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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疾如风兮徐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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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鼓声声,旌旗猎猎,恭义营逐队出城,在护城河外列阵。

    田野上风起云聚,阳光被云层遮挡,天色突然阴暗下来,战旗扑啦啦迎风作响,将士的盔樱甲裾不停抖动。

    各哨的旗手、什长充任排头兵,新兵们在战旗下依次排列。站在第一排的都是什长,由一什成一队,又由一队成一哨,左右间距两臂,前后间距一臂,一哨新兵排成一个方阵,四哨新兵又组成一个田字型的大方阵,弓箭手、火铳手游弋其间,汪克凡、汪晟、谭啸和周国栋等四名哨官率亲兵居中坐镇。

    最后一名新兵出城之后,守门士卒立刻关上城门,对面的水匪仍在大呼小叫,却一时不敢冲上来。相比之下,恭义营这边要安静得多,除了队官、什长不断喊出简洁的口令,新兵们全都一言不发,只有长枪在肩,如林般斜指天空,点点枪尖上闪烁着寒光。

    “娘的,咬人的狗不叫,这恭义营还真的有点名堂……”城头上孟宝低声嘀咕了两句,下意识地舔舔嘴唇,惊讶,兴奋,又有些紧张。

    恭义营列阵之快,阵型之严整,都大大出乎他的意料。这长枪阵排列开了,森森然竟带着一股肃杀之气,让人想起了捕猎中的猛兽,沉默安静,却充满了危险的气息。

    “怎么,这方阵很厉害吗?”许秉中看不出什么门道,不安地向孟宝询问着。

    “还没和水匪交手,说不准的。不过这方阵甚为整壮,倒像是一支久经艹练的强军。”孟宝不得不服气。他手下的卫所兵勉强也能列队成阵,但需要很长时间调整位置,排成的队形还歪歪扭扭,比恭义营差得太远。

    陆传应一喜,捻须摇头说道:“不错,恭义营军容雄壮,不动如山,乃堂堂之阵也!哎——,动了,怎么动了,他们又动起来了……”

    恭义营整队完毕,立刻对水匪发起了进攻。

    京良挥动令旗,城头上的大鼓停了下来,他把腰间挂着的牛皮小鼓扶正,挥动鼓槌敲响了进军鼓,新兵们齐齐迈出左脚,踏着鼓点向前走去。

    “一二,一二……”京良口中小声地自言自语,数着汪克凡教的拍子,鼓声铿锵,节奏鲜明,维持着恭义营前进的队形。

    从军以后,京良成了汪克凡的随身亲兵,很快适应了充满朝气的军旅生活。千军万马随着手中的鼓槌而动,这种感觉让他的心里充满了自豪,真想让家人来看看自己神气的模样……

    “一二,一二……”有人在跟着京良数拍子,又粗又憨的声音听起来很怪异,却没有一个士兵敢笑他。那是第四队的队官史阿大,他身高腿长,不压着步伐就会带乱全队的队形。

    用口令配合鼓点节奏,是近代阅兵仪式中常用的手段,效果极佳。长枪方阵缓缓移动,几乎没有松散变形,步伐整齐划一,虽然只有几百人,却隐隐有千军万马的气势。

    “戳他娘,这真是成军才三个月的新兵吗?到底是怎么练出来的?”城墙上,孟宝彻底被镇住了,好半天都大张着嘴巴。

    他半辈子都待在军中,就算手下的卫所兵不堪战阵,起码的眼光还是有的。军队在行进中保持阵形比静止时难得太多,在战场上的也更加实用,能做到这一步的,恐怕只有那些久经战阵的百战之师。

    几名文官都是一脸疑惑,孟宝喜滋滋地向许秉中一拱手:“恭喜堂尊,我崇阳有救了,恭义营,也许真能胜了这一阵……”

    一番解释,许秉中听了个似懂非懂,旁边的陆传应又掉起了书袋:“好,好,其疾如风,其徐如林,已得孙武用兵之妙矣……”

    城下,恭义营直直向水匪阵中撞去,水匪前队距离城墙不过千步之遥,长枪阵虽然移动缓慢,转眼间也已逼近。

    见恭义营来得凶猛,水匪的阵型连忙做出调整,团牌手调到前方,弓箭手藏在后面,随着军将的号令,向恭义营射出了一排羽箭。

    “立定——!举盾——!”

    哨官发出口令,长枪阵停了下来,新兵们抬起套在左臂上的小盾,微微低头躬身,把头脸咽喉等要害藏在盾牌下面,除了这面小小的铁胎盾牌,他们的身上还穿着布面甲,足以防御普通的箭矢攻击。

    “嘭,嘭嘭……”

    羽箭射在盾牌上,发出了一连串金木相击的钝声。水匪射出的羽箭并不稠密,大部分新兵毫发无损,只有几个运气不好的,腿脚手臂等裸露部位被射中受伤。

    “举枪——!”

    为了节省体力,新兵的长枪都斜抗在右侧肩上,临敌接阵才改为平端。左手前,右手后,前手低,后手高,数百支长枪突然斜指敌阵,犹如猛兽亮出了利爪。

    “前进——!”

    进军鼓再次敲响,节奏却隐隐加快,水匪们刚刚射完一轮弓箭,趁这个间隙要迅速杀入敌阵。与此同时,一直隐忍不发的火铳手和弓箭手开始还击,战场上瞬间枪声大作,子弹横飞,嗖嗖作响的羽箭如飞蝗般射向水匪。

    汪克凡举起手中鸟铳,瞄准了水匪前排的一名团牌手,“砰”的一声枪响,那团牌手腿部中弹,立刻扔掉盾牌倒在地上,双手抱着大腿哀嚎不止。

    恭义营转眼到了跟前,那团牌手踉踉跄跄爬起来想跑,却瞬间被淹没在长枪阵中。“噗,噗”,他的背上连中两枪,一头栽倒不再动弹,新兵们从尸体旁踏步走过,像一柄利刃般切入了水匪的阵营。

    水匪们嘶吼狂呼,聚起一股人潮迎了上去。他们大都是水匪中的亡命之徒,这才被选入先锋部队,如果攻破崇阳,他们的赏赐最为优厚,但在需要拼命的关键时刻,这些悍匪对自己的生命也毫不珍惜。

    迎面却有无数长枪如林刺出,一道道血光迸现,惨叫接连不断,水匪倒下了二三十人,剩下的再没了斗志,发声喊四下逃开。

    长枪阵继续向前,水匪的阵型被劈成了两半。

    “破阵了!破阵了!”

    城头上许秉中喜不自胜,在女墙上重重捶了一拳,兴奋下全然不觉得疼痛,没想到,恭义营竟如此勇猛,一鼓就冲破了水匪的盾牌阵。

    “娘的,汪克凡这厮真是凶悍,赢了一阵竟然还不收兵……”孟宝既兴奋,又有些紧张。

    在他想来,恭义营以少击多,终归不是数千水匪的对手,出城迎战只是为了提振城中的士气。小胜一阵后就可及时回头,趁乱撤入城中,以免被人数占优的水匪包围。

    但是恭义营的选择却出乎意料,他们冲破第一道盾牌阵后,就直奔水匪的前队将旗而去,看样子是想一举击溃这两千名水匪!

    “孟百户,恭义营激战正酣,如何能助其一臂之力?”

    “这个,战事激烈,末将实在插不上手,请堂尊恕罪……”孟宝喃喃解释着,面对许秉中热切的目光,有些气短心虚。

    恭义营和水匪胶着厮杀在一起,以他手下的卫所兵和青壮,这种场面下想帮忙也帮不上。就像两条壮汉正在以命相搏,拳来脚往,利刃翻飞,细胳膊细腿的小孩子贸然冲上去,只会伤了自己。

    仗打到这个地步,只能寄希望恭义营自己取胜,如果这么一支强军也被水匪打败,城墙上的青壮们立刻就会逃光……

    恭义营,长枪阵,在水匪阵中直驱向前,所到之处势如破竹,所向披靡,离水匪前队将旗越来越近。

    水匪前队主将连连怒喝,拔刀砍翻几名溃卒,才镇住了慌乱的部下。号角声变得异常凄厉,水匪们重新聚拢成队,前队主将催动将旗,率领两千名水匪一起涌了上来,把恭义营裹在了当中。

    城头上观战的众人鸦雀无声,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这长枪阵在正面突破中虽然悍勇无比,此时却陷入重重包围,水匪从四面八方一起杀到,恭义营首尾难以兼顾,只要一点被突破,恐怕就会崩溃。

    “立正——!”随着四名哨官的口令,长枪阵又一次停了下来。

    “迎敌——!”除了前排士卒不动之外,新兵们一起转向朝外,左侧朝左,右侧朝右,后排的新兵直接向后转,面对长枪阵的后方。

    “举枪——!”数百支长枪一起平举,长枪阵变成了一只巨大的刺猬,每一个方向都有无数冰冷的长枪,沉默地面对嘶吼冲来的水匪。

    在屹然不动的长枪阵外面,水匪像疾风吹动的乌云,疯狂地向长枪阵扑去,轰的一下,两支人马猛然撞在一起,长枪阵如受重击,四周的边缘同时向内凹陷。

    “咚咚咚咚咚……”城头上响起了激昂的战鼓,为恭义营擂鼓助威。

    “呜,呜,呜……”水匪阵中也是号角连连,杜龙王正在集结后队人马,想要赶来支援。

    战局变化太快,杜龙王已经发现情况不妙,水匪后队正忙着扎营,有人甚至跑到远处的山坡上砍树,如果前队败下阵来,分散的后队就只能任人宰割。

    谁都没有想到,恭义营的进攻竟然如此犀利,突然就到了决出胜负的关键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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