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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番外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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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宁街背后的小巷里,有一处不大的三进宅院,大门匾额上书着“贾宅”二字。这里不是别处,正是曾经荣国府二老爷——贾政的住处。他自从被分宗出来之后,就带着剩下的家人搬到了这里。

    这样的小宅子自然是不能让贾政满意的,别说不能和他住了十几年,壮丽轩敞的荣禧堂相比,就连分家后暂居过的荣庆堂前院也比不了。虽说有三进院子,可格局却小得一塌糊涂,让贾政觉得呼吸都有些不畅。

    也是,家里的人实在太多了。一大家子虽然只有三个半主子,下人却着实不少,加起来能有六七十口。全挤在这小宅子里,别提多憋屈了。

    当初分家时分给他的财产,不是没有更好的宅院,可贾政却宁可带着一大家子蜗居在这里。不为旁的,只因这里离着荣宁二府最近。他从小就跟荣宁街长大,一点都不想离这里太远。而且,他老娘还在荣国府呢,他得住得近些,方便随时登门孝顺老娘不是。

    这日一大早,贾探春房里的丫鬟们便寂静无声地动了起来。打水的、拧帕子的、梳头的,调胭脂水粉的……一个个井然有序,虽然工序繁多,却丝毫不乱。

    但就贾探春的生活来看,跟在荣国府时并无太大差别。不,应该说,是比当时还要更精细娇宠。那时在荣国府,她实在嫡母王夫人和嫡姐元春手底下讨生活,哪有如今自己当家作主这样逍遥自在。

    是的,现在这贾宅的当家人正是贾探春。

    贾政一直未能续弦,他自己又是个不通庶务的,后宅却不能无人打理,便将之暂时交给了赵姨娘。赵姨娘既然管了家,自然要为自己的一双儿女打算,尤其是儿子贾环。她生怕贾政续弦,苛待了她的儿女们,便没少借着管家收揽私房银子。

    一两年下来,贾政只觉得银子越费越多,生活却没越过越好,便十分不满意起来。于是一声令下,便将管家的事情转交给了周姨娘。周姨娘无儿无女的,留着私房银子也没个念想,所以她管家到不怎么贪银子,却只是支应差事。

    因她不怎么管束,下人们便开始暗地陈仓起来,什么虚报假账,多报消耗之类的手段玩得熟练。本来嘛,他们就是贾母和王氏调.教出来的,这些事都是做惯了的。当初分家的时候,大老爷将这样的全都送给了贾政。

    不过三四年,即便分家时分的家产也不少,贾母的私房也都笼在手里,贾宅的日子还是越来越江河日下。就在贾政一筹莫展的时候,年方七岁的贾探春挺身而出了。

    这一下,政二老爷算是迎来了大救星。探春甫一接手家务,便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新官上任三把火之后,竟把那一群刁滑下人收拾得服服帖帖。然后就是各种开源节流,成果虽然有限,但到底让贾宅有了蒸蒸日上的希望了。

    “姑娘,姨娘方才让人传话说,三爷的燕窝吃完了,让再给送两斤好的过去。说是上次送去的,都是人家挑剩下的碎渣子,根本没法吃。”

    丫鬟侍书回话的时候,贾探春正好就端着一碗冰糖燕窝,用的乃是上好的血燕。她慢条斯理地一勺勺用完,漱过口又接过帕子拭了拭嘴角,之后才终于开口道:

    “她当这还是在国公府么,上好的燕窝能敞开了用。让人去告诉她,库里已经没有燕窝了,要用的话等我命人买了给她。另外,若是急着要用的话,我这里还有些碎的,她若是要就给她送去。还有旁的事么?”

    “今日该发月钱,只是……那边的银子却还没送来。”侍书靠近探春一些,压低声音说道。这种事情是见不得光的,虽然已经做两三年了,她提起来的时候,还是会心惊胆战的。

    “怎么回事?派个人去催一催。另外,找个由头拖一拖月钱,等那边的银子送过来了再发。”贾探春皱眉,面色十分不悦。最近那银子越来越晚,看来这人是不能再用了。

    没错,为了攒私房银子,贾探春虽然没有贪墨公中的银两,却使用了另外的法子,以钱生钱。说起来,这也不是她的首创,乃是学自她那位嫡母王氏。探春年幼的时候曾见周瑞家的给王氏送银子,便将之暗暗记在了心里。

    主仆两个正说着,便起身往正房边的一间小室走去,探春每日就是在这里理事的。等见了几个管事妈妈,收放了对牌等物之后,贾探春长出了一口气。侍书赶紧送上茶水,自己立在她身后轻轻为她敲背。

    “昨日听那边说,大伯父回来了,想来迎春姐姐也该从庄子上回来的。你命人看着点,若是姐姐回来了,便赶紧过来报信。对了,把我前儿个做得那双鞋袜包好,咱们去见姐姐的时候带过去。”贾探春半靠在椅上,阖着眼睛养精神。

    她其实也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却已经为这一大家子的生计操劳,即便这是她自己求仁得仁,但总有精力不够心力交瘁的时候。就比如现在,她想起她那位堂姐的时候。

    贾迎春跟她同样,都是国公府的庶女,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命运。只因,两人在投胎的时候,挑了不同的爹。每想到这个,贾探春都懊悔不已,深恨自己投胎时瞎了眼,怎么就没有摊上个高居一等公,又爱女如命的爹。

    在贾探春看来,二姐姐迎春的命实在太好,好到让她有时都忍不住想毁了她。当然,她也只能是想想,若是敢对贾迎春出手,他那位大伯怕是会生撕了她。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以她贾探春的聪慧,是绝不会做的。

    既然不能作对,那就干脆交好吧。

    是以,虽然两姐妹如今并不住在一起,但在贾探春的刻意投其所好之下,感情却十分莫逆。探春也因此受益匪浅,就比如:贾迎春出门做客,只要条件允许便会将她也带上,让她不至于因为无人携带而脱离京城上层的交际圈子。

    不过是打个小盹儿,贾探春觉得她好像才刚睡着,就被侍书叫醒了。她皱着眉坐起来,任由两个丫鬟为她更衣,擦了把脸之后,才略有了些精神问怎么回事。

    “二姑娘回来了,姑娘现在过去正好。这会儿公爷并不在家,等会儿也能跟二姑娘一起去拜见公爷。”侍书手脚利索地为探春梳头,比了几样首饰让她挑选。

    一听这个,探春的精神立刻一振。她过了年就是十一,到了该相看人家的年岁,正是人生中最关键的几年。自己家的人是指望不上的,唯一能靠的就是大伯父了。

    贾探春也知道,她现在的身份有些尴尬,想要嫁得好可不容易。首先,她爹不过是六品闲职,又没了荣国府做后盾,是靠不住的;第二,嫡母王氏去世之后,她爹并不曾续弦,这样虽然不用受后娘的罪,却也让她成了丧妇长女,想找个女性长辈为她相看都不得。

    当然,贾探春也没有打算随随便便把自己嫁掉,她也有自己的抱负和标准。但不管她有什么想法,都需要身为一等公的大伯父支持,不然就只能付之流水。

    “那鞋袜包好了么?”临出门前,贾探春再次提起那双亲手做的鞋袜。见侍书点头之后,仍旧不放心地亲自取来看了看,又重新打包了一下才算完。

    这是一套男子样式的鞋袜,选的是上好的贡品料子,针脚细腻做工精致,上面还用银线绣了祥云暗纹。这是贾探春学习女红以来,最成功的作品了,却没有用在他父亲和弟弟身上,而是打算送到赦大老爷面前。

    “妹妹快来坐,我正想打发人请你去,可巧你就来了。我从庄子上带了许多好玩的,正让她们整理呢,正好等你回去时带走,也省得我再让人跑一趟。”迎春一身火红衣裙,身上还略带着未消退的婴儿肥,圆圆润润的十分可爱。

    “我才刚来呢,姐姐就说让我走,可见我是不招你喜欢的。”说着,贾探春故作受伤地摆摆手,“罢了罢了,我可不在这儿讨你烦了,这就走了。”

    “好好好,算我说错话了好不好?妹妹你大人大量,是我请也请不来的贵客,快安坐着吧。”迎春忙拉住她,没好气地点点她额头。

    “这是什么?”迎春忽然看见侍书手里的包裹,好奇地问道:“是送给我的?啊,怎么是男人的啊,我穿不上啊。”却是她已经打开来看了,甚至还拿着在自己脚上比了比。

    贾探春不着痕迹地皱皱眉,旋即笑了,“姐姐这次回来的突然,给姐姐的还没做好呢。这是送给大伯父,从大伯父离京就开始做了,前几日才做好呢。”

    “这是妹妹自己做的啊?啧啧,这手艺可真好,一点都不像是初学的手艺啊。”迎春十分惊讶,她的女红并不太好,但眼光还是不错的,“妹妹真是有心了,爹爹看见了还不知道多高兴呢。唉,我手艺就不行了,爹爹都不准我动针线,说是怕伤眼睛。不过是做做针线,能有多伤眼睛,姑娘们还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妹妹说是不是?”

    脸上笑着点头,贾探春的心情却有些阴沉。就是这样,这位二姐姐总是在不经意间,就将刀插到了自己心里,把自己割得遍体鳞伤,人家却根本就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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