢!”梧桐装出一副苦瓜脸,手上接药包的动作一点都没耽搁。
余小草不承认自己小心眼,正色道:“杀猪有什么好看的?血淋淋的,别吓着你!等熬好药,服侍晗哥喝下去,你再跟着晗哥一块儿去。放心吧,我给你在旁边留个位子。”说着,给她一个“怎么样,你家主子我够意思吧”的小眼神。
这时候,赵晗从余航的屋里出来,后面跟着捧着药膏的迎春。余小草迎上去,道:“晗哥,在船上肯定睡不踏实吧?你喝了这杯蜂蜜水,在我哥房里睡会儿。等杀猪菜快好的时候,我让人回来叫你们!”
赵晗点点头,从春华手中接过蜂蜜水,一口气喝了下去。蜂蜜水甜滋滋的,就像小姑娘脸上绽开的笑容。他看着小草唇瓣的小梨涡,微微有些失神,错过了水中直达手上肺部的温暖与滋润。
睡在充满阳光味道的床铺上,赵晗身心从来没有这么放松过。背上的伤口,刚敷过药,凉丝丝的,挺舒服,再也感觉不到任何火辣辣的疼痛感,就连肺部的沉闷也变得舒畅起来——难道刚刚的蜂蜜水中,小草加了治疗内伤的灵药?
不知不觉间,赵晗的呼吸变得舒缓起来。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冬日清晨,他沉沉地睡了去过。等到梧桐叫醒他,让他把药趁热喝下去的时候,赵晗感到浑身充满了精气神,所有的伤痛病灶似乎都离他而去了。知道这药是小草特地给自己配的,赵晗毫不迟疑,一口气把苦苦的药汁全灌了下去。
去大爷爷家凑热闹的小草,到了大爷爷家的院中时,那只大肥猪已经被宰杀完毕。来帮忙的亲朋好友,褪毛的褪毛,收拾内脏的收拾内脏。余海夫妇今儿也没去庄子,跟着在院子里忙活开来。
一群妇人跟大奶奶一块儿,洗得洗,切得切,忙得热火朝天。很快,猪头就被烀进了锅里,另一个锅里血肠也下了锅。柳氏用自家的独门秘方,帮忙卤了蹄子和内脏……
中午时候,来帮忙的人满满地坐了一院子。余小草主仆跟余家人坐在一起,就连二丫也露出憨憨的笑,坐在柳氏身边好奇地东张西望着。本来几个丫头不肯与小姐平起平坐的,被小草半真半假地呵斥了一通,才勉为其难地坐下。
都说北方人实在,瞧瞧这一盆盆分量十足的杀猪菜,每个都冒尖儿。蒜泥白肉、猪肉芸豆炖粉条、酸菜猪肉血肠、烀猪头、蒜泥护心肉、烧拆骨肉……看上去肥腻腻,吃起来却香喷喷的杀猪菜,吃得余小草连呼过瘾。
尤其是蒜泥护心肉、酸菜血肠和拆骨肉,是小草的最爱。四个丫鬟见主子黑乎乎的血肠一块接一块地吃,拆骨肉大口大口的嚼,吃得甚是粗犷,但也颇能引起人的食欲。
梧桐不太理解,哪怕是珍馐楼里最顶级的菜肴,自家小姐也从未吃得如此香甜过,这看起来粗糙油腻的食物,怎么就对了小姐的胃口?再看看迎春、春华和秋实三个丫头,也吃得美滋滋的。她也忍不住拿起筷子,朝着看起来最不肥腻的护心肉夹了一筷子,放入口中细细品味着——嗯,口味淡淡的,有嚼头,如此而已。
坐在她身边的余江媳妇,笑着道:“闺女,这护心肉得蘸蒜泥酱油吃,要不然一点味道都没有。”说着,还示范地夹了一片肉,蘸了蘸蒜泥放入口中,有滋有味地嚼着。
以前府里的嬷嬷教导过:一个合格的大丫鬟,平日里不能吃气味重的食物的,就连荤菜也不应该多吃。生怕自己身上、口中有异味,惹了主子的厌弃。下午,还要伺候主子呢,吃蒜泥这种味道浓烈的东西,真的好吗?
余小草看出了梧桐的犹豫,拍拍她的肩膀,亲自给她沾了一块护心肉,道:“下午放你们半天假,不用在身边伺候着了。想吃什么尽管吃,别扭扭捏捏的,一点都不爽快!这白肉,看起来肥,吃起来一点都不腻,你尝尝!还有这血肠,我大奶奶做得最地道,在别处你是吃不到的!”
小草见自己夹一块,梧桐脸上的肌肉都抽动一下,心中偷笑着,把那些梧桐死都不愿意伸筷子去夹的菜,都给她夹进碗里。
看着自家主子一副恶作剧的坏笑,梧桐简直欲哭无泪。可是主子赏赐的食物,和着眼泪也要吃下去。她鼓起勇气,先把蒜泥护心肉吃进嘴里。果然,蘸了蒜泥酱油的护心肉,味道丰富了许多,而且越嚼越劲道,别有一种风味。
蒜泥白肉,白花花的肥肉,看起来油腻得很。梧桐捏着鼻子,把半个巴掌大的白肉塞入口中,像跟谁有仇似的,用力地嚼着。嚼着嚼着,脸上的表情不再像慷慨就义一般。咦?奇怪,一点都不腻,反而有种不一样的鲜香。
至于血肠嘛,梧桐见自家小姐一块接一块的吃,出于对主子的信任和崇拜,她吃的时候也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了。反正以前又不是没吃过卤的大肠,矫情什么?
放开了的梧桐,捡着自己以前没机会尝过的菜,全都尝遍了。每一样看起来粗陋简单的菜肴,吃起来都有一种不一样的美味。余江媳妇见这个城里的小姑娘,终于甩开腮帮子大吃起来,心中松了口气。
淳朴的百姓,觉得让每个客人都吃得尽兴,才是主人家待客的成功。在余江媳妇眼中,余小草身份再贵重,也是在她眼皮子底下长大的,算是自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