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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作者:打狗的小包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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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晓雨、叶晨仰着头,呆呆的看着四肢并用贴在天棚上的戴天晴。

    顾顺阳的下巴都要砸到脚面上了,喃喃道“这家伙是蜘蛛侠附体了……”

    戴天晴忍不住小声抱怨“我不是说,先别让他们进来吗,我这样……”

    话还没说完,人就从天棚上掉下来了,啪叽一声拍在了地上。

    墨眼里闪过一丝笑意,看着戴天晴挣扎了半天才从地上爬起来,摸了摸下巴“这样不是很好吗,刚刚你还说‘不知道怎么才能下来。’”

    秦洛嘴角抽了抽,憋着笑道“我们还以为得搬梯子,才能把你弄下来呢,这样一来到是省事儿了。”

    叶晨紧走几步站在戴天晴面前,抖着手指摸上他的脸,不敢相信他还好端端的活着。

    当着众人的面,戴天晴虽有些尴尬,但是扔忍不住将手贴在叶晨手上,压下心中忐忑,缓缓问道“我变成这个样子,你还会跟我在一起吗?”

    叶晨仔仔细细的看着他,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蓄满的泪水顺腮而下,哽咽道“嗯、嗯,我们三个永远都不分开。”

    方晓雨眨去眼中泪水,伸手将戴天晴和叶晨抱在了一起。

    事后几人回到客厅,戴天晴对于身体的诸多改变十分不适应,楼梯都能让他走的古里古怪的。几人到是看着新鲜,可把刘婶吓到了。看他的眼神都带着针对妖孽的戒备,还将秦洛扯到一边小声低估,让他去给秦老爷子请的金佛上几株香,去去屋子里的邪气。

    戴天晴的耳力有所提升,听的清清楚楚,被她说的挺尴尬。因为进化而白皙的皮肤都带了羞赧的红晕,看的叶晨不转眼珠。

    秦洛觉得这事儿也不能瞒着刘婶,趁着大家都在,就把戴天晴已经完成进化,不再是人类的事情讲诉了一遍。因为有刘婶在,秦洛说的相对委婉,但是几人心里挺明白的。

    对于血族这个词,他们并不陌生,可传说中的物种忽然就坐在自己身边,还是让人挺好奇的。

    虽然表面上看,戴天晴似乎没怎么变化,可就连跟他关系最亲近的叶晨、方晓雨,都觉得他跟以前完全不同。整个人像是被洗涤了一番,脱去俗世尘埃,带了股难解的气质。

    方晓雨好奇的想让戴天晴张嘴,看看他牙齿有什么变化没。

    墨瞟了他一眼淡淡道“血族只有在吸食猎物血液或极端愤怒时,才会暴露他的食齿,如果你很想看,可以让他咬一口。”

    方晓雨立刻就对戴天晴露出个讨好的笑脸,十分狗腿的告诉他家老大,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就是,但是啃脖子吸血除外。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刘婶连声念了几句阿弥陀佛,感叹了句活着就好,又去忙她的了。

    戴天晴见几人都只有惊讶没有惊惧,悬着的心才算彻底放下。说实话,变成血族,他还是打心底里高兴的。能够活着,不被病毒侵蚀变成残暴嗜血的物种,已经是天大的恩赐。眼下成了一种秦洛口中高于丧尸的物种,又能保有记忆,对他来说几乎等于中了头奖。

    虽然秦洛嘴里的血族,听上去跟吸血鬼有些相似,但是秦洛也跟众人解释了,戴天晴更倾向于人类。他对血液的渴求比正统血族要相对差些,如果能尽量克制这种渴求,他的生活将与人类没有大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他会拥有一些血族的能力。目前来看他要适应新的身体机能,生活上会多有不便,可只要慢慢适应后,血族特有的体质会让他受益良多。最起码他就不用担心再被丧尸抓咬,从这个层面看就是绝对的好事。

    方晓雨、叶晨是既高兴又羡慕,毕竟在千万分之一的概率中存活下来,这样的运气可不是谁都能有的。

    兄弟三人已经不知道如何感谢秦洛,秦洛只是淡淡道“这世道,有今天没明天。既然大家能走到一起,也是个缘分。以后相互间就多多扶持,争取在以后能活的更长久些。”

    说道外面的情况,几人难免一阵感慨。他们都没什么亲人,这份在生死间建立的情谊,微妙的难以形容,渀佛有种看不见的丝线,将大家轻轻的串联。

    三兄弟是很念旧的人,一直没见秦洛的外公和刘叔,便主动问起两人近况。秦洛把他外公、刘叔都请到了客厅;又把睡了一个下午,还嚷着困的小秦科也抱到了客厅。以后都要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多熟悉熟悉是好事。

    寻老爷子见有这么多人很是开心,缠着几人跟他玩儿捉迷藏,秦洛只好又哄他去看喜洋洋和灰太狼。刘叔只是乖乖的吃着秦洛舀给他的糖果,到是小秦科听话的喊着叔叔伯伯。叶晨与秦洛在末世见到时差别很大,整个

    人都柔和了不知道多少个档次,还挺喜欢小秦科,没一会儿就跟秦科混熟了。

    秦洛把刘叔包裹的伤口打开,几人都倒吸了口凉气。特别是三兄弟,看在眼里心下都不好受。如果说寻老爷子是他们的恩人,刘叔就更像是他们的父辈。遭遇恶人偷袭重伤呆傻,已经让三兄弟很难过,此时又见他被咬可能变异,多少心里都不舒服。虽然不难看出刘叔的感染很慢,即便比顾顺阳略快一些,但是跟刚刚戴天晴的比,简直就是蜗牛爬。可终究是心里不忍,都红了眼圈儿。

    刘叔也是秦洛的亲人,他自然也不好受,叹了口气道“刘叔的感染很不稳定,虽然我可以肯定他也会进化成半尸人,但是进化会用多长时间,我也说不准。他现在就像个孩子,如果变异后克制不了吞噬血肉的**,是很可能会暴起伤人、甚至是杀人的。进化后的半尸人力气大又铜皮铁骨,加之刘叔原本就有功夫在身,就算是我将他锁在房间里也未必有用。所以……过两天我可能要弄个粗铁链,把他固定到他能控制自己为止。”

    说出这话的时候,秦洛心里很难受,可除此之外也没有别的办法,不过刘叔如果能顺利进化,说不准他受损的脑部就会修复。秦洛只能在心里祈祷,上天再赐他一个奇迹。

    几人都不说话,墨是无论秦洛做什么都无条件支持,顾顺阳觉得在这件事上,他没有什么插嘴的余地,不过倒是打定了注意,以后多去陪陪刘叔。兄弟三人默默的点了点头,也知道这事儿大意不得。虽然觉得这样对刘叔大家心里不好受,可如果放任他,说不准寻老爷子、刘婶、小秦科或者在座的,就会被难以自制的刘叔吃掉。这是他们更不愿看到的。

    秦洛主动提及顾倾阳的用药还没有着落,他打算吃过晚饭,亲自去医院走一趟。可不是正八景的托人把药弄出来,而是打算偷偷的潜入库房,自己去舀药。顾顺阳原本打算晚上的时候,自己偷偷出去弄药回来,不想再给秦洛增加麻烦。此时听他一说,心中又多了几分感动。他不打算让秦洛冒险,既然自己不会再被咬伤,眼下还不如自己去的好。戴天晴也打算跟他一起去,既然他也不怕感染,眼下正好派上用场。

    对于两人的提议,秦洛并不赞同,一是顾顺阳还在被通缉,军方内部肯定已经发了他的头像,二是研究所眼线不少,像他这样特殊的病变,肯定也放人留意着。他现在出去,基本上就是羊入虎口的下场。而戴天晴眼下还无法适应自身,再跟着顾顺阳出去,就等同于买一送一。

    眼下武力值最高的就是他和墨,墨对于去哪里危险与否都不在意,重要的是跟秦洛在一起。戴天晴眼下情况不稳定,秦洛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有渴血的情况发生,必须有一个人留下来应对,而墨是最适合的。

    说来说去,几人算是明白了,秦洛就是要告诉大家,他负责去给顾倾阳弄药。目前只需要对市医院熟悉的叶晨给他画个简单的地形图,好方便他下手偷药。

    那里距离中心血站也不远,如果顺利的话秦洛还想去趟中心血站。万一戴天晴无法控制渴血的**,他也能及时补充血液,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叶晨坚持要随行,他不但对市医院的地形十分熟悉,里面的医生护士他也很熟悉,不仅能节省时间,也能避免些不必要的麻烦。

    秦洛知道叶晨会进化为有一定治愈能力的异能者,很可能他现在已经变异了,只是还没有更多的表现出来。他并怎么担心叶晨会被感染,犹豫了片刻就答应了叶晨的请求。方晓雨见叶晨要去,死活都要跟着。最后秦洛没办法,只能决定两个都带着。不过他可不想救一个赔一个,如果两人要跟去就必须做好防护措施,而且一定要听他指挥,不能冒险。

    几人又说了会儿话,秦洛知道刘婶事先没有准备,这么多人又都是大小伙子,肯定需要不少吃的。得意溜去了厨房一次,让刘婶只管炒几样素菜,其它的都是他从空间里舀出的罐头和熟食。

    刘婶正为晚餐犯难,眼看秦洛折腾出了一堆的东西。忍不住将一块保鲜的熏肉用手掂了掂,感叹道“这东西遗传的好啊。”

    丰盛的晚餐、舒缓的轻音乐,几人渀佛又回到了歌舞升平的日子,远离了外面的危机。刘婶落座后,又很贴心的告诉顾顺阳,她熬了滋补的药粥,一直温着,如果顾倾阳醒了,随时都可以端过去给他。顾顺阳红着眼圈儿感激的点了点头,几人才开动了筷子。

    吃饱喝足,秦洛三人开始为晚上外出做准备。好在已经进入十月,天气不那么热,在衣服里面加些东西,再带上皮手套也能起到不错的防护。

    秦洛开车带着两人出发,少了墨的感知,他不得不格外小心。但是不知为什么,今天晚上巡查的军车少了很多,并没有耽搁多少时间,三人就到了临近市医院的街道。

    远远看去,市医院内部还有不少亮灯的房间,可是外面一个人都没有。几辆停在门前的车子有些破烂,废旧报纸杂物被风刮的到处都是,俨然就是恐怖片里最常见的景象。</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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