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嚎叫的声音就如同在杀猪,一声比一声叫得高,从农家小院里传了出去,似乎要冲破云霄一般,引得村里的人四处张望:“谁家吵架了呢?”
乡村生活平淡,若是谁家里发生了争吵,用不了多时,就会有一群人来围观。
此次也不例外。
一盏茶功夫不到,金家院子里里外外都站满了人,大家都好奇的看着院子里拉拉扯扯的那几个人,站在那里指指点点。
“乡里乡亲的,大家给我来评评理儿!”金大嫂跳着脚在叫:“青天白日的,跑到我家来抢人了呐!”
“大嫂子,什么叫抢人哪?你给我说说清楚,这个罪名我可背不起!”盛芳华攥紧了阿花的手,朝外边看热闹的人看了一眼:“乡里乡亲的,大家也知道素日里头这位金大嫂子是怎么对阿花的,今日阿花饿晕了,我过来给她看病,要她好饭好菜将养下阿花的身子,否则这样下去容易出事,结果她不仅不愿意,还说要我将阿花带回家去养着,我是听了她的话才决定这般做的,现儿反倒又说起我的不是来,一顶大帽子扣下来,竟然说我抢人,可要把我给吓坏了!”
“啊哟,金家的,你也别太狠了,瞧瞧阿花,被你折腾成什么样子了?”旁边有人看不过去,开始出言指责金大嫂子——虽然村里多的是那种自私的人,可对于这些村民来说,站在旁观者的立场来踩旁人,这是一件不需要扪心自问的事情,反正过了嘴瘾也就行了,更别说桃花村里还是有一些淳朴善良之人,早就对金大嫂子劝说过了,见着今日这情状,一个个都只觉义愤填膺,出言指责。
见周围的人都不认同自己,金大嫂子的眼珠子不住的转着,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才好,不是声音大的才有道理,她直着嗓子吼叫,周围的人却没有一个肯替她说话的,一个个的都只在啧啧叹息,说她不该这般对待阿花。
“孩他娘。”
一个敦实的汉子从人群里挤了进来,抹了抹额头的汗珠子:“快莫要说了,咱们就按着芳华妹子说的去办,等会我去切几两肉回来,再买几根骨头,熬了汤给她喝。”
“啊呸!”金大嫂子一口唾沫吐到了金大哥面前的地上:“你说得倒是轻巧!买几两肉,买几根骨头,你的钱是有多了不成?咱们家一个月能吃几回肉?每次都还是切成肉泥给拌到菜里边,你倒是好,张嘴就是几两肉,你的钱哪里来的?”
金大哥的脸涨得通红,磕磕巴巴的说不出话来,这农家汉子嘴拙,根本不是媳妇的对手,只能尴尬的站在那里,看着自家老婆放泼耍赖。
“芳华妹子,你倒是打得一手好算盘!”金大嫂子骂过了金大哥,忽然想起了一桩事情来,一只手叉腰,一只手伸出来指着盛芳华,眼神恶狠狠的:“你说,你是不是想着阿花快到嫁人的年纪,你拉她回去好赚上一笔哩?实话跟你说,我两个儿子的媳妇本还靠着她哩,你这样轻轻松松就想把我们家生蛋的金母鸡抢回去,做梦!”
盛芳华瞪大了眼睛望着金大嫂子,这人心里想着什么,就会将旁人看成跟她一路的人,瞧着金大嫂子这般揣测她,还毫不忌讳的将自己的打算一并托出,实在也是不要脸至极。
阿花是个人,是个有血有肉有自己情感的人,怎么能将她当商品一样,去做买卖呢?想得真是好,不知道倒时候是将阿花嫁个老光棍还是身子有残疾的人,否则怎么能将她那两个儿子的媳妇本都弄到手。
“你这做嫂子的,心可真狠!”盛芳华牵了阿花的手走到了金大哥面前,细声道:“金大哥,这可是你一母同胞的妹妹,你就舍得任你家媳妇这般糟蹋?”
金大哥憋红着一张脸,躲躲闪闪不敢应声,这边金大嫂子一伸手攥住了阿花那只手腕:“死丫头,你给我过来,翅膀硬了想要飞了?”
阿花怯生生的看了她一眼,想要挪步子过去,可那两只脚就如生了根似的,一动也不动,她依赖在盛芳华身边,感受着她那温热的气息,心一点点的暖和起来,根本不想朝自家哥嫂那头移。
“你自己瞧瞧,阿花可愿意跟你们过日子?”盛芳华气呼呼的瞪了金大嫂子一眼:“你撒手,否则我就要告到里正那边去了!”
金大嫂子打了个激灵,忽然想起了盛家在京城有阔亲戚的事情来。
“有两匹马拉着车!”村里的小孩夸张的用手比划着:“马车四角还系着丝绦,下边垂着金色的铃铛,该是金子做的!”
“那人说是盛大娘的哥哥呢!”有孩子羡慕得眼睛都圆了:“带了好些个人,还每人打发了我们几个铜板!”
满是泥巴的手伸了出来,掌心躺着几个圆圆的大钱,错不了,果然是大周通用的铜板。
盛家有靠山,莫怪盛家的丫头腰杆都挺直了呢,金大嫂子想到这码子事,呆了呆,可犹自还在扯着嗓子喊:“你想将阿花带走,不出点银子怎么行?我们将她养到这么大,转眼就跟我们没关系了?想得真是美!”
“原来你是要银子。”盛芳华笑了笑,这金大嫂子究竟还是在银子上头打主意。
前世曾听说过一句话,只要是能用钱解决的,就不是大事,这句话在大周照样可行,当然,必须有个前提条件,在她手里攥着一笔银子的时候。
阿大那五千两银子,让她有一夜暴富的感觉,当然,财不露白,除了盖房子,她还不敢怎么拿出来用,上次盛思文来找她,倒是给了个好借口,她可以堂而皇之更好的改善生活——谁叫她有个阔亲戚呢。
“怎么样,你给多少银子?”金大嫂咽了口唾沫:“现在你成了富贵人家的小姐,是该要有个丫鬟了,我们家阿花就给你去丫鬟,好不好?”
这人倒也是灵活,脑袋瓜子转得飞快,马上就想到了这事情上头来了。
“啊哟,可不是嘛!”旁边围观的人惊叹出声,有人懊悔得直拍脑袋:“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上头去呐!”
塞了女儿去盛家,每个月总能拿上几百个大钱,跟着吃好喝好,到时候养得白白嫩嫩,回来嫁人又能赚上一笔这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金大嫂子,我怎么就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了?只不过你想要将阿花塞到我们家来,那也行,咱们得去里正那边签张契约才行,否则我怕你翻脸。”盛芳华将金大嫂子那肥胖的手一拍:“你且放开,咱们说说清楚,是签死契还是活契?”
死契,就是等于将阿花卖给她,以后再不过问,活契则是只干活,还是有自由,做满几年就可以自行脱身。
“活契,活契,当然是活契。”金大嫂子脸都亮了,以后阿花每个月都能拿钱回来,到该嫁人的时候还能捞一笔聘礼,这主意再好也不过了。
“若是签活契,三年为限,我一年给二两银子,她这三年就跟你们家没关系了,到时候你休得啰嗦。”盛芳华瞟了一眼金大嫂子,见她的脸渐渐的变了颜色,这才继续说了下去:“若是签死契,我给你十二两银子,以后她与你们家再无干系。”
金大嫂子举起了一双手,开始板着手指头嘀嘀咕咕的算:“一年二两,两年四两,三年六两,死契有十二两……那是多了不少银子哩!”
“好多银子!盛姑娘,你还要不要丫鬟?将我家二丫给你做丫鬟去好不好?”周围有人试探出声,不说一年可以拿二两银子,家里少张嘴吃饭穿衣,也是好的哇。
“我哪里是富贵人家的小姐,怎么用得上这么多丫鬟?”盛芳华抱歉的笑了笑:“只不过是看着阿花可怜罢了。”
“盛姑娘就是心肠好!”众人交口称赞,以前私底下对她的微词,全然不见。
一个人只要有了银子,就能变得完美起来,更何况盛芳华本来就人好,这赞美之词更是不会吝啬了,就跟下雨一般,哗啦啦的落了下来。
金大嫂子与金大哥凑到一块商量了下,转过身来,满脸堆笑:“死契,就卖死契吧,收了银子以后,阿花就与我们没干系了。”
乡下人娶个媳妇,五两银子就能包了圆,还能弄出个大排场来,这十二两银子,足足够够两个儿子的亲事花费了,这死契明显合算。妹子只是妹子,迟早是别家的人,自己又何必将她看得太要紧,两人的看法一致,一拍即合。
盛芳华同情的看了阿花一眼,抓着她的手腕就往外走:“既然你们已经做了决定,咱们去里正那边写份契约,以免日后牵扯不清。”
这金大哥与金大嫂子实在是人情味淡薄,只将亲情看得比纸还轻,只消十二两银子,便将阿花的一辈子给断送了,若自己是个刻薄的主子,还不知道阿花会有什么样的遭遇呢。
抓紧了阿花的手,感受到她身子微微的颤抖,盛芳华捏了她一下:“阿花,别害怕,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嗯。”阿花点了点头,应得十分轻,但是很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