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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德州属于地中海式气候,虽然只是五月末,也已经是烈日炎炎,又干又热。
奥斯丁市的一个小额法庭(Sims court)正在审理一件案子,原告控告邻居的公狗让他家的母狗怀孕,并生下六只小狗。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母狗在宠物医院生育的开销,一共375美元,还有小额法庭的起诉费51.5美元。
被告反驳,原告应该看紧自己家的狗,而不是指责邻居,所以这375美元的医疗费和51.5的诉讼费应该原告自己承担。除此之外,被告还要求原告赔偿他请假一天来法庭应诉的工资损失。
最后,被告试探着向法庭提出请求,原告把6只小狗或卖或送,共得到了120美元,他做为小狗爸爸的主人,是不是可以分这120美元的一半。
小额法庭上天天都是这些个鸡毛蒜皮的纠纷,老美动不动就为了五美刀的小破事打官司。当下原告呈上宠物医院的医疗费单据,被告呈上自己的薪水单。法官看了看,嘀咕了一句:“你们两家怎么都不给狗动手术?”一般家里养宠物的,主人都会在宠物成年前給它们做阉割手术,这两家人都没做,还偏偏住一块了。
这个问题两家的回答倒是够一致:我们怕狗狗unhappy(不快乐)。
好吧,法官心里暗骂:既然你们认为狗狗也有权力享受性生活,那就别抱怨狗狗生孩子要花钱。
法官又询问了几句细节,两家人虽然对谁家该对母狗怀孕付责任争吵不休,但是对小狗的血统问题倒是无异议——比其他类似案件情况来得简单得多,于是法官判决如下:母狗怀孕是母狗主人的责任,狗主人应该看好自己的狗,不应该让她随便怀孕,或者至少看好自己家的狗窝,不让公狗想进来就进来,所以这375美元的医疗费,原告自己负担,51.5的起诉费也由原告支付。被告提出的一天薪水赔偿,法院认为理由成立,但是金额过大,上小额法庭半天就够了,请假一天干嘛,判原告赔偿被告4个小时的薪水,共计92美元。
至于被告提出的分卖小狗的那120美元,法官说:“权力责任对等,如果你想分享这120美元的一半,就必须分担375美元生产费用的一半。”被告立即偃旗息鼓。
法官举起法槌“咚”的一敲,此案结束。
休息10分钟后,再次开庭,这次上庭的是一对青年情侣。
原告是男方。一个名叫John的29岁的白人帅哥,身高6英尺(约190cm),相貌极其英俊,一身腱子肉在薄薄的衬衫下喷薄欲出,无聊来听审的人中有不少是中年女人,冲着他丢媚眼。
被告,女方,一个27岁的华裔美女,发长及腰,身材诱人,皮肤细腻,容貌娇媚,美貌异常。女孩的正式名字叫LAN BI。法官一看这两个词就眼冒金星,好在发音倒是不难。
John向法庭陈述他起诉的原因:两人认识两年多,date了一年半,于6个月前正式同居,打算往婚姻方向发展。同居的时候为了不让一方的生活习惯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两人租了个一室一厅的套间居住,租约是6个月,结果两人才同居了三个月,就发现性格不合,女方提出分手,并搬到自己老妈家去住了。由于租期未满,剩下的三个月,John只好自己一人付房租,所以现在John向法院提出,Emily(毕岚平时使用的英文名字)应该付给他每月900美元房租的一半,450美元一月,一共三个月,共计1350美元,另外还有71.5美元的诉讼费用。
毕岚反驳,她跟John同居前,John一人租着一套三室的套间居住,租金是1250美元一月。而且她搬走后没几天,回来取自己的私人物品,发现有个女孩在房子里,在卧室,在床上,所以John问自己要3个月的一半房租,毫无道理,即使他不肯一人负担,也应该去找那个女孩负担。
John指出,租房协议是他和Emily两人签的,Emily这么搬走,是单方面违约,而那个女孩只是酒吧里认识的一个女孩,一共只到房子来过一次,怎么可能跟付房租扯上关系。而且Emily在没跟他同居前,是自己有房子的,两人同居时,她把自己那幢四个卧室的大房子出租了,租金是1500美元一个月,她搬走后是搬回自己老妈家居住......
毕岚反驳:“我住我妈的房子,不管付不付我妈房租,我要么欠我妈钱,要么欠我妈情份,我都有成本。最最关键的是,我住哪里,有没房租收入,都跟此事无关。”
毕岚拒绝付给John一分钱,相反,毕岚要求John付给她:
1. 毕岚是2月14日情人节那天搬走的,2月份的房租,John要退还她一半,也就是说,900美元的1/4, 225美元
2.两人同居时开了一个全新的联名银行账户用来支付共同的开支,毕岚搬走时,2月14日,共同账户上还有206美元,John要分103美元给她。
3.两人同居时,扔掉了一堆旧家具,把好的拼在一起,又另外花900美元添置了一些新东西,这900美元是用毕岚的个人信用卡支付的,当时说好用共同账户里的钱支付账单,由于毕岚信用卡上还有别的她的个人开支,所以当时没算清楚,这帐就落下了,毕岚用自己个人银行户头上的钱付了帐。现在这些钱必须清算,要么John给她900美元,把东西留下;要么这些东西属于她个人所有,她要把自己的旧家具连同新东西一起搬走。
John听到这里,好奇的问了句:“Emily,你真要把这些旧东西都搬走?谁帮你搬?雇人?那搬运费比东西还贵。”John知道毕岚老妈刚离婚,家里就两个女人,哪里搬得动家具。
毕岚冲John翻了个白眼,转头对法官说:“我尊敬的法官大人,我要求这个周六早晨8点做Garage Sale(在免费网站登广告,开门卖旧货),请您判John在周六早晨7点前把他的个人物品都收拾好,打开房门让我卖我的东西。”
两人在法庭上唇枪舌战,坚持对方应该补偿自己,并且把各自的证据:租约,信用卡账单,银行付款,等等,呈交给法庭。
法官翻了翻物证,又询问了一下两人的情况,原来男的是个名校毕业的IT工程师,有10万美元的年薪,女的是一个销售经理,有6万美元以上的年收入,
法官拿起法槌来敲了两下,叫所有人闭嘴,然后说:“Smith先生,虽然租约是你和Bi女士(法官念成了Bee,蜜蜂女士)一起签的,但是正常情况下,当室友(roommate)搬走,你不想遭受损失的话,你就应该另找室友。既然在长达三个半月的时间里,你没有采取过任何行动,比如说在网上发广告,在小区里贴招租启示......”
John晕:“尊敬的法官大人,这是一套一室的房子,只有一间卧室,只有一张床,你叫我怎么去找roommate?”
法官耸耸肩膀:“你怎么找到这位Bi女士的就怎么去找呗。”
听众席上有个40岁左右胖胖的中年妇女嘀咕了一句:“我愿意当Mr.Smith的roommate。”
正好她旁边站着庭警,庭警马上大声的说:“法官大人,我身边的这位女士说想申请当Smith先生的roommate,跟他分担一半房租。”
一法庭的人哄笑,法官笑着用法槌敲了敲:“Smith先生,你听见了么?既然三个多月,你都没有做出过如何努力去寻找新的roommate,所以你的意愿是一人单独居住。Bi女士无需支付你任何额外的房租费。”
然后法官转头对毕岚说:“Bi女士,按照租房的一般规则,你搬走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既然你搬走时并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所以法院驳回你要求退还一半的半个月租金的诉求。租金上你们两个互不相欠。”
下面是共同账户里的那206美元,由于证据确凿,所以判John付给毕岚103美元。
购物部分,John表示不愿意付900美元给毕岚,所以法庭判决那900美元买到的东西归毕岚所有,同时判John周六早晨7点开门让毕岚来做garage sale。
71.5美元的诉讼费由John支付。
法官“当”的敲了一记法槌,案子结束,一共花了半个多小时,在小额法庭的案子里算庭审比较长的了。主要是两个当事人都废话特别多,John指责毕岚的老妈动不动就往他们住的房子跑,指手画脚,对什么都要发表意见,简直莫名其妙,毕岚指责John一面不愿看见这位中国准丈母娘出现在自己住处,一面一到周末就想到准丈母娘家蹭饭,一人要吃掉三人份,两人一路说听众一路笑,法警也跟着乱笑。法官不得不几次敲法槌叫两人刹车.......
两人下庭,地方电台的记者照例上去问两人有什么感想,有什么打算。
毕岚说:“请帮我做一下广告,周六早晨7点起garage sale。”
毕岚扭头对John说:“我看你得赶紧去买张床了,省的过了周六没地方睡觉。”
John想了想:“Emily,要么你也别garage sale了,多麻烦,那些东西都卖给我吧。那床,那套餐桌......”
毕岚也乐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两人就地开始讨价还价,毕岚的那张床是五年前买房时买的,当时花了1000刀,毕岚要价300刀。John不肯,只愿出200,经过不到五分钟的争执,两人同意250美元成交。然后是餐桌......两人一项一项买卖做过去,最后把数目加了加,一共925美元。
John当场开出两张支票,一张是买家具的925美元,一张是法庭判的103美元。毕岚收起支票,两人握手言别。
John给了毕岚一个拥抱:“We are good friends now,See you。”(我们现在是好朋友了,再见)
毕岚也甜甜一笑:“Yes,we are。See you again。”(你说得对,再见。)
John在心里暗说:见什么见,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你,bitch(婊-子)。
毕岚同样在心里骂:永远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son of bitch(婊-子儿子)。
两人各自开车走了。在短暂同居分手的情侣里,两人的麻烦不算大,主要是两人都有稳定的工作,高薪的收入,而且年龄也不算太小,能够自我克制。很多20出头刚毕业或者还没毕业的同居情侣,在几个月的同居后,无法收拾的除了感情外,还有那一地的账单,破碎的除了两颗心外,还有个人的信用分值(credit sc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