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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小姑娘甜甜一笑,这就要从马上跳下去。
封九云却鬼使神差地一拦:“悠悠姑娘,你家住何处,在下送你一程可好?”
络腮胡须,从右额划至左眼尾的一条长疤,让他整个人看起来粗鲁又狰狞。
可偏偏是这样的一个男人,他叫她姑娘,还自称在下。谦逊有礼的模样,把他的弟兄们看得哈哈大笑。
瞧着小姑娘略略迷茫的神色,封九云连忙解释道:“我不是坏人,”说着,回头扫视一眼笑得花枝乱颤的同伴们,“别笑了!你们快告诉悠悠姑娘,我不是坏人。”
“姑娘,”有人催马上前,“我们州牧除了欺男霸女之外,的确不是坏人。”
封九云:“……”有你们这样的兄弟么。
他怕小姑娘拒绝他,又不敢勉强人家。犹豫之间,抱着包子的小姑娘却道:“那就麻烦您送我一程吧。顺着这条大街,一直走,走到底,再右拐,第一个大红门就是我家了。”
她接受了自己的提议,封九云高兴得眉毛直跳,兴冲冲地重复着:“顺着这条大街,一直走,走到底,再右拐,第一个大红门就是你……啊?你是刺史府的人?”
小姑娘点点头。
她笑得很浅淡,甚至嘴角都没有扬起。可就是这样小小的笑容,让封九云好半响都找不回心跳。
“你是歌舒瑾的女儿?”封九云似乎觉得自己找到了真相。
小姑娘先是一愣,旋即捂嘴咯咯笑。
她没说是,也没否认。但封九云已经开始打起了盘算,自己相中的媳妇竟然是歌舒瑾那个小白脸的女儿?他看不惯小白脸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难道真要讨好那个小白脸?
一番心理斗争,最后,他决定了。为了媳妇,面子算啥!
就这样,当歌舒瑾得到消息,带着一众幕僚,出门迎接瑛州州牧时,却看到大黑熊身前坐了个小白兔,正捧着一只包子,吃得嘴角流油,津津有味。
大黑熊就是封九云,小白兔……
“父亲,父亲~”小白兔挥舞着油腻腻的小爪子,一脸兴致勃勃地向歌舒瑾招手。
门口的这些幕僚之中,有些见过阿狸,有些还是头一次。可无论他们中的谁,都默默地低下头,强忍着笑意,压了压嘴角。
想必族长少年时期,便是生龙活虎,不比一般啊。
偷眼观瞧,族长倒是没有一点生气的样子。
嘴角微微勾起,满目的春风和煦,他轻袍缓带,走至封九云的黑马前,伸出双臂:“胡闹。”
香香的包子味,还有一声惊呼。他下意识地收紧双臂,把那个调皮的小家伙抱在怀里。
娇美的面容,甜蜜的微笑。一双水汪汪的眸子,泛着宝石般璀璨的光芒。她一手惊魂甫定地拍着胸口,一手把肉包子凑到歌舒瑾嘴边。
他低头,咬了一小口。不是咬在凑过来的那个地方,而是就着她咬过的缺口,咬了那么一口。
“很甜。”他说。
“咦?”阿狸疑惑地看了一眼露出的包子馅,“这是胡萝卜牛肉馅的,怎么会甜甜的?”
“宝贝,我是说你。”歌舒瑾捏着雪白的袖子边,擦了擦她那油乎乎的小嘴。
此情此景,此风花,众人已是不敢直视了……好虐心。
马上的封九云一跃而下,在他眼中,歌舒小白脸倒是个很慈祥的父亲:“小白……咳咳……歌舒刺史,刚到贵宝地,不知道道路,幸亏遇到令爱帮我们带路。令爱真是又聪明,又可爱,又,”他摸摸凌乱的头发,耳朵红透,“又漂亮啊。嘿嘿。”
令爱,令爱,令爱……
歌舒瑾一丝不苟的俊颜上,终于有了微微的抽搐。
自己看起来真的很老么?虽然呦呦的确很稚气。但被这么错认,还真是有一点点不爽啊,呵呵。
歌舒瑾摸了摸阿狸的头:“先回去,我叫芽衣准备了兰汤。洗干净了还有好东西吃呢。”
“是什么?”阿狸仰头问。
“嗯——”歌舒瑾煞有介事地摸着下巴,故作思考的模样,“是你喜欢吃的红豆冰呢,还是悠悠喜欢吃的萝卜糕呢,还是我的小公主,她喜欢的雪媚娘呢?嗯,还是——都有呢?”
话中的三个人都是一个人。
明明是普通的话语,被他说出来,却有一种甜蜜的感觉。
封九云再次默默感叹,未来岳父还真是很疼爱悠悠啊。那他也只有更加努力地,去疼爱媳妇才是啊!
啪嗒。
阿狸踮起脚,抱着歌舒瑾的脖子,在他右脸上轻轻盖了一个章:“阿瑾,你最好了。”
说完,便拎着裙子,牵着芽衣的手,哒哒哒地跑进了大红门。
歌舒瑾站在原地,直到那一抹嫩黄衣摆消失在重重花树中,他才转回头,引着封九云进了府邸。
刺史府并不是雕栏画栋,复道行空的那种华丽。宽阔的庭院,遍植松柏,松涛阵阵,令人游目骋怀,心情舒畅。但也正因为周围都很朴素,那树丛中金光闪闪的楼阁才格外引人注目。
封九云只瞧了一眼,就被闪得双眸暂时失明……
他想起了左凉蝉。
封九云虽然一直生活在穷乡僻壤,可也听说许多贵女的故事。左凉蝉便是其中之一,她出身世家豪族,却并无骄纵,蕙质兰心,贤良淑德,贵女典范;她虽相貌普通,却既能洗手作羹汤,绣花引蜂蝶,又能横刀立马,百步穿杨……即便她生得不美,却深得歌舒瑾喜爱,他们成亲四年,育有一子,歌舒瑾一心一意待她与孩子,不入楚馆,不纳妾室,放在心尖上护,捧在手心里的宠。
“歌舒刺史,”封九云揉了揉眼睛,抬手遥指金楼,“那处便是刺史夫人的院落么?都说刺史您疼爱夫人,是晋国第一的痴情男子。如今一见,真不假。”
他其实说得很真诚,没有半分调侃的意味。但这话被歌舒瑾的幕僚们听起来,就很不是那么回事了。
只因,那不是刺史夫人的楼阁,是那个白发小妖精的地盘。
歌舒瑾正在上台阶,脚步微微停顿,回首道:“那是悠悠的院子。”
“啊,”封九云点点头,“令爱有刺史这样的父亲,还真是好福气。”
晨露浸了衣襟,墨黑鎏金的双眸逆着晨曦:“她不是我女儿。”
“那……是刺史的妹子?”封九云问。
歌舒瑾转回身,迈上最后一极石阶,淡淡道:“她是府里的家姬。”
望着歌舒瑾的背影,封九云愣了。
家姬,半奴半妾,可以随意买卖,或是交换。有时候价钱,还不如一只小狗。
袖中的拳头紧紧攥起。封九云很想给这小白脸一拳头,他喜欢的姑娘,值得最好的对待,而不是作为一个卑微的,毫无尊严可言的家姬。
傍晚,歌舒瑾宴请封九云于前庭。
这样的宴会,阿狸从未参加过。但这晚,芽衣却送去了新衣服,以及一整套的点金首饰。
阿狸坐在小凳上,瞧着铜镜中为她梳妆的芽衣:“芽衣,阿瑾真的要我去参加宴会么?”
“小夫人,您已经问了第三十七次了,”芽衣很少笑,但此时她唇角却有一个小小的弧度,“是族长亲自吩咐带您去的。”
阿狸安静地坐着,垂了垂眼帘,眼底都是落寞:“我在这里住了一年多,从未参加过宴会。有时,我会想,是不是我是一个上不了台面的人,所以阿瑾才不带我出去呢?”
芽衣手中木梳一滞,不知道如何回答。
族长对小夫人的态度,一直不是很明了。说喜欢,的确少点什么,说不喜欢,又偏偏有些上心。小夫人喜欢吃的东西,喜欢的颜色,喜欢的动物,族长全都知道。他还为她造了一座富丽堂皇的黄金楼阁。但是——
她没有身份。
阿狸抬起头,忽然又欢喜起来:“阿瑾叫我参加宴会,我真开心。他这样做,是想把我介绍给大家吧,说我是他喜欢的人,是他的妻子,是他心目中最特别的。”她说着,脸颊绯红,真的是很开心的模样。
芽衣有些不忍:“小夫人,晚上宴会有很多人参加,都是些男人,说话也粗鲁得很,还会喝很多酒。夫人您要是不愿意去,就装病吧。族长他——不会勉强你的。”
这晚的宴会其实是场鸿门宴。族长请封九云到荆州来,同时又暗地里派人去了瑛州。只因为那夜的京城来信。主上她——
小姑娘连忙摆手,小心翼翼地抚摸着自己的新衣服:“我要去。相爱的两个人是要互相努力的,我不能只让阿瑾单方面照顾我,保护我,宠爱我。我也想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好吧,”芽衣为阿狸插-上最后一支发簪,扶她站起身来,“小夫人,若是有人让你做你不愿意的事情,一定要拒绝。记住了么?”
阿狸眨眨眼,五里雾中的模样,随后展颜一笑:“有阿瑾在这里,谁都不会逼迫我的。”
“……”芽衣也只是一笑,不再说什么,牵着阿狸出了房门。
宴会上,阿狸坐在歌舒瑾身边,又乖巧又安静。
她穿着漂亮的衣服,戴着复杂的首饰,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精致的玩偶。
而歌舒瑾除了与封九云说几句话之外,一直都在照顾阿狸,又是布菜,又是喂糕点。宠爱之情,满满得要溢出来一般。
酒酣耳热之际,有瑛州打扮的士兵俯在封九云身边耳语了几句。
听罢,封九云一抬手,丝竹声戛然而止。他站起身,黝黑的脸庞更加暗沉:“歌舒瑾,我封九云向来最讨厌阴谋诡计,明刀明枪才是好汉所为。九叶灵芝对我来说原本就没什么意义,既然小白脸你想要,不如直接说。明面里请我游春,暗地里却去瑛州偷盗,实乃小人之举。”
面对指责,歌舒瑾倒也不气,微微一笑:“那还请封州牧将九叶灵芝馈赠于我。”
封九云撇嘴冷哼:“本来是可以的。不过,现在我生气了。我要她,”指尖一点阿狸,“来换。”
“好。”
没有犹豫。
话音落,一堂人都静了下来。
连提出要求的封九云都很是奇怪,小白脸答应得太干脆了。
其实,早在三日之前,就有京城来人到瑛州与他密见。
来者不是旁人,正是主上的第一位侍君,曾经的江左第一箫,如今的大司空王忍,王闻韶。
主上被谋刺,如今中毒昏迷,需要九叶灵芝入药。
虽说主上死活,他并不是很关心,但作为臣子,该做的,他还是会做。
九叶灵芝,他不会霸在手中。可也不会那般简单就双手奉上。
他要兰川的管辖权。
然而这件事情,王忍做不了主,因为兰川是歌舒瑾的地盘。
封九云本想让王忍与歌舒瑾交涉,然而第二天早上,他就收到了歌舒瑾的邀请。
他本不想来,因为他知道,小白脸心里的弯弯绕最多。不过,如今他倒是庆幸自己来了,因为,在这里他遇到了自己的一见钟情。
当她从天而降,落在他马背上的那刻起,他就认准她了。
爱上一个人,就是这么简单。
一眼,一生。
封九云转头看向自己心心念念的小媳妇,却发现小姑娘像僵住了一般,一瞬不瞬地望着歌舒瑾。
疑惑,不解,愤怒,悲伤……种种情绪,在她的眸子中,变幻莫测。而歌舒瑾只是瞧着前方樱树,一个眼神都没有看她。
封九云又想起那个传闻——荆州刺史与主上有私-情。
修长手指缓缓把玩着夜光杯,男人坐于高位,神色如常:“悠悠也没什么东西收拾,封州牧今晚就带她走吧。但,九叶灵芝,我明早就要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