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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芳菲,花骨朵盛放在枝桠上,传来阵阵香气。
身穿粉色云纹衣裙的俏丽少女坐在石桌前,手里是一本诗册。
柳眉杏眼,尖尖的下巴,巴掌大的小脸透着几分苍白,腰身纤细,身姿若柳。
远远瞧着,当真是美人如画。
崔琉娘盯着手里这册据说是“她”写的诗词,正翻到这一页,上面“水调歌头”四个大字尤为刺目,叫她眼皮直抽。
真是够了!
“啪”的一下,她把诗册扔在石桌上。
“外面风大,姑娘怎的又没把披风穿上?”身穿碧绿衣裙的大丫鬟芳春娇嗔一声,仔仔细细把大红披风给崔琉娘披在肩头。
她瞥了眼桌上的诗册,又笑道:“姑娘躺了一段时日,必定是诗瘾犯了,莫不是又有新的诗文出来了?奴婢这就去准备文房四宝,外头的书生大半个月没看见姑娘的诗文,早就伸长脖子等着了。”
闻言,崔琉娘嘴角又是一抽。
她深吸了口气,慢慢垂下眼帘,露出忧伤的神色,幽幽叹道:“诗词歌赋再出色又如何,爹爹到底没多看我一眼。”
芳春听着,眼圈微红,柔声安慰崔琉娘道:“家大业大,老爷也是太忙了,这半个月才没来看姑娘。”
这话说的,连她自己都说服不了,只得转开话题道:“姑娘,奴婢刚从前头过来,又有人上门来求见老爷了。”
对这样的事,半个多月以来,崔琉娘是听得耳朵都快长茧子了,木然地问道:“又是秀才?”
“……是。”
“又是寒门子弟?”
“……是。”
崔琉娘摆摆手,表示她明白了。
又是穷书生,她真是受够了!
别人穿越,她也穿越,居然穿到一个二手货的身上就算了,之前那一位穿越前辈简直是乱来。
穿越之前,这位前辈一定看了不少穿越小说,准备得够妥当。
一岁能言,两岁作诗,三岁出口成章,四岁谈策论,五岁背孙子兵法,六岁作画,七岁便有神童美誉。在崔琉娘看来,树大招风,这位前辈简直是作死的节奏。
要是她,早就把原身当作妖怪,一把火烧死了。
这就算了,这位穿越前辈还沾沾自喜把从后世剽窃过来的诗词歌赋拿到府外给文人学士一起讨论鉴赏。
每一篇诗句的落款都是崔琉娘的名字和印章,于是她的闺名几乎无人不知。
确实够名扬内外,提起崔琉娘,无人不晓,可惜不是给崔家长脸,而是丢脸。
女子的名声都没了,一般好人家谁还敢娶崔琉娘?
不过也有不在乎的,比如那些寒门出身的子弟。他们吃饱穿暖都成问题,还在乎什么名声?
最紧要的是,崔家是玉商,缺什么都不缺钱!
崔琉娘是独女,以后必然是招婿,女子极少出门抛头露面,崔家的财产可不就是落在女婿的手上么?
这么大的**,让不少穷书生趋之若鹜。
于是每天来求亲的人,简直是络绎不绝。崔家门房烦不胜烦,只差没在大门口竖个牌子,写上“穷书生和狗不得入内”!
这么大的烂摊子,前面的人挥挥袖子,不知道又被送去那个时空,可怜她这个接手的简直焦头烂额。这些日子说是养身子,躲在院子里,其实崔琉娘是觉得没脸见人。
同为穿越者,那位前辈能混到这么糟糕的地步,也算是少见了。
芳春瞧出崔琉娘面色不善,低声解释道:“姑娘,这次来的书生,跟以往的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没穷得叮当响,还是多了一条腿,或者三只眼睛两张嘴?”崔琉娘兴趣缺缺,这些穷书生心里想什么,她是心里犹如明镜似的。不就是想少奋斗二十年,无论是现代社会,还是古代,这样想要借着裙带关系一步登天的人都不会少。
只是,她居然看见身边这个平日沉稳的丫鬟脸红了:“姑娘,这位叶公子相貌堂堂,瞧着出身不错,举手投足都有着一股子贵气。”
崔琉娘笑了笑,贵气这种东西太过虚渺,而且皮相长得再好又如何,不也是一个想要靠女人吃软饭的家伙吗?
“怎么,芳春也想要嫁人了?”
芳春吓得面色一白,连忙跪在她脚边,告罪道:“姑娘,奴婢错了。只是连姑奶奶也对叶公子赞不绝口,奴婢这才多嘴了。”
“小姑姑也见过叶公子了?”崔琉娘心里惊讶,这位小姑姑眼高于顶,还真没见过对谁如此夸赞过。
说是小姑姑,其实年纪与她相仿,是老太爷的老来女,从小宠在手心上,如同她的名字一样,是崔府的掌上明珠。
“是,老爷带着叶公子进书房的时候,恰好跟姑奶奶迎面遇上了。”
听了芳春的话,崔琉娘更加惊讶了。
崔老爷对那些来提亲的穷书生素来没什么好脸色,连带着对她更加厌恶,觉得崔琉娘丢光了崔家的脸面,更别提是带去连崔明珠都不能踏进一步的书房了。
崔琉娘摸着下巴,这位叶公子有点意思,竟然让利益至上的崔老爷奉为上宾。
“走,带我去瞧瞧这位叶公子到底有什么能耐。”
她带着芳春这才出了梨香苑,便看见小姑姑崔明珠正跟一个背对着崔琉娘的男子低声细语。
崔琉娘顿住脚步,瞥见崔明珠身穿一袭粉色的华美衣裙,裙摆上用金线串上了一颗颗珍珠,每一颗都是莹白透亮,大小一样,不知道让人费了多少心思才挑出来的。脚踏一双绣花鞋,用白色的银线刺绣,鞋尖镶着一颗孩童拳头大小的珍珠。
这颗珍珠,听说是老太爷从南边重金买回来的,只得一对,却让崔明珠镶在绣花鞋上,足见老太爷对这个老来女的宠爱。这双鞋子,也是崔明珠最为喜爱的。
乌黑的长发梳着时下最流行的少女发髻,一束乌发落在肩头,显得平日咄咄逼人的崔明珠多了几分柔美。她脸上擦着薄薄的粉,衬得俏丽的面容恍若芙蓉。
如今唇边正噙着浅淡的笑意,一双眼眸落在眼前的男子身上,几乎算得上是目不转睛了。
崔琉娘饶有兴趣地将目光落在崔明珠跟前的年轻男子身上,看来这一位,应该就是崔老爷另眼相看的叶公子了。
他身上的衣袍看得出不是上好的料子,而且衣衫有些紧贴,不够宽松,应该不是新近做的袍子。只是剪裁得当,从背后看着宽肩窄腰,倒是有一副好身材。
她静静地欣赏了几眼,没忘记自己出来的初衷,装作不经意路过,脸上带着一分惊讶:“小姑姑,这位公子是……”
“这是叶公子,”崔明珠脸上的笑容淡了几分,暗恼着崔琉娘早不来晚不来,却在自己刚跟叶纪泽说上话的时候过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崔琉娘这才看见这位叶公子的脸,清秀儒雅,比起之前上门的那些穷酸秀才确实要好看得多,难怪连崔明珠都坐不住了,巴巴地跑过来结识一番:“叶公子是爹爹的客人?”
在她观察的时候,叶纪泽也扫了眼这位流言中的崔家嫡女,并不像府外说得那般张扬高傲,倒是一双乌黑的美目里闪过的一丝探究,对他更是带着几分防备。
他也没想隐瞒,简单解释道:“入京赴考,小生路上需要盘缠。家里有一块祖上传下的古玉,担心在外头的当铺被人蒙蔽,便上门来请教崔老爷。”
古玉?
崔琉娘双眼发亮,能让崔老爷心甘情愿把人迎进书房,只怕不是一般的古玉。
她已经很久没摸过玉器了,倒是有些手痒:“叶公子这块古玉,能不能让我们也见识一番?”
“这……”叶纪泽有些迟疑,实话实说道:“崔老爷要好生查看一番,小生便把古玉留下了。”
崔明珠见他左右为难,不悦地瞥了崔琉娘一眼:“这是叶公子祖上留下的古玉,大哥说了,这是难得一见的鸡心玉。你毛手毛脚的,要是弄坏了,那可如何是好?”
鸡心玉,的确是好东西。
只是这种古玉,玉中带着血丝,传言说是被死人的血给染红了,其实是被地下的红色矿物渗入而成。
崔琉娘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揶揄,难不成这位叶公子为了凑足盘缠上京赴考,偷偷挖了自家的祖坟,把古玉扒拉出来换点银钱?
要是这样,还真是不肖子孙。
叶纪泽对上崔琉娘生动的眼神,居然明白了她的意思,正色道:“这是祖父无意中得到的,一直珍藏在身边,无论多艰难也没拿出来变卖。若非实在急用,小生也不会暂时出手。”
崔明珠见叶纪泽一直跟崔琉娘说话,心里十分不高兴,连忙接话道:“如此好玉,放在黑心的当铺里,活当的话也押不出多少银子,倒不如让大哥暂时替公子收着,借一些盘缠给公子上京赴考。回头衣锦还乡,再来拿回去就是了。”
崔琉娘听得好笑,这样难得一见的好东西,落在崔老爷的手上,如同包子打狗,压根就是有去无回,只怕比当铺的掌柜更黑心。让崔老爷再送回来,怎么可能?——————新书开张,新人求支持,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