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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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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江湖的都不愿与医生为难。

    或许可以说,全世界的人都不愿与医生为难,谁都不敢保证自己一生无灾无病,总有需要救治的时候。

    就连野狗带人围杀孙九霄的时候,也是事先声明,并非是自己要与他为难,而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我是医生不代表我就能逾越规矩。”孙九霄不以为然,淡淡笑道:“走吧,带我去换衣服。”

    当孙九霄意识到所谓的换衣服,是准备登台对战之后,他变得迫不及待,佛也有三分火气,孙九霄此时此刻无比需要发泄。

    “不急!”反倒是丧彪理智了许多。

    他草草的向下手吩咐了几句,这才又看向孙九霄,“孙九霄是吧,久仰大名,能否赏脸我们到安静的地方谈谈。”

    论信息传播与情报搜集的速度,专业的情报部门都不见得能比黑涩会厉害,因为他们人员众多,三教九流都有接触,这才能在短短几分钟锁定孙九霄的身份。

    “我很急!”孙九霄撇撇嘴,有些不耐烦,“快带我去换衣服吧,我都迫不及待了。”

    “不急不急,这边请。”狂飙咧嘴一笑,别提有多难看了。

    “有什么事打完再说行不行?”孙九霄再度撇嘴,“不就是让我治病救人么?今天不让我好好打一场,什么都别提,就是天王老子来也我也不救!”

    这股拧脾气,这才是鬼佛真传,才是孙家九霄。

    狂飙被孙九霄给说愣住了,从业十几年来还真没见过这么硬的脖子,但狂飙好歹也是雷老五手下的一员悍将,智商不见得很高,独当一面却不成问题。

    见孙九霄咄咄逼人,狂飙迅速定计,就由自己亲自与他打上一场,也用不了多少时间,最后还能卖一个人情给孙九霄。

    同时,也能捍卫斧头吧的规矩。

    想到这里,狂飙当即摆手唤来一人,吩咐道:“带他去换衣服,下面一场延顺下去,三分钟后我亲自跟他打一场!”

    此言一出,前排的一些关中沸腾起来,轰动像传染病一样传播出去,不多时拳场都沸腾了。

    狂飙要出手了!这位久负盛名的双花红棍要出手了!

    “大哥大!”邵兵怎么也不曾料到事情会发展到如此地步。

    在他看来,斧头虽然家大业大,也正因如此才不得不卖给他一个面子,狂飙就算再怎么狂妄,也得考虑一下正竭力洗白的那些同门师兄弟和长辈吧。

    “嘘。”孙九霄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就跟着狂飙的小弟往后台走去。

    邵兵刚想追上去,却被苏汉阳拉住了,“我去吧,你和小曼一起把地雷送到医院。”

    东南军区大院的这个小团体中,若说了解孙九霄的,除了谢婉儿要数苏汉阳。

    就算雷少庭和邵兵也亲眼见过孙九霄火并百人的场面,但他们都不知道,这家伙是能在后发的情况下堵住罗峰的枪口。

    东南军区有几样东西,罗峰的枪,雷霆的拳,土豆的体术,鹰眼的弦。

    这四样可谓是东南军区之最,放眼华夏都难有人出其右,所以苏汉阳一点也不为孙九霄担心,反倒是怕他出手太重。

    走过几条过道,孙九霄和苏汉阳被带到了一间更衣室,正有几个彪形壮汉在抽烟闲聊,对于孙九霄这个“小家伙”都很不屑。

    狂飙的小弟将人带到,丢下一套紧身裤就退了出去,苏汉阳赶忙上前来,说道:“大哥大,待会儿你出手可不要太重啊。”

    “怎么?这家伙很弱?”孙九霄脱掉上衣,露出略显壮硕的胸膛。

    孙九霄的身材并不算健美,倒是比常人硬朗一些,究其原因,是真气的效用。

    力量存在于肌肉这个说法并不错,但厚实的肌肉也是一种负担,通过药浴洗筋伐髓,再以独门内功可以收敛肌肉,保持常人体态的同时也能拥有爆炸性的力量。

    “倒也不是。”苏汉阳对于这些并不了解,摇了摇头,“不过,他是这里的负责人,你要是把他给打出好歹,这份仇就坐实了。”

    “知道了,知道了。”孙九霄若有所思,迅速换上了紧身裤。

    第一次穿这种东西,孙九霄还是有些不自在,象征性的活动了几下,最终孙九霄还是脱了下去,将原先那套休闲服重新穿起。

    不多时,狂飙的小弟来带人的时候,见孙九霄并没有换衣服,又不敢多问,老老实实的在前面带路。

    重回现场,擂台上狂飙早已等候多时了,他换上了一条红色的紧身裤,露出一身健硕的肌肉和密密麻麻的刀伤弹孔。

    这家伙身上的战绩着实不少,瞪大眼睛去找,都找不到一块巴掌大小的好皮肉,这就是天生的战士。

    “你就这样跟我打?很吃亏的。”狂飙饶有兴致的看着孙九霄。

    “你又不想伤我,吃点亏算什么。”孙九霄何尝不知道狂飙心中所想,“不过呢,你要是被我打倒了,人我可就不管救了。想让我救人,就先把我打倒!”

    “白痴!”狂飙小声嘟囔一句,他还真没见过这么二百五的人。

    “嘿。”孙九霄咧嘴一笑。

    随着铜锣被敲响,狂飙摆出战斗的架势,他的上半身微微弓着,有点像即将发起进攻的恶狼。

    狼,孙九霄见得多了,打的多了,吃的更多。

    踩着碎步,孙九霄率先发难,猛地一记直拳朝狂飙脸上轰去,速度当真是快。

    “好快!”就连身经百战的狂飙也不免心惊,仓促的将两臂交叉摆出格挡的姿势。

    轰然,这一拳打在了狂飙两只小臂上,这是打斗中抗击打最强的部位,一些经验丰富的拳手都会以这种方式来试探敌人的力量,之后才做出应对策略。

    狂飙身经百战,估摸着孙九霄这幅体格,力量该不会太大,却没想到这一拳将自己直接打退出去,踉踉跄跄的跌了几步,后背已然撞上了擂台边缘的防护绳。

    还不容狂飙反应过来,就见空中浮光掠影,孙九霄轰然落在面前,随之又是势大而沉的一拳。

    “靠!妖!”狂飙暗骂了一句,赶忙抬起胳膊又要格挡。

    却没想到孙九霄在临门之际,陡然收招,华丽的一个转身,猛地一拳轰在他大开的空门之上。

    当即,狂飙就感觉五脏翻腾,五味杂陈,今天晚上垫吧的那些吃食随着胃液往外狂涌。

    学打人前要先学会挨打,这句话不无道理,抗击打能力强的人不见得打人厉害,但反过来能打人的抗击打能力一定很强。

    狂飙已经多少年没有体会过这种滋味了,仅仅一拳就被打的不能自已,神情都开始恍惚起来。

    “加油!加油!”孙九霄停下来替狂飙鼓鼓劲,也给了他片刻喘息的机会。

    “妈的这是来砸场子的吧!”狂飙一时间竟有了这个念头。

    不是说这孙九霄是个医生么?怎么这么能打!现在的医生都是塔沟武校培训出来的?

    狠狠的晃了晃脑袋,狂飙定了定心神,不敢再给孙九霄机会,猛然扑上去就是一阵狂攻。

    无数次有人验证,一个人的名字或许是假的,但他的绰号一定是真!

    狂飙此人,又狂又飚,所谓飚就是暴风,俗语里又代表二愣子的意思,这人动起手来不要命,方寸之中只要他能触摸到的地方就不会有幸免。

    当年他带着十个人对上天狼组织百余人,身后的十人一个也没上场,不是怕被乱刀砍死,而是怕被狂飙误伤。

    狂飙出手,当真如同暴风降临,顷刻间就挥出数十拳,拳拳到肉,眼花缭乱,普通人挨上一下都免不了伤筋断骨。

    但看孙九霄的样子,游刃有余,双手频频挥舞,绝大多数的拳劲都被他以四两拨千斤的巧劲卸掉,为数不多的拳头打在他的身上,如泥牛入海,看不到半点儿的回应。

    “肯定是了!肯定是天狼找来的枪手!妈卖批的,大风大浪都过去了,阴沟里翻了船!”

    狂飙心中痛骂,加紧了出拳的速度与力道。

    但孙九霄依旧不紧不慢,频频卸掉他的拳劲锋芒,再过了一会儿,竟打起哈欠。

    “真无聊,就这还是双花红棍?我看你也别混了,找块豆腐撞死算了。”孙九霄捂着嘴巴打着哈欠,索性将一只手背在身后,只以右手来应对狂飙的集中猛攻。

    孙九霄单手负于身后,边打边退,游刃有余,行云流水,颇有大家之风范,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代宗师调教晚生后辈。

    殊不知,在他对面的是雷州地下秩序久负盛名的双花红棍。

    “妈的!找死!”莫大的侮辱,狂飙眼中凶光毕露。

    猛地,狂飙跺了跺地板,平地跃起三丈多高,拳脚并用,势必要以一击击溃孙九霄。

    “哈…啊……”

    孙九霄泛着泪花,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反手一记耳光,后发而先至。

    就见来势汹汹的狂飙被这记耳光打的,在空中转了几个圈,种种的摔在擂台上后,半边脸迅速肿起来。

    “真无聊,就没有一个能打的?”孙九霄无奈的摇摇头,顺带甩了甩被震疼的手掌。

    狂飙,小弟,现场观众全都惊呆了,看着台上风轻云淡的孙九霄,仿佛是在看一个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