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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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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氏从屋里头出来,见院子里没人了,就与一直摸着衣料合不拢嘴的太姨娘说道:“娘,人都走了?”

    太姨娘依依不舍的将料子放在桌上,摸了摸发鬓道:“啊,走了,不过这衣料真好,等至宝回来啊,给他多裁两件衣衫,也让学里的人瞧一瞧,咱家在京里也是有人的。”

    何氏放下手里的东西,又擦了擦手,快步走到桌子旁,一摸那布料果然和临清的不同,不说棉丝儿细腻,就说这染的颜色也鲜亮的多,果然是京城里的东西,再想今儿来的那位三爷长相就不说了,举手投足的都带着贵气,虽然她家至宝也不差,可窝在这乡下地方能享受什么好的生活,这同样都是老太爷的子孙,自家儿子好歹还是嫡出,怎得还比不上个庶出,心下难免不平,就问道:“那老宅的事儿,娘就这么算了?”

    “那怎么滴,大房能说的上话的又没来,咱要是硬抢,到和大房闹的不好,将来至宝要是上京赶考,大房还不给他小鞋穿啊。”祖宅是她住过大半辈子的地方,她能不想回去?可是老太爷没了,家也分了,祖宅本就不是她们二房的地儿,之所以问一问,也是想着若是庶出也能入得祖宅暂住,她们为何不可,只是如果住进去了,那么住多久京城的也鞭长莫及。不过可惜询问之下人家也没住在祖宅,她这个做太姨娘的,到不能真的撕破脸去。

    “真是……”何氏撇了眼自己的婆婆,嘴里嘀咕道:“好歹您也是大伯的二娘,怎的就让咱们住在乡下,他们去了京城里享福。”

    太姨娘脸扭曲了一下,装作不在意的说道:“你爹都死了好些年了,家能不分么,就算是村子里谁家不分家啊,你就知足吧,大家子都住在一处才是是非多呢。”

    何氏却叹道:“分家是分家,但咱们好歹也是爹的子孙,更何况二老爷去的早,爹也舍得就将咱们窝在乡下,如今至宝那么大了,往后还要进学,大伯当初分的那点,也太不公平了。”

    被老太爷扔在乡下,亲儿子又早死,本就是太姨娘的心病,再加上大老爷当初就是按照嫡庶的方式分的家,哪怕里头有太姨娘的养老钱也不算太多,可能在村子里还算是个富户,但想要搬去镇上就有点捉襟见肘了,更何况,大老爷分的是老太爷在乡下的产业,也就是说太姨娘她们只能拿到一个地主庶出的份例,并非大老爷手上的钱财,所以不管从里到外,她们就是一家子农户,沾不得大老爷一点的光。

    “胡咧咧什么呢,赶紧做饭去,整日挑舌头,也不怕闪着。”太姨娘伸手将桌子上的东西收拢起来,抱着就往自己屋里去。

    何氏知道太姨娘算是恼羞成怒了,赶紧跟在后头小声道:“娘,他们不住在祖宅,还有马车,肯定是住在县里了。”

    “你想说啥?”太姨娘回过身,板着脸道。

    “至宝一人在学里我不放心,你说咱们要是能住在县里,把乡下的田租出去,再在县里做点小营生,至宝天天下学了还能回家,多好的事儿啊。”何氏扯出讨好的笑容,搓着手说道。

    太姨娘眼珠转一转,迟疑道:“那老三能答应么?”

    “大伯不顾情分就分咱们那点儿,这父债还能子还呢,更何况韩氏在乡下的时候,咱们对她多好,她婆婆那么磋磨她,还不是咱们背后里帮衬着,如今她没了,她儿子怎么说也回报咱们一二。”何氏见太姨娘松动,急忙又道:“反正他们在临清又不是一直住着,等他们回了京城,那房子不就空了?到时候空着也是空着,不如给自家亲戚住着。”

    太姨娘却听越有道理,既然大老爷不顾念亲情,那么他儿子来偿也是应该,更何况她们又和韩氏相熟,金风华怎么得也要出点力气吧。

    “这到是,再说了,我是他长辈,怎么得也该孝顺孝顺我吧。”太姨娘想着自己搬去县里,说不定还能要辆马车,不说过的跟老太太似的,也能算是富家太太,到时候也让村里这帮子穷酸看看,她哪怕是做妾,也有子孙孝敬着。

    “娘说的正是这个道理。”何氏愉悦道。

    “那若是他们的房子是租的呢?”太姨娘突然不确定道。

    “哪能呢,看他们那身气派就知道了。”何氏心里其实也没底,不过想着能和儿子一起住在县里,就咬着牙道:“明儿个我去县里探探,定是要把这个事情摸清楚。”

    金风华活过一世也没想到自己的房子居然给个不相干的人惦记上了,他带着仙衣从太姨娘那里出来,便奔着祖宅去了,先去转悠了一圈,又象征性的去问了问大老爷的田产出息,最后拜访了村里的村长里正之类的,都带了礼物,到是将一个庶出归乡子做的似模似样的。仙衣跟在一旁也将这些人认了个遍,算是定下了她做为金风华媳妇的身份。乡下人淳朴的多,想不到谁配不上谁,到是多数姑娘对仙衣很是羡慕,觉着她即将嫁给这么一位神仙般的人物,生活又是那么富足,就跟掉进福窝了一样。

    至于金风华和仙衣,一个压根不在乎别人如何看他,也还没学会怎么体谅亲近之人,一个是在金府里已经习惯了别人将她看成飞上枝头的麻雀,且内心里从没有觉着自己配不上金风华,所以两人压根就没将太姨娘那番嫌弃放在心上,坐上马车就准备回县里。

    怎料,马车刚走一段时间,金风华突然道:“只听我娘说过,我到从没见过村里的山水,往后头山脚绕一绕吧。”

    仙衣听后也没觉着不妥,到心叹金风华心底韩姨娘果然是影响力最大的那个人。

    赶马车的车夫当然不会违背,赶着马车就往后山去,金风华靠在窗口,看着天上的太阳,不知道在想什么。

    待到马车真的赶至山脚之下,金风华居然让人将马车停下,随后道:“我娘说山上有一种果子很好吃,如今到了季节,我总要上去尝一尝。”

    车夫听罢便要代劳,金风华却以车夫不知其状为由拒绝了,到是只带了仙衣和碧玺慢慢一点点的往山上去,好在仙衣今日穿的简单,虽然从小还算娇生惯养,但到底前世是个劳碌命,爬山不是问题,顶多体力用的太快,中途歇息了一段,好在金风华也不着急,如同春游一般晃晃悠悠,赏着山间风景,时不时还采下一些野果,三人分食。

    如此这般,就在仙衣觉得有些力竭之时,突然听见前头有人小声争吵着什么,仙衣顿了顿,看向了金风华。金风华冲着仙衣眨眨眼,自己却悄悄走了过去,之后那边的两人似乎争吵的越发大声,仙衣依稀能听见“太少”或是“干脆散伙”的声音,不过她并不担心,反正金风华那一身恐怖的武艺,再来两个也不是对手。

    也许是两人吵得声音太大,这时又传来一阵婴儿的啼哭声,仙衣这才觉得事情古怪,皱起了眉头。

    “你们是干什么的?”金风华悄无声息的站在那两人身旁,猛不丁的询问一句。

    那两人显然也没想到在这深山老林里还会有人出现,当场吓的够呛,差点把怀里的孩子丢了出去,这两人都是中年男子,样貌普通,几乎是落到人群就找不到的模样,两人穿的都算不上好,就是一般的粗布短打,到是他们怀里的孩子用绸缎包裹,一看就知道不是乡下人能养的出的。

    两人当中,一人胆子稍大,先是被金风华吓了一跳,后却被金风华的容貌迷住,很快嘴角就流露出可疑的液体,整个人都有些呆滞,他身旁的人见他没有说话,也不敢抬头,就在背后推了推他,那人这才反应过来,谄媚的说道:“咱们在山上找些果子,孩子的娘回娘家去了,我和弟弟只好带着上山,您是哪儿的?不是咱村子的吧。”

    金风华根本没听他们说什么,衣袖一卷,那个正在抽泣的孩子就被他瞬间卷到怀中,他有些生硬的抱起孩子,头也不回的朝仙衣走来。那两人先是被金风华这一手惊住,随即急切的跟在后头喊道:“您这是要做甚啊,这是咱家的孩子!”

    金风华都懒得搭理,直接道:“碧玺,都捆上。”

    碧玺二话不说,腾空而起,三下五除二就将两人捆住,除此之外又扯了他们身上的破布,分别将两人的嘴巴塞住,再懒得多听他们一句。

    仙衣看见金风华怀里的孩子,还有那个有着繁复刺绣的襁褓,有些明白了金风华的用意,再看金风华抱着孩子别扭的模样,不由伸出手去,将那个孩子接了过来,孩子看上去有三个多月,瞧模样还有些弱气,此时正哭得小脸皱起,满面的泪水,仙衣从怀里掏出帕子给他擦了擦,又看着他微动的小嘴,说道:“怕是饿了。”

    “那就带回去吧,给他找个吃的。”金风华瞧着仙衣抱孩子的模样,还有那一脸的温柔,心跳的频率又开始渐渐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