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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斯的最后一番话已经达到目的,他自觉对艾伦这位刚刚认识就产生的矛盾的好友已经仁至义尽,完成了作为普通朋友所应该提供的帮助,至于最终是否能成,就看艾伦自己了。千人目标吗?没有关系,以艾伦那达到极致的帅气,这个目标不用强迫就可以实现。
修斯拍了一下手后起身,拍手声把沉思中的梅思也惊醒了,她扶着仍然满脸红晕的邦妮一同站了起来。还没等他说话,邦妮突然向修斯行了一个淑女礼,然后小跑着回了房间。梅思和修斯一愣,都笑了起来。他们知道,到现在为止,三人间的关系才真正和睦起来。
“要回房间补觉了,我还瞌睡的很啊!”修斯轻轻扩开手臂,小小舒展一番筋骨,对梅思笑道说。
“您请便。”梅思笑了一下,先转身回房了。
休日总是过得飞快,修斯感觉再一觉起来,太阳竟然已经挂到天空中央,甚至偏西一些的位置,而他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走出房间去洗漱,期间一直没有梅思她们的动静,修斯估计她们应该是出去了。
到食堂吃完饭后,修斯又往大骑士家走去。
他在学校里应该只能待三年时间,看似很多,其实对于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所需要的训练时间来讲,三年时间远远不够。如果是他一个人成为高等骑士,有着神器护臂的帮助,也许十年的时间足够了,但相对于一个职业来说,或许上百年数代人地持续奋斗下,又或一场旷日持久的大陆战争之中,这个职业才能获取足够的养料来发展和成熟。
修斯知道时间不多。因为他要的是职业的辉煌,他的野望是依靠强大的骑士职业助他高举王座成为天上的星辰,而不是仅仅成为大陆上叫得出名字的一代强者。
短暂耀眼的烟花和永恒灿烂的星光,修斯已经有资格选择后者。
当修斯敲响大骑士亚瑟?阿斯托利的家门时,房间内并未有回应。修斯又多敲了几次,仍然没有任何声音传出。直到亚瑟在敲了最后一次之后便准备回去的时候,旁边不远处的马厩突然传来喊声,大骑士正在马厩里朝他挥手呼唤。
本有些沮丧的修斯顿时开心起来,他小跑过去,来到光着两条胳膊且满头大汗的大骑士面前,高兴地打了招呼。
亚瑟笑着对修斯道:“今天不好好睡觉吗?又有问题?”说着话,他从里面推开了马厩的木门,示意修斯进来。
“光有问题可不行,如果你对战马没有认识,那一切都是空谈,明白吗?”亚瑟没等修斯回答,而是将一条充满汗臭的毛巾一挥手扔到了修斯的肩上,笑道,然后又往马厩里面走去。修斯皱眉想了想,没有取掉毛巾,就让它那样挂在肩上,跟在大骑士后面走。让修斯难受的是,因为兴奋劲儿刚过去,他鼻子里立马敏感地闻到一股难闻的臭味儿———那是动物身上的腥膻味儿和动物粪便味道混合在一起形成的。
修斯眉间的皱纹顿时又加深了不少。
在家里时,他最讨厌的惩罚便是打扫马厩,而且就算他已经明白自己的道路,却也还从未细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干仆人才做的事。
“真臭!”修斯低声自言自语。而且他的脚有意避免落于一些看起来泥泞不堪的地方,所以他几乎是在跳跃式的前进。
“如果怕脏的话,那还是回去吧。骑士从来都不是个干净的活儿!修斯!”大骑士没有回头,却仿佛在脑后长了眼睛,似有深意地提醒了一句。
修斯正跃在半空的身体顿时僵了一下,然后直直地落了下来,两只脚全部狠狠跺在泥水里。
“你这是干什么?往我身上溅泥巴吗?”大骑士却突然仿佛受惊的兔子,使劲跳了起来,两步冲出一了这一段比较泥泞地走道,心有余悸地扯着自己的衣服和裤脚仔细看着,“还好,我反应快,没有被溅上。”
后面修斯看到这一幕,张了张嘴巴,结果不知道说什么好,最终又闭上。他低头看着自己已经布满臭泥点的高级裤子,欲哭无泪。
亚瑟见状,耸耸肩,然后又往前走,没几步后再转个弯,停了下来。
“老伙计,有朋友来看你了,高兴吗?”亚瑟往前迈一步后失去了身影,而当修斯快走两步赶过来时,发现亚瑟大骑士正搂着一匹黑色漂亮健马的马脖子,对着马耳朵在轻声说话。黑马的大眼睛不时扑闪一下,透着温和的光,竖起的大耳朵也轻轻扫着亚瑟的脸庞,惹得亚瑟不时轻笑着拨开它。
修斯一怔,他突然感觉到那马是如此的通人性,这一人一马如此和谐,就像一家子。
“给修斯打个招呼。”亚瑟笑着放开手,对黑马说了一句。
黑马仿佛真的听得懂人话,嘶鸣一声,前蹄霍然跃起,整匹马直立起来,前蹄在空中快速刨了几下,真的好像人在施礼一般。修斯被此举惊呆了,他从没想过动物竟然能够如此通人性,这几乎颠覆了他对动物的认识。
事实上,大陆上普遍认为,普通动物是没有智慧的。只有魔兽,或者说只有中级以上的魔兽,才能依等级从低到高,体现出渐次上升的智慧来。能力达到人类传奇阶的魔兽,甚至能变化人身,口吐人言,学习人类的文明,包括贤者的魔法在内。可是在这里,修斯却惊奇地看到普通动物具有智慧的实例。
好在与杀人相比,普通动物会敬礼之类的事刺激要小得多,修斯一愣神之后就反应过来。出于对大骑士的尊重,修斯犹豫一下后,还是对黑色大马回了个礼。虽然在心里,他觉得这样非常荒谬。
亚瑟显然对修斯的态度很满意,他哈哈大笑,还拍了拍修斯的肩膀。
“她叫菲尔娜,纯种的德班母马,现在除了一些公爵以上的家族还培养这种马以外,就连侯爵都舍不得花费大片土地和金钱来留马种了。我这匹,就是帮助一个侯爵办事之后,主人作为礼物送给我的。你想必清楚,我的房子和用度跟我的身份极不相配,如果同情我的话可能还会觉得安联王室对我不公。不过既然你第二次来,我就再帮你鼓鼓劲儿,王国给我的供应绝对与其他大剑师一样,只是我的钱大多用来养她了。”
亚瑟的主动解释还真地说得到修斯了心坎上。他原本以为骑士这个职业在王国是经历坎坷、千难万难!没想到,一切竟然都是自己理解错了。王国并没有打压骑士,暗中出手的其实是那些认为剑士从事骑士职业是不务正业的大剑师们。
不过,紧接着修斯又想到这番话的第二个含义———一位地位堪比伯爵的大剑师都要花费自己的大多数金钱来养马的话,那么如果自己要得到一头好马,又要花费多少金钱呢?这是必须考虑的问题,因为修斯的花销完全来自家族的供给。如果父亲知道他要大笔金钱是为了养马,那结果可想而知。
想及此处,修斯再次观察亚瑟大骑士的面色,试图从他的神情里发现,这位大骑士,到底是在鼓励他,还是在劝退他。
不过,一个十四岁孩子想看出一个四十多岁的成熟男人的心思......
“我能摸摸她吗?”修斯暂时想不通,便放下这个问题,好容易与大骑士的亲密伙伴有了接触。如果能让这匹马喜欢,估计大骑士就不会再拒绝他了。
“当然!”亚瑟笑道,“但我得告诫你一句,她只接受朋友对她的抚摸,如果不够真诚的话,在这个位置,也许她会亲你一口!”
修斯顿时无语,现在这马可没有套绺头,要是让她咬一嘴,那后果不问可知。
不过,他还是愿意行险一试,既然已经决心得到大骑士的教导,那与他建立亲密的互相信任的关系就尤为重要。人的信任总是相互的,修斯从不奢望在自己极度讨厌臭哄哄的马厩的同时,还能得到大骑士真心的信任。
而且显然,要让大骑士信任,首先必须获得他的马的信任。这是避不过去的关卡。修斯也看过某些书籍,知道在很多时候,动物的心灵比人类的心灵要敏锐得多,能够轻易感觉出对方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
“跟一匹经常洗澡的马交朋友并非不可接受,你说是吧,美丽的菲尔娜小姐!”修斯笑着把手探向黑马的脖子。
慢慢的,修斯的手指尖触摸到了菲尔娜脖子上的漂亮鬃毛,接着,指尖又触到菲尔娜的毛皮。这时,本来一动不动的菲尔娜突然打了个响鼻,她的前蹄也刨动了几下。
修斯心里一颤,差点就想缩回手臂跳开。但旋即,他又压住了这种冲动,眼睛与菲尔娜黑色大眼睛对视,一眨不眨,眼神中透着善意。而他的手,坚定不移地往前伸,最终,整个手掌都按在菲尔娜温热的脖颈上。
大大的松一口气,修斯这时才感觉到,额头上已经有细密的汗珠沁出,而后背心也有些粘意。他的手开始轻轻移动,抚摸着菲尔那光滑的皮毛,心里渐渐有赞叹出现。
修斯不知道,就在他试图抚摸菲尔娜的过程中,亚瑟同样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他的表情,眼神中显出凝重和莫名的担忧。甚至在菲尔娜略有不安地打响鼻之时,他的心陡然一缩,好像什么东西正在离他远去一样。
“万幸,菲尔娜最终接受了修斯,她感受到了修斯的善意。”当亚瑟意识到自己竟产生这种想法时,他为之惊愕,片刻后释然。菲尔娜的接受才是第一步,甚至连考验都算不上。菲尔娜毕竟还是他亚瑟的伙伴,而修斯想要找到他最忠心勇敢的帮手,又要经历多少曲折呢?
看着修斯,亚瑟不禁想到笼罩在前途之上的迷雾,他仰望天空,幽幽叹息。
“要不要多给他一些机会?”疑问在亚瑟心中悄然回荡。
“亚瑟大人,看来菲尔娜女士并不排斥我啊,呵呵。”修斯已经把菲尔娜的脖子抚了个遍,黑马仿佛也挺享受这种舒爽感,竟然把马头主动凑了过来,在修斯胸前蹭了几下,大大毛毛的耳朵在脸上来回抚动几下,乐得修斯笑声不断。
“好了,菲尔娜已经认识你了,修斯,有什么事我们回去谈吧。以后你来我这时可以自行来看菲尔娜,她会喜欢多一个朋友的。但是,我得提醒你,不许给菲尔娜喂什么食物,你明白吗?”亚瑟微笑着说道,然后上前拨拉两把菲尔娜的耳朵后转身向外走。
修斯点点头,又摇摇头:“为什么可以看却不可以喂呢?这里面有什么讲究?”
亚瑟装作惊奇地表情回头问道:“你以后取了老婆,还让别的男人给她喂饭吗?”
修斯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在臭泥坑里。“可是我刚刚也摸了她,照你的说法,你老婆能让我乱摸吗?”修斯在心底暗骂道。
走在前面的亚瑟仿佛看清了修斯内心所想,突然冷笑道:“就像你能跟其他女士握手一样,摸脖子和背,对菲尔娜来说只是礼节性的问候,可如果你敢摸她的耳朵、嘴巴和屁股的话,相信你会有终身难忘的记忆!”
修斯陡然抬头,却发现亚瑟根本没有回头看他,只是自顾自地走着。修斯盯了他的背部两眼,最终又埋下头,仔细注意着脚下的臭泥坑。
进了木楼,亚瑟到房间里洗了一块毛巾扔给修斯,示意他擦洗身上的泥点儿。
修斯想到这里便郁闷,本来是对方一句话害他成这样的,现在竟然反过来装好心人。
“好了,差不多干净了,现在你可以坐沙发。”亚瑟看修斯擦拭了一阵后笑道。修斯依言坐下。
“今天有什么问题好问?我记得昨天你已经问了不少了。骑士职业的基本知识,我应该没有遗露地都说给你听过。”亚瑟敛去笑容,认真地问道。
修斯笑道:“那是最基本的原理不是吗?事实上骑士应该是由这些基本原理经过复杂的结合后才产生的。光知道原理,不知道如何操作,实际上起不到它们真正的作用,您说呢,亚瑟大人?”
亚瑟诧异地看了修斯一眼:“这都是你一个晚上想出来的?”
修斯竖起一根指头在面前,轻轻摇动:“不是一个晚上,只是刚刚出门,走在后勤系三号训练场上那段路上,我就已经想明白了。”
亚瑟闻言皱起眉头,修斯的回答与他的想法差距过大。他再怎么高估面前这个十四岁的资质优异的小孩,也想不出对方有理由能够在这么小的年纪便理解那样复杂的东西。就算是他,也是经过几乎三年漫长时间的探索才真正初步明白想法和做法的巨大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