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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侏罗纪公园

作者:我吃冰镇橙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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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较于穿得花枝招展且奔放的隔壁市职校女生,南山中学的女学生们则含蓄、保守了许多,周一至周五在校期间,她们大都更热衷于穿上本校的校服,穿梭于校园内外。

    南中的校服,在整个梅城市,都可自说是一种象征,象征了学生们的高智商,或者有个好家境。

    能穿上南中校服的人,要么聪明学习好,要么家里有钱,要么二者兼有。

    能驾驭得了南中校服的女生,颜值往往都不会太低。

    高一二班这些女同学当中,穿校服穿得最好看的,莫过于“纪律委员”——邱颖。

    同样是丑不拉几的校服,穿在别的女同学身上毫无美感甚至有减分负作用,在邱颖苗条的身上,却穿出了婀娜多姿的韵味,原因无他,关键还是看脸。

    可惜,对班上大部分暗地里仰慕她的男生们来说,她已经名花有主。

    没办法,在学生时代,漂亮的女生往往都有男朋友。

    在这个世界上,永远不要相信一个漂亮妹子会没有男朋友,邱颖长得好看,所以她有男朋友很正常。

    她们中大部分人,说的“没有男朋友”,都只不过在于男朋友的定义问题。

    她们几乎都在隔壁班,或者是学姐学妹,本班的女生大都不堪入目,犹如身处侏罗纪公园。

    邱颖能够在本班女生中脱颖而出,也足见她的特别之处。

    有人说,爱情可以让贩夫走卒变成诗人。

    是真的。

    许尽欢对邱颖的喜欢,虽然中间隔着一位让人厌烦的张志诚,但也让林阳见识到,完全不懂格律的许尽欢,居然开始写诗了。

    一首接一首。

    邱颖是梅城本地人,她每天早上骑着脚踏车上学、骑脚踏车回家、骑脚车上晚自习,只要许尽欢趴在阳台上看见她,只要刚好风起,他就能很自然的吟诗,到最近,天气变冷之后,他忽然发现,写诗已经无法满足他的情感。

    他开始哼哼唱唱,将一些对“邱颖纯纯爱恋”的想法抖出几个句子,然后不断推敲,最后在“古板女”的语文课上将它谱写成曲。

    林阳非常讶异许尽欢的特异功能。

    懂得弹吉他的林阳,很清楚的知道,许尽欢是音乐白痴,五线谱上的黑痣要用手指头上下计算才知道它的名字,关键他自己还五音不全,空有一口大嗓门……

    这样不解乐理的许尽欢,竟开始写歌,着实让林阳哭笑不得。

    晚自习。

    许尽欢照例先写当天的作业,然后复习、预习。

    做完功课后,许尽欢开始轻声哼唱,他为邱颖写的第一首歌的歌词:“虽然你还爱着他,但我仍会天天想你”,还专程请林阳为他评鉴。

    许尽欢打算在高一快结束之前再跟邱颖告白,在大家面前(也包括张志诚)唱这首歌给邱颖听,让她感动到不跟张志诚分手都不好意思。

    “这首歌是你写的?”

    林阳有些不信,讶异地看着许尽欢。

    “是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之前填的词都很烂。”许尽欢双手抱胸,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

    林阳没好气地道:“重点不是词吧?你怎么可能会谱曲?你又看不懂五线谱。”

    “对啊,所以我每次唱的曲调都不一样,脑海里一有新的曲调出现,我就哼到我忘不掉为止,久了就变成一首歌了。”许尽欢有些得意地补充,“不只这首,我还有三四首同时在写哩,到时候邱颖突然知道我在默默喜欢她,她一定会很感动,我这种暗地里守候,只为了接近她的努力。”

    “……许尽欢,你真的是不谈恋爱就只知道在寝室练麒麟臂,一有喜欢的人,却什么都乱七八糟搞的那种人。”

    林阳有感而发,摇摇头。

    “百分之百正确。”许尽欢哈哈大笑,惹来正在教室里埋头认真学习的同学们的怒目而视。

    是啊,这样依赖爱情成长的青春,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充满活力,还有******乱好一把的成绩单。

    “当你的情敌还真的蛮可怜的。”林阳说,想了想,又接着道,“不过如果你做了这么多,却还是失败了的话,啧啧,你就是我看过最惨、最蠢的人了。”

    许尽欢沉默了半晌,没有立刻回话。

    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直到快下课时,许尽欢才若有所思地开口。

    “敢爱就不要怕伤痛。”

    高一二班,关于校运会未填的项目,还有三个空缺,邱颖一口气全都填上了林阳的名字,于是乎,林阳接下来要参加秋季校运会的项目,分别是100米短跑、1500米长跑,以及跳高。

    有人说,跳高是一项失败者的运动。

    确实,只要你还能跳得起来,你就得一直跳下去,直到你失败为止。也正是因为每次都以失败告终,才会让人越发努力,不断突破自己的极限。

    在前世的大学时期,林阳在学院队,擅长的专项就是跳高,用的是背越式,最好的成绩在1米六左右,不算太过招摇,却也能拿得出手。

    一般情况下,每个热衷打篮球的男生,弹跳都不会太差,林阳也不例外。

    除了写小说,林阳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篮球。

    随着日子一天天消逝,除了写小说《刀碎苍穹》和学习,林阳也下意识地将课余时间,分出一部分,转移到为校运会的备战上。

    劳逸结合的生活,让林阳感觉到充实。

    坐在林阳和许尽欢前桌的邱颖,已经受够了他们晚自习时说不完的悄悄话。

    关键是他们的话题,总是离不开自己,怎能不让邱颖气得牙痒痒?

    许尽欢自作多情地以为,自己对邱颖是暗恋,孰不知,邱颖却早就听烦了他为自己写的“三俗”歌曲。

    林阳好不容易抽出时间打了一场篮球,对手确实个有狐臭,还大冷天打赤膊打球的猛男,对林阳采取贴身防守。

    狐臭加光膀子,在林阳看来,简直就是野球场上的乔丹。

    林阳实在不忍直视,打没一会儿,就随意找了个借口先行离开。

    “林阳,我下午看到你打篮球了,怎么刚上场打球,人就走了?”

    问话的女生,是邱颖的同桌何碧珍,是高一二班的英语科代表,也是“四大恐龙”之一,人称霸王龙,其余三位分别是飞天龙、三角龙……

    林阳不喜欢以貌取人,虽然知道男同胞们都是开玩笑。

    不过,霸王龙的由来,也是拜她自己所赐,其实何碧珍同学长得并不丑,只不过个性过于奔放,作风口碑差到离谱,恰好高一二班的四龙三缺一,何碧珍也就入选了四大恐龙之一。

    按道理来说,********,属于没到法定做.爱的年龄。

    刚开学那会儿,林阳的同寝室室友——李跃觉得何碧珍似乎对自己有点意思,因为何碧珍经常对着他笑。

    其实,她对每个男生都笑……

    于是,满脸青春痘的李跃,经常趁寝室没人的时候,自己偷偷照了几次镜子,越照越觉得自己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后来不敢再照下去,怕自己会爱上自己。

    常言道,人不风流枉少年。

    虽然李跃一心只读圣贤书,却也难免会有饱暖思淫.欲的时候,于是,他开始了男人本“色”。

    趁着何碧珍,发英语作业的时候搭几句话,甚至开个玩笑,何碧珍也并不反感,相反还主动帮李跃把作业本整齐地放好在课桌上。

    读书读累,稍稍空闲的时候,李跃常常会盯着何碧珍看,让眼睛去完成身体某个部位想完成的动作。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李跃为何碧珍遗了来南中的第一次精。

    就在李跃蠢蠢欲动,发情不止的时候,忽然晴天一个霹雳,让他痛心疾首。隔壁班的一个与何碧珍相识的胖子无意中告诉他,何碧珍早就跟初中男朋友睡了,而且不止睡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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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