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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日子不缓不慢地向前走,突然在某一天的早晨,林琳发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
早餐桌上,无论是爱德华还是爱丽丝,埃思梅,都似有若无地打量自己。林琳歪着头看着桌上都有些不自在的几人,心下好奇。
突然间福临心至,然后几百岁的老脸也弄得通红。
昨天晚上,她的小日子到了。
所以这是一屋子的吸血鬼都知道了?
让她死了吧,这太丢人了。
吃了一顿极为尴尬的早饭后,林琳飞快跳上爱德华的车,便去了学校。
这一天,爱德华看自己的眼光,林琳都不好意思形容。
“我这两天不回去住了。”放学的时候,林琳站在停车场对爱德华这样说道。
“你要去哪住?”
“去小镇上的旅馆对付两天。周五晚上再回家。”小镇上只有一家对外营业的旅馆,林琳除了那里也没有地方去。
爱德华想了想,“我送你过去。”林琳没有车,也不喜欢开车。所以谁也没有给她安排车。
林琳的驾驶天分,属于瘸腿行的。外国人开车都是左行。林琳一直不习惯。所以也懒的去适应。
爱德华陪着林琳去订了一间房,又在镇上的快餐店吃了一顿晚餐。这才在天黑前驾车离开。林琳对这个沉默却又体贴的老男孩非常的有好感。
林琳觉得这可能是主角光环在作怪吧。
晚上,林琳是睡在空间里的。毕竟旅馆在好,也不如自己的地方舒心。这让坐在她房间窗户对面大树上的爱德华很是吃惊。
琳达就在屋里消失了。他之前就有发现她的房间里,呼吸声时有时无。这也是她的能力吗?
突然的出现,又消失。
会不会哪一天,她就像她突然出现的那般,消失无踪?
周一的时候,新来的转学生,让他受到她的吸引,又害怕受她的影响。然后他换了课,躲在了家里。周二的时候,去森林里打猎吃饭,又碰到了一个他听不到心声的女孩。而这个女孩只不过是转眼间便知道了他隐藏多年的真实身份。她还试图攻击他。
娇弱瘦小的样子,却爆发出那么强的气势。爱德华毫不怀疑只要他动一动。她必会不惜一切的绞杀他。
她说她叫琳达,是一位时空旅行者。她说她可能会在这里逗留一段时间。没由来的,他感到高兴,他想要接近她。
她说他听不到声音很正常,世界那么大,并不是每一个人的心声,他都应该听到。就好像他们遇见的人,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是吸血鬼一般。
他想反驳她,可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那副小小的身子,却努力说着老人调的语气。让他总是想要听到她说点什么。
她说话时的小动作,她说谎时理直气状的样子。她挑食地把洋葱扒拉到一边的嫌弃表情,......
他想爱丽丝,没有看错。他可能真的想要她。
他要她陪在他身边,看每一个日出日落。
爱德华这么一坐,一等便是一夜。林琳在空间里睡了一夜起床后,才出了空间。林琳一直喜欢在《僵约》里制作的改良小旗袍。
林黛玉的这副身子虽然还有些瘦,但穿那身衣服,却完全能撑的起来。就是脚有些小。林琳没有办法,只得重新按着脚的大小做了两双靴子。
所以等到林琳一身蓝色改良旗袍,白色长靴从空间里出来时,瞬间惊艳了爱德华。
东方来的精灵!
林琳的头发很长,林琳嫌碍事,便将头发剪到齐腰的长短。此时齐腰的头发被她分成二份,编成了两条辫子垂在身前。更显娇俏。
背着书包,出了旅馆,林琳便看见爱德华倚在车门旁。双手插在裤兜里,帅得一塌糊涂。
“早,爱德华。”一大早的,就色.诱她。
“早”。爱德华打开车门,让她进去。“去吃早餐?”一顿不吃,都觉得饿得慌。
“嗯,”爱德华启车,想了想又把空调打开了。“你穿的太少了。”
福克斯长年多雨,空气潮湿,阴冷。林琳的这一身虽然很漂亮。但却是太单薄了。
林琳出了门外,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虽然她的这套衣服跟本不会让她冷着。她一身的内力也不是白给的。但考虑到围观人的心情,她确实应该在穿点什么。
闭着眼睛,在空间里找了找,看到一件粉驼色的羊毛披风。可又觉得下雨天穿的这么浅,很容易脏。便又放下了。
终于在衣柜的一角找到一了款深蓝色的半长短直筒呢子外套。瞬间移到手上。爱德华看了一眼,什么也没有说。但车里的空调却一直没有关。
在快餐店,斯旺警官和他美丽的女儿也在用早餐。
林琳和爱德华坐在他们隔壁的位置。伊莎贝拉看了一眼爱德华,又看了一眼林琳。便转头吃起自己的早餐。
倒是斯旺对贝拉说了句他要去梅森郡,格里森姆工厂出现的案子。他让贝拉晚上也到这家店来吃饭。
贝拉点了点头。表示明白。斯旺笑了笑,喊老板娘再给贝拉倒杯热牛奶。
林琳点了一个店里的早餐套餐。爱德华却将餐厅里他认为好吃的东西都点了一份。吃之前,飞快的用食物符碰了一下餐盘。
“这个不错,”将一块切成块的馅饼从爱德华的餐盘里取走,林琳一边吃,一边赞叹,“应该让埃思梅来这里学学艺。”
林琳是习武之人,胃口不是一般的大。虽然林黛玉的身子是怎么吃都不胖。但并不会妨碍她的好胃口。
爱德华看到林琳喜欢吃,便将盘里剩余的都给她留下了,自己又吃起了别的。两人一顿饭吃的温馨,看得一旁的贝拉心里很不是滋味。
那个非常没有礼貌的家伙,原来他的不礼貌都是对着自己的吗?贝拉想到这里,下意识的闻了闻自己的衣服。并没有什么味道。
斯旺的话,林琳和爱德华都有听到。爱德华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林琳却是知道剧情开始了呢。
吃过早饭,爱德华和林琳便上车去学校了。贝拉见此,也跟爸爸说了一声,便开着她那辆车跟着走了。
“爱德华,记得我跟你说过的吗?在东方有一种和吸血鬼一样食谱的生物,他们叫僵尸。”在车上,林琳看着爱德华英俊的侧脸,轻声的问他。
“记得,你还说过,僵尸是吸血鬼的先祖。”
爱德华记得琳达第一次见到他们会发光的时候,像个小财迷一样的话语。
“我们那的僵尸,有尖牙。不怕阳光,也不怕火。按能力和血统来论,你们这里的吸血鬼是我们那里的第七八代了。......”林琳当时也觉得这个发光是个很鸡肋的事情,要是夜里还好说,大白天的,一点实际用处都没有。还容易曝光。
“那我有没有说过,我曾经做过天师助手。”
爱德华歪头看她,“没有,还有什么是天师?”
林琳一看爱德华看她,吓得两只手直接将爱德华的脑袋转到前面,“你看路好不好,便是吸血鬼也会发生车祸的。”开快车,还不看路,她可不是吸血鬼,出了事情照样得受罪。
“好吧。”爱德华耸肩,“你现在可以说了吧。”
林琳先喝了一口从餐厅打包的咖啡,然后才说道:“天师是一种把斩妖除魔,杀僵尸,看风水等等一系列的事情当成职业的人。我的好朋友便是做这个的,祖传的手艺。我没事的时候,也会帮她搞个小案子什么的。对了,我还曾经击杀过五代僵尸呢。”
车子进了学校的停车场,爱丽丝等人都已经到了。正在停车场里等他们俩。但爱德华停好车却并没有下车的打算,“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在知道我有斩杀你们的能力后,你会如何?”
爱德华深深地看了一眼林琳,扯出了一个傲然的笑,“就算是这样,也不能打消我想将你藏在背后,保护你安全的心。下车,别忘记你的外套。”
说完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林琳看到爱德华帅气的下车,甩车门,垂下眼帘。决定放下心中的顾虑,好好的接受这个老男孩。
林琳不是无知少女,爱德华的意思,爱丽丝的表现她都看在眼里,对于截胡女主一事,她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说实话,看电影的时候,林琳便发现,如果不是事赶着事,两人越到后来,矛盾就会越大,越多。毕竟年纪,阅历都在那里呢。这种老少配,在对待事情的思想上,也非常的容易起纠纷。
所以,别管是理由还是借口,面对因为她的到来而失去了男朋友的女主,她毫不愧疚。
林琳的打扮让爱丽丝等人都吹起了口哨。“埃思梅最喜欢设计了,她要是看到这件衣服一定会有新的想法。”
“那还是算了吧。最近家里的开销实在是太大了。埃思梅都快要把超市搬空了。”林琳开着玩笑。
“福克斯太小了,好多的好吃的,这里都没有。我前天还鼓励埃思梅去找一家网上代购呢。绝对的空运,保证食材都是最新鲜的。”
因为吃食的事情,几座冰山都相继融化了。人也从高大上,跌入小市民了。
一天到晚除了吃,再想不到其他的东西了。
六个人,分成了两排,一路说说笑笑的走进了教学楼。
这一天,学校的学生们都在讨论舞会的事情。林琳听了只能感叹国外的开放了。
这要是在国内,都上高中了还开舞会,不高考了?
一直到放学,都没有人来邀请林琳。林琳不禁拿出小镜子,照了照在东方人看来绝对是美到人神共愤的脸,有些失望。
她是准备和爱德华一起跳舞的,但没人邀请一下,感觉好没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