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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帕克的出现确实可疑。
纽约城区庞大,巡警的作用主要是在街道上盘问和巡查可疑人物,处理急**件等等
跨街区出警需要上一级警局统筹安排,说白了就是官僚,别以为就华国有官僚,有政府的地方就有官僚。这会耽搁不少时间,王学谦和马修会面的地点在上西区,距布鲁克林街区可一点也不近。种种迹象表明,斯帕克在加尔特绑架人质之前就出现在皇后区。
这就让人觉得奇怪,难道他也住在这里?
别傻了,就是他当一辈子的警察,也买不起上西区的房子,这里可是银行家、冒险者的乐园。
王学谦感觉有点好奇,怎么也猜不透,这个胖子会跑这么远的路,大半夜的来上西区?但他也仅仅是奇怪,很快他将这点疑虑也抛到一边。脚步越走越快,附近的电话亭肯定不能去,说不定加尔特躲在某个黑暗的角落冒着呢?万一撞上去,加尔特可根本不担心偷袭成功的可能性,他只要跳出来,就能把王学谦收拾了,外带麦金莱中看不中用,临了笃定是个腿软的货色。
不知不觉之间,王学谦刻意加快了脚步。
穿过了三个独立的街道,估计要靠近公园大道的地方,王学谦终于看到了一个摆放在街头的木质电话亭,在不远处一盏路灯的橘黄色光芒让他心里轻轻的松了口气。
透明玻璃镶嵌的电话亭,丝毫没有**可言。
至少在外面,能够清晰的看到内部是否有人。王学谦推门走进电话亭,刚要拿起电话,脚后跟推开电话亭的门向站在外面的麦金莱询问:“有5美分吗?”
“给你。”
王学谦接过硬币投入之后,打电话给出租车公司,并报了自己的方位,挂下电话之后,他只需要静静的等待,但有点奇怪的是他好像感觉少了一个人似的:“哎,那个人质呢?”
“什么人质。”麦金莱一问三不知的茫然。
“就是刚才……”王学谦也不敢多说,只能稍微提醒一点。
麦金莱回头向四周望了望,见鬼了,除了他和王学谦周围一个人影都没有,这里靠近中央公园,拥有大片的树林,尤其是在夜晚,公园里没有灯光,漆黑一片,宛如一个巨大的黑色堡垒,让人心生寒意。
“我只顾着跟上你的脚步,没有留意其他的情况,加上当时又那么黑,周围的人也多,我更顾不上来了。”这下反而麦金莱振振有词起来,他开始抱怨王学谦走的太快,步幅太大,跟上他的脚步就非常困难。他的小腿现在又肿又胀,酸痛不已。
王学谦想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路上救了一个人而已,得到好处自然欢喜,要是没好处,也不可惜,毕竟这是顺带的一个小插曲。他不由感慨道:“就当在美利坚做一回雷锋吧!”
把雷锋精神发扬到大洋彼岸的腐朽资本主义美帝,王学谦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
“雷锋?”
“一个平民英雄,他把帮助人当成美德,并且从不留下名字。然后在晚上躲在房间内偷偷的将帮助人的事情记到日记里。”王学谦心不在焉的调侃了几句,就好像做好人好事都是偷偷摸摸,见不得一点光似的。
麦金莱早就被今晚的事给吓的精疲力竭,冷汗冒了一层又一层,身上湿哒哒的,非常难受。他此刻最想做的事就是舒舒服服的泡个澡,然后躺在床上美美的睡上一觉。
麦金莱无精打采的回了一句:“你要是回去写日记,就别把我写进去了,这样的事情最好永远再不要发生。”
“好的,都过去了。至少我们今天成功的做了一次英雄,并解救了一个被黑手党劫持的人质,将来……”忽然,王学谦似乎感觉说错话了。
麦金莱正等的无聊,听得‘黑手党’三个字不由一愣,诧异的盯着王学谦愣了足足有一分多钟,突然惊叫道:“天哪!黑手党,那个光头是黑手党?你早就知道对不对?你认识那个劫持人质的光头。你会害死我的。”
王学谦要是再不承认,就显得有些下作了,只能点头道:“前几天才街头看过一眼,不过我保证,他不过是个小角色。”
“我绝对不会原谅你欺骗我,你要付出应够的代价。”
麦金莱腾的跳起来,摆出一副拼命的架势,王八拳左右挥动,显然动了真怒。
门户大开,全身是破绽,全都是毫无用处的动作,按照王学谦街头打架经验,只要一脚踹到心窝上,就能让对方彻底趴下。按照以往的习惯,这样的好机会怎么会错过?早就先下手为强了,可麦金莱是朋友。不管是哪辈子,王学谦也没有对朋友动过手,争论有过,但动手确实太伤感情。
最好的办法就是转移对方的注意力,可周围没有路过的人,也没有街头巡逻的警察,似乎想要转移麦金莱的目标也不容易。
“有了。没人?制造一个人不是更好吗?”王学谦计上心来,突然喊道:“你看,那边怎么有个黑影。”
“别想骗我,我不会再上你的当了。”麦金莱口气非常肯定,但躲闪的眼神,和左右打量的小动作出卖了他的内心。这一点根本就没有逃过王学谦的眼睛,最了解你的人是你的敌人,比敌人更需要了解的可能就是债主了。
因为债主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毫无行为不妥而造成不良后果需要承担。能在绝对劣势中,不失尊严,就显得要摸准债主任何一个小习惯,哪怕是临场的小动作都不能放过。
很不幸的是,麦金莱在之前一段时间内,充当了王学谦最大的债主。了解这个人一切习惯和优缺点,是他那段时间做的最多的功课。
“真的,你快看啊!那个黑影正躲在你身后的那颗梧桐树下,看……他站起来了……”
在漆黑的夜晚,身后又是宛如墓地一般幽暗的公园。只要稍微把气氛往恐怖阴森的方面引导,很容易让人吓出一身冷汗。麦金莱显然身体僵硬了一些,身不由主的向身后看去。
路灯只能照射到他附近不到十多米的距离,街对面的幽暗的树丛中发生了什么,根本就无从而知。
“好像是个女人……”
女人和女鬼,在内心恐惧的时候,只不过是一个称谓上的不同,但造成的惊悸效果几乎相差无几。
后背凉飕飕的像是一股阴风而起,头皮发麻,眼皮一个劲的跳,麦金莱心虚的回头看了几眼,越看越觉得心虚,口中却犟道:“心理战对我可没用。”
“报纸上说,就是在你那个位置,两天前正好有一个女孩走过,被邪恶的幽灵附体。第二天早上,上班路过这里的人们发现,她已经吊死在一颗梧桐树上,据说是一种邪灵仪式……脸上却带着淡淡的微笑,似乎获得了解脱……”谎言和真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有根有据,要渊源有渊源,要事实有事实,但谎言欺骗人的最大因素不是谎言有多么的严谨和无懈可击,而是谎言往往会将人带到一个特定的环境中,让人恐惧。
数次回头,都没有发现身后的异样。
麦金莱心里彻底毛了,他已经没有心思去和王学谦理论,作为一个胆子本来就不大的人来说,这功夫最好的办法就是待在路灯底下,什么也不做,暗暗祈祷。
突然,他的头再也无法回过来了,因为他确实发现一个黑影似乎正在缓慢地的移动。
“上帝啊!”
麦金莱慌张的想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认准了方向,一下子就冲入了边上的电话亭,从里面讲插销给锁上了,惊恐的看着街对面。
都到了这个份上了,王学谦心里也开始打鼓了。
他没想到,不就是开个玩笑吗?
也没有说鬼啊!怪啊!
为什么突然就来了这么一出?
理智告诉他,这个世界上没有鬼。可事实又告诉他,要是没有鬼?他是怎么穿越过来的呢?
相比麦金莱的恐惧,王学谦更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鬼怪的存在。而当这个恒定存在的鬼怪正在一点点靠近他的时候,他却无法抬起双腿,逃离现场。
黑影移动的很慢,套着一件黑色的布袍,看不到脸,微风吹过,布袍随风摆动,似乎布袍下宛若空无一物。
“妈的,原来的真的有幽灵。”
王学谦任命似的闭上眼睛,心里自欺欺人的默念道:“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当一个丰满的灵巧的躯体扑在他怀里的时候,他心里咯噔一下,心说:“完了,幽灵上身了。”毫无理由的投怀送抱,王学谦是从来不相信的,反而聊斋中的狐仙倒是有可能,可惜这是在美利坚,狐仙是没指望了,幽灵女巫倒是管够。
既然无法躲避,就坦然接受吧。
王学谦的右手恰如其分的围了向布袍后方,手上传递而来的感觉让他心中一荡,像是一汪清水中芙蓉招展,凹凸有致的神采,让他一时失神。而鼻尖传递来的气味更是奇怪,竟然有种熟悉的感觉。
随之而来,手上可胸口传来的温度让他更是奇怪。虽然对方瑟瑟发抖,像是很冷的样子,可身体的温度却欺骗不了人。
“王博士,是你吗?真的是你吗?呜呜……”
王学谦傻了,女鬼索命不成?可怀中的感觉更像是一个受伤的妙龄女子,低声哭泣一般,让人痛惜。
“我不敢回去,我真的好怕,他们在医院附近抓住了我,呜呜……我怕他们还会在医院有人等着我回去……我该怎么办……”
王学谦越听越不对头,气味很熟悉,当然不是说他的鼻子有多么灵敏,狗都比不上。而是这个气味一定是他刻意去记住的,但声音也很熟悉就不对了,此刻他确信怀里的并不是女鬼,而是一个女人。扶着对方的肩膀,哭的梨花带雨的美丽脸庞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这一刻他愣住了:“阿罗伊丝,怎么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