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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作者:栗子与二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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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把沈路伟揍了一顿这事,兄弟俩谁也没跟王娇说。吃过饭,余声很懂事,麻利儿地跑了。王娇站在厨房里刷碗,转过头时发现北平站在窗边向外眺望。手里的烟半天没抽一口,烧出很长的一段烟灰。

    他在想什么?或者,思念谁?何莉莉?

    王娇忽然觉得自己神经太过大条。居然忘了他是有女朋友的,而且,快要结婚了。迅速刷完碗,她端了一杯水递过去,“喝点水。”

    “谢谢。”他客客气气。

    她低下头,在这一刻体会到了他们之间已变得陌生而遥远。但是,没关系。他们还是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她不后悔。只是有些遗憾。当时,他追得太紧,而她心里只有容川。

    她说:“这一天乱七八糟的,我也没来得及问,这次来上海,你是出差还是……”

    还是,来找我?

    她很紧张,呼吸忍不住停掉。他说:“出差。”

    听到答案,她放松了,也失落了。“出差几天?”

    “明天晚上走。”

    她惊讶:“这么快?”

    “嗯。”

    “……”

    北平看着王娇垂下的眼眸,似乎想从里面看到什么。但她始终低着头,什么也不看见,只有微微颤抖的睫毛,如蝴蝶单薄的翅膀。他问:“你明天上班吗?”

    “上。”她音调都变了。

    “噢……”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天不早了,他穿起外套,提起自己的行李,“这附近有招待所吧。”

    “有。临街就有一个。”

    “我走了。”

    “慢走。”她送他到门口,他回身很战友地拍拍她肩膀,“不用送了,我一个人过去就行。晚上早点休息。今天的事,忘了它吧。”

    今天的事?哪一件?你,还是她们?

    ****

    北平一宿未眠。

    第二天一早,刚洗过脸,招待所工作人员轻轻敲门:“同志,外面有人找。”

    找我?北平很惊讶,匆匆擦了脸跑下楼,然后看到站在门厅中的王娇。穿一件干净的碎花衬衫,蓝工装裤,雪白的球鞋,一条麻花辫垂在脑后。不知怎的,他想到了第一次见到她时那个大雪纷飞的午后。

    “你怎么来了?“

    “给你送早点。”她举着手里的油条豆浆。

    他说:“太破费了。”不好意思去拿。王娇摇摇头,把早点放在他手上,豆浆盛在一个戴盖子的小铝盆里,油条则有牛皮纸包着。知道他能吃似的,她买了四根油条。“豆浆没加糖。”她说,“你慢慢吃,我先回家了。吃完早点,记得把锅给我送回去就行。”然后,甜甜一笑,转身向外走。

    “阿娇!”

    “嗯?”

    “……你吃了吗?”

    “吃过了。”

    “着急上班吗?”

    王娇指指自己涂了紫药水的嘴角和眉梢,苦苦一笑:“这个样,恐怕去不成。工厂里的人,爱嚼舌根子。明天再说吧。”昨晚一宿没睡,心里装着许多事,哪里有心思上班。对北平笑笑,“快上楼吧,油条凉了不好吃。”出了招待所,她忽然不知道往哪里走,天空阴阴的,似乎要下雨。

    十几分钟后,北平敲门来还小铝盆。刷的干干净净,递给她时,说了好几声“谢谢“。

    她倒了一杯清茶给他,“今天很忙吗?”

    “上午忙,下午就没事了。”

    王娇笑道:“即然这样,下午我带你去上海转转,这里有十大百货,很有名的。”

    北平喝口茶,沉默一瞬,才说:“不了。昨天跟这里的同事约好,上午忙完工作,他们带我去玩。”看着她慢慢低下头,很失望的样子。他忙又说:“你别生气,下次来上海,咱们再好好玩。”

    这一刻,王娇终于死了心。她与北平,是真不可能了。也怨不得别人,是她自己没珍惜。

    临走时,北平忽然回头说:“我八点的火车,晚上咱们一起吃顿饭?”

    王娇点头笑道:“好啊,我请客。”

    一天昏昏沉沉的过去,北平和同事们玩到晚上六点钟才回来。王娇本来想打扮漂漂亮亮的出门,转念一想,这目的太明显了,他们曾经也不是恋人,人家只是追了她几年。如今,人家功成名就,未婚妻都有了,她还在这里瞎折腾什么劲儿?索性,平时该什么样,就什么样!擦掉口红,擦掉腮粉,顶着寡淡的一张脸出了门。

    晚饭是在火车站旁的国营饭馆吃的。两屉小笼包,两碗大米粥,还有两碟甜甜的咸菜。很上海风情的一顿晚餐。北平夹起一个小笼包左看看右看看“做的真精致,里面有馅儿么?”咬一口,微皱眉头:“甜的啊!不好吃。哎,有时间你去北京,我带你去吃大栅栏的天行居,你尝尝那儿的包子还有炒肝。比这个好吃。”

    “你们北京人好像很喜欢吃内脏?”

    北平“噗”地一下喷出刚入口的咸菜。“喂!你别瞎说啊!人的内脏我们就不吃。”

    王娇点头,“对,你们爱吃猪内脏。”

    “怎么着?我这儿还没走,您就骂上人啦?小王同志,您这样很不好。”北平不高兴地抖腿。桌子都跟着一起颤。

    王娇挥挥手。多年过去,在嘴皮子上,她依旧不是他对手。喝一口粥,她装作随口问出的样子,问道:“快结婚了吧?”

    “嗯。”

    “几月?”

    “六月份吧。”他漫不经心地答。不愿多谈,听起来却是千真万确。后来,他们又聊了很多,刘爱玲快生了,张强和小芬快结婚了,北京这个时候还很冷,上海的梅雨季很愁人……甚至还聊到了容川,聊到他们童年时的趣事,还有少年时的嚣张。

    王娇忽然问一句:“你们原先那么好,后来为何关系转差?”

    北平吃口咸菜,身外人似的那样淡淡说:“谁知道呢?时间太久,早忘了。”匆匆吃完一屉包子,把碗里的粥一饮而尽,他用手胡乱擦了擦嘴,起身对她说:“你慢慢吃,我出门抽根烟。”然后提着行李包走到了外面。

    今天阴天,不到六点时,天就全黑了。

    乌云密布中,黑暗给人层层叠叠的感觉,比平时多了几重压抑。

    北平背对着她点起一根烟,他们中间只隔了一扇玻璃。透明,染着浓重的夜色。他像站在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几乎融进夜色里,只留一淡淡边缘。她的手隔着玻璃,抚摸了一瞬那道挺拔的背影。这一次,她没有想到容川。她真真切切的明白,自己此刻抚摸的是纪北平。

    就在这时,北平忽然回过头来。目光笔直而柔软,像一汪深深的湖水。他定定看了她几秒,然后转身走回饭馆。王娇屏住呼吸,看着他一步一步走过来,目光不曾离开她半分。他有话说吧?会说什么?

    她想,他一定有很多很多话想对自己说。

    或者,只说那一句,也行。

    结果——

    “你带钱了么?”他问。

    她愣住,“嗯?”

    他从兜里掏出5块钱放在桌子上,“你去结账吧。我先去火车站里面等,一会儿大厅见。”然后,也不等她点头说“好”,重新推门走了出去。他嘴里的叼的烟一直没点着。就那么叼在嘴里,很痞的样子。然后风风火火走进不远处的火车站。

    啼笑皆非。

    可笑的想法,自然得到啼笑皆非的结局。

    ****

    火车站里人来人往。

    似乎该说的已经都说完,如今,只剩下道别。

    王娇与北平并排而坐,上一个话题聊的什么已经想不起来,只记得沉默持续了很久。看一眼表,7点18分。北平说:“你走吧,时间太晚,回家不安全。”

    “等你上火车再走。”

    “不用。”

    “没事。”

    “真不用。”他口味透出一丝不耐烦。

    所以……王娇心领神会,立刻放弃坚持,低头笑一笑,然后站起身来,对着他露出一抹灿烂的笑。这一次相见纯属意外,但离别似乎意料之中。她忽然舍不得他走。特别特别舍不得,她看着他的脸,近乎贪婪地看。可说不出那一句“你别走”。

    人家凭什么不走?

    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你把他当什么?

    “那我走了。”她故作轻松地耸耸肩,看着那双凌厉的眉目:“有时间来上海多玩几天。”

    “嗯。”他好像没什么可说的。

    “再见……”

    “再见。”他挥挥手。一切都是战友离别该有的样子。却忽然又叫住她:“阿娇!”

    她转过头,想他还能对自己说什么。有一种希望似乎又在心中死灰复燃。他是要……北平说:“结婚时,别忘了告诉我。”

    就这个啊……“当然,当然会告诉你。你也一样啊,六月份转眼就到,如果我去不了,会托人给你捎一个大红包。”

    他欣然点点头,没说“你一定要来”这种客气话。

    本来么,她来不来的有何重要?

    ****

    下雨了。走出火车站,王娇寻到一处空旷的地方,脚踩着栏杆,点起一根烟。大脑一片空白,只有眼前细细的雨丝和白色的烟雾。晚上抽烟的好处,就是不会被小脚侦察队揪住衣领询问“侬是谁?”

    黑夜让人放纵。也让心底的孤独无处盾形。

    要去哪儿?未来的路该怎么走?王娇心中一片茫然。

    在这一刻,她不得不想起容川。我该怎么办啊,容川......

    烟,抽了一根又一根,然后她听到空旷的广场上大钟敲响。八点了。紧接着,又听到火车开动的声音。哐当哐当,激烈的运转,然后义无反顾驶向遥远的北方。这一次,他是真的离开了……王娇扔掉手里的烟,开始漫无目的的沿着街道走,像一个流浪者。回到上海这么久,还没仔细看看这座城市的夜景。

    雨夜中行走,人很容易变得冷静。在黄浦江畔吹了半小时夜风,王娇忽然豁然开朗。她想,人这辈子不一定非要结婚的,她本来也不属于这个世界,为什么要那么庸俗的生活?原先兵团的刘医生不也一辈子没结婚,可生活依旧过的精彩。现在,她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好好工作,争取考上大学,然后南下广州或者海南去挣钱,挣大钱!卖衣服,买房子!然后去香港,去美国,说不定她还能嫁个富商呢!

    很多年后,当王娇和瑞芳提起这段时,瑞芳破口大骂:“侬怎么不跳进黄浦江里死了算了!”

    其实,王娇这种阿q精神没坚持多久,就在回家路上化为乌有。想法是想法,现实是现实。雨夜让人冷静,但也让人倍感孤独。79年,时代已经稍稍开放,一些青年男女已经趁着夜色躲在同一雨伞下亲亲我我。王娇淋着雨,想自己好像一条狗啊。

    也不知道几点了,王娇才走回居住的巷弄。脚步很沉重,鞋子里都是水。小巷弯弯曲曲,又黑又长,中间只有一盏路灯。她低着头慢慢往前走,雨下大了一些,落在地上溅起小水花。走着走着,王娇看到地上横出一道影子。

    斜斜的,与她重叠在一起。

    她抬头,看到一个人站在路灯下,高高大大的身影,举着一把黑色的雨伞。

    他慢慢走过来,雨伞打在两人头顶。他的眼睛在雨布下依旧漆黑明亮。望着她落魄的样子,目光心疼又无奈。

    “你……”她说不出一句话,伸手摸摸他衣服,是真的。

    他说:“你就没有话要问我?”

    “有。”她抬起头看向他。这一次。她让他看出自己眼中的贪婪、欣喜和感激。

    “那问啊。”

    “你怎么回来了?”

    他吸口气才慢慢地说道:“因为,我跟自己打了一个赌,赌我这次再见到你时不会动心。”

    “然后呢。”

    “然后,我输了。所以我回来了。”

    她开始流泪。然后,她看到,他也哭了。

    他说:“王阿娇,我就问你一句话,你跟我回北京吗?”

    “跟。”她没犹豫。

    她并不知道,他心中还藏着一句话,是第二方案——如果你不跟我回北京,我就留在上海陪你。天涯海角,反正你是躲不掉了。

    夜风清凉,他说:“这一次,能让我亲一口了吧?”

    “我亲你吧……”

    雨重情浓,浓到化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