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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封:人来人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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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正值三月夏季,皓日当空,暖风吹起了他的碎发,也吹动了我的心弦。

    新生开学报道的第一天我就在茫茫人海之中第一看到了他,看他有些迷茫的样子,就好像一只刚睡醒的兔子。

    噗…

    他留着碎发,一身下来清清爽爽,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十分的显眼。

    他巴掌大的小脸有着一双清澈见底的眼睛,五官立体温和。

    我的心中有些好奇,为何一个一米八几的大个子会拥有一双如此清澈见底带着萌感的眼睛。

    他伸着小脑袋,一双乌黑的眼睛四处张望,白皙的小脸因为酷热的天气晒得通红,模样更显得好看。

    我的目光跟随着他脑袋转动的方向,好奇的看着他望着些什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目光会跟随他的身影的移动而移动。

    我看着他迷茫的样子,竟有些想笑。我的嘴巴微微扬起,一瞬间我的眼神似乎与他的眼神相撞,时间就像静止了一般,只剩下我的心跳声。

    他转过头看向其它方向,似乎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我整个人都呆住了,心跳不断加快。

    我白皙的脸颊微红,清醒过后,急忙将头转向另一个方向。

    我摸了摸自己滚烫的脸颊,心想,定是今天天气过于炎热了。

    但是…

    他好可爱。

    可爱?!

    我怎么会夸一个男孩子可爱?

    此时的我也不知道那一刻的心动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是觉得一看见他就满心欢喜。

    一见倾心。

    一见钟情。

    这些个东西换成以前的我打死也不可能相信。毕竟他们在我的眼中不过就是些夸大词。

    一见钟情不过就是见色起意罢了。

    嗯……

    呵呵…

    好吧!

    当然,我对于他的喜欢也掺杂着一些见色起意。

    毕竟像他那样干净好看的男孩子,怎么会有女孩子不喜欢他呢?

    我当然也不会例外,但我不过就是茫茫人群中不起眼的一个,以他相比我是那么的普通,不起眼。

    我本以为我再见到他的机会会很少,却未曾想到老天爷给了我一个惊喜,我与他竟然是同班同学。

    我刚走进教室环顾四周整个人都呆住了,我的舍友将我拉回了现实,她一脸兴奋的跟我说,你看,那个男孩子多好看。

    好看?

    我当然知道他好看了。

    他坐在最里面下头靠窗的位置上,左手撑着小脸眼神看向窗外。

    窗户敞开,夏季的些许冷风通过窗户吹起了他的碎发,那般样子是多么的好看。

    嘈杂的教室似乎禁止了下来,周围显得一片宁静美好。

    我本想坐在他身旁,可是他的身旁早已坐满了人,没有一个空位子。

    我心中有稍许遗憾,但还是有些开心,毕竟以后见到他的日子有许多。

    我紧张的绷着脸,生怕他看出我的不知所措。虽然我明明知道他看不见,但我心中还是存在着稍许侥幸,希望他能注意到我,可惜我那么的平凡。

    或许这就是喜欢吧,一旦你喜欢上一个人,你也会以为他也注意着你。

    可是…

    我太过于清醒了,我十分清楚的明白自己的优缺点。

    对于一个如此平凡的我来说,他就是那种可望而不可及的人。

    他带着笑容神采洋洋的站在讲台桌前介绍着自己的名字和爱好。

    他叫黄兆琛,多好听,听起来就好像是言情小说中男主的名字。

    他的爱好有很多,比如看书和打篮球。

    我眼神中充满星光的看着讲台前上光芒万丈的他,越是这样看着他,我越是离不开眼。

    黄、兆、琛。

    多好听的名字呀!

    我真想来到他面前向他自我介绍。

    就说,你好,我叫任秋。

    可惜了。

    我不敢。

    收信人:黄兆琛

    2017年9月1号,天气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