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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梦如幻的金色夕晖下,被云雾缭绕的烟云峰似是裹上了一层金黄耀眼的轻纱,为这偌大的彩云城更增添了一份金碧辉煌。
杨牧之一口气跑到烟云峰下,由于城中已没有了小狐仙闹事,金黄的斜阳下,结双成对的游人、奔跑嬉闹的孩童、水边垂钓的老者、吆喝叫卖的各色小摊小贩,都还没有要回家或是收摊的意思,这条环形街道依然是一派热闹非凡的景象。
杨牧之扫视了一圈,就连那个售卖白凉粉的老妪也依然还是在那个位置,只不过此时他已没有再吃三碗凉粉的兴致了。
他走近有几名壮汉看守的山道口,这里是唯一可以登上烟云峰的路口,过去与他们打一声招呼,看看能不能放行。
那几位壮汉发现有陌生人过来,都不由自主的伸手按住了腰间的刀柄,已经好久没有闲杂人等靠近烟云峰的登山口了,再不来一个外人提醒他们这是再看守私家重地,这几名护卫都快要觉得对不起这份俸禄了。
其中一位壮汉怒目叱道:“站住,你是何人,来此作甚?”
杨牧之抱拳行了一礼,恭恭敬敬。
“这几位大哥,我只是想登顶烟云峰而已,不知道能否行个方便?”
几名护卫发出鄙夷的轻笑,其中一人嗤笑道:“什么阿猫阿狗,就想随便登顶烟云峰?”
“快走快走,再要啰唆,就休怪我们不客气了!”
杨牧之被他们推搡了一步,他淡淡笑道:“不上烟云峰也可以,你们可以去帮我通报一下楚二小姐吗?就说杨牧之想见她。”
一个护卫瞪大眼睛,像看怪物般看着杨牧之,强忍住笑意。
“杨牧之?没有听说过,你以为你是谁啊?楚二小姐是你想见就能见的?”
其他的护卫也纷纷取笑,“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这副衰样也想见楚二小姐,也不撒泡尿照一下自己的那副鬼样子。”
“咱们楚二小姐可是登上胭脂谱的人物,岂是你这种小蛤蟆想见就能见到的?”
杨牧之退后了几步,并不想与他们多做计较,要说心里没有一点怨气那是不可能的,可要真去揍他们一顿,委实没有那个必要。
毕竟他们看守山门,拦住自己这个陌生人也是职责所在,虽然说话有些不好听,不过……那也都是一些大实话不是?
杨牧之再退了十数步,抬头看着似乎让那抹斜阳挂在肩上的烟云峰,深深吸了一口气,朝着那看不到尽头的山顶大叫了一声。
“楚玉!楚玉!我在山脚下呢!你听到了吗?”
声音由下向上扩散开来,似乎很快就被春风吹散,也不知道山顶上的人儿有没有听到。
那几个护卫走过来怒斥道:“混小子,鬼叫什么呢,快点走,不然大爷就不客气啦!”
杨牧之闭起双目感应了片刻,在那山巅,明显有一缕熟悉的气息好似微微颤动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沉寂了。
杨牧之嘴角微微一笑,又退后数步,用双手掩在嘴边,深吸一口气又大声叫了一句,这一次声音更大更响,传得也更远,只怕整座彩云城的人都应该能听到了吧。
“楚玉!我杨牧之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楚玉!我喜欢你!”
小蛤蟆是吧?那我就让世人都知道,我这个小蛤蟆,就是喜欢你这位胭脂谱上的大美人,我就是那只想吃天鹅的癞蛤蟆。
烟云峰顶,氤氲曼舞中,那位黛眉轻蹙的少女快速的站起身,正欲朝山下走去,只是才走出几步就停下来了,少女捧住自己的胸口,似乎有点心痛呢!
她眼睑低垂,微微嘟起的淡唇中幽幽吐出了一句,“杨牧之……你走吧!”
烟云峰脚下那条热闹的环形街道上,大家都嘻嘻哈哈的围过来看起热闹来,楚玉这个名字他们当然熟悉,楚家二小姐,胭脂谱排名第八的美人,谁人不知?
但是这个杨牧之,是何方人物?
在这种地方瞎逛的人自然多数都不认识这位胆大包天的杨牧之,喜欢一个人,居然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大声叫出来?
然而有一些“识货”的人还是清楚这个杨牧之是何方神圣的,当他们告诉那些一头雾水的同伴,这位杨牧之啊,就是咱们双子洲的第一牛粪,呵呵,想不到吧!
这个消息瞬间就在小小的烟云峰山脚传开来了,众人都在耻笑这堆牛粪,不但留住了胭脂谱第二美人的脚步,现在又来祸害第八的美人了……
“实在想不到呀,这个杨麻子这么有本事!”,有人开始大声议论起来。
“是呀,抱得楚家大小姐这位天下第二美人还不知足,现在竟然连她妹妹也不放过……”
“这家伙,贪心得狠,是想来一个左拥右抱姐妹花吗?”
这些明目张胆的议论,自然能传到楚家那些护卫的耳朵里去,眼看那几名护卫就要过来揍这位始作俑者,杨牧之只能朝人群之中钻。
只不过围观的群众不卖这个家伙的面子,不但不给机会他钻就算了,居然还有几位年轻人伸手挡住了他逃跑的路线,看来这个杨麻子实在是遭人嫉恨啊!
众人仅知道杨牧之成为了楚大美人的乘龙夫婿,也只知道这个家伙又好色又奇丑,至于是什么原因使他能成为楚大美人的夫婿,都被大家有意无意的忽略了。
反正一个最美与一个最丑的结合,就是一个最大的劲爆消息了,反正大家乐得在茶余饭后有这样的谈资,就足够了。
被这么多人围着,又被几名壮汉护卫围捕,期间还有不少嫉恨他的年轻人出手阻挠他逃窜,杨牧之顿时丑态百出,狼狈不堪。
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的家伙起的头,看热闹的人竟然开始整齐一致的叫着。
“揍他!揍他!揍他!”
为了不再引起公愤,杨牧之找了一个空当,在一名身材娇媚的女子身侧堪堪逃出了众人的包围,一溜烟就从烟云峰北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
匆忙中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座大理石牌坊,那刚圆遒劲的“烟云峰北”四字,以及两侧的那首题诗“迎来送往有奇松,不论阴晴风雨中,今被浮云遮盖住,依然美雅露忻容。”
怎么说不出的这么讨厌呢?
第二次呼叫楚玉的时候,他能明显感应到楚玉的心潮起伏不休,仔细想了一下,这个傻丫头不想见他,无非就是因为他与楚虞瑶的那桩婚事嘛!
既然好玉儿暂时不想见我,那就先别去逼她了,等到以后有机会了,定要明明白白告诉她:寒鸦江边,我杨牧之从见到你的那一刻起,就喜欢上你了!
经过这么一番闹腾,天边的最后一抹斜阳总算是完全消失,记起初来乍到的梅姨还在葫芦镇等他,杨牧之就放弃了又去桃花府喝酒的念头了。
从烟云峰北进城,要穿过一片三里地的白杨树林,刚进树林的那一会,杨牧之不禁感从中来。
去年的冬天,就是在这白杨林里,被一位化神境的剑修刺杀,自己的碧绿飞剑三击无功,被对方两剑打得九死一生。
严格说来,那还算不上完整的两剑,若不是小狐狸救他,那自己就是九死无生了。
感叹于化神境剑修的强悍之于,杨牧之又想起姚魏紫了,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了?是不是已经去了千万里之外的另一座陌生天下了?
杨牧之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来,是姚魏紫常戴着的那张白狐狸面具,捧在手心里轻轻摩挲了一番,接着又捧到眼前,在狐狸面具的尖嘴上亲了一口。
唉,就当是在亲我的魏紫好了!
叹息几声后,将面具小心的放进了咫尺物中。那张狐狸面具雪白的脸上无故多了一抹红晕,其中还夹杂着一丝凶恶。
只不过,狐狸面具的这些变化,杨牧之完全没有留意到。
一阵春风柔柔吹来,杨牧之心中不禁打了一个激灵,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杨牧之缓缓转身,背后二十余步远,赫然立着一道身影。
一袭宽大的青衣,罩在一个俊儒中带着几分傲气的中年男子身上,看着这位有过一面之缘的青衣文士,杨牧之缓缓叹息了一声。
“又是在这白杨林里,又是一场刺杀,又是另外一个家族对我的怨恨了吗?”
这位青衣文士,名叫赵余鹤,在那晚的矿山山洞外,杨牧之是见过他的,当时死守着他与楚玉的那头牛身狮首怪兽,就是被这个家伙的同伴一刀斩杀的,那晚,这位举着火把的青衣文士那个轻视傲慢的眼神,杨牧之记得特别清晰。
只是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这一次来刺杀他的,竟然会是楚家。
杨牧之苦笑一声道:“这位赵供奉,是楚家的哪一位让你来杀我的?”
赵余鹤缓缓拔剑,并不回答这个问题。
这一句话才出口,杨牧之就知道自己白问了。
楚家叫人来杀自己,自然不会是楚玉,即便刚才自己在烟云峰的胡乱叫喊会让她面子上有些过不去,但是毋庸置疑,好玉儿是绝不会让人来杀他的。
那么,就只有一个人会这样做了。
楚家二家主,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