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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章:心有猛虎,细蔷薇【求正版订阅】

作者:我吃冰镇橙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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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小玥和林阳说去黄浦江当然是玩笑话,黄浦江那么长那么浪,根本没有固定的某个落点,更何况,黄浦江还分浦东浦西,如果不坐公交地铁,没半天功夫,靠步行还真走不到。

    “你有什么意见?”程小玥头也不回地走着,手里还捣弄着一台相机。

    林阳跟在后面笑道:“我说学姐,我能有什么意见,我来上海后,就几乎没走出咱们学校附近这几条街,连上海明珠塔都没见过,你问我等于白问。”

    “东方明珠?算了……我还是先带你看看上海的大马路吧。”程小玥喃喃自语道。

    “学姐,你这是什么意思?敢情你今天心情不好,是要带我步行压马路泄恨啊?”林阳有些哭笑不得。

    不得不说,上海有些马路,任是谁走上一遭,也会染得一身浓郁书香气的。

    初到绍兴路的时候,林阳走在程小玥的身旁,看着窄窄的马路,两边是高大的梧桐树,以及有些斑驳的老洋房。路上没有公交车,也没有行色匆匆的人们,一整条街就像跟上海周围吵闹的环境脱离开似的,安静淡然地保持着自己的步调。

    据说,曾经有好事者用脚步测量过,绍兴路从东到西不过550步。

    但这区区一条路,却不是林阳几分钟可以走完的。

    杜月笙的54号洋房,隐匿在洋房之中的“墨店”Triple-Major,艺术家自建的聚集交流地菖璞ART,还有林阳喜欢的哥哥张国荣生前最爱去的汉源书店,等等,都是绍兴路的注脚。

    除此之外,林阳还去了上海音像出版社参观了一下,这间出版社承载着许多人的出版社情节,诸如上海新闻出版局、文艺出版总社、上海音像出版社都落户在这里。

    另外,上海昆曲剧团也安闲地和绍兴公园立在一旁,与绍兴路的血脉连在一起。

    从绍兴路走过,俩人又来到了多伦街,多伦街是超级多的名人住过的一条街,公认的文化名人街。

    沿路一排排或红砖或青砖的复古小洋楼,还有许多人物雕塑,如鲁迅、郭沫若、茅盾等等,都是林阳小时候在语文课本里经常读到的人物。

    其实,人们也不用可惜不能与他们共处一个年代,见证他们当年的风采,多伦街上有一个名人脚印,踩上一踩,如同走了一段他们走过的路一般。

    基督教堂鸿德堂、伊斯兰风格的孔公馆、法式古典风格的白公馆、公啡咖啡馆,也是这条街道值得驻足的地方。

    虽然没有哆啦A梦,更没有时光机,但走在多伦路石块铺成的路面上,看着两侧风格不一的小洋楼,林阳感觉自己,仿佛穿越了时空。

    一路上,程小玥几乎不怎么说话,见着有趣的景物人事就拿停下来拿相机拍照,林阳就跟着她瞎转悠,也不敢肯定会不会迷路搞得天黑离学校越来越遥远,林阳自己是个方向感不强的路痴,只好把希望都寄托在学姐程小玥身上,不过看着她气定神闲的样子,林阳也安心不少,再说跟在她身后还能欣赏她那两条悠闲晃荡的修长大腿,越看越有味道,也算是为这次出行,增添了点难耐的乐趣。

    走累了的时候,两个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歇息,程小玥指了指远处的明珠塔,轻声道:“有人说,上海这座城市每个人都想站到最高的地方看风景,商人,政客,甚至是摆摊的小贩也有这个野心,这跟北京很不一样,北京不理解上海的斗志,上海也不懂北京的侯门似海。”

    听到这里,林阳莫名有些自行惭愧,老实说,他来到上海也有好几个月的时间了,林阳对上海的了解,却依旧少得可怜。

    就林阳个人经历而言,比起上海,北京给人的“漂泊感”更强烈。

    这种漂泊感主要来自于路边。

    在前世时,林阳曾经和好朋友去过一段时日的北京旅游,有一天,他独自一人早起,走在北京的马路边,突然想去便利店买点吃的,环顾四周发现对面街边就有一家,但是马路太宽,中间还竖着一排栏杆,你找不到地下通道,天桥很远,只能往路的另一边绕,这一绕就是将近一公里。

    等他终于到了路口斑马线旁,疾驰而过的汽车,让林阳怀疑它们是会遵守交通规则,还是分分钟把这个路口变成车祸现场。

    林阳安静地等着,但是路口红绿灯的变换规律让他捉摸不透,红灯的时间总是长到让人以为灯坏了。

    林阳暂时转移了目光,望向周围路边的人,一半的人都带着白色的3M口罩,大多数人面无表情,小部分人眼睛弯着,林阳知道他们在笑,但是他看不到口罩之下他们咧开的嘴,于是他们的笑容无法感染到林阳。

    最后,林阳终于跟着人群一起过马路了,却吃惊地发现红灯依旧是红灯,只不过闯的人多了,大家便不怕了。被人流截断的车流里,传出一阵阵急促而不耐烦的喇叭声。

    林阳买完东西出来,又重复了一遍来时的过程,他看着漫天灰黄色的雾霾,恨恨地拿出口袋里的口罩戴上,心里赌气地想:

    “吗的,要不是老子已经花了钱来这里旅游,我才不要待在北京。”

    但是在上海,当林阳今天走在绍兴路上,走在淮海路上,走在法租界的乌鲁木齐中路安福路上,他感受到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的热闹,少有人戴着口罩,两三结伴的人很多,他们都在说说笑笑,生气吵架的也有,说话声就这么没有阻隔地飘进了你的耳朵,看得到每个人脸上完整的表情,和一些人开怀大笑时的牙齿。

    马路两边的法国梧桐,是上海这座城市的大半气质,街边开着好几家咖啡馆,年轻的、穿着时髦的白人帅哥和少女坐在里面外面,谈笑风生,像美剧里的人们一样不自禁地挥舞着夸张的手势,阳光照在他们的脸上,每张脸都在闪闪发光。

    即使他们不曾看林阳一眼,林阳也依旧觉得十分美好。

    令人满意的是,这些景象总会按时出现在每个天气晴好的上海周末,你不用担心谁会爽约。就好像有人安排了一场巨大的巡演,并随时欢迎你的加入。

    “其实当我刚来上海这个城市读书的时候,我一点儿也没体会到它的好。我不知它有多好,是因为我没有去体味过它。直到后来,凭着自己的年轻和无畏,我参加了学校的宣传部竞选,假期还出去找工作锻炼锻炼自己,才发现了上海不同的一面。我的第一份兼职是在商场里卖玩具泡泡,100元一天……”

    程小玥双手环胸地坐在长椅上,眺望着远处的东方明珠,不禁有感而发,兴许是太久没有和人说心里话,又或者是林阳和王云飞创办阳光微博的缘故,她破天荒和林阳说了一大通自己都觉得不着边际的言语。

    只是,却很煞风景地没有半点回应。

    林阳背靠着长椅,仰天看着远处那座明珠塔,没有说话,嘴角紧紧抿起,身处在上海这座城市里面,心却飘忽到了遥远的南方客都,那一座阴雨绵绵的小城,想到自己没完没了的烦心事,想到自己对刘丽敏背叛的惭愧,再想到自己与詹淑芝的一年之约的艰难,这糟糕透的情感抉择,不免有些令人苦恼。

    突然,转头的程小玥发现林阳脸上的神情有些沉重,而且双眼里竟然有些淡淡地忧郁,仔细观察,这个男人竟然是在失神发呆,程小玥皱眉道:“你怎么了?不舒服?”

    林阳尴尬,僵硬地摇摇头,叹息道:“没什么,只是感觉我们在上海这座城市很渺小。”

    程小玥犹豫了一下,没好气地道:“哦,所以刚才我说了什么,你听进去没有?”

    林阳苦笑道:“没。”

    程小玥眨了眨眼睛,不禁莞尔,几缕微湿的青丝柔顺粘在她那精致的脸庞上,让她那种仿佛与生俱来的骄傲收敛许多,多了点邻家女人的亲切。

    林阳怔怔地看着她,在恍惚间,竟然有点青梅竹马的诡异错觉,习惯了林阳这种眼神姿态的程小玥笑道:“林阳,我知道你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男生,不过劝你还是别想着占我一丁点儿便宜,别以为我约你出来压马路就是对你有意思了,我是个斤斤计较到睚眦必报的女人,凭你那一丁点道行,还不足以引起我的兴趣,所以,请你别把我跟大一那些无知学妹那样同等对待。”

    林阳撇了撇嘴,极其不认同道:“学姐,你真的想多了,我可从来没有想过要打你的的主意,要不是你一大早打电话给我催我下楼,我估计现在才从床上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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