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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吃货孙九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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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介不介意?”

    孙九霄注视着雷老五,一字一顿,沉声问道:“你介不介意做我的试验品?这种情况我没有遇见过,以我的能力,几乎不能治愈。但凡是都有一线生机,反正你一心寻死,介不介意做我的试验品?”

    方才的两针,看似无奇,刺的是神庭要穴,使的是九阳神针。

    九阳九式,第一式唤作金戈铁马,犹如大军直入,气势恢宏,辅以九阳真气,对于穴位的刺激最为明显。

    而第二式叫做双阳争艳,就如天上有两轮太阳,争奇斗艳,是以双针齐出,一浪高过一浪的刺激中,唤醒早已丧失的本能。

    两股九阳真气,各自为主,各自为战,在神庭穴位争斗比拼,所带来的刺激,才能让雷老五在片刻间感觉到身体回归。

    他的身体,在食脑虫的侵蚀下,早已不算做是自己的,犹如行尸走肉一般。

    这种方式,也只有这种方式,才能为他找回片刻的自我。

    “你有把握?”军师下意识问道。

    “没有。”孙九霄摇摇头,“慕容博说的不错,如果有人能治好你,除了鬼佛一脉再无他人。如果我也治不好你,你就可以去死了。但在此之前,你愿不愿意做我的试验品?”

    孙九霄第四次发问。

    “死都不怕,还怕什么?”雷老五不以为然,笑道:“只要你愿意,把我凌迟又能怎样?来,随便试,随便扎!”

    “今天不行,今天肯定治不好。”孙九霄摇摇头,“今天我太累了,不过我可以详细查看一下,容我想一个应对的手段,你现如今是二鬼拍门,杀了一只,另一只会在眨眼间要你的命。”

    插进大脑的苦无匕首,和寄居在脑仁中的食脑虫,是一种共生共存的关系。

    如果拔掉了匕首,在脑神经进一步损伤的同时,食脑虫凶兴大发,在眨眼间就能将雷老五的脑浆吃净。

    同时,如果先祛除了食脑虫,没有蛊物为其平衡,为其续命,在同一时间也会一命呜呼。

    不得不说,苗疆蛊人的手段实在毒辣,东瀛倭寇的计谋也十分阴险,这两者相加,便造就了非死不可的雷老五。

    “随便看!”雷老五重新感受到了身体的存在,心中大喜,“彪子,摆一桌酒,我今天要喝酒!”

    以往在食脑虫的折磨下,雷老五宛如一具行尸走肉,除了愈演愈烈的毒瘾,基本上没有主动吃过东西,许多时候都要靠葡萄糖营养液维生。

    今日被孙九霄开了神庭,重新感受到了身体的存在,那种感觉,就好像因为血液不通而酥麻的手脚突然流通了血液,还要更甚百倍,酸爽难耐,自然也有了胃口。

    狂飙立刻吩咐下去,不多时就摆下了酒席,一道道山珍海味,美味佳肴被端了上来,摆满一整桌。

    孙九霄已经饱餐了两顿,怀里还揣着几串大腰子,只是同席,却很少动筷,更多的是在想如何攻略这一必死之症。

    紫质症被誉为不治之症,并非不能治愈,而是难以治愈,现代医学只掌握了病理,只有传统中医才能以相生相克之道将其根除。

    甚至是万恶之首的癌症,艾滋病,只要药到,也能病除,都算不得是不治之症。

    偏偏雷老五这个状况,是非死不可,进一步也是死,退一步也是死。

    直白来说,此刻的雷老五就好似一个猪仔,被天狼和幕后的东瀛倭寇圈养,若非自然死亡,生杀大权,都被人一手掌控。

    雷老五是豪爽之人,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六年的苦痛折磨一招爆发宣泄出来,可谓是酣畅淋漓。

    “情况与我推测的无二。”孙九霄将望、闻、问、切中医四道使了个全套,心中已经有了预估,“半年,最多半年的时间你就会死。不过,在第三四个月的时候,你就会失去意识。”

    “你的时间不多咯。”雷老五不以为然,仿佛必死之人不是自己,依旧畅快的饮酒。

    “我只是对于食脑虫比较感兴趣。”孙九霄直言不讳,“这种蛊虫,吞食脑浆,似乎无药可解,因为脑不是心,切开之后根本不能愈合,最高明的中医外科,就算鬼医派的老不死来了,也不敢百分百保证取出来。而取出来之后,最好的结果就是植物人。”

    也是因此,食脑虫才是中医大敌。

    或许已经可以称作是生物的大敌。

    想到这里,孙九霄眉头不禁皱了起来,转而看向别处,正好看到两个黑衣保镖正端着盘子走进来。

    “这是什么?”孙九霄远远喝住了两人。

    “猪肝,猪大肠。”两人如实答道。

    斧头组织雷老五原本只是码头的搬运苦工,这要追溯到三十多年前了,当时作为最基层的劳动工作者,食不果腹,卤煮就算改善生活。

    所以,雷老五这一干核心人物,最大的喜好就是猪下水,没病之前几乎是餐餐必备。

    “端走!”孙九霄摆摆手,将两人给喝走,“食脑虫最先是从猪身上发现的,再吃,再吃就死了!”

    有些医生,在嘱托患者的时候脾气很大,这并非是医德不好,反而是好的体现。

    因为他们将患者当成了至亲至爱之人,若非如此,怎么会被感染情绪?

    灵光一闪,孙九霄拍案而起,“有了!猪脑!”

    “吃猪脑?我也很喜欢。”雷老五乐的开了花儿,“狂飙,吩咐厨房,杀猪取脑,我要吃三套!”

    狂飙是唯命是从的,当即就要将信息传给厨房,却被孙九霄给喝住了。

    “不是让你吃!是治病用的!”孙九霄自然知道雷老五为什么对猪脑这个向往。

    食脑虫,首次发现于猪脑,随之被误食入人体的例子很多,都是不治而亡。

    寄生于雷老五的脑中,这食脑虫想吃猪脑,通过神经,信息传递给了雷老五,自然他也对此趋之若鹜,不然也不可能开口要三套,以猪的脑容量,三套猪脑也是一顿大餐了。

    “我想到了,后天吧,后天派人来接我。”孙九霄打个响指,笑意越发浓郁,“我在中医协会的科研室先做个实验,如果能成,你就有活路!”

    孙九霄话虽如此,实则已经有了六七分的把握,再说中医协会的科研室又没有食脑虫,何来实验?

    究其目的,是提及这个名字,能让雷老五在痊愈之后帮忙推广传统中医,推崇中医协会。

    黑涩会是一份危险的职业,动不动就伤筋断骨,如果这些病人都集中在传统中医之下,那绝对是一个可观的数字。

    “那好!”雷老五也有几分欣喜,当即吩咐道:“狂飙,去送送孙九爷。”

    说到这里,雷老五猛然记起一件事,又吩咐道:“那个野狗,我不喜欢,不要让他见到明天的太阳了,知道么?”

    以往雷老五还有顾及,若是在大战关头自己出了好歹,军心一乱,偌大斧头门庭就要付之一炬。

    既然有了活下去的希望,雷老五也不顾及,直接对野狗下手,宣战与天狼。

    “是!”狂飙唯命是从,对孙九霄做出一个请的手势,满面感激之情,“孙九爷,请!”

    “我再来之前,不要碰任何猪肉,最好肉也不要碰了!”孙九霄说到这里,从怀中掏出一个玉瓶,“张嘴。”

    雷老五果真就如同一个乖宝宝,乖乖的张开了嘴巴,任由孙九霄将不明液体滴入他的口中。

    虽然龙涎液是不可复刻的古之奇珍,孙九霄不介意再多用几滴,这玩意儿既然存世,就要物尽其用,像正气门那样珍藏千年舍不得使用,若非如此鬼佛也不会上门赌斗。

    等领回沈佳欣和阿木的时候,两个小丫头意犹未尽,不知被那旗袍女子怎样蛊惑,依依惜别,却对孙九霄只字不提,只说是女人之间的秘密。

    孙九霄没有理会追究,他实在太累了,只想躺在床上好好地睡上一觉,如果能有寒毒爆发时的待遇最好不过。

    “九爷,需要我们做什么准备么?”狂飙心甘情愿的当做司机,这世上孙九霄是唯二能享受这等待遇的。

    “两头大肥猪。”孙九霄想了想,纠正道:“两头大野猪,最好是一千斤的野猪王,一头烧烤,一头红焖,小小辣……”

    孙九霄立刻意识到自己说偏了,赶忙止住,“准备两头野猪吧,先不要杀。”

    沈佳欣对于孙九霄这个口味,并不陌生,用脚趾头就能猜到他是在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轻啐了一口,“你个吃货。太平盛世的,让人家去哪儿找野猪?”

    “这个没问题。”狂飙很给孙九霄面子,当即应了下来:“我们家五爷跟东北纳兰王爷交情不浅,待会儿我就报过去,两天之内,两头野猪就能发过来。不过……一千斤是不是大了点儿?”

    一千斤不是大了一点儿,谁家野猪能长到这个分量?都可以叫做野猪精了,寻常的有五六百斤已然罕见。

    “那就五六百斤吧,多搞几头。”孙九霄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心里盘算起来:“一头烧烤,一头红焖,一头卤煮,再来一头晒成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