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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过说完,一怀酒猛然喝下,“男儿应是重危行,岂让儒冠误解此生?况乃国危若累卵,羽徼争驰无少停!”
“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君不见,班定远,绝域轻骑催战云!”一个雄厚男音从大厅内传来,显然是认识宋达的,“宋兄,豪情!”
我和宋达回望:那绵堂抚着白薇!
一别两年,白薇更纤细和美丽,白皙细腻的一双小手不安地交握在一起,纤纤十指白如霜雪,嫩若柔荑,只眼她身子微微一颤,抬头望来,露出一张白天净如瓷的瓜子小脸,纤巧的柳叶淡眉,一双宛如秋水般柔和的杏眸,清莹莹的,仿佛能滴下来。
那绵堂双眸深邃,犹如一潭湖水望着我们,他正握着白薇柔若无骨的小手!原来,那绵堂正是白薇心心念念的梦中情人,此时似乎好事成双。
我听到自己的心在怦怦地跳,一个箭的冲过来,跑向白薇,“白薇!你好吗?”我知道我这些话又蠢又不得体,我才不让那绵堂调侃我。
白薇激动的抱着我,“猫九九,我们终于又见面了!我好想你,我终于又有朋友了。”
白薇拉着我向那绵堂,她的眉眼温柔如画,望着那绵堂的眼睛中满是缱绻,那种发自内心的依恋是遮掩不住的,只让人看得清清楚楚,带着女孩家独有的柔嫩介绍那绵堂:“他是那绵堂。”
“好一对朗情妾意。”我取笑白薇,白薇羞赧低下头。
白薇柔美清丽的脸上浮一抹虚弱的笑,“你还是那个伶牙俐齿,你跟宋先生在甜蜜蜜嘛。”
宋达失笑摇摇头,一语双关,“洪帮上天入地,果然消息灵通。”
我的小手握住宋达大手,那样温柔的触感,只让宋达的心控制不住微微一动,宋达转望着我,我笑向白薇:“男未娶,女未嫁,当然要坐下来聊聊天。”
那绵堂淡淡一笑,那目光却在我们两个紧紧相握的十指上划过,乌黑而深敛的眸子中,冰冷如刀似剑。
那绵堂看向宋达,道,“宋兄,有酒有肉好兄弟。方便我们加个位置吗?”他又转向我,语气很是笃定,“你吃这个能吃饱吗?”
我也很肯定:“这份大餐,非常合我意,从未吃过如此美味大餐。”
“走走走,让你这个村妹子尝尝什么叫美食。”那绵堂像哄孩子对我。
十分钟后。
走在大街上,我有点哭笑不得。上车下车,身前身后总有数十保镖忠心耿耿跟着我们招摇过市,人人侧目,避之不及。
不知从何起,身边的保镖又一个个隐蔽起来,这些人正是那绵堂的保镖。
宋达的派头也不小,我们的车后一路尾随一支车队。当我们四个到了一个小小大路摊上时,就有数十人岗哨
持枪站岗在50米可视察之内,他们与那绵堂黑衫黑面侠不同,皆是清一色的校呢大衣,岗哨林立,沿途戒备。他们宋达的卫戎近持。
一边是洪帮小老大,一边是淞泸军总督儿子兼教头,身份独特,随时可能会遭遇突如其来的危险,身份和安全而言,是必须的。
小摊子边放在红色小炉子上炖着山芋,大猪脚。
那绵堂对灶台上忙活的小贩说:“两碗光头饵丝,一碗稀豆粉,一份大猪肘子,一盘花生米,酒!”小贩子抬头望着我们一行人,怪叫一声便遁入他的摊下不敢再露出头,“怕什么怕,他请客,可不会吃了不给钱。”我说。小贩子忙低头说:“没事没事。不要钱也可以的。”
我们四人坐下——街头的几张小板凳,一张破矮桌。我与宋达相邻而座,那绵堂与白薇相邻而座,恰好跟那绵堂两两相对。
在众人眼里,宋达和那绵堂不同,他许是是一名军人,肩膀的肩章散发着金属的冰冷光泽,军靴上马刺锃亮,透着丝丝冷硬,军帽下的容颜,无不是冷漠而又肃清,厉如鹰枭,铁血丹心。在外人眼里,略显骄傲,很难与人融洽。他的思维仿佛游离于现实之外,虽是年少得志,却动显得十分沉稳。
但是,他是淞泸军少总督,十三太堡高手之一,江湖的地位无懈可击!唯他却和黑道那绵堂却是过命的朋友。两人相识于年少,都曾是学生兵,都一热血投笔从戎,聊起五四、新文化,句句投机,切磋枪法和武艺,更是相恨见晚,年少时便换了金兰谱,拜了兄弟。宋达年长那绵堂三岁,便是大哥。
宋达望着那绵堂:“内部消息,政府马上要成立禁烟委员会了,你们洪门现在是树大招风,要居安思危,多想想退路。也许很快要打战了,和我一起上战场,男儿当自强。”
那绵堂皱起眉目:“中国有句古话,万事孝为先,我是长子,注定要继承父辈的事业。人生可能就是这样,很多事难全,一入江湖,就身不由已。我对洪门有更大的责任,那是父辈叔辈打下来的江山。我父亲地地道道的洪门大哥,从未在政府谋个职位,堂堂正正做人!已立下门规,从此不涉及鸦片行当。我们仓库也允许租给别人存放鸦片。”
白薇柔弱,但是不代表其软弱,“中国政府不光要打内战,还要屠杀我们学生的权利,不让我上街游行,还有人权吗?”
温柔的白薇继续,“有人大把赚入黄金美钞,有人悲惨地抛光家当,十里洋场每天上演各色不责骂的剧目。宋先生,我们国立学校再举行游行,你们国民政府还要镇压我们吗?当下午每个中国人都肩负着保卫国家的使命,以我血荐轩辕。”
宋达淡淡不语,眼光落寞地望向远方,若非敏捷的身手和让人胆寒的十三太堡身份令江湖人钦佩,大家会认为此驻淞泸军教头是兵二代公子爷,“我们两个一家在朝,一个在野,希望永远井水不犯河水,永远兄弟。”
我闷闷地端过我的稀豆粉吸溜着,那是一种外观很不好看的稀糊,但确实对我味口,因为我实在不太能理解他仨人信仰,在我眼的是“喊声势”,动动嘴皮子功夫,宣传一些民主自由的思想,我不明白他们都想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心中信仰,不明白什么叫“以我血荐轩辕”。 这种热血的感情,我会有吗?不,我不要再饥肠辘辘的日子。
那绵堂玩命地给自己放着辣椒,当他把那碗已吃光的饵丝捧起来喝汤,碗整个儿拦住他的脸,完后还一边说一边伸出手向我的碗:“我尝口你的稀豆粉......”
我把他去拿的豆粉给推开,愤怒,“我都不够吃。你不要抢呀,你抢我的碗做什么!——老板,菜刀!”
宋达很是温柔把他的那一碗全给我,我心满意足指着山芋,宋达帮我剥山芋皮,新烤出的山芋烫得很,他撮起嘴吹着吹着,我一抬头突然又生出主意,向对面一指:“快快,那边来了卖白果的,香又香来糯又糯,我也要吃,去买!”
宋达被我支使得晕头转向,无可奈何中腾出手,轻轻点下我的耳根,溺爱说:“小猪猪。”
那绵堂小弟有眼色,一挥手小贩子把大碗一抬,旁边的小弟捧起坛子咚咚地倒酒就如倒水一样——那碗怎么也能盛三四斤酒,小弟配合舔了舔表情,一副狡猾、恶劣表情。
小弟拿着碗都有些吃力,使把劲端到桌面上,共计两碗,“小老大。”
我瞪着那绵堂,看那绵堂出洋相的心我是有的,可这碗酒下去不出人命的可能性不大,我望着两只足放得进两只整鸡的大碗,在发呆,并且我觉得自己有点儿打晃,问那绵堂:“够洗脸的啦。”
宋达拍拍我的肩,“没事,我记得当年我跟那兄也是如此,君子酒,一饮而尽。马革裹尸说的是大悲凉,却不是豪情。——来!那兄!”
我阻止住他,笑眯眯端起酒,让他们见识了我的无耻,“上敬王母娘娘,下敬天下英魂,中间这个,敬给还勇敢活着人。”
他们看着我天上泼一半,地上浇一半,中间再把剩的碗底挥霍一空,剩了还不到一口,然后拿了个天大的架子一饮而尽,就这么着还被呛得嘴呵了半天气,最后还好意思亮个点滴未剩的空碗给人看。
宋达、那绵堂、白薇愣了一会儿,看着他们自己的脚下,倒是被我几乎酒泡在酒里,那绵堂仰头大笑。
宋达叫小贩另再倒一碗酒,他端起和那绵堂对敬:”兄弟,来,我也上敬战死的英灵,下敬涂炭的生灵,中间敬人世间的良心,干——”
那绵堂也把其中一碗端了起来,我听着他俩那咚咚咚咚烈酒下喉的声音不由发皮发炸,终是没晒落一滴。他俩把大碗放回了桌子,看起来清醒得很。
“好,好,爽,”宋达掉头望着我,我对上他那灼热的黑眸,心下顿时一慌,但那绵堂一把揪住他,“兄弟我在这边。”两个人肩并肩搂着,那绵堂用筷子敲打着碗,两个开始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