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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最强的神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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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翔急切的想要把玩手中燧发枪,也没与桂国玺多聊,找了一处偏僻的地方,将引药倒入引药锅,合上引药锅盖,拧开装发射药的小瓶,将发射药从枪口倒入,在将弹丸从枪口装入,接着从枪管下抽出通条,插进枪管捣实弹丸和发射药。

    搞定这一切,李翔站在河畔一百步之外,对着准心,瞄着河旁巨石上的鹅卵石,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烟雾大作。

    引燃的火药发出了一阵烟尘,李翔还是第一次捣鼓这个时代最精良的枪支,没有想到会有如此情况,硝烟都进到眼睛里去了。

    到河边用清水洗去眼睛里的灰尘,这才来到河边看自己的命中率,这一枪并没有如他所愿的击中鹅卵石,而是打在了巨石的右下侧,偏了足足一尺。但坚硬无比的巨石,硬生生的让铅弹打出了一个坑洞,如此威力绝非弓箭能够做到的。

    李翔对于这一枪完全在意料之中,并没有任何的不满。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后世的枪械因为力量极大,打出去的子弹在一定距离里几乎是直线的,哪怕是遇上了大风,受到的影响都是有限。

    清朝这个时期的火枪还是依靠火药发力,铅弹也比不上后世的子弹。一但铅弹出了枪膛,便失去了控制。铅弹没有稳定气流的尾翼,故而超过了一定的距离就变得极难控制,会大幅度的受到风力的影响,偏离准心。

    论命中准确率,即便是这个时候最精良的燧发枪远远比不上弓箭。

    不过与燧发枪相比,弓箭也存有极大的不足,就如初次与胡德帝相遇,胡德帝能够凭借一双肉掌接他射出去的箭羽,换做是子弹,他就算有本事接到,子弹也会在他的手心穿一个洞。

    弓箭一但对上刀盾兵,身披重甲的步卒,或者身披锁子甲的骑兵,威力即会大减,遇上了西方的板甲,更是成了无用之物。但火枪不一样,火枪有着极强的穿甲能力,完全不虚任何铠甲。最关键的还是威力,铅弹是一种几乎和臭名昭著的细菌武器相匹敌的武器。因为铅比较软,因此在击中人体后往往将所有动能全部释放出来,发生形变乃至破裂,导致人体组织出现喇叭型空腔,创伤面积是弹丸截面积的数十倍,加上瞬间对人体的血液循环系统产生巨大压力所造成的损害,那并非是人能够承受的了得。像电视上演的,人中了枪还能生龙活虎的冲杀,都是扯淡,子弹一但打在人的身上,就会有一股类似于爆炸的强大力量,弹头在经过身体时形成的巨大力量会震伤脏器,震波形成的出弹伤口直径有可能达到十数厘米以上!如果是打在头上,创口将更为可怕,它能够将掀飞人的三分之一的头盖骨,当年M国总统肯尼迪就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殉国的。

    宋朝岳家军有一位猛将叫杨再兴,小商河一役,他以三百战十万,身中数十箭不死,依然能够奋力拼杀。但如果杨再兴中的是铅弹,体魄再强的人,只要中个两三发,铁定完蛋大吉。

    故而尽管现在的燧发枪存在着诸多问题,在射程命中上甚至还比不上弓箭,可取代弓箭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凭借这一枪,李翔作为一个枪械发烧友看到了燧发枪的威力,也看到了铅弹与火枪的不足。

    他将额前的一缕头发拉了下来,头发很长,直到鼻尖,看着这一缕随风而动的发丝,脑中出现了一个人,一个他唯一敬佩的神枪手。

    那是在他高二暑假的时候,他有一个超级富二代的朋友,因为都是枪械发烧友很谈的来。富二代的父亲在深圳开了一家射击场,得到国家的允许,里面有十数种枪支,任由会员练习。

    那年暑假,富二代邀请李翔去深圳玩,许诺免费任他玩三个小时。李翔没有禁得起诱惑去了,只是短短的一个小时,在熟悉了手中的小口径步枪之后,打破了射击场的记录,余下的时间连续数次在记录上刷新,让他的富二代朋友吓掉了眼镜。当即拜师,表示只要教他枪法,他拿出私房钱来请李翔无限次的在射击场练习。

    李翔家境普通,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满口答应。接下来的一个月,他完全泡在了射击场里,打破了射击场里所有的记录,而且不断的翻新,以至于远远地凌驾于第二名。

    直到那一天,李翔接到了他朋友的电话,说有一个人只用了一晚上的时间就打破了他创下的记录。

    李翔不服,重新夺回了记录,但他在不断夺回记录的同时,同一个人正以同样的速度破他刚刚创下不久的记录。

    他就在射击场里。

    一个三十多岁身型瘦小的的青年,他上前约战李翔,要与他比上一比。

    面对如此强敌,李翔超水平发挥,以一分之差,赢了他。

    不过李翔没有高兴,他觉得自己输了,他在这个射击场练习了一个月,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而他的对手却只来了两天。如果让他练习一个月,成绩只怕会逆转。

    李翔服气他的技术,与他成为了知己,一生中遇到的唯一知己。

    接下来的几天两人一起练习,一起聊枪。他对枪械的认识,胜过李翔太多,各种技巧更是闻所未闻,让李翔受益匪浅。

    李翔曾问他电话问他住址,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告诉了他的名字叫……姜嘉。

    一个神秘而强大的神枪手。

    李翔回忆起他们离别时候的情景:那是在公园的草地上,两人并肩躺着看天,姜嘉那时候张开五指对着天空,低声道:“阿翔,你玩过狙击枪吗?”

    李翔答道:“没有!”他玩的枪不少,但狙击却从未接触过,在任何的国家,狙击都是受到限制的。

    姜嘉道:“我玩过,而且经常玩。我喜欢那种感觉,在远远的掌控一切,任何目标,都会因为你手指轻轻一勾而摧毁。我现在打的是死物,不知日后遇到了活物,还会不会有这种感觉。”

    李翔没有回答,也不知怎么回答,在他们那个时代杀人是不敢想象的,至少他从来没有想过。

    姜嘉幽幽的道:“狙击是枪械中最霸道,最需要技巧的枪,他能锻炼出一个枪手所有的素质。不管是心态,还是什么。明天我就要走了,也许以后再也无法见面。我教你最后一招,感觉风,享受风。只有与风融为一体,你的枪才不会受到风的阻碍。”他说着将自己的头发拉直,看着顺风而非的发梢,指着远方的一棵大树道:“三百一十六米,两点钟方向,阵风六级。”说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巧的风速仪与手持测距仪集合为一体的古怪用具,丢给了李翔。

    李翔接过一看,便如姜嘉说的一样两点钟方向,阵风六级,手持测距仪也表明确表示是三百一十六米。

    李翔由衷的赞叹:“姜哥一定是最强的狙击手……”

    姜嘉哈哈一笑,认真道:“你才是最强的神枪手,我比不了。”

    李翔即便到现在还不明白这话的意思,但他真的从姜嘉的身上学到了很多。

    枪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抓准枪的力度、风的速度、方向哪怕在差劲的枪,在一个真正神枪手的手里,依然是最犀利的武器。

    他看着眼前的一缕头发,端起了枪心中默念:“三点钟风向,阵风五级,距离九十六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