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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化身为温情脉脉杀手

作者:那朵蝶恋花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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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外人眼里,我俩就这样极其暧昧不明两两相望。其实不然,我眼光的怒火足以熔融掉这货,他放荡不羁顺手掳着我的闺鞋,装腔作势嗅了嗅,引起在场一片起伏。

    接下来的舞曲风格立马转变,我阴郁而暴戾左右开弓抢我的鞋,他故意半迎半拒左右闪过我的追逐,演译“标准版的斗牛舞”,我是“牛”,他是“斗牛”,眼神交流全是“唰唰唰”的无声胜有声的杀气腾腾。

    只怪“牛”太疯癫,只好我用杀手锏制服“病牛”了,于是,我配合着音乐的节奏,笑靥如花,优雅从长黑靴间抽出小匕首,旋转几个动作,化身为“温情脉脉杀手。”

    对于这种“升级”版曲风,观众发出“哗,哗,哗”激动人心叫声,我真心怀疑他们是否是变态,有被虐情结。

    “砰”一声结束。

    这货不知用何速度和力量,把刚还紧握在我手里的小刀又转把他囊中之物,戏谑:“牡丹身下死,做鬼也风流。”

    音乐恰好在这时也结束,停了。

    场上再一次爆出热火朝天的掌声。

    主持人又不知从何处窜出,察言观色着那绵堂,后笑逐颜开对我说:“这位小姐,你是幸运女神,你有何要求可以提出。”

    “救他。”我目光发亮望着那绵堂。

    “谁??”主持人怀疑听错的神情,目瞪口呆,还配合挖下耳朵。

    在场也是一脸的惊懵,宋达依然彬彬有礼笑着,那绵堂不动声色抽了抽嘴角。

    “话那氏家族权势滔天,上至天庭,下至龙庙。即然允我一条件,在场做个见证,无它。”

    宋过不以然的姿势拥着我的肩,低头一脸宠弱。那绵堂笑意不明的盯着宋达拥着我肩上的手。

    主场宋达又被朋友叫到另一边。

    不知从何出现的拐叔,后面跟着宋禄及夫人,显然有人撑腰,他一眼认出了我,将我身份揭穿,“宋教官,她是哪里来的小姐,她是码头搬运工,是赌场上的发牌员,小赤佬不要迷惑我们!”

    宋达的母亲衣着华丽,装扮时尚,雍容高贵,气派不凡,但她立刻挂上厌弃表情。人群哗然,有人开始交头接耳:“她这种女人的交际花手段谁能比得过?”

    我面对流言蜚语置若罔闻,但也一时窘境。

    那绵堂玩世不恭透露一副狠劲:“她是我们洪门的人。如今洪门万余弟子,百种产业,包罗万象,你们说我们这些人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如。确实,上自达贵,下至粪工车夫,谁敢辱没我们洪门,洪门也不是吃素质的。”

    拐叔唯唯诺诺躲藏在宋母身后。

    这时宋母更是厌弃我,好像我在他儿子和那绵堂间脚踏两船,水性杨花烟花女子。

    那绵堂不期然走上前来,毫不犹豫地将手递给我,我欣然应允,再一次引起在场女子嫉恨,我要把姿态更加优雅骄傲,光着脚,在一群人迷惑不解下,沿着光亮地砖迅速走出,离开这金碧辉煌大厅,当然,是那绵堂一把牵起我,畅通无阻,两两离开。

    刚出大门,便被肆虐的北风吹得全身一个哆嗦,可还不等我感觉到冷,便落进一具温暖的怀抱里去。

    那绵堂解开身上的呢绒大氅,将我小心翼翼地护在自己怀里。我穿着旧时的大衣,外面穿着那绵堂的玄狐斗篷,领子上的毛绒温暖而柔软,将我的那张小脸更是衬托得更小。

    “冷不冷?”他的大手揽着我的腰,一面领着我走,一面漫声问道路。

    我摇了摇头,这个男人将我护得密不透风,而从他胸膛上源源不断传来的热度,更是让我觉得全身暖洋洋的,任凭风雪凛然,我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冷。

    周围都是粉雕玉彻的雪景,我睫毛上落了雪花,像朵雪莲花,挡住了视线,不等我伸手,就见宋达轻柔地为我将睫毛上雪花拭去。我一怔,忍不住向他看了过去,而那绵堂也恰好正在看着我,四目相对,宋达微微一笑,眉宇间一派英气。

    那绵堂而皇将我的大氅替我系好,自已则走到我面前,蹲下身子。

    “上来,我背你。”他的声音低沉而温和,似是在说某一件极其寻常的事情。

    “你又不是猪八戒。”

    望着他宽厚的后背,我也情不自禁地倾下身子,宋达稳稳当当地将我背上背上,一步步几家里走去。

    “那绵堂,”我静静地倚在他的后背,轻轻开口。

    “嗯?”他出声。

    “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说呢,只觉眼圈蓦然一红。

    我趴伏在他的背后,感觉很安心,“我不要入洪门,我要自由。”

    他的脚步一滞,先答应下来,“好!”

    片刻后依然背着我稳稳地走着。他没回答我的问题,就那样一步步地瞳着,天地间,仿佛只有我们二人。

    那绵堂背着我在福煦路法租界巡捕房下来,牵着我的手问我:“鬼哥是关在这里吗?”

    “我们劫狱吗?我没带菜刀。要不,从面爬进行?”

    那绵堂仰头大笑。

    他牵着我进入,那里有两名值班的华捕。

    “那公子,什么风把您给来了?快坐,快坐。”

    “我有什么事?路过,顺便喝口水,小歇片刻。诸位这一阵子辛苦了。”那绵堂一屁股坐在最好的位置上,“我这位朋友没有见过监狱,她想见识一下。”说罢,抛出两根“小黄鱼”,每条有一百克重。“一点茶水钱,给家里补补身。”

    两名华捕顿时眼睛凸出像玻璃球,二两金子,抵得上他们几年工资了,钱好花,事儿难办,放人不在他们权限之列。

    “只是——参观监狱吗?”一名华捕迟疑不决问。

    “上海是法治社会,当然是参观。”

    话不能说破的,说破了对双方而言就是无趣了,以那绵堂的势力,这已经然是给两名华捕天上的脸面。

    “那公子给画一道吧。”下定决心的华捕抓住金条说。

    “好说。”那绵堂立即出手,快疾如风,一左一右打到华捕的后脖上,两名华捕没有任何反抗就昏倒在地上。那绵堂从巡捕身上找到钥匙,走向监舍。

    所谓的监舍,是一条走廊里用铁栅栏格成的几间屋子,每一间都关着人犯。

    鬼哥正在坐着,不大相信我们的出现,还以为我们是在探监狱,喜忧参半,牢房打开,我拉着鬼哥的手喜之而泣。

    家里有秋千,我心烦的坐在秋千上,荡着秋千,眼睛闭上迎着阳光,此时上海的天真蓝,阳光好灿烂。我由衷地喜欢上了这里。

    正在悠悠荡着,我忽然觉得推着的力气大了许多,忍不住回头,那绵堂不知什么时候来的,一身青衫,难得像株修竹子在我的身后。

    “你怎么来了?”我扭回头,继续享受着春日的阳光。

    “今天难得不忙,便来了,即然你不愿听取意见,那就做我安排的我给你们安排了工作。”那绵堂看着脸色红润的我,轻风云淡的说。

    “什么工作?”

    “去香港。”

    “为什么你一再阻止我留在上海?是因为担心我的影响你的恋爱,放心吧,大少爷,离开你,我们也活得好好的。”

    那绵堂眸色清凛,“你平也来了几个月了,不会不清楚,上海滩的街头上天天横着不知名的死尸,还有多少人沉在黄浦江里,只当是杀了馄饨。鬼哥这次差点就要被枪毙,如今世道艰险,鱼龙混杂,每个人都说不好是什么身份。生意人家,不要惹出是非。与其搅和在党阀之争,不如把事情做好。从今天起,你们全是都是我洪门的人,全都在我眼皮之下。”

    我腾地一下站了起来,看着那绵堂有些阴冷,“在你眼里,我们就是一个包袍,你和露伶秋是怎么认识的?”

    那绵堂朗声笑着,后感叹:“和她自小就认识,不过后来就没有联系,现在又联系上了。她原叫赵一倩,家道中落,为了糊口不得已才到梨园卖唱,这些年经历坎坷,但开朗的性格并未改变。想当年赵家公馆彻夜笙歌、花团锦簇的感景好似在眼前,现在我帮她重振她们赵家。”

    “你就没有想到我们也可能会身陷困境,如查不再遇到你,你一定昨天会快活跟露伶秋风流,可见你全无侠义之心。”我用尖酸的口气说。

    他目光闪了两下,觉得好笑。“我找过你们,你没有守约,不过是找了很久,后来结果你是知道的。”

    我抿嘴一笑道:“就这些?我怎么觉得不止呢?露伶秋什么时候成我们的大嫂?”

    “谁大哥?谁大嫂?”那绵堂轻轻敲打我的额头,“就你机灵。”继而意味不明望着我:“不过是少年罅隙。同时我也不想做你大哥。”

    他打开烟盒,取出一支上等雪茄,放在鼻子底下嗅了一阵,这才用火柴点了,往后一仰身,靠在廊柱子上,默默抽了一会儿烟。我又管自己在秋千上摇了起来,四下一片尽是沉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