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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要不把家里的母鸡炖了吧,兄弟要读书,可不能亏了身子。”
大壮这话让杨锦愣了一下神儿,这穷乡僻壤的,物质极为匮乏,家里只有一只下蛋的母鸡,这要是杀了,以后可就没蛋了。
“大壮哥,不用,你看我这身板像是亏身子的吗,随便做点就行。”
杨锦也极为聪明,见李牧这么说,就赶紧接过了话茬,“那我去炒个鸡蛋,再捋把青菜,你上次打回来的酒还有一坛,一并子拿出来吧。”
大壮自然知道自己婆娘的性子,见李牧也没在意就不再强求,拉着李牧进了堂屋,“弟弟,你先坐,我去把酒拿过来。”
说完不等李牧拒绝就往厢房走去,没多久就搬着一坛子酒走了进来,倒了满满两大碗,“李牧兄弟,来尝尝,这酒可是我从谷州县城买来的,给丈人送去了一坛,自己留了一坛。”
原本李牧是不想喝的,前一世他极好喝酒,是个十足的酒鬼,最终落下了脂肪肝,既然命运给了他再来一次的机会,他可不愿意再如此折腾自己的老本。
但听了大壮的话他又不好拒绝,酒这玩意儿在这个时代可是十足的奢侈品,虽然李唐已经掌管中国十几年,但连年混战,再加上隋炀帝在位期间连年征战,社会早已混乱不堪,民生凋敝,不是短时间能够恢复的,百姓吃都吃不饱,哪还有粮食去酿酒。
拒绝不过,李牧只好端起来给大壮碰了一下,然后先抿了一口,入口一股涩味,很淡,李牧就着微弱的光低头看了一眼,酒发黄,这下李牧确定了,这就是黄酒。
黄酒的历史非常悠久,在蒸馏方法没有被发明之前,这酒一直是主流,度数不高,20度以下,比啤酒强不了多少。
“李牧兄弟怎么了,是不是这酒不合口味?”
见李牧一直盯着酒看,赶紧问道。
“没有,没有,只是没有喝过,想仔细辨识一下而已。”
“这样啊,那咱们今天晚上就少喝一点,待到明天天亮,我们再酣畅而饮。”
大壮的话正合李牧的意愿,这酒这么清淡,而且还涩,他根本难以下口,就这还是城里买来的美酒。
不过很快他就释怀了,毕竟这是公元629年,不是酿酒极其发达的现代社会,心里也有了计较。
既然已经来到这个时代,总要找个安身立命的行当,改良酿酒术也许会是个不错的想法,随着贞观之治的开启,经济已经开始快速复苏,百姓富裕以后就有足够的粮食来酿造美酒,而世家子弟对酒的需求量也会急剧上升,最最主要的是酿酒的原理非常简单,非常容易实现。
“夫君,叔叔,准备一下吃饭吧。”
就在他沉思的时候,杨锦用一方条板把饭菜盛了上来。
吃到正酣时李牧忽然看到门后有一双孩童的鞋子,疑惑地问道,“嫂嫂,怎么不见孩子?”
“牙子在我父母那里。”
面对李牧,杨锦的话不多,而且有点拘谨,至始至终她对他的来历都很怀疑,跟李大成亲已经七年余,从来都没听他说过有李牧的存在,这人完全就像凭空冒出来的。
“嘿嘿,那臭小子生下来就壮实,是村里的孩子王,非常调皮,前些天把西坡老刘家的孩子打了,人家都找上门了,我把他一顿好揍,揍完他就跑到他外公家了。”
李大不说话还好,这一说,杨锦就不依不饶地指着他鼻尖说道,“李大壮,我告诉你,你以后要是再这样没轻没重地打我家牙子,老娘可跟你没完!”
……
这一顿饭就在两人的吵闹中吃完了,可以看得出两人很恩爱,拌拌嘴而已。
不过接下来李牧就无聊了,这个时代夜生活极度落后,更何况还是夜里,吃了饭李大把李牧安排到厢房里,嘱咐一声早些歇息,然后就告辞了,留下他一人失眠。
李牧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还不到八点,这要能睡得着才出鬼了,后世这个点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就在他想入非非的时候,隐约听到了隔壁断断续续的说话声,这个时代的房子都是土木结构,隔音效果几乎没有。
“那个李牧到底是谁?”
“锦儿,不是给你说了好几遍了,他是我本家兄弟,天不早了,赶紧睡吧。”
“李大,你糊弄鬼呢!你家一直都是一脉单传,哪来的本家兄弟,快说,他是哪里来的?”
见搪塞不过去,李大只好实话实说,“他是一个落魄的书生,路过咱们村子,我给留下来了。”
“书生?你能确定吗?”
“能……,应该是吧,我问他的时候,他自己说的,看他一表人才的,不像是个骗子。”
“你呀你,人心隔肚皮,坏字又不会写到脸上,你以后多留个心眼,待到明天,我就去试探他一下。”
“怎么试探?”
“你忘了,我小时候可是在城里私塾学过一年的,多的不会,诗还是会念几句的。”
“这我倒是忘了,对了,如果他真的不是读书的,你也别太计较了,不管怎么说都是本家人。”
“你啊你,心还真直,皇帝还姓李呢,你怎么不去跟他攀亲戚……”
两人的谈话李牧一句不落全部听了进去,心里倒没有什么疙瘩,想想也是,两人初次见面,李大壮就这么待他实属不易,在后世,老人摔倒在地上路人都要纠结要不要去扶。
很快隔壁就静了下来,大壮那震天的鼾声不绝于耳地透过薄薄的板墙穿射过来,让李牧更加不能入睡,直到凌晨一点,他才扛不住睡意,裹了裹被子,沉沉地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