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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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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说卓凌冷了脸子要即刻启程离去,叶梅一副小媳妇儿模样,缠着人家不肯放手。卓凌正无奈呢,叶良辰踱着步子进来了:“你们这是闹哪一出呢,拉拉拉扯扯的?”

    叶梅凄凄切切道:“哥哥,我要去江南!”

    卓凌朝着卓凌努努嘴,意思是让他安慰安慰叶梅,又故意抬高了声音道:“我此去江南,不过半月有余,很快就回来了。”

    不料这个叶良辰听说卓凌要去江南,丝毫不理卓凌的眼色,也来凑热闹。只见他腆着脸道:“梅儿去了,那我也得去!”

    卓凌看着眼前的兄妹俩,哭笑不得。长顺见叶良辰魁梧健壮,便自作主张道:“爷,带上这位公子吧,一路相伴也有个照应。”却是提也不提叶梅一句。叶梅厚着脸皮,作出一副无辜可怜的模样,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卓凌。

    卓凌叹口气:“真是前世的冤家,逃也逃不掉的!”这一句“前世的冤家”让叶梅兄妹二人都误会了,自作多情的将自己当做卓凌口中的“冤家”了。二人迅速收拾了行装,跟着卓凌下了楼。

    妈妈手里捏着一把瓜子,见叶梅一行背着行装下来,立马觉得事情不妙,扭了肥胖的身体堵在门口,道:“梅儿这是去往哪里?”

    叶良辰作势要打,卓凌伸手挡住,道:“妈妈,眼下正是花开的好时节,我想带着叶梅姑娘出去看看江河湖水。呐,这是一万两银票。半个月之后我自当将叶梅姑娘完好无损的还给妈妈。”长顺赶紧递了一沓银票。

    妈妈接了银票立马换了另一副模样,挪开水桶一般粗的腰身,眉开眼笑道:“那公子一路吃好喝好……那个……玩好。”妈妈说玩好的时候,还故意眨了一下左眼睛,撅了红红的肥嘴唇子,给卓凌放电抛媚眼儿。

    卓凌被吓得不轻,赶紧拿手半遮住眼睛,一副马上就要呕吐的样子,点头匆匆跑了出去。叶梅跟在身后取笑道:“妈妈给你抛媚眼儿呢,何故作出一副生死不如的样子?”长顺和叶良辰闭了嘴闷笑。

    且说四人一路南下向洛州奔去。在当时的大周朝,有两个特别繁荣的地方,其一是大周国都长安城,其二便是这洛州城了。因着一路探访民情的缘由,四人一路走走停停,第三日太阳落山时分才赶到洛州城门口。偏巧当日城门关的早,卓凌叶梅一行便被挡在了外面。

    大周律令,为了方便百姓生活,一般都是一更时间才关上城门。卓凌见太阳刚刚落山这洛阳城就关了城门,很是生气,仰着脖子问城楼上的卫兵:“今日非年非节,为什么这么早就关了城门?还不快快开了城门让爷我进去!”

    那卫兵一口浓痰吐出,骂道:“不长眼的东西,今日洛州刺史大人的爱妾跟人跑了,刺史大人下了令,早早关上城门,将他们困在城里。若是开了城门,放走了刺史大人的心肝宝贝,你小子只怕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卓凌在皇宫里养尊处优惯了,只道天下一片太平,各州郡的官员也是廉洁爱民,却不料距长安城不过三日路程的洛州城俨然已是洛州刺史的天下,由着他为非作歹一手遮天。顿时十分生气,恨不能立马换了这洛州刺史。

    长顺看得出卓凌要爆发了,生怕他一时生气暴露了身份,小声道:“爷,咱们此次出来,万不可张扬。不就是在城外过夜嘛,爷忍忍,明日再进城吧!”

    当下,四人便在城外的一个小山坡下生了一堆火过夜。因刚刚入了四月,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了,除了蚊虫叮咬之外,倒也比屋内潇洒自在。

    卓凌和叶梅并躺在草坪上面,望着点点繁星发呆。长顺仔细查看着四周的地形,叶良辰信手拨拉着身前的火堆。

    叶梅长叹一口气,幽幽道:“多么美好的夜空啊,繁星点点,若是我们能一直这样躺下去就好了。”

    卓凌嘴角挂着浅浅的笑:“这么说来,我们倒得感谢那个昏庸不堪的洛州刺史了?”长安城皇宫内的夜空黑魆魆的,偶有几颗星星,也仿佛是那垂死挣扎的灯火一般不够明亮。野外的星空广阔无垠,夜空如同蓝色的绸缎一般顺滑,星星便是那绸缎上点缀之物,锦上添花,将一望无垠的夜空装扮的更加迷人。

    叶梅侧过身来,面对着卓凌,抬手抚摸着她脸颊的轮廓,道:“若是我想和你生生世世在一起看星星,你可愿意?”叶梅的语气里有三分戏虐,七分真诚。既然上天给了她一次穿越的机会,而且主人公有着跟自己一模一样的相貌,倒不如将这次穿越当做一次浴火重生的机会,跟自己喜欢的人好好把握青春年华。

    卓凌当即就愣住了,任凭叶梅温热的手指在她脸上游走。半响才叹口气:“可惜人生在世有太多不得已的苦衷!”

    叶梅收了手指,笑道:“有什么苦衷,你不就是喜欢那个长顺公子嘛。你瞧瞧,我可比那长顺长得好看多了,肤白貌美,还是大长腿呢!”说着便翻身爬在卓凌怀里,狠狠压住她的一对大胸。

    叶良辰见妹妹这般占人卓凌的便宜,丢了手里的柴禾,拍拍手道:“梅儿,走了这么久的路,难得好好休息一下,你就别折腾卓凌了。”

    叶梅听见哥哥的声音,内心闪过一丝羞怯,松了手从卓凌身上滚了下来。

    长顺忽然气喘吁吁跑了过来:“爷,不好了,前面好像有贼人过来抢劫了。快熄了火堆。”说着几脚踩灭了地上的火堆。

    说话间一水流的火把上上下下晃动着走了过来。看这阵势,对面至少也得有个十来人。

    卓凌慢慢悠悠起身,一副完全不当回事儿的样子,冷笑着:“我倒要看看是谁这么大的胆子,光天化日之下,便来抢劫!”

    来人也不敢轻易上前,只在二十米开外大喊道:“本人和属下只劫财,不劫色更不杀人。还请对面的路人留下手里的金银细软速速离去吧!”

    卓凌不顾长顺的阻拦,直直走了过去,道:“你是何人,为何要做这伤天害理的勾当?”其语气不怒自威,带着几分逼人的寒气。走的近了,卓凌才发现,对面站着的并非是什么满脸胡茬的彪形大汉,而是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年,他身后也并无什么属下伙计,而是几只马匹,马身上绑了木架子,架子上别了好些火把。远远看去,宛如好多人掌着火把。

    那少年见卓凌全无惧怕之色,安然走了过来,瘪了嘴委屈道:“你这路人,好生不要脸,旁的人见了我这阵势,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你怎么不按常理来呢?”

    旁的人都被少年这几句话给噎住了,不知如何是好。叶梅拍手笑道:“好无厘头的搞笑风格,难道你就是靠这伎俩‘抢劫’别人的?”叶梅摇摇头,不用看少年的脸,她便能猜出个大概情形来——必然是一脸憨厚模样,吃了五谷杂粮只长身体不长智商的主儿。

    少年委屈道:“既然你们不怕我,那此次‘抢劫’也算是失败了,各位保重,小人告辞!”说完,便牵了马缰绳回头就走。

    卓凌一个眼神过去,长顺飞起一脚踢在少年后背上,少年应声倒地,爬在杂草里骂道:“你们这些人真是,虽然你们人多势众,但好歹我也是个抢劫的,难不成要被你们抢了?这天下还有没有公理王法了?”

    叶良辰和长顺不由得笑出声来,这孩子真是个没有经历过世事的。卓凌眼神凌厉,真想不到天下居然还有这么黑白不分的无耻之徒。叶梅心里乐开了花儿,眼前的这位是个逗比无疑,若是下江南能带了此人一同前往,一路说说笑笑,也可以解闷儿呢。

    长顺擒了那少年,拉了他到卓凌身边。

    卓凌借着皎洁的月光,细细打量着少年:头上随意包了布巾,汗水打湿了发丝,紧紧贴在额头上,一身的粗布麻衣将那剑眉星目下的通身气派遮掩的荡然无存。

    “你是何人,为何要在此打劫?”卓凌容不得大周朝的子民干任何伤天害理的勾当,眉目里有些怒意。

    少年抬头,一双懵懂无辜的大眼睛有些红肿:“小的住在桃花潭,姓廖。眼下青黄不接,桃花潭外边住着好些百姓,他们食不果腹,我便想着在洛州城外打劫几个路人,接济他们一下。”

    卓凌越发生气了,心想好一个狡猾的劫匪,拿了这理由来搪塞自己,便怒道:“大胆,百姓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自有我们大周的皇上和百官赈灾,哪里轮得到你这小子劫富济贫?”说着便抬脚踢了过去。

    长顺一把抱住卓凌的腿,欣喜若狂:“爷,这位许是爷的故人!”

    叶梅和叶良辰面面相觑,卓凌什么时候有这么可爱的故人了?卓凌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能淡淡收了脚,不知长顺所说故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