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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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妮走过来,头顶一根呆毛在晨风里萌哒哒地晃啊晃:“昨晚我看到他开车往嘉兴方向走了。”

    “……他走了?”

    “嗯。”

    “你没问他去干什么?”

    “没。”

    “……”

    他为什么自己先走了?一个人上路的话,遇到丧尸潮不是很危险吗?

    唐千鹤想不通。

    身后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她扭头一看:简妮翻出了一袋康|师|傅,正撕开咸味包往里头倒调料,仿佛感应到她正在看她,小妮子抬眼望过来,不知从她脸上看出了什么,这个吃货居然把方便面递了出来:“吃吗?”

    ……那种“我真的很舍不得不过既然是亲爱的糖糖我愿意分你一半”的表情不要太明显啊!一包方便面而已至于吗?

    唐千鹤相当无奈,但心头又有点暖暖的,笑着说:“我还不饿,你吃吧。”

    简妮心满意足地收回了自制干脆面,小口小口地啃起来。

    唐千鹤摇摇头,视线转回长长的水泥路,陷入沉思。

    北归不会不告而别,那他现在是在嘉兴等着他们?可究竟为什么要自己先走……难道是嫌弃这几天伙食不好所以跑去觅食了?

    因为精神欠佳,除了第一天给北归他们做了火锅,接下来几天她都窝在车厢里,三餐都是随便吃点方便食品就打发了,幸好北归也没说什么,她还暗自庆幸女仆这个职业也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麻烦……

    “该不会真是因为我这几天消极怠工,所以他自己跑去找吃的了吧……”她自言自语。

    “大概不是。”简妮啃了一口自制干脆面,“从这里到嘉兴道路两旁有不少居民宅呢,他是去清理了吧。”

    “清理……”唐千鹤一怔,不可思议地看过去:“他去清理丧尸?一个人?”

    简妮点点头,又丢了一个炸弹:“这几天早上他都会比我们提前出发,不过你都起得比较晚所以没注意到。”

    “……所以我才一个丧尸潮都遇不到吗?!”

    简妮奇怪地看着她:“糖糖你不高兴?”

    “高兴个屁!”唐千鹤一挥手,咬牙切齿,“按照约定,一个月内还不完晶核的话以后每超过一天就要加算利息的!他这么一招釜底抽薪断人后路……哼,以为这样我就没办法按时还上晶核了吗,太小看人我!”

    简妮迷茫地看了她三秒,喃喃:“我觉得小北应该不是这个意思……”

    “我去追他!这里就麻烦你了。”唐千鹤边说边战意高炽地挽起袖子,简妮却问:“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糖糖不是还受着【内伤】吗?”

    “……啊?”刚刚是不是出现了个画风清奇的词?

    “受了内伤应该好好休息的。狩猎丧尸这种事就交给糙汉子好了。”

    “……谁告诉你我受了‘内伤’的?北归?”

    “嗯。他说你最近萎靡不振都是因为吃坏了东西。”

    “=口=吃坏东西的话一般只会拉肚子吧……”不过从某种方面来说还真像内伤,晶核补过头了……而且刚吃完又急着用异能,体内能量忽高忽低,走火入魔都不奇怪……说不定已经留下暗伤了,因为她后来再试了试,发现时间回溯还能在生物体上使用,但回溯时间从三天缩短到了半小时。

    ……不,也许半小时才是常态,那天只是她超常发挥。其实治疗文蓁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时间回溯只在一开始容易,之后就越来越艰涩,回溯的时间超过十小时后,每倒回一秒都要竭尽全力,仿佛双腿埋在流沙中难地前行。再到后来她已经完全感觉不到自己身体的存在,意识仿佛漂浮在黑洞里。

    和死神拔河……

    时间和空间,那是神的领域。当时她在做的,是把死神已经收紧的锁链一寸寸地抽回来。

    如果当时躺在那里的人不是文蓁,她一定坚持不到最后,就会屈服于那种空茫的恐惧感了。

    幸好最终人是救下来了。可惜时间回溯再也没有那么神勇无敌的时候,她使出吃奶的劲也只能回溯半小时……两百枚晶核啊,就换半小时!这个异能究竟是多难养?卡比兽吗?

    再一次,唐千鹤感觉到了宇宙的恶意。

    末日里不升级就要挨打,想升级就离不开晶核,背负着这样的异能,她都能想象未来自己凄惨的样子了,每天为了晶核东奔西跑忙忙碌碌……

    “糖糖你怎么了?肚子痛吗?”

    “不,我只是在思考我未来人生的方向……你觉得在末世里开家超市怎么样,会不会很受欢迎晶核滚滚来?”

    简妮眼睛一亮:“超市会提供免费试吃吗?”

    “……”好的我知道了此事再议。

    ……

    嘉兴市西塘镇,华夏大地上数个幸存人类临时基地之一。

    三周目的时候,唐千鹤也曾跟着修生生他们去过几个人类基地,但当时他们主要在赣粤一带晃荡,她倒是第一次到这种江南水乡,多少有些好奇。

    进入基地的时候,因为他们车上一共有七个人,交了好大一笔“基地维持费”,进去后唐千鹤就委婉地和文蓁父女提处:帮人帮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接下来就让他们自己寻找人生吧。文爸爸有些犹豫,但文蓁却淡定地同意了。

    终于不用和那些人挤一个车厢,唐千鹤松口气,停好货车之后,兴致勃勃地带着简妮和文蓁出去逛跳蚤市场。

    每到一个基地,唐千鹤都不会放过那里的跳蚤市场,带上晶核(硬通货)和物资,在跳蚤市场红着眼买买买买买,然后带着一堆在今人眼里一文不值的破烂货回到队伍中……因为这事她还被仇一客嘲笑过好几次,每次她都默默记上一笔仇恨值,然后下次照逛不误。

    一直指望着哪天从跳蚤市场里淘出个空间神器,最好是可以带硫磺温泉带度假小屋还附赠全自动化播种收割晾晒功能的那种……这种事她会拿去乱说?!

    玉佩不能放过!水晶吊坠也必须拿下!纹路奇怪的戒指手链项链三件套?!全包了!

    上辈子她在跳蚤市场里淘了不少东西,可惜神器不是你想要就能要,花出去的晶核全打了水漂……但坊间淘宝这种事就像打双色球,梦想是要有的,万一中了呢?

    这么安慰着自己的唐千鹤,今日也依旧踏上了末世淘宝的败家路……

    这个跳蚤市场并不大,大概是末日刚开始,许多人还抱着将来政府能“收复失地”的想法,宝贝都舍不得出手,唐千鹤逛了一阵子就兴趣缺缺了,正想打道回府,眼睛却突然瞟到一个东西——

    看起来没什么价值的宽手镯,吸引她的是它的样式。她抓起来细细翻看:木质手镯上不知用什么工艺嵌入了毛茸茸的黑毛,天鹅绒般的手感,光泽度极佳,黑色之中碎星似的散布着一小块一小块的圆形白斑……

    这镯子,让她想起上一世北归送给她的黑白斑波点帽。

    她有点心动。现在晶核还没有成为硬通货,她今天带了一些吃食来打算以物换物。

    出卖者是个有点憔悴的女人,栗发波浪卷,看起来末世前小日子也是过得不错的……

    那些从魔蔓里散发出来的信息素,打乱了无数人的人生。

    “这个怎么卖?”

    女人抬起头来,看了看唐千鹤手里的镯子,再看看她手里的吃食,提出了一个不算过分的要求。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唐千鹤正要离开,却看到了那女人手上戴着的戒指,顿时视线定住了。

    “怎么了?”文蓁问,顺着她的视线看去,也看到了那枚戒指,“挺好看的,不过你不是不喜欢这种金闪闪的东西吗?”

    是不喜欢啊,不过这个金戒指……让她想起了另一枚戒指——前世在欧洲被修生生当做“酒店住宿费”随手丢给她的那个戒指,和女人现在戴着的这个,很明显是一对。

    上辈子她一直带着那个戒指,但重生之后她再也没遇见那群日天日地的凶暴分子了,当然也就没机会得到那枚曾经被她嫌弃得不行的金戒指。

    现在想来,从她选择连夜赶回中国的那一刻开始,他们的道路就交错开了吧……

    心里有点伤感,唐千鹤问了那个戒指的价钱,然后有点无语:难道是她脸上“想要好想要”的表情太显眼了所以卖家坐地起价?

    简妮走了过来,她手上空空如也——本来分给她当“零花钱”的吃食全被她吃掉了,此刻略带好奇的看着她们,文蓁和她解释了下现在的情况,简妮想了想,附在唐千鹤耳边说:“现在人太多了,晚上我可以悄悄过来打晕她……”

    唐千鹤和文蓁一起黑线,文蓁揉揉额头,对唐千鹤说:“很喜欢的话就买吧,我这里还带了些吃的。”

    “算了,也不是特别喜欢……小妮,回去上思想政治课——我讲你听。”

    简妮有点不乐意:“政治课我早就学过了,高考还考得不错呢。”

    “……你还参加过高考?!……亲爱的你今年芳龄多少?”

    “十八。”

    ……然而你从头到脚都写着“此乃萝莉”啊!这目测刚破一米五的身高,这吹弹可破的苹果小脸儿……

    “这才是真正的‘娃娃脸’,比起你北归什么的弱爆了……”唐千鹤嘀咕,然后握住伪萝莉的肩膀,认真道:“总之你记住,虽然这是末日,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以后这种‘半夜暗搓搓下手’的想法都给我丢到太平洋知道不?”

    简妮很正地点了点头:“知道了。”

    ……看起来不像“知道了”的样子啊。唐千鹤狐疑地看着她,不过这种事也只能慢慢来,有点无奈地换了话题:“这边已经逛完了,我们去看看北归来了没有吧。”

    从跳蚤市场到基地门口需要走二十分钟,到了基地门口后,唐千鹤找了个阴凉处,三个女生坐下来边打扑克边留意门口的情况。

    门口来来往往的人颇多,然而两小时过去,也没看到那辆骚包的红色悍马。太阳升到了天空正中,文蓁建议几人先回去休息,于是几个女生站起来,唐千鹤问简妮:“你确定昨晚他是往嘉兴方向走了?”

    简妮点点头。

    那就奇怪了,按理说他应该比他们早到啊,路上耽搁了?……该不会是遇到大型丧尸潮……

    唐千鹤有点站不住了:“我去看看有谁打算出去的,蹭个车……”

    文蓁和她想的差不多,但她还多想了一点:“你一个人去太危险了,再等等吧,说不定他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唐千鹤皱着眉,盯着基地大门,犹豫不决。

    “唐千鹤?”

    她诧异地转身,发现一个陌生的眼镜小哥正望着自己。

    “我是。您是?”

    “我叫宋必方。”小哥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是这样,有个叫北归的人让我把这个交给你,并转告你他回家了。”

    他递出了被托付的事物——

    那是北归从不离身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