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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战士,在沙漠里摇摇欲坠,靠意志力支撑着,本能的朝自己的城市走去。
人在肉体和精神俱疲的时候,最想念的一定是自己的家,通常会不受控制。
就像打5V5的电竞,很多人玩了多少年,在遇到敌人打不过的时候,不想着用各种方式走位,反而受潜意识支配一意孤行的朝泉水方向移动。
家总是安全的,令人向往的。
战士觉得自己可能出现幻觉了,听见身后有马蹄声传来,还有人的说话声。
他从小生活在沙漠,知道人在沙漠里,弹尽粮绝的情况下,是会出现各种幻觉的。所以,他没有回头。
“前面的士兵,知道百柱城要怎么走吗?”
士兵觉得不对劲,这好像不是幻觉,就晃着身体转头。
全是巨马,巨马背上的骑士,却不是食人魔。还有一辆马车,马车外表一点都不华美,轮子也很古怪,很粗大!
难道是南蛮国的人?
不像,南蛮国喜欢袒胸露乳,身上只着片缕。可这些人,更像是中原地带,或者西部荒野的打扮。
“你们是哪只军队?”
这个时候,出来瞎游荡的,也只可能是军队了吧。
“我们是复仇者军团!”一个说话露齿,板牙很大也很黄的中年男人傲然道。“朋友,你是百柱城的士兵吧,跟我们走吧,我这里还有空余的巨马,咱们找食人魔给你们复仇!”
复仇?
战士目光迷离了一下,然后拳头紧握,本就干裂的嘴唇,被他直接咬出了血。
百柱城的人民安居乐业,但绝非孬种。
百柱城的汉子,每年都要在沙漠里举行摔跤大赛和马球,比武。百柱城的战士,永远不会屈服于地狱和黑暗。
“好,我和你们去找食人魔报仇!”
那个黄牙中年指着马车道:“不过你要先见见先生,他将会是你指路的明灯!”
如果是正常情况下,张勇翡是不愿意装神弄鬼的。
可是眼下的情形,容不得他矫情了。当即,就给这个战士,灌了一通鸡汤。
“食人魔的军队会来,或许我们打不过,但是我们一定都会去找它们,找它们复仇。”
“我有个计划,进攻!”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我们就是复仇者,代表全人类的复仇者,杀向食人魔,前赴后继,至死方休!”
在这片沙漠里,灌了太多鸡汤。开始还有巨马可分,到后来跟在后面步行的人越来越多。
张勇翡和大黄牙都没想到,心血来潮起的复仇者军团的名字,这个队伍,会从十多人,最后涨到几百,然后几千。
以前,就算自己不是个伟光正,张勇翡也没想过自己会是如今这样坑蒙拐骗之徒。
是的,他觉得自己变了。
对小恐龙阿彪如此,对巨汉阿布如此,对这些战士也是如此。
起初他就是为了提高士气振奋人心,用复仇者的口号凝聚人心。
结果,好像用力过猛,这群人如今看着他的目光很不对。
个人崇拜,真的要不得!
鸡汤灌多了吗?好像是的。
想想自己都干了什么?
除了那些口号以外,他还用魔盒合成一把超精良的吉他,站在马车车顶,边弹边唱《离家五百里》,《乡路送我回家》,洗脑一定不能光热血沸腾,要先抑后扬。好像炸弹爆炸,要有个导火索。
他的嗓音只能说一般,唱歌也没天赋,甚至连吉他都是幌子,里面是电的,阿福配合他而已。但是他有宇宙之声啊。
上千人听他唱歌,国破家亡的气氛,在吉他忧伤的小调和歌词里的愁绪,立刻就烘托出来。然后喊喊口号,压抑的情绪马上得到宣泄。
此时,让他们单对单的面对食人魔,他们多半也只是会吼一嗓子,脸红脖子粗的冲上去拼命。
悲壮的气势,就这样建立起来。
他们前进得方向,是百柱城那边。
张勇翡顺应了这些战士,受伤了失败了就想回家的心理,带他们回百柱城。实际上,却是需要他们的力量,挽大厦于将倾。
沙漠里也有收货,有一种可以放电的甲虫,它们的外甲能导电,张勇翡发现这种铠甲竟然异常坚固,堪比钢铁铠甲,质地却轻盈。
百柱城的少数有钱的战士,拥有这种甲虫壳做的铠甲,但这玩意的危险程度,注定没法大量普及。
但是,张勇翡的拳套,往往能够出其不意的杀死甲壳虫。
用甲壳虫的壳,做了一批铠甲,给战士装备上。
“先生,有战士遇到了一种很可怕的肉乎乎的虫子,喷出的毒液,能腐蚀血肉,有两个战士重伤,已经剩最后一口气了。”
“带我去看看!”
沙漠也不全是沙子,这里的绿洲,储存的湿气,在大家进来后,马上就能感觉到。
大风和烈日,让人嘴唇干裂,汗液蒸发,到了绿洲,那点难能可贵的水汽,立刻令人觉得精神焕发,心情愉悦。
此刻,一群人正围着某处,如临大敌的持盾戒备。
张勇翡分开人群,看见了被围住的一条长长的,长相很恶心的东西。这玩意儿,身体一环套一环,动起来层层叠叠,让张勇翡想起前阵子阿布一棒子敲死的那头野牛的肠子。
它有两条前颚,带尖儿的,应该会咬人。
最奇特的是口中喷射出绿了吧唧的液体,溅到哪,哪就嗤嗤的腐蚀。
两个中招的战士,一个大腿上沾染了毒液,一个在手臂上。
血肉虽然腐蚀少许,但并不致命。看两人脸色发青甚至变得青乌,除了腐蚀性应该还有别的毒。
有人想要飞矛,将它钉死在沙漠里。
张勇翡阻止:“都别动,我要抓活的,这东西或许能派上用场。”
大家不感到奇怪,一路上,但凡能利用的上的东西,别管活物死物,张勇翡像一个不挑剔的拾荒者,必须榨干其潜力。
别说这种喷毒液的牛大肠,就连沙子,他都利用上了,造出了玻璃,做了成品望远镜。
“活捉有点难度,这怪物的毒液太对了,好像用不完。”有人不太乐观的说。“谁也不敢接近它。”
张勇翡不为所动“把你的甲壳虫盾牌给我,我看看会不会腐蚀。”
将盾牌交给阿呆,阿呆持着能将它整个护住的盾牌往前推进。地上的牛大肠一张口,噗……
盾牌上冒了一丝丝的烟,却没有腐蚀出一个洞,甚至只留下一点点印记。
张勇翡让阿呆回来,从兜里掏出一个玻璃瓶,沾了沾毒液,玻璃瓶没有丝毫变化。
心里有数了,他大声说:“持甲壳虫盾牌前进,把它围了,用绳索把嘴绑上。”
越低等的动物,只要生存条件满足了,活下去的欲望就越强烈。因为它们不会因为被束缚了自由,就难过的要死。
当张勇翡控制住牛大肠,并发现它是食腐动物,也算是肉食动物后,就开始定时定点投喂。
喂了大概六次,牛大肠就熟悉了他。
照例吐毒液,搜集进玻璃瓶,榨干后,等恢复少许继续榨。
其实,牛大肠被喂的熟了,已经不愿意吐了毒了。
但是,张勇翡已经搞明白了它的身体构造,第一,可能是本能,它在进食前会本能朝食物注毒。第二,它喷射毒液的地方,有块肌肉,只要挤压,总是会流出一些毒液的。
每次都挤牛奶那样往外捋,以至于牛大肠连吃食注毒这件事,都深恶痛绝。每次都拒绝被挤毒。
牛大肠绝对是低等生物,没什么智商,记忆力也不强。
但是就好像科学家说鱼只有七秒记忆,对于养过鱼的张勇翡来说,这绝对扯犊子。鱼至少有一天记忆,池塘的鱼,每天敲锣喂食,第二天敲锣,鱼就会聚拢过来。
牛大肠也是这样,记忆力有多少不知道,但习惯能根深蒂固,每天定时定点除了吃就是拉,不知道用什么器官,还能认知到在它附近的人是谁。
是张勇翡,或者那几个经常抬着它的战士,它就老老实实的。如果是别人,就有被喷毒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