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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入南风馆,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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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夕塞到云深手中的,正是先前被云深认为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那块神仙墨,先前也是放在这一堆东西中。

    因为有神仙墨的前车之鉴在,云深这回可谓是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省得又出现一个犹如神仙墨一样的东西打他脸。一想到他差点和一块的神仙墨擦肩而过,云深便觉得胸口翻滚着一口血,欲吐不吐的。

    他转而将神仙墨放云夕手中,正色道:“还是先放你那边好了。”他顿了顿,说道:“反正到时候当嫁妆送过来,依旧是我的。等明年大家看到嫁妆单子,肯定会大吃一惊。”

    云夕嘴角抽了抽,这算盘打得还挺精明的。不过想想也可以理解云深的心情,他书法写得那么好,一方面是天赋,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真心喜欢。对于他这样来说,一块传说中的神仙墨无疑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

    多了这么一样东西,云夕顿时觉得自己的嫁妆都高大上了起来,发誓一定要好好收藏起来,到时候闪瞎众人的眼睛。

    或许是从云夕刚刚的动作得到灵感,云深在检查的时候,也小心地探寻着是否别有洞天。

    云夕看他完全陷入了工作之中,也不去打扰他,正要找个盒子将神仙墨装起。

    埋头的云深却突然说道:“我有块玉十分适合做成盒子装这个,等过两日做好后送你。”

    云夕:“……好。”

    这人真是没救了!

    云夕严重怀疑,她若是和神仙墨同样掉水里,只怕这人第一反应就是去捞墨,这样一想,突然有点小凄凉了。

    不过换个方位思索,云夕可悲地发现自己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毕竟那可是价值几十万啊!

    她最后在书房中找到了一个玻璃盒子,姑且暂时拿来装神仙墨好了,等到时候再换上云深的。考虑到云深也算是在为她打工,云夕转身去厨房,给他和自己都做份点心。

    嗯,今天是吃酒酿汤圆的心情呢。

    等做好以后,云深也差不多完成鉴赏的工作。精致玲珑的汤圆里是芝麻馅的,轻轻咬一口,里面的芝麻便流了出来,嘴里都是满满的香气,云夕还添加了一点的薄荷叶,因此味道在甜的同时,也不会太腻。清澈的汤上还飘着一片的薄荷叶,清雅精致的味道便出来了。

    云深放下手中的活计,倒是没马上说他检查的成果,只是慢条斯理地端起天青色的碗。

    他露出一截白皙的手腕,宛若白玉般透明。

    云深其实不算特别喜欢吃甜食,偏偏未婚妻所做的总是能让他轻而易举地接受。

    清清淡淡的酒味、些许的薄荷香中和了甜味和甜美糯香的汤圆,在舌尖上形成了一种完美的平衡,让人吃了一碗还想再吃一碗。

    浅尝即止,云深吃完一碗后,放下碗筷,语气中带着赞叹,“你的眼光果真不错,那些基本都是名家之作,只不过被做旧来遮掩住原本的样子。”

    云夕若有所思:也就是说她用异能赚钱的法子还是十分具有可靠性的。只不过这种方法比较消耗异能,每次做完后,眼睛都要酸涩好几天。

    不过偶尔一次还是可以的,云夕已经有些期待了起来。不过她也清楚,这种法子不能太多,不然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云深还不忘写了份清单,将每个真迹是哪个名家之作都一一写了出来。之后才施施然离开。

    云夕觉得他肯定受了挺大的打击的,毕竟他从未在所谓的旧货市场淘到这么多好东西。正所谓异能在手,金子我有!

    云夕十分大方地让他挑选自己喜欢的带走,就当做是他帮忙鉴赏的费用了,最后云深也只拿了一本字帖回去。

    云夕看了看,单单字帖就有六本。嗯,到时候留三本在家里,剩余的三本放入嫁妆单中好了。

    她在心中分配着这些东西的归属,又决定将一副侠女图送给云瑶——这丫头肯定会喜欢的。只是这图得小心一点收好,不然一不小心被白雪给挠破,那都没地方哭去了。

    白雪便是去年云夕带回来的那只狐狸,平日最爱撒娇卖痴,加上生得玉雪可爱,轻而易举就征服了全家人的心,甚至牙牙学语的杜睿和杜磊都很是喜欢。

    白雪唯一的毛病就是喜欢祸害纸张!云夕先前被祸害了一副价值千两的字画,没把她给心疼死。如今被她狠狠教育过一番后,倒是收敛了不少。但是保不齐过段时间又会故态萌发。

    云瑶收到这礼物以后果真开心,原本想挂出来的她,想到了白雪,只能将这幅画给收了起来。更让她开心的是,她花了不到一百文,淘到的东西,居然能转手卖出一万两。

    云瑶不亏是云夕的堂妹,第一反应就是将这仙童木雕给卖了。

    云夕觉得这个主意挺好的,她和妹妹都不是什么朝明大师的粉丝,留着这个在家,还不如换取银钱呢。

    至于卖的门路,还是交给云深好了。吃了她的汤圆,拿了她的字帖,日后还要霸占她的神仙墨,好歹也得付出点相对应的劳动力。

    只是没等她琢磨着什么时间和云瑶一起过去,陆翊染便上门了。

    陆翊染和她一来二往之间,已经颇为熟悉了,一进屋就直接道:“有什么好茶好点,快上些过来。”

    云夕笑了笑,说道:“你倒是会挑时间,我正好做了些酒酿汤圆。”

    然后让银丹端了一份上来。

    陆翊染吃了一碗,也夸说美味,她眨了眨眼,一副有话要说的样子。

    云夕笑道:“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她们都不是外人。”

    陆翊染开门见山道:“对了,京城今日新开了一家的南风馆,据说里面不少小倌堪称绝色,我打算这两日过去瞧瞧,你要去吗?”

    云夕差点喷出口中的茶水,脸色古怪,“南风馆?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吗?”

    陆翊染笑而不语。

    云夕觉得这丫头简直比她更肆意妄为呀。她穿越都那么多年了,都未曾去青楼见识过,这位倒好,看她一脸淡定地提起南风馆的样子,别说教坊了,青楼肯定也没少逛过。

    南风馆,便是提供给那些好龙阳的人享受的地方。最初大楚是没有南风馆的,就算有,也是那种私瞎做皮肉生意的貌美男子。只是先前有一任皇帝,说不许官员们上青楼。若是被发现的话,就直接罢黜。

    在连当时的大将军都遭殃后,大家可谓是风声鹤唳,不敢踏地雷一步。只是正人君子当久了,没法上青楼放松,谈谈心什么的,简直要憋出毛病了。

    最后便有人开设这南风馆,不能上青楼,但不代表不能玩断袖啊,甚至在那时候,断袖也是一种时髦的做法。

    有的南风馆更是让小姑娘女扮男装扮作小倌。

    等到后来,这不许官员上青楼的律法被废除了,可是南风馆却一直保留了下来。

    云夕有些好奇地看着陆翊染,“难不成你想包养几个面首不成?”

    嗯,作为郡主,包养面首似乎也没啥。比如陆翊染的母亲,那位长公主至少有十个以上的面首,个个貌美如花。

    陆翊染嘴角勾起一抹讽刺的笑意,“不,我这是去南风馆寻我未来的夫君呢。”夫君两个字都被她说得九曲十八绕,尾音绕梁。

    云夕惊讶地看她,“你定亲了?”陆翊染瞒得还真不是普通的严实啊,居然半点风声都不曾透露出来。

    陆翊染白了她一眼,“你想多了。我只是想在那家新开的南风馆里,寻找一个知情识趣貌美如花的小倌当夫君。”

    她漫不经心的神态反倒显出了几分的凌厉,“反正我这个身份,丈夫身份再高也没我高。”

    话语之中的自信一览无遗。

    以她的身份,想找到一个四角俱全的亲事,看在天子对她的宠爱和母亲对她的维护上,再简单不过了。

    只是一旦同所谓的世家贵族结成姻缘,不可避免就会卷入那些她所厌恶的纷争当中。

    云夕从她神色中看出了些许的端倪,“难不成最近有人在你耳边说些什么?”其实她挺羡慕陆翊染的,一向活得十分逍遥自在。陆翊染最初在京城中扬名,便是因为砸了一家酒楼。

    那时候的她,心血来潮装作平民去一家新开的酒楼吃饭。

    然后不小心砸了一个杯子,她结账时便要主动赔偿,结果那老板可谓狗眼看人低,一开口就要十两银子,事实上,那杯子最多也就是价值个一百文钱。

    陆翊染一开始倒是还好声好气,架不住这人作死,自认为背后老板后台够硬——当时这酒楼便是其中一个异姓王开设的。到后面反过来要讹诈一百两银子。他看陆翊染容貌好,还说了,若是赔不起,可以卖身偿还。

    陆翊染顿时火了,倒是丢下了一百两,回头就找了公主府里的五十多个护卫,上前将这酒楼给砸了。

    砸了后,还跑去皇宫哭诉了自己如何如何受欺负,表示区区一个客栈老板都敢如此行事,可见是那位王爷给他的底气,还表示今日遇到她也就算了,若真的是寻常的女子,那简直是无处伸冤。

    惹得那位王爷不得不上了好几封请罪的折子,之后又备了好几箱礼物过去给陆翊染,还将那惹祸的酒楼老板给绑了送去公主府,任由处置。

    最后那老板如何下落,京城里的人就不知道了。陆翊染也由此一砸成名。

    等到后面大家看天子越来越宠她,那就更加不敢招惹了。说也好笑,最受楚息元宠爱的两人,一个是云深,一个是陆翊染,都不是所谓的皇子皇女。

    所以云夕真有些疑惑,应该不至于有人不长眼到找她麻烦吧?没看到就连御史都懒得弹劾她那些过头的言行举止了。

    陆翊染嘴角勾起讽刺的弧度,“大概是我好几年不曾砸酒楼了,安分乖巧了太久,导致有些人都觉得我是拔了指甲的老虎,什么玩意儿,也敢到我头上撒野。”

    云夕忽的想起了这几日的流言,低声问道:“难不成,是为了那叶敏行?”

    最近京城中可是传出了这样的话语,说陆翊染同叶敏行一见如故,相见恨晚。陆翊染更是开头赞叶敏行如明月皎皎,风华绝代。

    陆翊染冷笑道:“我不过是看那叶敏行生得还算齐整,调笑了几句,那叶家就立刻放出风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两个要缘定三生呢。”

    冷笑完后,她又开始抱怨,“都是皇帝舅舅的错,让他闲着没事,问我打算找什么样的郎君,结果倒好,什么乱七八糟的人物都冒出来了。”

    云夕好奇看她,“这同你去南风馆有什么关系?”她所知道京城的南风馆就有四家,最出名的便是那如意馆了。

    陆翊染眼角眉梢立刻染上了满满的得意,“到时候我随便去南风馆,找一个干净漂亮的小倌回去,充作我夫君得了,省得他们整日和斗鸡眼一样盯着我亲事。”

    云夕不得不承认,这法子的确好。反正陆翊染又不担心所谓的名声,其他人就算私下再鄙视她,在她面前不也得恭恭敬敬的吗?

    等那叶敏行知道陆翊染宁可寻小倌做夫君,也看不上他,也就说堂堂叶家三少,都比不过一个出来卖的小倌,那绝对不是一般的呕血。

    这叶家也勉强算是京城里的一流人家,叶敏行的父亲好歹也是个伯爷,他大哥自然是继承爵位,二哥因为有本事的缘故,年纪轻轻便是三等护卫,按部就班下去,迟早会出头,也不用家人担心。唯有叶敏行,文不成武不就,唯有一张脸长得好。

    陆翊染又是个颜控,以她的性子,只看脸,不看家世才能是很有可能的。当年她娘也同样如此,一堆的京城才俊都不选,选了一个只有脸可以看的驸马。

    等腻了驸马后,便踹开了他,开始养面首。

    陆翊染再次问道:“去吗?那新开的天香楼可是来了好几个容貌倾城的小倌,去长长见识也好啊。而且那几个,都还没有正式卖身呢。嗯,明天便是拍卖他们第一次的时间。”

    云夕其实有些心动,她还真没去过这种地方,心中的渴望蠢蠢欲动的。

    只是吧,若是被云深知道了,会不会不太好。

    可是告诉他的话,云夕就别想有踏入天香楼的机会了。

    陆翊染怂恿她,“咱们就是见识见识,就算要出面,也是我花钱买他们而已。嗯,到时候咱们女扮男装就可以了,保准谁都认不出,你放心,我在这块很有经验的。”

    云夕见她不遗余力的怂恿,斜了她一眼,“我看你是因为被很多人拒绝了,所以才找到我头上吧?”

    陆翊染被拆穿了也不恼怒,笑嘻嘻道:“不亏是明郡主,就是聪明!我到时候肯定会带上护卫的,所以安全上是不必担心的。”

    云夕没好气说道:“你真觉得自己的女扮男装很成功哦,只怕很多人都看出来了,只是不好揭穿罢了。真当你的耳洞是摆设吗?”

    陆翊染才不在这块和云夕纠缠,“你去不去?不去的话,我就去找另一个人了。”

    云夕想了想,终究还是好奇心压倒了一切,“去!那就过去看看!”她顿了顿,说道:“不过我们两个之间,还是交给我来化妆吧。”

    见云夕肯答应,陆翊染十分开心,也不在这事上同云夕纠缠,“你化妆就你化妆!”

    云夕忍不住开口问道:“你自己一个人去没办法吗?非得再找一个人陪你。”

    陆翊染叹了口气,“我娘不许我一个人去,说除非我能找到陪我的人,不然就别想了。我那两个护卫,最听的还是我娘的话。两个榆木疙瘩,一点都不懂得变通。”

    云夕顿时明白了。大概长公主觉得除了她家闺女,没有那个女子胆大包天到要去南风馆,谁知道云夕却答应了。

    “姐,我也要去!”

    手里端着刚出炉的枣泥山药糕的云瑶连忙道:“我刚走来,就听到你们说这事了。”她表示自己不是故意听到的。

    陆翊染手一挥,十分大气说道:“那就一起去!”

    云瑶立刻喜笑颜开,“郡主尝尝这山药糕,可好吃了。”

    云夕眼皮不由跳了跳,不就是同意她一起过去吗?有必要这么谄媚吗?这个马屁精!

    陆翊染尝过点心后,也赞不绝口的,走之前,还不忘打包了一份回去。

    等送走她后,云夕揪着她的耳朵,不客气说道:“你跟着去凑什么热闹呀。”

    云瑶可怜巴巴地看着云夕,“姐,我下本书正好要写一个女扮男装,藏在南风馆长大的主角,当然得过去取材一下。你说过的,小说要源于现实,然后高于现实的。”

    云夕认真看着云瑶,揣摩着她话语的可信度,云瑶回以无辜可怜的水汪汪表情。

    最后云夕还是松了口,“和我去可以,可是你得听我的话,不许私自行动,不许离开我方圆八尺之外。”

    云瑶忙不迭点头,全盘接受了云夕的不平等合同。

    云夕见她认真应下,这才松了口气,至少云瑶这丫头还是挺听话的。

    ……

    等到第二天,陆翊染便迫不及待来了,还将三人要穿的男装都给准备好了。

    等三个姑娘都换好衣服后,不看喉结,不看耳洞,的确像是翩翩贵公子。

    陆翊染手一挥,雄赳赳气昂昂,“走,我们出发去!”

    云夕立刻拖回了她的衣领,咬牙道:“先化妆!”对于天香楼的老鸨来说,有钱便是爹,顾客是男是女根本不重要,所以不会傻到揭穿他们。

    可是吧,他们三人也就是换了个装扮而已,脸上半点遮掩,见过她们的人绝对可以认出她们的。云夕可不想明天就听到大街小巷都传着她们三人集体逛南风馆的事情。

    然后将两人抓回位置上,开始化妆了起来。

    等到半个时辰后,陆翊染对着镜子里那个截然不同的自己做出各种奇怪的表情,“这真的是我?”怎么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现在就算她娘站她面前,估计也是认不出她来的。

    云夕还一副很不满意的样子,“时间赶了点,只能随便弄了。”

    陆翊染顿时无语:感情这还只是随便弄弄。她以前觉得化妆就是把自己弄得美美美,不曾想还可以完全改变一个人的容貌。

    云瑶倒是早就习惯堂姐的这一手技术了。

    给她们两人画好妆后,云夕顺便给自己画了一下。

    全副武装以后,她也不走正门,直接带着陆翊染,用轻功离开杜家,云瑶紧跟在后,那轻功倒是有云夕三分的火候了。可见她这段时日也是下过功夫的。

    陆翊染的两个护卫,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跟了过去。

    因为化妆的缘故,等他们到天香楼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只是天香楼却张灯结彩的,显得格外热闹,只是站在门口,云夕便听到了里面传来的各种声音。

    乐声、说话声、老鸨高呼的声音、笑声,交织成一曲靡靡之音。

    云夕定了定神,拉着云瑶,跟在陆翊染身后进楼。看对方这驾轻就熟的姿态,便知道青楼没少逛,若不是没有喉结,还真有几分纨绔子弟的风采。

    刚走进门,一身风尘气的女老鸨挤出了满脸的笑容,“这可真是三位眼生的贵客,快往里面走。”

    老鸨也是有眼力的人,从陆翊染随手佩戴的一块玉佩,都可以看出这几个客人非富即贵,更是从脖子和耳洞处看出这三位皆是姑娘,估计是偷偷过来见识的。她也不说破,只是笑意盈盈地招待她们。

    反正她们楼里的点心茶水,皆要价不菲,总亏不了钱,和气生财嘛。

    陆翊染豪爽道:“给我包个房间。”

    包房间的话,消费最少也得五百两。

    老鸨脸上的笑容更是真诚了几分,高呼,“南音,还不快将几位贵客带到牡丹房。”

    然后一个模样清秀的少年领着她们往二楼走,明明是男子,行动之间却弱柳扶风,偏偏又没有半点的违和感。

    等上了二楼,经过不少房间,云夕才发现,这里的房间名字都是以花命名的,什么牡丹、石榴、桂花皆有。

    陆翊染凑在她耳边低声说道:“你放心吧,这天香楼还是有点规矩的,就算是行那龙阳之事,也得在屋里,不会不小心脏了你的眼的。”

    “毕竟这里的花费也不低,能进来的也是有点身份的,哪里会那般猴急,在大庭广众之下失了仪态。”

    云夕点点头,这样也好。

    等进了名为牡丹的房间后,刚坐下,那名叫南音的少年羞怯一笑,“几位公子想喝什么茶,菜单上都有。”

    陆翊染不在意地说道:“给我来毛尖吧,点心就绿豆糕吧。”

    她转头对云夕道:“他们家的绿豆糕是一绝,可以尝尝。”

    云夕似笑非笑看着她,“你倒是了解嘛。”

    陆翊染笑容灿烂,“毕竟我也是做过功课的。”

    云瑶看到桌上还有另一份的名册,有些好奇地拿起,“咦,这是什么?呀,上面都是花呢。”

    牡丹、梅花、荷花……

    陆翊染咳嗽了一声,说道:“这里的小倌,都是以花为名。”

    手中的名册似乎一下子变得滚烫起来,云瑶下意识地丢在了桌上。

    陆翊染介绍道:“上了名册的人,若是想要得他们一晚的陪伴,至少也得一百两银子。”

    她不以为然道:“不过那些我才不要呢,都不知道多少人用过的东西,太脏了。”

    云夕其实不太喜欢这话,但是也不能因此责怪陆翊染。事实上,这也是大多数人的观念。人们对于出卖色相的男子总是抱着鄙夷的态度,更胜于对青楼的妓女。

    只是却不曾想过,他们中的许多人也未必想要这种生活,却因为清秀姣好的相貌,从小就被卖入这种地方,学着伺候男人的各种手段。

    没一会儿,南音便送来了茶水和绿豆糕。云夕尝了一下,果真不错,入口即化,甜而不腻,满满的都是绿豆特有的豆香。

    陆翊染倒是做足了风流少爷的姿态,指着名册上的两个花名,“我听说桃花和菊花十分擅长唱戏?”

    南音的笑容有种楚楚动人的风韵,声音也是说不出的好听,面容有种雌雄莫辩的味道,“是的,桃花先生和菊花先生原本是从梨园中出来的。”

    陆翊染漫不经心点头,“那就叫他们两人过来吧,嗯,等下唱一曲蝶恋花。”

    南音福了福身子,很快便带来了两个各有风韵的男子,两人皆面容俊美,略带女气。

    他们一进来便对云夕等人福了福身子,然后清了清嗓子,开始唱起了蝶恋花。事实上,蝶恋花这样缠缠绵绵的曲子也十分适合在这种地方唱。

    云夕先前听过陆翊染的戏班子,自然觉得他们唱的只是寻常。但转念一想,也就可以理解了。倘若真的唱的非常好,梨园哪里舍得将他们卖到这地方来。

    一曲唱罢,两人皆恭恭敬敬侍立在一旁,原本云夕还以为一般的小倌都会粘过来的,倒是因此有了几分的好感。

    陆翊染直接拿出金子,“唱得不错,赏。”

    从那金子的成色来看,一块最少也价值个二十两银子。

    翊染倒是不厚此薄彼,连同先前伺候的南音也一起给了赏钱。云夕想了想,正好身上也带着银票,索性一人给了十两。

    桃花先生和菊花先生两人相视一眼,眼中都带着喜悦,这样简简单单唱一曲就拿到三十两银子,让他们不由也雀跃了起来。身在楼里,他们的快乐便是如此的简单。

    翊染挥挥手让他们连同南音都下去,然后百无聊赖地等着。她“花”也点过了,点心也吃过了,接下来唯一期待的便是那几个新来的绝色小倌。

    云夕看了她一眼,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毛尖,“你倒是出手阔绰。”

    陆翊染道:“闲着没事在苏婉身上压了两万两,赚了一笔小钱,正寻思着花出去呢。”

    云夕顿时无语:这奢侈的境界也是没准了。

    三人三三两两地说着话,唯有云瑶不时地透过窗子看楼下的场景,美名其曰取材。

    忽然之间,影影绰绰的争吵声传了过来。

    浑身都在散发着“我好无聊”气息的陆翊染顿时精神一振,声音都因为雀跃高了几分,“啊!有人打架了!”

    一看就是想去看热闹。

    云夕对上她亮晶晶看过来的眼神,有些无奈,“那就一起看看吧。”反正到时候围观的人肯定很多,不缺她们三个。

    等她们推开门房的时候,南音和陆翊染的两个护卫皆站在门口。

    陆翊染抬了抬下巴,问道:“怎么回事?”

    南音叹了口气,他就连叹气的表情看上去也十分柔弱可人,“是叶家的少爷同纪家少爷打起来了。”

    “哦,难不成他们看上了同一个人?”

    南音摇摇头,“叶少爷刚刚听到了桃花先生和菊花先生唱的曲子,便将他们喊了过去。叶少爷说平时的曲子都听腻了,不如看戏,便要他们两人表演白发魔女传,让桃花先生扮演采薇姑娘。”

    “纪少爷很是恼火,说他这是侮辱了采薇姑娘。叶少爷便道,不过是一个不懂三从四德的女子,然后纪少爷便同他打了起来。”这南音口齿很是伶俐,几句话功夫就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得差不多了。

    云夕扬了扬眉,不由地看向了云瑶:真没想到啊,这南风馆里来的客人,居然也有云瑶的粉丝。看看这维护的劲头呀。

    陆翊染眉毛顿时皱了起来,问道:“哪个叶少爷,哪个纪少爷?”

    她的一个护卫开口道:“叶敏行和纪为止。”

    陆翊染原本知道这所谓的叶公子侮辱她喜欢的白发魔女传便十分恼火了,如今发现居然还是“熟人”,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什么脏的臭的,也敢到我面前来。”

    她眼睛微微眯起,决定等出去后就将叶敏行来南风馆的事情传的到处都是。

    她眼波流转之间,已经有了主意,也就暂时压下了心中的怒火。

    “不过这纪为止,怎么跑来这南风馆了?不怕他砸场子吗?”语气倒是带上了几分的好笑。

    护卫继续道:“是他的表哥拖他过来的,说是想让他开开眼界。”

    陆翊染摇头,“等纪老将军知道他们来这种地方,肯定要将他们一顿胖揍。”

    她终究是有所顾虑,最后还是没有过去看看。不过云夕觉得,主要原因其实是就算过去了,热闹也已经结束了。没看到那边的争执声都已经停止了,偶尔传来了劝解的声音。

    云夕也返回了房间里,慢条斯理地吃着点心。对于那位纪为止,她倒是也听说过一些。他是纪老将军最小的孙子,平素盛为宠爱,只是在男女之事上似乎不太开窍,甚至还有人说他房事无能。纪将军年前也曾送过奴婢给孙子,结果却被轰了出去,说是她们身上的味道太难闻。

    他的几个表哥甚至还带他去青楼,结果这人却将楼里的姑娘一一点评,那叫一个毒舌,把那些姑娘气得不愿再出现在他面前。

    云夕觉得,这人其实也就是洁癖了点,其他也没什么。

    等了片刻以后,这卖花大会正式开始。被卖的这些“花”都是尚未经事的小倌。

    云夕等三人都坐在了窗前。

    等老鸨说完开场后,便迫不及待地出售了第一个小倌。能拿出来拍卖的,容貌姿态自然都是上佳。

    第一个人容貌清隽,气质出尘,让人不忍生出亵渎之感,若是不看这里的背景的话,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哪家的贵公子。

    这位最后以五千两拍卖了初夜。

    云夕问道:“若是要买下一个人的话,大概得花多少钱?”

    陆翊染道:“也就是几万两吧,我记得先前如意楼,拍出的最高价格便是八万两。”

    云瑶咂舌,在她眼中,花了那么多钱买下一个人,实在不可思议。

    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台下已经拍卖到第三位了,第三位倒是被一个富商直接花了三万七千两买了回去,而不仅仅只是拍下初夜。那富商生得满脸油光,腆着大大的肚子,他所买下的小倌相貌却极为清秀可人,两人站在一起,便是典型的美男与野兽的组合。

    只是那小倌看上去却颇为喜悦。云夕想想也是可以理解,对于这样出身的人来说,不必应付形形色色的恩客,安定下来,便是值得庆幸的事情了,至于客人相貌和品性,他们还真没法挑剔。

    这一个个的小倌,无一不是品貌出众的男子,倒是让云夕大开眼界了一把。只是她终究还是欣赏不了这种类型的美,太过女气了点。

    陆翊染也是百无聊赖的样子,于他而言,这些人虽然生得好,却不是她感兴趣的类型。

    直到倒数第二位的出场,瞬间让人眼睛一亮。

    比起前头那些感觉软绵绵的美男子,这位眼角眉梢拢着隐隐约约的肃杀之气,眉毛斜飞入鬓,鼻子高挺,五官深刻立体,有种异域的风情,那双碧色的眼睛犹如最上等的翡翠,引人沉沦。

    陆翊染也精神振奋了起来,对云夕说道:“就要他了!他的眼睛多美啊,和我小时候养的一只猫一模一样呢。”她语气之中是满满的喜爱,只是这种喜欢,就如同喜欢一件物品一样。

    云夕看了这位俊美非凡的男子一眼,这位若是放在现代的话,大概就是所谓的混血儿,五官极其漂亮,又带着一股桀骜不驯的味道,让人不由想去征服他。

    平心而论,这位的容貌,也就是稍逊云深一筹。

    陆翊染十分果断地出价了五万两买下他。先前八位,拍出的最高价格也就是四万八千两。她倒好,直接五万两起跳。

    她这样的大手笔,显然也镇住了其他人,不少人甚至忘了加价。

    “六万两。”这位也厉害,直接加了一万两。

    陆翊染看向了出价的方位,不由冷笑——还真是冤家路窄,正好是叶敏行所在的房间。

    她今日把先前赚的银票基本都带在身上,可谓财大气粗,直接加价,“七万两。”

    然后对云夕说道:“这叶家看不出挺有钱的,居然能让小儿子挥霍七万两银子买一个小倌。”

    云夕道:“只怕他父母也不知道这事。”哪家父母肯让孩子这样挥霍啊,当然陆翊染就另当别论了。云夕提点她,“明日你倒是可以从这方面做文章。说叶家私下如此骄奢淫逸大手大脚,可见平日没少中饱私囊。”

    陆翊染笑了,“嗯,不错,这个主意好。”

    她这边加价了,叶敏行也不甘示弱,继续加到了七万五千两。

    陆翊染懒的同他继续纠缠,懒洋洋道:“十万两。”

    全场寂静。

    叶敏行也不吭声了。

    最后这充满异域风情的美男还是落入了陆翊染手中。老鸨则笑得脸上像是开了朵菊花:今日可算是赚大发了!

    没等美男被送入陆翊染这个房间,叶敏行先过来了。

    这位相貌也的确是真好,不然他的亲人也不会想让他勾搭上陆翊染。他在敲门之后,便进来了,态度看似温文有礼,其实暗藏倨傲,“这位公子,像你这样的品貌实在配不上那芍药先生。不如将他让给我如何?”

    陆翊染直接笑了,直接送了他一个字,“滚!”

    抢人居然抢到她本郡主头上了!

    云夕心中闪过一句话:还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