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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她把这部剧的投资商,逗猫直播总裁给揍了。”
“不是吧……这人太入戏了吧,上部戏演了哪个不畏强权的小妖精?”
“我给你说,这年头见到金主先扇一巴掌吸引其眼光的戏码早就落伍了,还真以为总裁都会被这种倔强勇敢的人设吸引啊~哼~~~”
阮吟不理周围细语,挺直了背脊,朝试镜间走进去。
“老板,那颗小辣椒,就是你从大学喜欢到现在的人啊?”陶溪憋笑,兀自给痛到嘶声的贺斯年倒了杯水。关了直播,两人的关系也迅速冷却了。
“你管得太多了。”贺斯年酌了一口水,慢条斯理,“有时候揣着明白装糊涂,不失为一件好事。”
“是是是,见老板痛得很甜蜜的样子,不小心失言了。”陶溪捂嘴,她在他手下工作三年,极明分寸,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最为受捧,也成为他关系维持得最长的女伴。
在她之前,贺斯年也有很多所谓的“女朋友”,替他作为维持人设的工具,或者隔应继父的挡箭牌。她们替他做事,给他打工,他给她们想要的前途与金钱。这本来是很划算的买卖,只可惜内心通明的人还是太少,得到了一点,就妄想得到更多。贺斯年给不了她们更多,于是理所当然地掰了。
“老板,如果没有事,我先走了。”陶溪挑起prada小包,长腿一立,高跟鞋迈开,“反正这次女主角也轮不到了我了,就不浪费时间试镜了。”
“哦?你倒看得开。”
“可不是,要不是为了见你这小女友一面,你也不会大张旗鼓地办这样一个试镜会吧?”贺斯年白手起家,雷厉风行,如果真内定陶溪当女主,他就不会拐弯抹角还把女主角色对新人演员开放,炒作一个根本回不了本的试镜会。“所以啊,我先去约会了,陶溪小妖精也要有私生活嘛。”
“上次飞机上认识那只小狼狗?”贺斯年没否认,倒是嘲笑她,“你也注意一点影响,听说和小狼狗在飞机上就搞上了,下来后鏖战了三天三夜。”
“哼,我这叫遇到真爱,及时行乐。倒是你,公司里都说你憋成了心理变态。”陶溪不甘示弱。
“那今天全公司加班,做新开发的游戏直播项目。”贺斯年面不改色,“马上通知秘书发通告,包括你,一起加。”
人呀,较不得劲儿。贺斯年就是那种你越跟他较劲,他就越顺道骑驴下坡的变态,大变态。
……
隐隐约约,阮吟见一个人影坐到导演边上,那个人揉着胸口,嘴角弯起的样子,还像记忆里那样猥琐。
“阮吟小姐,请配合我们的男演员,演绎您手上拿到的片段。”陈晋导演在镜头外说道,他极喜欢演员临场发挥,配合镜头,观看演员在不确定情形下的临场反应。
“不如让我来做阮小姐的搭档?”边上那个变态很讨打地询问陈晋导演。
梳了一头艺术家辫子发的陈晋导演明显很看不来这种和他道不同不相为谋的西装笔挺变态,纵然才华斐然,也不得不在资本主义的威压下低头。这次《临间青梅》得以拍摄,全靠边上这位不按常理出牌的投资商。
陈晋无奈,点头示意。
贺斯年屁颠屁颠走到面前,他衬衣上几个大脚印清晰可见,招摇过市。嘴大得可以当拉链的保镖小哥为他拖了个旋转椅过来,他倒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来。
“阮小姐,你可以把我当做何逊。”贺斯年明显为难她,这人插了个二郎腿,跟临时剧本里的男性角色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阮吟剜了他一眼,自顾自令自己沉浸在角色里,脑子里思忖如何才能演好这出戏。她侧了个身,刚好侧脸对准镜头,又能挡住一点不入戏的贺斯年,这个角度刚刚好。
这场戏讲述女主江心最终放弃了男主何逊,与同甘共苦的打工仔阿黑在一起。何逊撕碎了江心的结婚请柬,从澳洲飞回来找到她,质问她为何失约。
“江心,你眼瞎了还是心瞎了,他就是你火锅店里一个打工仔,我才是你共度了二十年的人。”贺斯年照着剧本句读,索性没读错字,读得铿锵有力,一马平川。
阮吟深呼吸,极力平息胸腔里熊熊燃烧的哥斯拉之魂。她把剧本里何逊的形象,与混蛋贺斯年有机结合在一起,终于找到了些许感觉。
《临间青梅》讲述了一对隔壁邻居式青梅竹马的纠葛,男孩何逊,女孩江心,故事从何逊家破产,被迫移居乡下避难开始讲起。乡下女孩江心从小崇拜何逊,何逊却对她爱理不理,颇为嫌弃。
何逊家家道困难,难以为继,江心毅然放弃学业,打工供他读书。从那一刻起,何逊懵懂的心开始明白,江心到底对他存有怎样的感情。他不能接受,又无法离开江心的资助,少年的心从饱受折磨到卑鄙无耻。
江心南下打工,一开始给人在工厂里装零件,一厘钱一个,从早上五点,干到夜里十点,一天只能上两次厕所,每次不超过十分钟。她攒钱买了张电话卡,又给何逊买了个手机,夜里能通话五分钟。
她喜欢说,
“诶,何逊,今天老师上了什么课?”
“诶,何逊,听说你又考了全县第一?”
“诶,何逊,又认识了哪些新朋友吗?”
“何逊何逊……”
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在十五年后,披着婚纱,嫁给了自己的打工仔。她终于放弃了心心念念的人,放弃了自己所有的崇拜与幻想,回归了躬身扶持的现实,回归了相濡以沫的涸辙里。
阮吟看不到中间的剧本,仅凭上一辈子对《临间青梅》的依稀记忆,想象江心此时此刻的心情。半世伶俜,被何逊辜负背叛数次的江心,终于对其死了心。
“何逊,你不应该来这里。”阮吟唤了一声,同样面无表情。这时的江心,该是对何逊展现不出任何表情了。
贺斯年一愣,听她有气无力,还以为小姑娘在跟自己赌气。他抬起头,见了死水一样的一双美目。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苍凉得很。
他仿佛见到了第一次与阮吟正式见面的时候,小小的女孩子,穿着一身黑吊带,故意没穿内衣。她脚上的波鞋边边破了一个洞,倔强地漏着风。他故意走得很慢,吸引了她的注意。她意想之中的上钩了,拉着他袖子问他,“先生,洗……洗脚吗?”
贺斯年与她的相遇,是个蓄谋已久的阴谋,他找了她许久,在私家侦探的帮助下,打探到了她的下落。那时阮吟还叫萍萍,跟着外婆姓陈。外婆中风瘫痪住了院,家里的钱被阮吟的母亲骗光了,她辍学后什么都肯干,就是凑不完那么多钱垫付外婆的医药费。
那年他的小姑娘十五,他二十,两人同样遭遇了相同的悲剧。有区别的是,她不知情,他知情,她从不去怨恨,他怨恨了。
他暗中观察了她很久,见她想尽了各种方法凑钱。捡垃圾,贴小广告,教人变魔术,介绍客户给种猪配种,甚至学社会上的小混混将别人堵巷子口讨钱。她长得又瘦又小,一点没威胁力,还富有多余的正义感。有一次他见她去堵人,那长得死肥的胖子正被别人威胁,小姑娘冲上去拿起棍子就打,疯得像只小型哥斯拉。混混驱走了,死胖子蹲在角落里哭。她倚在墙边抽了根烟,稚气的脸上爬满疲惫,“好啦,胖子,别哭了。乖乖把钱包交出来吧。”
胖子像看女神缪思一样看她,乖乖交出了钱包,“你长得像电影明星,杀手莱昂里那个。”
小姑娘扑哧笑出了声。
她笑得真好看,胖子看呆了,贺斯年也看呆了。那一瞬间,他的心扑通扑通跳得特别厉害。这一次他来到这里,本来没准备再回去了。他打定了主意要让那个男人生不如死,他找到了霍钊的女儿,想与她同归于尽。
贺斯年准备好了汽油、小刀、农药,领毫不知情的她到了宾馆里。她浑身都在发抖,紧紧拽着他在路边随意买来送给她的玫瑰花。
“事后你不许赖账,你要给我钱。”她哭丧着脸,他第一次见她这副小模样。
“别哭了,不会痛的。”他安慰她。
她大力嗅了一下玫瑰花,放下那一枝厌耷耷的小玫瑰,踌躇着、迟疑着、又一往无前地蹭上去拥抱了他。小小软软的身体贴合他,支支吾吾地说,“谢……谢谢……你的玫瑰花。”
他的心再度可悲地不受控制地跳动起来,他踢走了床底下藏着的农药,轻轻地抚摸上那颗小脑袋,“不用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