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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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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的傍晚,我去了小镇边缘上的一座教堂。这座教堂虽然不大,但在建筑格局和浮雕、花棂的建造上与我家乡的哥特式教堂一样考究,厚厚的石墙,尖锐的塔顶……当我欣赏大片的玫瑰窗时,一桩怪事发生了:一片巨大的阴影掠过,让那透着夕阳之光的彩色玻璃窗完全黯淡下来。那飞过去的东西像是一架老式的小型飞机,但飞机的机翼可不会那样不断上下扇动。”

    容墨将未知巨鸟出现的这一章反复读了好几遍,随后将这本自传体小说合上。由于现在他和林夏在电车上、周围有很多人,他说话时便刻意放轻了声音:“作者好像在自传里说过,这一幕是他在某个边陲小镇上亲眼所见,由于心中疑惑未解才将它写到了书里。但谁知道真假呢?说不定,这人只是在发挥小说家丰富的想象力和绝佳的编造力,让笔下的故事变得更加神秘罢了。”

    “但千百年之前,雷鸟的传说就是从这个地域发展起来的。而你的父亲也是在这个小镇上拍到了巨鸟的身影并拾到了它的羽毛。”林夏说到这里,忽然将头转向隔壁坐着的乘客,问道:“不好意思,请问这个镇上有几座哥特式教堂?”自从有了世界通用语言,异国人之间的交流已经不成问题;虽然当地语言和二人的国语不同,但一般交谈也没什么障碍。

    那人皱了皱眉;一个肤色长相迥异的外乡人、又是个气息嚣张的alpha,这未免让他心中不快。但他还是礼貌地回答了林夏:“两座。”

    容墨在一旁听着,此刻终于松了口气:“还好,这样我们两个分别踩点就可以了。”林夏将视线收回来,问容墨道:“你一个人可以?我怕那只鸟把你叼走。”

    “别小瞧我!”容墨不服气地争辩道,意识到吸引了周边人士的目光,他连忙再度压低声音:“就算M国这几年有很多鸟类伤人的事件,但最夸张的也仅仅是‘未知巨鸟捉住十岁男孩并带其飞翔三十余米’。我都多大了,怎么可能被叼走?再说我又不是死的,它扑过来,我就不会打它走吗?”

    “你没研究过这里原住居民的信仰?”林夏奇怪地看着他:“在他们相信的神话故事中,雷鸟可是能够呼唤雷电的巨大生物,比人类体型都要大得多。就算是现在,他们每逢朔月之日也都要将雷鸟的神像摆出来进行祭祀活动。”

    “可那神像是个人身鸟面又长了翅膀的怪物,当地人把它们做成了两三米高的大型木雕,还说是按照雷鸟之神的真实个体大小塑造的。不过,我尊重他们的信仰,但不相信信仰中的生物能够活过来。”容墨嗤之以鼻:“如果真有一种生物与他们在部落中竖起的高大木雕外表相同,那这根本不是鸟,而是鸟人。”

    林夏对于容墨的贫嘴早已习惯。他思考了一会儿,正打算再说教对方两句,容墨却先扯住了他的手臂:“别发呆了,我们到站了。”林夏随着对方站起,将目光投向对方握在自己手臂上的那只手。

    从前分明都不愿意和我有身体接触,现在已经有所改变了么?但是,作为一个o的气息完全不敏感、甚至对于自己偶尔撩拨别人的行为毫无自觉,这算是某种“天赋”还是神经大条?

    容墨的确没有想太多;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恢复了o的气息不甚敏感,但他的原则一向是“想不通就不想”;更何况,在他看来,这种感应迟钝对他来说反倒是件好事,至少他不会无法自己地对别人产生好感与归顺心理。

    “这地方又小又偏,咱们之前也没有买到地图什么的。我们自己逛吧,反正这镇子面积不大,逛遍了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先生,您要去哪里?我可以为您带路!”一个洋溢着兴奋的稚嫩声音在背后响起。二人不约而同地回头,只见一个十岁出头的男孩子站在他们身后,满脸期待地看着他们。

    看起来非常有活力,是个很可爱的男孩子;容墨观察片刻,得出了这个结论。而林夏的评定结论则要客观简单许多:这是一个本地未成年beta。

    “你想带路?现在可是工作日,不会耽误你上学吗?”容墨微微弯下腰去、让男孩不至于抬头看他,笑眯眯地说。男孩摇了摇头,说道:“你们可能不知道,今天是建国日,所以我们有三天的假期。所以如果你们有需要,这几天内我都可以陪着你们!”

    容墨直起身子,低声问林夏:“这孩子蛮可爱的。你觉得怎么样?”林夏冷淡地回答:“无事献殷勤。”

    容墨怒目而视:“你放过他吧,他只是个孩子。还有,你别总是板着张脸,把人家吓跑了怎么办。”林夏瞥了他一眼,随即低头问那孩子:“为什么?”

    男孩有些赧然地低下了头,而后喏喏道:“如果你们需要人带路的话,我比那些政府注册的成年向导收钱少很多的。”言下之意,便是说他想为二人带路实是为了挣点外快了。

    容墨仔细打量着面前的男孩。他看人首先看对方的长相眼神,因此对男孩的第一印象仅仅是富有朝气和活力;如今细看才发现,男孩的裤脚已经褪色了,还露出了一截袜子、显然已经不够合身。从男孩的衣着,容墨已知道对方家庭不十分富裕,于是向林夏打了个眼色。

    其实林夏是很不想让这个孩子带路的。他们已经知道在这附近经常发生猛禽袭击儿童的事故,那么,让一个素昧平生的孩子与他们涉险未免不妥;同时,二人的行动也会因此而有所限制。此外,也许是因为感情逐渐萌发、变得明了,他的独占欲越来越强,根本不想有第三个人插到二人中来。但现在,容墨正认真而期待地看着他,咨询他的意见……

    “如果你觉得我们需要向导,那么带着他也无妨。”林夏终于松口。

    听林夏这么说了,容墨不由得松了口气。虽然容墨想帮这孩子一把,但他也很看重林夏的意见;如果对方不答应,他也只能怀着遗憾地拒绝这个男孩。他凑到林夏耳边说道:“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放心吧,如果遇到危险,我会负责保护照顾这孩子的。”

    林夏对此进行言语打击:“你能顾好你自己,我就谢天谢地了。”容墨在对方时不时的毒液攻击下已经习惯了,此刻并未还嘴,而是向那孩子友好地笑道:“我们两个可是要步行的,你吃得消么?”孩子一挺胸脯,大声说道:“当然!”

    “那么,你们这座小镇上有两座教堂,是吧?我们想去它们所在的地方看看。”

    到底是当地人对这地方更加熟悉,男孩很快将他们引领到了一座教堂所在的广场。但二人看着广场上的喷泉、来往的行人以及附近的商铺,就知道他们要找的肯定不是这里了:就算传说中的巨大雷鸟真的存在,它也不会出现在这种房屋林立、人来人往的热闹中心区。

    虽然小说中的内容不可当真,但一定也有可以借鉴的地方;想到之前在书中的描述,容墨问那个带路的男孩:“我们寻找的恐怕是另一座哥特式教堂。它应该在小镇的边缘上,而不是在这么热闹的地方。”男孩眼睛一亮,说道:“另一座教堂的确在有点偏僻的地方,我想你们是外来的游客、应该不会想去荒僻的地方,所以就带你们来了这里。现在我就带你们去那儿!”

    二十分钟之后,三人虽然尚未走出小镇,但路却由平整的道路变成了石子泥土铺就的坑坑洼洼的狭窄小路,视野中能看见的房子也越来越少。容墨几乎以为他们走错了路、正往某个荒无人烟的荒地前行。这时候,容墨心中已经有些乱了;然而奇迹的是,当他无意间瞥见林夏冷静的表情时,忽然觉得心中的波动平定了下来。

    “我们到了,就在那儿。”男孩指着在众多房屋中冒尖的高塔说道:“从前这儿更加荒凉,但从前年开始,附近有人陆续地把地买下并盖起了一些房子,所以已经好了许多。”容墨向林夏看去,无声地说道:这地方够荒凉,应该不会错了。

    林夏却是摇了摇头,轻声回道:“恐怕还是错的。还记得报道中是怎么说的吗?过去五年内,在M国境内发生了数百起猛禽伤人案,在这小镇附近尤甚。虽然你父亲与我通信时并未聊到细节,但‘偏僻之处的教堂’,其重点绝不会是‘教堂’,而是‘偏僻’——在那附近应该会有密林之类适合巨型飞禽生活和隐匿行踪的地方。在这附近居住的人类,恐怕受到飞禽攻击的可能性更大。”

    “近五年都有伤人案例发生,但这里的人们却是前年开始搬到这附近……”容墨了然:“你的意思是,如果这附近真的有那种巨鸟生存,就不会有人居住到这儿来?”

    林夏点了点头:“相比之下,我倒是觉得他们会搬到这偏僻教堂附近居住的原因很有意思。没人会无缘无故居住到这么偏的地方,就算是为了更接近教堂,也未免夸张了些。虽然有些人的确会为了他们的信仰而选择居住地,但我本人更倾向于较好的位置已经因为某些原因而无法居住。”

    话说至此,容墨已经完全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走到那个四处张望的男孩身边,问对方道:“你们这镇上有弃置不用的教堂吗?”

    男孩被吓了一跳,不是因为容墨突然发声,而是因为容墨话的内容:“我们的确有,但已经没人敢去那儿了。你们要找的是那里?为什么?”

    “你可以当作是为了寻找刺激。”容墨耸了耸肩,随口敷衍道:“你说没人敢去?为什么?”

    “那座教堂紧挨着森林,在那边有怪物出没。”男孩的身体抖了抖:“就在前两年,有个男人去教堂做晚祷,出来时因为与神父交谈了一段时间而落单。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跑进了那片受到保护的野生森林——他说是因为什么东西在追赶他。他感觉到那东西在抓挠他的后背,于是没命地向前跑;可他并没能甩掉那东西。那东西速度快得惊人,竟然跑到了他前面去,并且将他脸上的整块皮从下巴向上完全撕了下去,甚至连眼球都被挖出了一只。”

    容墨听了也不由得一惊,胃中一阵翻滚。无论那伤人的是什么东西,如此残忍的致残手段也实在骇人听闻。“你说那是怪兽?为什么不会是变态杀人魔之类的?”

    男孩摇头:“肯定不是。在那座教堂附近发生的离奇事件可不仅这一桩,我还听说过一件事。有位夫人前去忏悔时因为担心她的孩子,就推着她的育儿车去了教堂。她出来时仅仅是弯腰擦了一下鞋,再起身时,她的孩子就不见了!她是个很小心的母亲,甚至将育儿车内的安全带扣上;可就是那么短短的弯腰起身的时间,安全带被扯断了、孩子也不见了。这么短的时间人跑不远,周围却看不到其他人。如果不是怪兽,哪有人能有这个能耐?”

    “谢谢你把听来的故事讲给我。”容墨向男孩笑了笑以示安慰,紧接着开始了自己的思考。

    这些事件有可能是巨大的飞禽所为。在目前的记载中,世界上现存的最大鸟类是一种秃鹫,翼展足有三米多长,飞翔的时速超过50里。如果有一种鸟类,体型速度类似甚至大过它,同时又生有巨大的爪子和尖锐的鸟喙,那么虽然它不会刻意地撕去人的脸皮,但要在试图捕猎的过程中用爪子撕掉人脸上的大片皮肉绝非难事;同时,以其庞大的体型与惊人的速度,用爪子提起婴儿迅速飞离也完全可能。

    林夏显然和他想到了一起去,二人对视一眼,而后异口同声道:“那正是我们要找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