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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百老汇有传统的歌剧,莎士比亚、莫里哀,这些不老的传说,经典一再被演绎着。
但在百老汇,最出名的还是歌舞剧。
起源于英国的歌舞剧,相比歌剧来说,舞台更加绚丽,而歌曲的编排也更贴近于流行歌曲,不少都是朗朗上口的民歌,加入舞蹈和美轮美奂的舞台布景,给人以更震撼的视觉和听觉享受。
在白天,百老汇演出的剧目并不多,很多剧院都还没有开业。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已经开始营业的剧院,没想到门口等待的观众不少,闹哄哄的挤在售票处,好不容易买到了票,王学谦这才想起他还不知道等会儿演出的是什么剧目。
《应招女郎》?
肯定不是经典剧目,对此王学谦脑海中一点印象都没有,不过从剧目的名字上来看,很有歧义啊!
不过对王学谦来说,这种缺乏艺术底蕴,无法成为经典剧目的歌舞剧,他可不感冒。他不喜欢看这些歌舞剧,当然更不喜欢歌剧,相比之下,电影反而多少能够勾起他的一点兴趣。
但在默片时代,王学谦连进电影院的**都没有。
来百老汇,他完全是来打酱油的。前世,他也赶过时髦,去看过《猫》,除了灯光和舞台布景花哨一点,他也没看出有多好。可是阿罗伊斯想看,法国人骨子里天生有着浪漫的基因,他总不能舍不得那张五美元的戏票吧?
“算了,进去之后睡上一觉好了。”王学谦敷衍的想法,阿罗伊斯却感受不到。在阿罗伊斯才短短十七岁不到的人生经历中,根本就无法体会到虚情假意的可恶。还以为王学谦和她的想法一样,都热衷于艺术。
从‘丽人女装’出来的时候,老板霍夫曼偷偷摸摸的将一个信封放在了他的兜里,开始他也没注意,以为不过是聊表心意的小意思。
就在刚才,他捏了一把信封,心情一下子拨云见日。
除非霍夫曼故意使坏,信封里故意放着一叠草纸,就手感而言,至少有上百美元的劳务费。犹太人认真,抠门,把钱看的比命都重要,但也有些可爱的地方。比方他们注重信誉,不该吝啬的地方绝对大方。这让他有种出门就捡了个皮夹子的窃喜。所以,王学谦的心情还算不错。
顺着人群,向剧场内走去。
走进剧场的那一刻,一股热浪铺面而来,剧场内已经有大半的位置都上座了。
“这部歌舞剧一定非常出名,我有些迫不及待了。”阿里亚斯看到人山人海的追捧,眼神中满是期待的神色。
王学谦扭头看了一下周围,都是大老爷们,数百人的剧场内,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女观众,还是不堪入目的那种。剧目还没有开始,剧场内亮着橘红色的照明灯,他低头看向手中的戏票。
在戏票的背面,有这部音乐剧大概的介绍。
一个失去家园的少女,在纽约街头无依无靠,一步步走向人生的绝境,最后惨死街头的故事。
剧本延续着百老汇一贯的风格,主线简单明了,情节清晰,歌曲也没有什么歧义,但他总有种怪怪的感觉,让他说,又说不上来。
越来越多的人走进剧院,当剧场内的上座率超过九成的时候,剧院的照明灯突然暗了下来。而此刻,王学谦和阿里亚斯两人的边上都坐上了人,靠近阿里亚斯左手边,是一个彪悍的中年大汉,络腮胡,脸上一道狰狞的伤疤,让人怎么也想不到,这幅尊容的草莽汉子,也会对歌舞剧感兴趣。反而是靠近王学谦的那个瘦巴巴的年轻人,看上去有点神经质的苍白,多少像是有点艺术细胞的人。为了安全,王学谦跟阿罗伊斯换了一个位置。
“小子,你眼光不错。”
刚换好位置,边上的大汉并没有介意,反而莫名其妙的咧嘴一笑,一股冲鼻的烟草味,让他几乎背过气去。
王学谦也不知道大汉是夸他选音乐剧的眼光不错,还是阿罗伊斯长的可人,大汉才称赞的。只好尴尬的笑了笑:“听说这部音乐剧非常精彩,是慕名而来。”
大汉意味深长的看来王学谦一眼,让他不由得遍体生寒,就像是两个毫无瓜葛的人在酒吧中相遇,同坐在吧台上,互相聊天,话题只有一个——女人。
“是来看芭芭拉的咯?”
王学谦虽不知芭芭拉是何人,但大致能猜想到应该是这个音乐剧的主演,顺着话题点头道:“让人无法克制的表演,听人说总是觉得有些夸张,这才准备来看看。”
“哈哈,你朋友一定告诉你,看到芭芭拉撩拨人的表演,就像是坐在火山口一般,浑身燥热难耐。”大汉会意一笑:“小子,你带着女朋友来看芭芭拉的歌舞剧,总得要一个包间吧。不然到有你后悔的时候。
“包厢都预定完了。”王学谦多少有些遗憾,边上的大汉虽然长相粗鲁,从交谈中他开始意识到,大汉是一个对艺术有所偏好的人士,他心中不免有些愧疚,不该以貌取人。
叮咚咚……
随着一阵急促的鼓声想起,歌舞剧开始了,舞台上粉红色的灯光亮起。一个曼妙的身体,青蛇一般扭动着像是无骨的身躯,从幕布边上飞快的扭到了舞台中央,身上只有几块布头。
“芭芭拉!”
“芭芭拉!”
剧场中想起一阵歇斯底里的吼叫声……
“啊呀!”小丫头惊讶的看着舞台,双手惊恐的捂住嘴巴。她可能怎么也想不到,沦落街头的女孩是眼前这幅摸样,要说是暗、娼更想象一点。
姣好的面容,魔鬼般的身材,一下子让现场的气氛推向**。双手妩媚的在绝美的身体上掠过,惊起阵阵叫好声音。
忽然,背后的幕布拉开,估计少说也有二十来个美女,一字排开,穿着暴露,摆开白晃晃的大腿阵,惊叫再次响起。
“脱,脱……”
边上的大汉肯定不是第一次来了,兴奋的身体前倾,脑袋像是要钻入舞台下方一般,双手死死的抓住前面的椅子扶手,忘乎所以的大喊着。
当一群莺歌燕舞的美女,大腿轻轻的一甩,就一人多高,眼前一片白花花的眩晕,随着铿锵有力的音乐,起伏不定。突然,音乐一停,短暂的停顿之后,一道惊雷般的炸响,二十多个美女,齐刷刷的将围在腰间的短裙撕扯开,抛下舞台的那一刻,剧场内乱成了一片,早就把持不住的人们,冲向舞台近处,想要争夺一二。
好在王学谦的座位距离舞台较远,乘着空闲,他用相机拍了几张照片。
开场不足三分钟,王学谦竟然发现他可耻的硬了。硬的毫无理由,毫无征兆,他再也不会因为歌舞剧平淡的剧情而鄙视这项艺术门类。更确切的说,他看的可不是百老汇的歌舞剧,而是一场惊艳动人的大腿舞。
感觉袖子好像有人在拉扯,他才发现,阿罗伊斯羞愧的简直不敢看他,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
“你说什么?”
“我们回去吧。”
周围都是喧闹的声音,阿罗伊斯轻声的低语怎么可能听得清楚。不过王学谦决定装傻,正当他要把注意力放到舞台上的时候,余光发现一只干巴巴的手,正一点、一点的伸向阿罗伊斯的裙摆,王学谦大怒挥手打了上去,啪嗒一声脆响,对方显然没想到到会被识破。
“你干什么?”正是那个瘦小干瘪的家伙,在黑暗中,王学谦也能感受到对方惊恐、怨毒的眼神。
“小子,识相点,这里可不是你该乱来的地方。”王学谦绝对是无视对方杀人的眼睛,要不是在剧场内,深怕带来麻烦,他早就拳头相加上去了。
对付一个大汉,或许他只能逃命的份。但对方不过是干巴瘦小的家伙,王学谦相信只要一拳,就能把对方给揍趴下。
对方还想争辩,突然看到王学谦上衣的口袋中,似乎有硬物伸出来。凌厉的眼神就像是看一具冰冷的尸体,毫无怜悯之心。
是枪?
“先生,我不是故意的。”瘦小的家伙眼珠滴滴溜乱转,权衡之后,这才道歉。
王学谦身上怎么可能带枪?他不过想到了身上带着钢笔,用手握住之后,在衣袋中支起的轮廓,很像一把袖珍的手枪,唬胆小的人足够了。大腿舞是看不下去了。他担心边上的家伙会控制不住情绪,到时候可不是一只两只的咸猪手了。
贴着阿罗伊斯的耳边,王学谦大声的说:“我们出去。”
护着阿罗伊斯站起来,慢慢的往过道移动,好在他们边上的人不多,只要过三四个观众,就能走到相对宽敞的过道边。正好离开的那一刻,王学谦忽然出拳,在那个瘦小男人的脸上打了一圈。
热烈的现场气氛,海啸般的吼声,将瘦小男人的惊叫吞了下去。
等到他大喊大叫,想要抓凶手的时候,就见剧场门口两个人影一晃,消失的无影无踪。
“太可怕了。这里的歌舞剧跟我在巴黎看的完全不是一个样子。”
“傻丫头,这能比吗?”
走出剧场,来到阳光下,两人还一阵后怕。阿罗伊斯小脸惨白,惊魂未定的样子让王学谦又心疼,又怜惜,挽着她的手臂,穿过马路径直走向一家冷饮店。
人在惊恐的时候,嘴巴会发干,当然也许会出现尿急的症状。
王学谦倒是没怕,眼前时隐时现,还是一排排白花花的大腿,让他有种口干舌燥的错觉。
正当他们在冷饮店里坐下,对面剧场中就有一个瘦小男人走出来,阴霾的眼神带着怨恨,身上倒是穿着体面的正装,穿的像是个银行雇员,可惜做的事情太下作。鼻子破了,脸上和嘴边都是浑浊的污血,落魄不堪。
“刚才就是他?”阿罗伊斯显然已经意识到了什么。
此时正该秀肌肉的绝佳时候,王学谦一推凳子,站起来,气势汹汹的说:“我过去好好修理修理这个混蛋。“
“不要。”阿罗伊斯抱住了王学谦的手臂,胸口紧紧的贴着,中间只有两片薄薄的丝绸。
手臂上传来滚烫的体温,让他心中难免荡漾。
已快熄灭的欲火,再一次有被点燃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