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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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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怕她今天只有被这个狠毒的男子带走的份,想到这里,眼泪流下来,她咬唇埋下头去不再反抗。

    男子停下来仰头望天,手中的笔发出来的声音更加密集,渐渐的阴沉的眼角绽起一丝满意的痕迹,见刚刚还挣扎的女人转眼没动静,不禁抚上她白皙的脸颊,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我可以保证,跟我回去后,你会享受到最好的待遇!”

    女奴还能有什么最好的待遇?言馨咬咬牙扭头躲开他轻佻的手,只觉得这个杀人不眨眼的人笑起来阴森可怕,说不定下一刻他手一扬,她也会跟那司机一样死于非命。

    男子倒是一点也不生气,看着天空象是在等待什么,过了几十秒,天边响起一阵阵轰鸣,听声音有点象飞机。言馨抬头一看,果然是直升机,再看男子的眼神,她明白过来了,他手里的笔就是个通讯信号,现在他的同伙来接他了撄。

    不,不行,她不能跟这种杀人魔头走,言馨哆嗦着突然反应过来,再次想要挣扎之际,眼角的视线里有个人影在移动,慌忙看过去,那个正在无声无息告诉的人不正是谢承勋吗?

    此刻她也不管是讨厌还是恨他,一心只想逃出去,刚准备呼救,他立刻把手指放在唇前,示意她不要出声。

    直升机带着轰隆隆的巨响越来越靠近,男子眉峰微拧,然后把她拦腰抱起来,生生把她的脸按在他胸口上。

    男子边走边端详她,她似乎完全放弃反抗一动不动靠在怀里,于是把目光调回空中,直升机在上空盘旋寻找降落的位置偿。

    就是现在,言馨倏然睁开眼,手肘准确地打向他受伤的腹部,他忙不迭想要制住她,却因伤口被撞裂而疼痛得下意识一松手,她就乘这个机会跳了下去。

    男子自然是不甘心,反应过来就要抓她的肩,更快的有一只手牢牢扣在他的手臂上,接着对方一使力,男子一手捂住裂开的伤口,陡然因这股力而向后趔趄了几步。

    言馨连滚带爬从地上站起来,本能地躲到谢承勋的身后,“是暮澄让你来救我的吗?”

    谢承勋一面戒备地盯着男子,一面冷冷瞥过来一眼,“难道你以为你值得我冒生命危险来救?”

    言馨差点没咬掉自己的舌头,是她太语无伦次了,莫名其妙就问出个傻问题。他是谁,他是肯为了弟弟可以不择手段的谢承勋,要不是为了暮澄,恐怕她今天死了,他也不会过问。

    直升机渐渐在不远处降下来,男子脸上出现焦急之色,拔出枪来,千钧一发间谢承勋把言馨推到一旁,手臂上挨了一枪,却不忘拉起言馨就跑。

    男子目光紧盯着言馨,想要追上去,无奈身上伤裂开,身体虚弱,眼看要倒下去,直升机上下来一群训练有素的人,簇拥着把男子抬上直升机,然后扬长而去。

    言馨就这么被自己一直讨厌和憎恨的人拉着往前走,不知跑了多久,直到再也跑不动了,两个人再停下来。一看到自己的手臂被他握着,她立刻厌恶地甩开,靠在树杆上喘/气。

    休息够了,她开始打量树林四周,这里是完全陌生的地方,也不知道该往哪里跑。看了一圈,没见他有声音,不由看过去,这一看不要紧,吓得她捂唇倒抽一口气。

    这才想起来他手臂上中了枪伤,此刻他用另一只手捂住受伤的手臂,却怎么也止不住往外涌的血,一滴滴落在地上,触目惊心。她实在是怕了,最近这几天已经见过太多的血,可是她知道自己此刻不能害怕,看在他救自己一命的份上,她得帮他。

    这样一想,她走到他跟前,“帮我解开。”

    他喘了口气没出声,以带血的手替她解开手腕,粘乎的液体落在手上,她战栗了一下,顾不得活动酸麻的手,咬牙撕开衣服的一角,给他包扎。这才发现自己上当,他的伤不象她想象中严重,子弹只是擦破皮肉而已。

    看着她蹙起的眉,他冰凛的嗓音中夹了一丝不满,“怎么?还嫌我伤得不重?”

    她沉默着打了个结,然后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你认识路吗?”

    扶着树杆站起来,他紧抿起唇,去摸手机,却在看到屏幕后狠狠咒骂一声,言馨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该不会是他手机也没电了吧。

    眼见他瞧也没瞧她一眼,自顾自辨认方向向前走,她咬唇犹豫了一会低头赶紧跟上,反正他不是说了吗?他是替暮澄来找她的,她当然有理由紧跟他不放。

    跟着他七拐八绕,越走越不对劲,他的步伐也越来越慢,她不由看向他的手臂,其实虽然子弹没有留在他体内,却也造成不小的伤,看他捂着手臂的动作,估计他也是筋疲力尽。

    言馨快步走到他跟前,小声说,“我、我头晕。”

    看她红扑扑的小脸,哪有一点头晕的样子,他也不点破,手臂上的伤痛得让他感觉冷汗湿透了背脊,说话有些微微喘息,“那就休息一会儿。”

    言馨低头找了个颗树杆靠着坐下,他停了停,才慢慢靠在身后的树根处,伸手又下意识去摸手机,想看看几点,黑暗的屏幕令他气恼,转而抬头看向她,“你的手机呢?”

    她看了眼他手臂上的伤,哆嗦着嗓子轻声回答,“没电。”

    他轻笑了一声,该死的,他这是怎么了,这四天来暮澄找她急得发了疯,早在她失踪的那一刻就在不停打她电话,一直处在关机状态,他应该知道才对。手臂上的伤口在作痛,痛楚蔓延至头脑,然后传递到全身,咬咬牙,又休息了一会儿才起身,继续向前走。

    言馨仍然跟在身后,从她这个角度看过去,他额头上渗出豆大的泪珠,她敢肯定他这不是热,而是伤口在痛。

    走走停停,四周几乎被雾气笼罩,分不清东南西北,谢承勋突然把腕表解下来,见鬼,他怎么忘了可以用手表辨认方向,这么多年的野外训练,他居然一时没想起来。真是该死,目光不由瞄向小鹿似的跟在身后女人,顿时烦躁起来,一定是她的存在干扰了他正常思路。

    将手表托平,表盘向上,转动手表,将表盒上的时针指向太阳,这时,表的时针与表盘上的12点形成一个夹角,这个夹角的角平分线的延长张方向就是南方。

    他在做这个动作时,言馨在脑海里也快速反应出这个辨认方向的方法,看来这下有救了。用手挡在眼前,看向天空,今天天气不太好,隐约见到太阳躲在厚厚的云层里。

    谢承勋微微眯了眼,盯着手表粗声咒骂了一声,言馨没多想,跑过去看他的手表,顿时惊出一身冷汗,手表上显示的时间是早上八点堆三分。不可能,明明她记得早上用餐的时候七点多,从坐出租车被男子劫持,再到跑进树林,再到打斗,后来他们又跑了这么久的路,少说也有两个小时。

    这么说他的手表停了,还是……不知怎么地,一下子想起以前看到过的野外探险,经常有这种类似于*阵的雾障,可以干扰一切雷达或是电子信号,当然指南针或手表之类的基本上也是失效。

    看着四周渐渐笼上来的薄雾,她舔舔唇,紧张地问,“现在怎么办?”

    他一言不发,把手表系回手腕,大步继续往前走,边走边做记号,结果两个人绕了半天又绕回来。

    她怔怔地瞧着他,困难地咽着口水,颈后的汗毛全竖了起来,看他沉默不语,隐隐咬着牙忍住手臂的疼痛,不禁出声,“你的伤……”

    “不用你费心,没大事。”不等她说完,他眯起眼眸,似乎在咬牙隐忍着某种怒气。

    知道他现在一定觉得她是个累赘,要不是她他也不会受伤,想到这里,她垂下眼帘轻声说,“你心里很讨厌我吧?既然这样,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我是生是死与你无关。”

    他靠在树杆上休息,仍然没说话。

    她转身往相反的方向跑,没走几步却听到他在冷笑,“没错,你是贱,爬上我的床,又去勾引暮澄,并且把他迷得神魂颠倒,还想把你娶进门。但是你好象忘了,言馨,游戏规则由我来定,我说过除非暮澄玩腻了你,不然的话……”

    他不说话倒好,一说话教人火冒三丈,言馨气得俏脸通红,“谢承勋,你还是人吗?别忘了,是你默认暮澄和我订婚的,至于暮澄对我的感情,本来我不想多解释什么,可是今天我必须告诉你,如果我能出去,我会想尽办法在一个月内让暮澄甩了我,这样你谢大少爷高兴了吗?”

    他递来不屑的目光,“哼,真好听啊,你还有那五百万呢,我可是答应过事成之后给你剩下的二百五十万,不是么?”

    耳膜里直钻入他阴阳怪气的挖苦,言馨蠕动双唇,极轻声说了句什么。他挑眉阴沉着问,“你说什么?”

    “你想听吗?”她扬起一丝灿烂的笑,“我说你骂我贱,其实你也好不到哪里去,是你把用过的女人又送给自己的弟弟,要论起来你比我厉害……”

    话还没说完,他闪身过来甩了她一耳光,同时一下扼住她的脖子,把她整个人拎起来,一丝冷沉的杀意浮上黑沉的眼眸,“你他/妈的别想惹怒我!”

    言馨全然不顾脸颊上火辣辣的痛,浮出五指印的脸颊展露出极美的微笑,“我早就不想活了,想杀我么?这很容易,我看这里环境不错,把它做为坟墓应该是个明智的选择。”

    他的胸膛剧烈起伏,明显被她气得不轻,目光盯着她脸颊上鲜明的指印,烦躁地一把推开她,“杀你?你还不配!”这个女人真是吃了豹子胆,一再激怒他,吃耳刮子也是她自找的。

    “是不配还是不敢?你怕把我杀了,回去不好跟暮澄交待。他现在肯定满世界找我,发了疯似的。”言馨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整整凌乱的衣服,一脸轻蔑与挑衅,“至少目前来说,我对你有用。”

    暮澄曾经当着她的面跟谢承勋说过,如果没有她,他也不想活了,这话到现在一直被她记得牢牢的。

    该死的女人,出去后再好好收拾!谢承勋暗暗诅咒着,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烟,抽出一支咬在嘴里,手臂上顿时传来撕痛,微微皱眉,随即用打火机点燃。

    得冷静下来,他的自制力与耐力一向很好,象野外生存更是不在话下,但今天他走得太匆忙,在警察局电话旁等了四天,一接到报警电话马上赶到酒店。看到歹徒把她劫持进树林,想也没想就跟上来,连个野外生存基本的设备都没带。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就算有通天本领,赤手空拳,加上受伤,在这里也无能为力,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言馨捂住火痛脸颊才不管他,扭头就走,结果被他追上来,不由分说拖起就走,嗓音中冰冷刺骨,“言馨,从现在起你胆敢离开我半步,我发誓回去后一定让你母亲和妹妹永无宁日。”

    寒意顿时从脚底升起,他真是无耻不是吗?总是拿亲人做要胁她的武器,垂下头任他拉着往前走。林子里的湿气很大,越走越觉得有种寒冷直往皮肤里钻。

    走了半天,还没有走出树林,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没有走回原地里,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好事是不用在原地打转,坏事是前面还不知道要碰到什么。终于走累了,太阳渐渐西斜,脚步越来越重,累得不行。

    悄悄看他,俊脸上的汗更加密集,性感的双唇抿得死紧,却象是在隐忍着什么,再看他手臂上的伤,之前她从衣服上撕下的衣料此刻早已被染红。

    他一定非常疼吧,这么长时间,这么大动作的跑步,伤口早就被撕开,而且他的脚步明显慢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