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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将一脸苍白的白如梦交给家丁送回去后,林琳便和展昭继续进城。
行至尚书府前面的那条街时,林琳正掀着车窗帘子与外面的展昭说着自己在路上遇见的事情,就听见一声清脆的女声喊了一声‘展大人’。
林琳好奇将头转向声音来处,看见一个身穿白色衣裙的少女抱着一个油纸包正冲展昭笑。
“这是安祥候义妹,苏乞儿。”展昭看到林琳询问的眼神,下意识地为她解惑。
林琳点头,心下明了。这是那个真假状元中有情有义的小乞丐。不过倒是长得眉清目秀,惹人爱怜。
“苏姑娘怎么在这?”展昭虽然守礼,却也有他的傲气,因此并未下马。
苏乞儿并不理会这些,听到展昭询问,便举了举手中的油纸包,道:“最近可怜人吃的不多,我出来给他买他爱吃的酱牛肉。展大人这是去做什么了?”那么大一辆马车,瞎子才看不见呢。
展昭一笑,“展某接未婚妻回京。”说话时,回头看了一眼林琳,林琳一笑,也朝苏乞儿看去。笑着点了点头。
苏乞儿一愣,‘展大人,你未婚妻好漂亮呀!你真有福气。’
林琳自然是漂亮的,牡丹这副身体肖母,而李家三姐妹又是出了名的美人,若不然,李家大姐也不会入选进宫。
展昭朗声一笑,“却是展某的福气。”有妻如此,千金不换。
也不知自己哪辈子修来的福气,这辈子才能有牡丹这样一位未婚妻。
本来被人夸奖林琳倒没什么,但是听到展昭如此应对,倒有了一些不好意思。
与苏乞儿分开后,到是一路无话的回到了金府。
此时金府中门大开,显见是对于牡丹的回家,有多么的高兴了。金宠就站在大门不远处,遥遥地向这边望来。林琳见此,心中便是一暖。
下了马车,众人斯见过。便一同去了正堂用茶。
若是原版的牡丹,金宠还有一点为父的样子。毕竟牡丹不会一气之下,几个月不回家。
但换了林琳,当真是一走几个月,所以此时的金宠是一句重话都不敢说了。谁知道哪句话说不对了,他家这小祖宗又跑了出去。
他可就这一根独苗苗呀!
“唉,回来了就好。你王家的柔姐姐上个月难产去了。只留下了一个不足月的孩子。可怜王老丞相一夜间老了十几岁。你和她好了一场,回头也去府里见见吧。”
王丞相家和他们金家的情况是一样的,都是剩下一对父女相依为命,现在倒好,竟然白发人送黑发人。岂不凄凉。
林琳点头,看了一眼展昭,笑着说道,“这还不是丞相给挑的女婿坏了事。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可见是正理呢。好好的日子不过,竟往状元上使劲。前有一个陈世美,还不够警醒的。”
说完还别有深意地看了一眼便宜爹。她这老爹当初也是奔着状元使劲的呢。
展昭看着林琳这说话的口气,再看准岳父那样。便知道当初这姑娘在家是何等千娇万宠的啦。
“此言差矣,那陈世美是三年前的状元,这周勤却是今科的状元。这婚事定下来的时候,你不是知道吗?”正是因为王丞相抢到了状元,所以官里的庞妃娘娘择婿的时候,就有了一点差强人意。然后金宠知道的时候,才想起自家姑娘多年前曾指腹为婚的事情。
接下来,便是牡丹带着人出走了。
听了这话,林琳歪着头,下巴向前一抬。摆明了不想讲道理。
这一副小女儿爱娇的样子,看得金宠父爱大增,展昭心痒难耐。
三人又说了一回话,管家便将准备好的酒席摆了上来。
虽然大宋现在特别的讲究男女大防,但林琳不在意,展昭江湖出身。而金宠更是惯着的情况下,三人是一起用的酒席。
更何况名份已定,又是在自己家里,谁敢多嘴。
饭毕,天色渐晚。林琳打发了下人送了两张拜帖,便回了她在金府后花园处的绣楼。
展昭想了想并没有留宿金府,而是回了开封府。要知道自从书生状元接连出事,展昭在金府的地位那是直线上升。
金宠特意在前院给展昭安排了一个院子。那院子四向回廊。一向通了正院金宠的书房,一向通了出府的大门。还有一向是可以走到后花园的。
看这院子,便可知道用心了。而展昭自然是感觉到了。并同样用心地对待膝下无子的金宠。
展昭出府后,便回了开封府。一路之事,纷纷说与包拯及公孙策。对于林琳恶整白玉堂的事情,两人也是好笑不已。真真应了句,‘恶人自有恶人磨’。
洗漱更衣,林琳便将云珠等几个侍女打发出去了。待到头发干了,林琳自已动手将所有的头发盘在脑后,用一根发带固定住。
梳好了头发,林琳起身走到屏风后,换了一身黑色夜行衣。这才慢悠悠地走到绣楼向外伸展地半外放阳台前。
这座绣楼是两层的建筑。上下各是三间屋子,楼下是书房,正堂和侍女小歇泡茶退避之所。
楼上的三间,便是全通的卧房。雕功精美的拔步床,梳妆台,衣柜箱笼皆不缺。
墙上还有名家字画和发着暗哑光芒的七弦琴。角落里,支在一旁的绣架上,还有没绣完的绣品绷在上面。对了,就连林琳所在的半开放的阳台上,还摆着一把筝。
古代贵女的卧房,确实是不一般。这可比在红楼里不被重视的姑娘们强多了。当然各种武侠世界的侠二代,就更别提了。那纯是两个概念。
打量了一番后,林琳抬头看着外面的天色。知道此时出发时间正好。便也不在胡思乱想地将一块黑色面巾蒙在脸上。脚下一蹬,整个人犹如离弦的箭飞了出去。
林琳要去的地方,不是别处。是真状元的安祥候府。
真状元周勤虽被封为‘安祥候’,但却是要残废一生。虽然自小在庙中长大,性情比普通人更豁达。但在这一场无望之灾中,也是最可怜的了。
农夫与蛇的现场版罢了。
这就是扶与不扶的古代版。
不过是现代版要钱,古代版要命的区别罢了。
林琳记得剧中说那个周勤是被毒哑的。眼睛也是被毒瞎的。她有着魔药大师亲手配置的解毒剂。想来应该可以帮他一把。
虽然那周勤的手脚仍是被挑了手脚筋,再也不能如正常人一般了,但可以看见,可以说话,也是一种安慰。
可惜了是筋的问题,若是骨头的问题。她手中的生骨水倒是可以用一用了。
林琳不是圣母,不过是真的不缺药,不缺时间罢了。举手之劳的事情,林琳还是愿意做的。
一路顺着记忆,找到了白天路过的宅子。轻身跃进。顺着古人建宅和居住的习惯找到了睡在卧房中的周勤。
轻轻地走过去,点上他的睡穴。从空间中拿出一瓶解毒剂,掰开周勤的嘴巴,整个倒了进去。
一时间,周勤的嘴里冒出了不少的白光。随后,脸上因为毒酒破到破口的伤口而造成的狼拧的疤痕,也渐渐地消失了。
等到几个呼吸间,周勤眼睛处变得和正常人一样时,林琳便知道解毒剂发挥了效用。心中笑了笑。起身离开了。
按着原路回了家。林琳这一回是真的休息了。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早,林琳便在侍女的服侍下,听着一早起来便闹得沸沸洋洋的八卦。
真状元安祥候能说话,能看见了。眼上的伤疤也不见了。这可算的上是开封最近最神奇的事情了。
“小姐,奴婢听说外面都传开了。您说皇上要是知道了,会不会召他进宫呀。”云珠将一只玉钗插入林琳的头发。又拿起一只珍珠步摇,笑嘻嘻地跟林琳说话。
“会吧。这种事情,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总是要看一看的。”她的这位便宜表哥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肚子的坏水,把人卖了,还得替他数钱呢。
果然这天下,能当皇帝的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至于林琳为什么这么想,那还是看完了二百三十多集的连续剧后最真实的感悟了。
此时,金宠早就上朝去了。林琳只在绣楼的一楼吃了一点早膳,便准备去公主府了。
可刚起身,便听下人来报安乐候进府了。
这下,林琳知道,出行的时间又要往后移了。不过她昨天让人送的拜帖说的只是今天上午去拜访。想来早一会儿,晚一会儿也没有什么关系。
毕竟她和公主可不是什么姐妹淘,有的是话要说。
“二姐,你还知道回来呀。大姐进宫了。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安乐候庞昱另一只脚还没有迈进来,便大声嚷嚷。
庞昱之所以叫牡丹‘二姐’,还是因为牡丹小的时候差不多都是在庞夫人的膝下长大,一直视如已出,在序齿的时候,便按着庞家兄妹弟三人的年纪,将牡丹夹了进去。就是这个时候,庞家的下人,有一半人叫牡丹‘表小姐’,还有一半人叫牡丹‘二小姐’呢。
“大多点事呀,大姐进宫了。又不是和亲塞外。有什么打紧的,想她了,便见宫呗。现在大姑娘出嫁后,能自由回娘家的有几个。反正也跟大姐差不多。她不方便出宫,你又不是不方便进宫去。对了,你怎么来了。这一大早的,吃了早膳了吗?”
“没呢。昨天知道你回来了。起早就过来。早饿了。你,你。麻溜着给本候爷弄点吃的去。”庞昱一屁股坐下来,指着云珠说道。
云珠看了林琳一眼,便下去准备膳食了。做为她家小姐的贴身侍女。这位表少爷,可不是外人。正如小姐去庞府时,也没人把小姐当外人就是了。
“二姐,几个月不见,脾气渐长呀。诶,我听说你自己挑了那个开封府的展昭回来。你不知道我爹都气坏了吗?好家伙,前朝的那块他老人家最喜欢的镇纸都摔了。你跟我说说呗,咋就挑中他了呢?你要是喜欢御前侍卫,那个王干也不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