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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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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过去了。。。大伙儿修炼太玄经炼得废寝忘食,刚刚开始步入武修境界的妹子进步很快,但是一旦入门的质变过后,就进入了漫长的量变阶段,到了这个阶段,修炼的速度就明显变慢了。炼练之道,欲速而不达,本来就要讲究循序渐进的。
妹子们看着一天一天过去的时间,心里颇有些急燥。还有一个半月就是与魔师宫约定的界河之战了,但妹子们都感觉自己的实力还不足。太玄经练得最深的李岩也自信心不太足,虽然他能打败那群魔师宫的老师,但面对庞斑却没有半点自信,天知道庞斑的武功究竟有多高,在原著《覆雨翻云》中,庞斑就是个无敌的怪物,从来没有输过半招,甚至已经达到意念伤人的地步,只要想想独孤御姐飞升前最后那一瞬间的万剑决,就能想到庞斑有多厉害,实在是不知道如何对抗。
有气操的妹子们都在埋头努力,但没气操的妹子们却开始考虑歪门邪道了。
李岩的妹子们中间,最没节操的其实不是青楼长大的麻花辫妹子,而是群子剑岳不群,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才是君子剑的君子之道。李岩一向都怀疑她会是除了独孤御姐之外,第一个破碎虚空的妹子,因为她在虚伪的道路上已经走到了极致,因能极于伪,故能极于道,以虚伪而破碎虚空,绝对能引领时代潮流。
正直御姐现在就站在李岩身边。正在帮他出主意:“相公。你对一个半月后的界河约战还没有把握吧?”
李岩点了点头:“庞斑只差一步就破碎虚空。我除非练到已经在破碎虚空,飞在半空中的时候,否则还真没把打败她的把握。”
“那咱们就应该果断拖时间,不能一个半月后如约而去。”正直御姐道:“先拖上个一年半载的,等相公的太玄经练得差不多了,其余姐妹也有了相当的造诣了咱们再去,到时候先来个大群殴,让姐妹们收拾了对面的老师。再一起围殴庞斑……我连围殴的理由和台词都设计好了。”
她咳了两声,轻了轻嗓子,然后大声道:“魔师宫助纣为虐,帮助蒙古人侵略了无数国家,害得天下百姓流离失所,惨不堪言,如此邪魔外道,人人得而诛之,我中土武林的高人侠士当然不能墨守成规,和这种邪徒不必讲什么江湖道义。大伙儿并肩子上吧。”
李岩以手捂脸,不行。有一种想揍她的冲动,这女人说话的味道为啥总是这么不靠谱?简直给中土武林丢脸啊,咱不玩这种歪门邪道行不行?
正直御姐又道:“除了这一招之外,我还有一招,利用蒙古的公主做文章。咱们不是抓了一个叫华筝的公主吗?都软禁了好久了,现在也该让她派点用场了,把她押到界河边上,拿刀子架在她脖子上,咱也不杀她,也不威胁她,反正就拿刀架着她站在河边,魔师宫的人就会投鼠忌器,不敢乱来了。”
李岩大汗:“喂喂,你是君子剑,这样搞真的没问题?”
正直御姐笑道:“完全没问题呀,我又没有用华筝威胁他们,甚至一句话都没说,只是押着华筝过去而已,对方自己投鼠忌器关我什么事?我可是正义的。”
李岩:“……”
和这种女人就没道理好讲,无论什么时候她都占着道德至高点,想把她的行为说成邪恶是绝不可能的,她总有一亿种理由来反击。而且这女人的行动能力很强,她想到什么坏事就会立即去做,半点都不带犹豫的,就像当年绑架了自己在密室里玩羞耻play,可没见她有一丝一毫的退缩。
李岩心想:这事儿可不行,咱大宋的颜面都得丢光,哪有押个公主上战场去吓唬对方的?国际社会以后要怎么看咱们大宋?看来也差不多是时候把华筝给放掉了。
等正直御姐走后,李岩悄悄地来到了软禁华筝的地方。
华筝的处所一直在改变,最初她是被软禁在黑木崖上,后来又被移到了候监集的新总舵,自从李岩当上皇帝,她就又被移到了大宋皇宫里,分到了一个僻静的小院子。院子不大,但却胜在安宁,院墙上爬满了绿色的藤蔓,院中还有一颗参天的大树,雄伟的树冠将整个院子覆盖,太阳最大的时候,院子里也感觉清凉怡人。
李岩走进院子的时候,华筝正在绣花,来到大宋的时间不短了,她现在很像一个宋人,身上穿的是汉人姑娘爱穿的仕女服,裙子长得拖到地上,长长的流云水袖,头上还插着一只金步摇,只要乖乖地坐着不动,不要暴出一口生涩的汉语,她就是个标准的汉家姑娘。
她已经学会了大宋的刺绣,能绣些简单的花鸟虫鱼。见李岩进来,她吓了一跳,赶紧把手上绣了一半的鸳鸯图藏到身后:“大宋的皇帝陛下怎么有空来我这个俘虏这里?”汉语还不太熟练,略显生硬,但能听得出她在努力学习。
李岩想了一会儿,才慢慢地道:“大宋马上就要和蒙古开战了。”
“哎……”华筝手上的刺绣和针线全都落到了地上:“也就是说……我会……不太妥了?”
李岩点了点头道:“我有个老婆在打你的主意,打算用你作人质来威胁蒙古人,使他们投鼠忌器,我们就能占到便宜。”
华筝的脸色顿时惨白。
李岩道:“但是我不喜欢这样做事,如果你是个女将军,我可能就这样做了。但你是个弱女子,我这人有一点点大男子主义,不喜欢拿弱女子来做筹码威胁,所以我打算把你放走。”
“你要放我回蒙古?”华筝的脸色依旧一片惨白。
“是的!”
“哎呀,不要啊!”华筝突然大叫起来:“回去我会被嫁给都史那头猪的。”
李岩大汗:“有没有搞错?说得我放你回去像是在害你似的!”
“可不就是害我么?”华筝郁闷无比地道:“蒙古人不把女人当人啊,如果光是嫁给一头猪,忍忍也就过去了。但是万一这头猪战败,又会被另一头猪娶成老婆,如果新的这头猪又战败,又要嫁给一头猪……天啊!这样周而复始……你应该知道的,连我父汗的妻子都被抢走过,后来抢回来时肚子里居然有了孩子。”
华筝说的是成吉思汗,当年他老婆孛儿帖被敌人抓去,成吉思汗忍痛等待了几个月之后对敌人发动突袭,终于把老婆抢回来,结果老婆已经被敌人搞大了肚子。不过成吉思汗并不在乎,反正草原上的人都是你抢我的老婆,我抢你的老婆,大肚子多好啊,抢一大的送一小的,这其实是好事。
华筝以前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倒也没觉得有啥不对,心里总认为被人抢了就认命呗,谁拳头大谁就是我老公这也没啥不好。但是她在大宋过了一年多的日子,体验到了与蒙古文化完全不同的汉家文化,这才终于明白那样好像有点野蛮。
大宋的生活比起蒙古实在好得太多,哪怕是做的俘虏,也有坚固的房子住,有好吃的食物,不用跟着水草四处迁移,被大雪追得满草原流浪。蒙古公主的生活都不如大宋一个俘虏……好吧,其实是她理解错误了,正因为她是蒙古的公主,在大宋的俘虏生活才能过得这么好,如果她只是个普通俘虏,那就会知道什么叫做黑牢。
“真不愿意回去?”李岩大汗。
“不回去!”华筝害怕被人拖出去扔回蒙古,于是死死抱着院子里的大树。
“可是我老婆说要抓你去做人质,拿刀子架在你脖子上威胁蒙古高手。”李岩抠了抠头:“要知道我这人一向宠老婆,老婆做的事哪怕再不好,我也不会明着反对,通常只能曲线挽救,比如把你放走,我就我能做的最大努力,如果你不肯走,她真的抄刀子来对付你了,我只能睁之眼闭之眼,在外人和老婆之间,我肯定偏帮老婆的。”
华筝张大了嘴:“你是男人,你老婆就该听你的呀,你应该命令她,不准这样干。她不听就揍她。”
李岩摊手:“我喜欢命令敌国人,如果他们不听我就揍他们,但是对自家老婆不会用这样的强权政策,通常来说,我会喜欢听我老婆的建议,因为她们的建议总是为我好的。”
华筝大汗淋漓:“不带你这样的!蒙古没有你这样的软蛋男。”
李岩摊手:“所以你不喜欢蒙古。”
华筝:“……”
华筝发现自己败了,蒙古确实没有软蛋男,但她确实不喜欢蒙古,这就是一个驳论,简单来说就是她喜欢蒙古的男人行事方式,但却不喜欢和他们在一起,这尼玛究竟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为什么会这样?
所以女人这种东西就是麻烦,就像后世某些女人,她们坚定地认为自己喜欢高富帅,但她当他们真正接触高富帅之后又发现自己伤不起,别的不说,就只说高富帅那冷傲冷酷不把女人当人的态度,她们就受不了。想要男人对外霸气、却又想要男人在自己面前弱气,这世界哪有这种事?所以她们只能看看晋江的小说,迷失在总裁爱上我的气氛里。(摘自三十二公公巨著《太监眼中的女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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