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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瞌睡送枕头,正想着了解这里的情况要不要招一些孤魂野鬼的问问,结果就有这么几只撞上来,还有说有笑的根本没在意前面的叶小楼,结果就是毫无知觉的中招,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狗蛋一把抓住,拎到了别的地方。
“你们是什么人?”其中一个鬼胆子大一些,就说,“我们可没做过坏事啊,你要是收了我可不容天理。”
“跟他们废话做什么,我看也就那个年轻人有些道行,年纪这么小,估计是个半吊子,咱们一起发力掀了他的术法就是。”
“这倒是。”
所谓鬼是由人变的,所以人生前狡诈,变成鬼自然也狡诈。
胖乎乎的小手托着下巴,狗蛋眨了眨眼,瞳孔漆黑变成黑色的漩涡,轻轻叹气道:“你们也太蠢了,竟然这么简单就确定我们的身份,那现在你们再仔细看看,除了他,我的道行怎么样?”
若是把鬼分一分等级,约莫低级的脆弱不堪,平日里只敢躲起来,被太阳晒一晒就要受伤,中级的就要厉害一点了,就像被困住的这些鬼,活的比较自在,高级的自然就是恶鬼之类,能兴风作浪的那种,如果要把狗蛋放进来呢,他就是比高级还要高许多级的那种,因为他身上的鬼气若是想要消灭这些鬼,不过是眨眼的功夫。
看到狗蛋的眼睛,这些个叽叽喳喳的鬼顿时不敢说话了,好比蚂蚁遇到大象之前本来以为自己能用脚绊倒大象,结果等真的见到了就恨不得立即消失,因为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啊。
“那么现在可以说了吗?”叶小楼也蹲下,看着这些鬼说。
沉默一瞬,众鬼又立即开口,你一句我一句的解释着。等他们讲完了,叶小楼也差不多了解的事情的始末。时间对于鬼来说,有时候是很好的东西,因为可以增长道行,百年也不过是眨眼间而已,比起普通人,他们实在是太有优势了,可以静静的躲在角落看潮起潮落,看时间变迁,看人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看人来了又去,去了又来。
托一位岁数一百多年的高龄鬼解释,当年确实有两个人跳崖,而且都死了。
有情人终成眷属什么的,其实并不容易,即便是约好了下辈子再见,又有谁能真的愿望实现?就是传说中天帝的女儿织女,相见牛郎也不过是七夕那一天而已,故事里也没有说牛郎转世,是否能和织女继续相见,可见即便是有这种可能,却也只是可能而已。
当两个人魂魄离体,卫锦文懵懵懂懂的在崖下徘徊,等生死簿上的阳寿尽了,鬼差来勾魂他便顺从的跟着鬼差离开。而跟他约定的那个人却早已恢复神智,并且明白下辈子变数太大,根本就不能保证还能再找到彼此,更何况缘分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若是下辈子没有缘分怎么办?
最好的办法就是其中一个投胎,另外一个转成鬼修,在原地等待,等地方转世再去找他。只要他能记住对方,就有机会找到,这便是万无一失的法子。
大约爱的深的那位都会这么傻,总是患得患失,活着的时候也就罢了,即便是死了也还不放弃,这种坚持成为执念,也让人唏嘘。即便是坚持又能怎样,找不到的还是找不到,还是分隔开来。
人活着便是一世,或是生儿育女,或是孤独终老,感情上都有不同的发展,或许这一世的爱情可歌可泣、感天动地,但到了下辈子,谁又能说爱情还是原来那个?轮回有时候对于受尽苦难的人来说是一种解脱,但对于爱情美满的人来说却非常残忍,因为一个轮回就是一个开始,前尘往事俱都化作云烟。
那些个话本里你侬我侬的美好姻缘,到下辈子也不过是单纯的话本而已,谁又知道话本里的当事人下辈子是人,还是别的什么,还有没有这般美好的姻缘。
然而这就是道,天地间维持平衡的道,人在其中不过是沧海一粟,无能反抗,也不能反抗,因为人必须生存在这样的环境中方能生生不息。
女娲捏泥造人,是大功德,让她直接成圣,后来厚土化为六道轮回,让世间万物皆能生生不息的存在,这便是抛去了感情,像车间流水线的商品一样,干巴巴冷冰冰的,抛去了商品自己的感情,顺从车间里的规则。这其实是很残忍的,但又有什么办法,便是以慈悲为怀的佛,却也没敢提‘感情’这等事。
而有那么一个人去尝试了,去坚持了,甭管成功与否,叶小楼都由衷的佩服他,至少他做过,不会后悔。
下悬崖有许多种法子,有电梯,也可以绑了绳子慢慢滑下去,但叶小楼几个人却没有这么做,每人脚上都踩着御风符,大晚上的就这么慢吞吞的飘下了悬崖。踩着御风符的还有保镖们,他们互相之间手拉手,两条腿还有些颤抖,因为除了脚下那两张轻飘飘的符纸,就什么都没有了……每当脑海中闪过这个想法,保镖们身体就愈发的颤抖,相互之间小手拉的越紧。
反观叶小楼和狗蛋还有男孩,三人的表情非常放松,就跟乘坐电梯似的慢慢下降,还时不时的扭头小声说话,仿佛他们真的待在电梯里似的。
不多时,保镖们也慢慢放松下来,到底是见识多广的汉子,虽然心中赞叹的无以复加,却慢慢站直了身体,虽然还拉着小手,但是也敢观察周围的环境了,甚至还能低头看看距离地面还有多远。还好现在是晚上,就算有灯也看不太清楚。
悬崖下面也有人工建筑,一排排的小房子,还有山洞,游客可以在这里体验。不远处似乎还有仿古的茅草屋等建筑,看着就跟电视剧里的装扮似的,应该是主题建筑?卫锦文自从下来就木呆呆的,他茫然的看着前方,身体有些僵硬的往前走,不知道应该去什么地方,不知道回去哪里。
被狗蛋抓在手里的小鬼说:“对对对,就是你走的方向。老鬼住的山洞普通人看不到,只有我们能找到,那地方可是偏僻的很,还有一股子霉味儿,也不知道老鬼怎么这么邋遢,洞里也不知道好好收拾收拾,到底是自己的洞府,也太拿不出手了。”
要找那地方对于普通人来说难如登天,但对于叶小楼来说却容易的很。在保镖们眼中是普通的悬崖峭壁,摸起来也跟真的石头似的,然而跟在叶小楼身后却轻而易举的闯了进去,就像穿过一扇门一样。
门后的情景豁然开朗,然而给人的感觉却不怎么好。地上铺着厚厚的苔藓,还有水渍从边角渗透,一股子难以言喻的味道从最里面蔓延出来。叶小楼觉得这里面似乎有死气似的,然而鬼的死就是消散,是没有人的那种死气的,很奇怪,明明这里只有魂魄,却能感觉到一股人才能有的死气。
无知无觉的踩着湿滑的苔藓往里面走,卫锦文仿佛又看到记忆中那个面容俊美,身上总有一股特别气质,便是周围所有人都热热闹闹,也独独他一个人安静。他的手特别修长,很有力,可以轻而易举的结束一个人的生命,他曾经说自己全身都沾满鲜血,怎么洗也洗不干净,也许魂魄早已变成红色,便是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也洗不掉那些红。
卫锦文曾开玩笑说:“你要是去了地府,可得看看彼岸花有没有你红,对比对比。”
“我的红不是颜色上的红,你不懂……”他笑着解释,“就是杀人之后染上的颜色,看不见摸不着,却真实存在着,也洗不干净。我杀过的人实在是太多,无辜的,不无辜的都有许多死在我手里,这或许是罪孽的颜色吧。”
“我不相信的。”卫锦文握住他修长的手指,也跟着笑,“这么好看的人,这么好看的手,怎么会呢?”
“你比我更好看,你可知道?锦文。”
“……不知。”
往日之事历历在目,在脑海中越来越清晰,仿佛就在昨日还发生过似的,卫锦文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他这一世家境优渥,根本不需要他奋斗,又生的比较聪明,做什么都废不了多少工夫,手保养的很好,皮肤白皙细腻,然而他其实是不如那人好看的,比不上。
“你死后变成鬼,肯定也是俊美的,是个美鬼。”当初卫锦文开玩笑似的说着,眯起眼睛拿着毛笔点了点红色的朱砂,在画卷上轻轻描摹,“你的嘴唇软软的,味道实在是美极,便是比那最美味的御膳也要好上许多,现在我画出来便仿佛能尝到那股子味道似的……”
“你来看,我给你画的画像,可还满意?”
“你这人气质着实特别,我竟画不出来,待我好好练练,总能画出你的□□,保管叫你在画里活过来似的。”
当年说过的话在耳边一遍一遍回响,那些个嬉笑怒骂带了些欢快的味道,仿若昨天卫锦文还跟对方相见一样。只是时过境迁,世间虽未发生沧海桑田的变化,对二人来说却也已相见,便是相隔万里。
“我来了。”卫锦文听到自己的声音有些沙哑,他眯起眼睛看着坐在一块阴冷潮湿的石头上憔悴的身影,他还能看到对方俊美的脸,还能看到对方挺拔的身体,看他开口说话,声音是那么的愉悦……
坚持了不知道多少年,用自身喂养别的鬼换取那些个鬼带来的信息,他心中坚持,一定要找到那个人,即便是身体虚弱不堪。这个山洞成为他赖以生存的地方,甚至久而久之身体都仿佛跟身下的石头成为一体,让他根本不想离开这里去看外面的花花世界,一个人只有一双眼,要去怎么在万万人海中寻找那特定的一个?
要说从未放弃那是假的,有时候情绪低落,陷入绝望时,他自然想过放弃。记忆中卫锦文的样子早已变得模糊,他的音容样貌早已记不清楚,唯独那份执念还在,还在支撑着他坚持,即便是对方站在自己面前,他也有可能认不出来。
时间是最残忍的,他不着痕迹的慢慢的消磨掉曾经刻骨铭心的东西,如温水煮青蛙一般让人慢慢的变成另外一个人,蓦然回首,总能发觉自己竟然比起以前来变化这般大,判若两人。
然而无论怎么猜想,当那个人真的站到自己面前,真的一步一步走过来时,他却能一眼就认出来,这个人,他找了许多年,即便是忘了他的样貌,忘了他的声音,甚至忘了他的一切,却也还是在见到第一眼的时候就认出对方。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仿佛是直觉,却又能恳切的确定事实,对方就是他要找的人。
“这个老鬼很弱了,他修行百年,怎么会这么弱?”狗蛋摸着下巴说,“就算给这些小鬼啃过几口,也犯不着虚弱成这个样子。”对于鬼,狗蛋说的话最真实,就是叶小楼也看不准确。
被狗蛋抓着的鬼相互之间看了眼,均低下头,没人主动解释。
“你来了。”老鬼实在是太虚弱了,只能勉强发出声音,并没有足够的力气站起来,他就这么坐在石头上,仿佛是从石头里长出来的黑影,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看着卫锦文,里面充满笑意,他说,“我的时间不多了,你能找到这里,说明咱们当初的誓言是实现了的,对不对?只是我当年选错了路,这会儿却不能再抱着你跑了……”
然而谁又能确定,当年若是他也投胎,还能不能找到这里,能不能在这里等到卫锦文?
好在时间是任性的,只能单方向的流淌,从来都不能逆流,所以发生过的事情已经变成过去,便再没有懊悔的余地,也不需要懊悔,只要把握当下,把握现在就可以。
他看的透透的,见卫锦文模样依旧俊美,仿佛还是当年的样子,即便是他没穿当年那样的衣服,举手投足间却也还是那般潇洒,像画一样好看。
好想时间就此禁锢,让两个人都停滞在这样相逢的时刻。
一步一步走过去,伸出手穿过黑影,只抓到一把空气,卫锦文怔怔的看着自己的手,喃喃道:“我念了半辈子,难不成咱们永远都不能正儿八经的在一起不成?我是不信命的,你呢?”
“我也不信,不过咱们要坦然面对现实。”他好像恢复了当年的模样,手握绣春涛,身穿飞鱼服,脚踩踏月靴,眉眼凌厉,便是随随便便的站在那里也能跟人群隔离开来,仿佛处在另外一个世界似的。他的模样实在是太好看,身上独特的气质引得人不住的在心里偷偷描摹他的模样,想着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有这等独一无二的气息。
伸出手虚虚的握了一下卫锦文的手掌,其实也不过是一团雾气而已,他继续说:“下辈子喝一碗孟婆汤,那样才是新的开始,这辈子其实我们都是错了的,太天真……”
“……毕竟,人怎么跟天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