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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这才展眉一笑,行了万福道:“奴家花月,见过公子!”
邓龙两辈子还是第一次被人叫‘公子’,尤其还是一个如同仙女般的美女,略微发黑的脸庞,如同喝醉酒般的红了起来。
干咳两声,邓龙把手藏在身后,回礼道:“小可邓龙,见过娘子!”
花月俏脸也是红了起来,眼前的男人真是……,难道不知‘娘子’是夫妻间才能叫的称呼,若是其他人说,那就是轻浮的话语,哪有正经人说这种话。
不过看到邓龙无辜的双眼,花月提不起一点责怪的心思。
轻轻‘哼’了一声,花月提着小竹篓,小声说道:“你在这继续看吧!”。
花月转过身向后院去了,留下邓龙一人在哪倘然若失。
直到看不见花月的身影,邓龙才恋恋不失的收回眼神。
话说来到大宋已经快一年了,各种美女也见过不少。
潘金莲的清纯,阎惜娇的妩媚,西门庆各色娇艳的妻妾,乖巧可爱的侍女。
但没有一个能给邓龙心里如此深的烙印,花月的清雅淡然,稍微带点少女坏坏的调皮,精致小巧的瓜子脸,修长匀称的身段,如同百灵鸟般的话音,叫邓龙哪怕死了,也不会忘记她。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脑子里又奔出一首诗,还是记不起是谁的诗。邓龙愕然道:今天到底怎么了,平日里死活记不起来的东西,今天如同涌泉般的浮现,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吗?
“花月。”
邓龙陡然一惊,这里除了花荣的家眷,不会有其他人了。那个少女叫花月,岂不是花荣的妹妹,未来秦明的‘妻子’。
脑子里浮现出一张绝美的面孔,和一张胡子拉碴,肌肉横生,满嘴粗话的大汉脸庞。
邓龙一阵恶寒,赶紧把那张丑脸赶出脑袋,心里大骂宋江,把一只小白兔嫁给大黑熊,你个畜生是怎么想出来的。
“造孽吆!”
感叹一声,邓龙随手摘过一朵水仙,拿在鼻子下,满面的陶醉的神情。
花月进了后宅,想起邓龙刚才痴痴的神情,心跳‘扑通,扑通’的乱跳,平日里见得都是大哥的手下,那个不是对自己恭恭敬敬,生怕惹恼自己。
哪有一个如邓龙般调笑自己,放下花篮,花月又来到前院,看见邓龙手里的水仙,花月小跑到邓龙跟前,一把夺过水仙,恼怒道:“
你个坏人,好好地一朵鲜花,为什么要把它无情的摘下!”
邓龙脑子一转,连忙解释道:“小可知错,要不娘子打我一顿吧,给你的花儿出气!”
花月一撇邓龙,轻声道:“这些都是我亲手栽下的,以后不要再摘了。”
邓龙赶紧保证,以后就算摘下自己的手指,也不会碰娘子的花了。
花月摆摆手,细语道:“我相信你,只是那首诗是谁写的,我怎么没听过。”
邓龙思虑一番,只记得这是唐朝诗人写的,没道理生在几百年后的花月没听过。
花月见邓龙神色古怪,解释道:“奴家从小甚少读书,所以……。”
了然的点点头,现在的女人还好,还能有机会读书。要是在推迟个几十年,连走路都困难了。
邓龙两辈子接触的女人,恐怕比见大熊猫还少,哪里会安慰女人。
见花月水汪汪的大眼睛,邓龙从怀里掏出一把精钢打制,只有巴掌大小的赤焰弩,交给花月,柔声道:“这把赤焰弩是我保命的家伙,今天送给你,以后谁要是敢欺负你,你就射他丫的,叫他终生难忘。”
这把赤焰弩,还是在邓龙去沧州之前,王伦送给他的,当时王伦说过,这样的赤焰弩,在大宋只有不到百把,是正经的皇家近卫军的标配。
这把赤焰弩,还是他在东京花了几千两银子,才从黑市上淘来的。
在收下这把赤焰弩后,邓龙才对王伦刮目相看,就凭这份心意,王伦才能在梁山独掌钱粮,稳坐梁山第二把交椅,邓龙从来就没有过问过钱财方面的事情。
花月拿着赤焰弩,拿出手绢,仔细的擦干净,眼睛始终不敢与邓龙对视,低着头说道:“我会时时刻刻带着他,你……。”
就在两人卿卿我我的时候,一丝不和谐的声音出来:
“哥哥什么时候到的,怎么不叫醒我?”
睡眼惺忪的郭胜,打着哈欠走到近前,看着两人,一脸八卦的问道!
花月见有陌生人,连忙收起赤焰弩,俏脸微红的回到后宅,再也没有出来。
“呼。”
长出一口气,邓龙挤出一丝笑意,道:“郭胜啊,你过来,哥哥给你说个事。”
郭胜屁颠颠的跑到跟前,满脸笑意的说道:“哥哥有事吩咐,小弟莫有不从!”
“我靠,叫你送个信,你竟然喝的不醒人事,以后可怎么得了!”
邓龙一提拳头,雨点般的打在郭胜身上,‘噼里啪啦’的一阵乱捶,打的郭胜哭爹喊娘,好不狼狈。
出够了气,邓龙收回微微发红的拳头,教训道:“以后要是再敢喝酒,我拔了你的皮!”说完看也不看郭胜,回到自己的房间。
郭胜嘿嘿傻笑道:“哥哥长得雄壮,力气却没多大,这下酸软的骨头倒是松快不少。”
对于刚才的一顿胖揍,郭胜一点也不恼怒,要不是哥哥看重自己,能打他吗?
傍晚处理完军务的花荣,又摆下酒宴款待邓龙二人。
这次邓龙没有再提梁山的事,而是问道:“据我所知,离清风寨不愿的清风山,有一伙强人打家劫舍,贤弟手下有数百人马,为何不去管管?”
花荣嗤笑道:“兄长有所不知,我虽然是清风寨知寨,但要在前面加个副字。这清风寨还有个知寨,名叫刘高。胸无点墨,胆小如鼠,平日里只管欺压良民,搜刮钱财。
生怕闹出事端,对他不利。我有心杀贼,却被那刘高掣肘,毕竟官高一级压死人,何况那厮还是文官出身,我更是动弹不得。”
花荣乃是将门出身,父亲官至青州厢军统制,靠父辈的蒙荫,花荣才能在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出任从七品的清风寨副知寨。
早在燕顺一伙在清风山落草的时候,花荣就想去剿灭他们,只是刘高害怕损伤太大,一直不让花荣出兵。
没有刘高授予的兵符印信,花荣要是强行出兵,按照大宋典律,杀头都是轻的,花荣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燕顺一伙在青州逍遥自在,为祸乡里。
邓龙暗叹一声,大宋的律条对武官那就是雷池,绝对不能迈过雷线一步。不然轻则刺配流放,重则拆家灭族。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
而对文官来说,只要不是造反,其他的都说,最重的惩罚不过是流放边缘军州,说不定还没到目的地,皇帝赦免的旨意就来了。(这种事北宋发生过不少,正史都有记载)
这下好了,回去后继续穿上官府,该收银子的收银子,以前糊涂的现在继续糊涂,就当是皇帝放了个假,出门旅游了一番。
这种文武截然不同的待遇,造就了大宋百姓,宁愿倾家荡产的供儿子念书,也不愿他们去练武当兵。
郭胜见识过花荣的武功,他是万万抵挡不住,当下奇怪道:“既然那刘高不让兄长带兵前去,只凭兄长的武功,一个人前去打杀了那伙强人,岂不快活!”
花荣苦笑道:“双拳难敌四脚,猛虎架不住群狼。花荣武功再厉害,也难敌数百强人,何况那伙强人也不是太差。”
邓龙瞅着花荣隐隐发白的脸色,心下好笑,几年前花荣肯定是一个人去了清风山,只不过可能被燕顺一伙,狠狠的教训了一番,所以现在说道清风山的事,花荣一脸的晦气。
唉!到处都是雷区,花荣表示心好累啊!今天两顿饭花荣吃的一点也不痛快,强自打着精神陪邓龙坐了一会,花荣便回房休息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