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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林琳坐在马车里,听到家丁下人们说发现了一个重伤的人。从马车的窗户探出身去。远处山脚下果然卧着一个身着蓝衣的人。不过蓝衣已经被血染红。
只是远远地看着,都能知道此人伤有多严重。
低头看了自己身上一眼,发现并无不妥,穿上外衣便带着云珠下了马车。
因为是在马车里,林琳很少穿长裙。一般都是上身窄袖上衣,下着大大的阔脚裤,外面再套一件宽袖的,长达膝盖处的斜襟外罩。
林琳穿着绣花鞋,小心地让开地上的血迹,蹲在了那人的身旁。
头发散乱,脸上也有多处划伤。但仍能看出五官的英俊不凡来。侧卧在地,一手握剑鞘,一手紧紧地握着一柄长剑。
歪头打量那把剑,林琳竟然在那把看起来有些沉重的剑身上,看到了古文刻就的‘巨阙’二字。
当这两个字映入脑海时,林琳瞬间睁大了眼睛。
这个时空,巨阙的主人会是谁,不言而喻。原来这就是那个英俊不凡,轻功了得。还命克桃花的展昭?
原来展昭也有这么狼狈的时候?
她还以为每个接触展昭的女人,都会被他克的死拉死拉的呢。
看来最近有时间,她要认真地将《包青天》看完了。她发现只看完跟自己有关的鱼美人,可能有些狭隘。
反正这个时候,她是不知道展昭是为啥在这里露营的?
估计也就某个没心没肺的女人,才会把此情此景形容成露营的吧?
......
收起乱入的心神,林琳轻轻地伸出手,在其颈脉处按了按。发现尚有跳动后,林琳连忙让人将其扶到自己人的马车上。
虽然明白这未来的四品武官,一定是大难不死的九条猫命。但是林琳还是本着习惯上手试一试呼吸。
小时候除了楚留香,她最喜欢的人便是御猫展昭了。
总是受伤,还总是不死。
最重要的是喜欢谁,谁死的倒霉体质。
因为是展昭,林琳特别大方地将人移到了自己的马车坐榻上。从家丁那里拿了一套干净的衣服。云珠一边给展昭擦洗伤口换药,一边将衣服给他换上。
“将靴子丢掉,”顿了顿,林琳在一旁捂着鼻子恶心又道,“算了,他的衣服和鞋都先包起来,先放到别处去吧。”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那脚真的是好臭,熏死个人了。
云珠听话地找出一块包袱皮,将被丢到一旁的鞋和衣服都包进去。然后打开车帘,让家丁送到后面小马车上去。
“小姐,我们是继续往前走,还是在转道进镇?”云珠给坐在她坐位上的自家小姐倒了一杯茶水。看了看躺在小姐榻上的伤患,有些拿不准地建议,“要不,去镇上吧。这人伤的那么重,还是找个大夫给看看?”
林琳想了想道了一声不用,让人继续向前走,到下一个镇子在停下来。此处离发现展昭的村镇都太近了,展昭的仇家可不一定会不去找展昭的下落。去了镇上,难免不会落入那些人的眼里。
她不怕,展昭也不会有事。但其他的家丁侍女可受不住江湖人的狂风暴雨。
一路向前,远离这片土地才是正确的选择。
展昭的衣服和鞋都不能再穿了,林琳便将云珠打发到后面的马车,让她们去给他做衣服去了。
云珠看了一眼展昭,并不想放着自家小姐和一个陌生男子在马车上。但她家小姐的威严日盛。云珠只是犹豫了一下,便从榻下的抽屉里找出需要的布料抱着走了。
云珠下了马车,林琳便从空间里取出白鲜和补血剂。先将补血剂喂下去。然后才将刚刚包好的伤口一点一点打开,在伤口上滴上或多或少的白鲜。
绿色的烟雾散去后,伤口像愈合了好几天之后的样子,粉嫩的新肉也长了出来。
林琳怀念地看了一眼小药瓶,斯内普出品,质量有保证呢。将药瓶收起来,林琳不再去想那个执拗的男人。
和男人的妻子,孩子。
林琳一边想着那对没有常识到让人无语的夫妻,一边将刚刚缠在伤口上的布都卷起来,丢到空间里去。回头用洗衣机洗洗,就又可以用了。
“你醒了?”忙完这一切,林琳伸手想要为榻上的人盖一盖被子,突然发现展昭的眼睛已经睁开了。
“姑娘救了我?”展昭受了一定的内伤,此时想要坐起身来,却是徒劳无功。
一睁开眼睛,展昭便发现他这是在一辆行走的马车上,这种颠簸的感觉,让他的身体有些不太舒服。
面前坐着一个穿着紫粉衣服的少女。少女头上斜斜簪着两朵绢花,映着额前的那条珍珠华胜,更显光华。耳上也是一对珍珠明月铛。黑亮的头发被编成两条辫子垂在身前。
可伶可爱。十四五岁的年纪,却已经无法掩饰一身的风华。待长成,又是何等的风韵。
这隐陷约约中,又有几分熟识的感觉。只是此时展昭已经无暇去想了。
“你倒在山脚下,家丁发现了你。刚给你喝了迅速补血的东西,不过内伤的话,你还是要吃这个。”林琳拿出一粒九花玉露丸递给展昭。
展昭看了一眼乳白色的药丸,想也不想地吃了下去。
林琳一笑,“遭了,拿错了。那好像是毒.药呢。”把展昭扶着坐了起来,林琳从旁边的小抽屉里拿了个水杯,又倒了点水,一边递给展昭,一边开玩笑。
展昭莞尔一笑,“姑娘大恩,展昭莫不改忘。”说罢,一口喝掉林琳递过来的水。林琳见此,又给他续了一杯。展昭仍是一口喝下。
直到第四杯,展昭才表示不需要了,林琳才不再续杯,递了一碟小点心给他。“只有这些了,想要吃别的。还需要晚上到住的地方才有呢。”林琳看展昭这个样子,估计此时应该也是饿的。
“多谢姑娘。”展昭是江湖儿女,对于林琳坐在他躺着的榻上,一会倒水,一会递点心。并无多少避讳的心思。
林琳也是不拘小节惯了的。所以,跟本就没有发现他们俩之间的距离是不是适合这个时代。
“都说大恩不言谢,这个我知道。不过我听说,一般救命之恩都要以身相许,展大哥要不要许一许?”
刚才展昭已经说了自称了。所以林琳非常可耻地装了回嫩,直接叫人家‘展大哥’。
“呵呵,有何不可?”江湖出身的展昭,从小也是诗书礼仪皆通的人物。只是此时听到林琳这么说,竟然有些迫不及待的答应。
而且,与这位姑娘独处在一辆马车上,其实已经对这位姑娘的名节有了损伤。既是如此,定下婚约,未为不可。
尤其是展昭清楚的明白,从见到这位姑娘的第一眼开始,他的心中有着连他都不知道的喜悦。
像是久别重逢,又像是等了好久,盼了好久......
林琳听了这话,也笑了。“说的好像我是挟恩图报似的小人。不过,人家刚纳了几房妾,这会却又许出了正室的位置,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呢。”说完林琳拿着帕子捂着脸,一身的娇羞样子。一边做出这样搞怪的动作,还一边拿着眼睛朝展昭使劲的泛吧。
“噗,咳咳。”展昭被林琳的话,惊得一口点心差点噎死。
林琳一看,连忙又倒了杯水,给他喂下。帮着捶了捶背,才让他好些。
“没事吧!”林琳看展昭咳得脸都红了,有些担心自己玩笑开大了。
展昭说不出话来,只是无力地挥了挥手。跟这姑娘说话,太惊悚了。
一会是以身相许,一会又是纳妾娶妻的。
...可是如此儿戏的婚约,他为什么会隐隐有种高兴的感觉呢。
“那你休息一下吧。一会就要进镇子了。到了官驿,就可以好好地休整两天了。”
林琳是官眷,是可以住在官驿的。所以一路行来,林琳都会选择官驿住宿。此时带着展昭,更是如此。
“官驿?”展昭看着面前有些内功底子的少女,有些诧异问道。
“我爹是当官的,我是官眷。所以有资格住在官驿里。再一个,展大哥是江湖人,你的仇家应该也是江湖人。住在官驿里,至少一般人不会来打扰的。毕竟一般人也不会想到南侠展昭会住进朝.廷的官驿里。”
“还未请教姑娘芳名?”这时展昭才发现他忘记问人家姑娘的名字了。而人家姑娘竟然都知道他在江湖上的浑号。
“展大哥都要以身相许了,怎么还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吗?没诚意,这也太敷衍了事了。”林琳继续逗着展昭。
“姑娘见谅,是展某大意了。还请姑娘告知家乡名讳,他日展某也好登门求娶。”此时的展昭也才二十岁,虽然少年老成,为人也稳重。但少年心性并未受到压抑。
“我姓金,单名一个昭字。乳名牡丹。展大哥叫我牡丹就行。”说到这里,林琳从一旁拿起展昭的佩剑。“这是巨阙吧?真的巨阙吧?”古代出名的剑呢,林琳也是第一会见到。
“此剑仍展昭家传之物,若姑娘喜欢,展某便以此物为聘礼。”当然,展昭没说的是,展家祖上都是拿这把剑当聘礼的,然后主母再陪嫁过来......
论展家聘礼的贵重性,以及可持续发展利用及回收性。展家的男人都可以笑的好不得意。
“真的?好!一言为定。”
林琳一听,双眼就是一亮。也不管这是不是展昭的玩笑话。就算是如此,林琳都没给展昭后悔的机会。立即将这句话给扣死了。
她可是非常稀罕这把剑的呢。
展昭:“......”怎么突然感觉,这姑娘其实就是为了这把剑来的呢。
展昭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相了。
......
林琳虽然对于自己很有把握。对孝女爹也是如此。但她的那位会抽疯的皇帝表哥却不是如此。
她最后可是被赐婚给了那个性格中拥有两个五百的书生的。这种事情,打死她都不愿意。她是宁愿嫁给展昭这样的人,天天守活寡,不知哪天守真寡的过日子,也不愿意嫁给这个时代的书生。
不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只说那张真,林琳是一万个的讨厌。就那样的人,还能考上状元,为官一方。将来还指不定弄出多少冤假错案呢。
学问好的人,若是不通事世。不懂人情练达。那在林琳心里,也是个二等残疾。
在林琳的心中,张真便是如此。
所以,此时用玩笑话,骗了展昭的一把上古名剑。还有展昭亲口许下的婚约。林琳觉得她是赚大发了。
都已经是多年的狐狸了,还玩什么聊斋。羞羞答答地作事风格,向来不是林琳的作风。她又不指望展昭真的会娶她,她要的不过是这个约罢了。有了这个约,她就不怕谁在拿她的婚事当零嘴了。
......不过,若是展昭真的愿意娶她,那她也愿意嫁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