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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山谷伏击战(二)

作者:犬夜叉与戈薇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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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红的血液,溅射,喷洒,以天地为画卷,涂抹上了艳丽的色彩。不断有士兵倒地,皮肉翻卷,伤口冒血,骨断肉碎,抽搐,哀嚎,惨叫等等声音,回荡不停。战场的残酷在这一刻,展现在天地间。为了生存,荣誉,复仇,等等,敌我双方的士兵们,用尽全力,挥舞兵器,送走一个个狰狞可怕,凶狠的敌人。

    长风军,黑刀军团,两支来自不同国家的精锐军团,在山坡上,厮杀流血,对撞冲锋。

    林二泉是刚刚入伍不久的新兵,在家的时候,他是村里有名的猎人,见过血,杀过猛兽,自认为比起同时入伍的新兵蛋子在面对战争时,不会吓的尿裤子,不会退缩。与新兵们聊天时,自豪吹嘘道“打仗时,就跟在我身后,我什么场面都见过,牛犊子大的野狼,高有一丈的人熊,说砍就砍,我那刀法厉害着,快,狠,杀猛兽,血都溅不到身上。老虎我都见过,我浑身一抖,杀气散发,吓的它夹着尾巴就逃。”

    新兵们哄笑,认为他吹牛。林二泉辩驳,引用读书人的话,你们有眼无珠,咱们战场上见。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血腥的,当身边的同伴,被突厥人砍掉脑袋,披头散发的头颅高高飞起,血溅了他满脸。死亡的恐惧,近在眼前,有生以来,第一次浑身发抖。打猎时,从来没有碰到这样的情况,那些猎物都落入他精心布置的陷阱,他或是等待猎物活活饿死,或是给猎物致命一击。战场上,死亡和生存只在眨眼间,太可怕了,林二泉心里泛起了怕死,保命的想法。这一刻,他忘记了自己学的武艺,忘记了杀敌,只有一个声音在呐喊,逃,快逃。

    林二泉向后逃,逃兵怎么了,只要能保住性命,躲到深山老林里,谁能抓到自己,活着就好,活着还能吃娘烙的大饼。

    声音如雷般响起“后退者,逃跑者,死”这个声音太熟悉了,长风军中有名的黑脸将军,对自己人,比敌人还狠。到军队的第一天,黑脸将军就当着众人的面,将十个违反军纪的士兵,挨个砍了脑袋。从那天起,每次见到黑脸将军,林二泉直觉想要躲避,不敢与其目光对视。

    黑脸将军将一个逃兵砍了脑袋,随手一扔,正好落在头颅堆上。逃兵,被执法队杀死后,割下头颅,堆在一起,警告任何敢逃跑的士兵。他看见了林二泉,没有说话,只用凶狠的眼神瞪着对方。那是死亡的威胁,黑脸将军手中的武器分明就是死神收割生命的镰刀,林二泉吓的陡然停步,不假思索,转身返回战场,左闪右躲,突厥战士的弯刀,像是狂风暴雨般袭来,有几次险些让林二泉见血。多亏了他从小当猎人,身手远超一般人,他心里害怕,慌张,却不敢杀人,他杀过猛兽,可眼前的这些人,和他一样,有血有肉的人。

    亮闪闪的弯刀当啷一声狠狠砸在林二泉的大刀上,火星四溅,手持弯刀的突厥人,魁梧高大,用力向下压着,生死之间,林二泉握紧大刀,和对方较劲。突然,一把弯刀,无声无息,如闪电朝着林二泉的腹部砍去,看力道,能将他拦腰砍断。一把宣花斧,从左侧杀来,挡住弯刀。

    弯刀传来的反震力,让突厥人踉跄退后,林二泉看见了救命恩人的模样,长风军猛将之一史雄万。他抡起宣花斧,像是砍西瓜,将突袭者与林二泉对刀者,轻松砍死,抡起大手掌,扇了林二泉一个大耳光,打的他嘴角冒血,倒退几步。他惊恐的望着史将军,听到对方的话语“tmd,老子刚才看见你逃跑,被吓了回来,给我好好杀敌,既往不咎。杀”

    史雄万杀入敌阵中,林二泉愣了愣,一个突厥人冲了过来,他杀了三个长风军士兵,心里被杀戮的快感占据,眼前的战士,一看就是新兵,容易得手。

    林二泉不知想到什么,回过神来,他想起了老兵的话,战场上,记住,玩命,杀,冲,别的都不要想,你越是害怕,敌人的刀,就会很快割破你的咽喉,洞穿你的腹部,砍掉你的手呀,脚呀。不要想着逃跑,执法队不是吃素的,当逃兵,不敢回家,不敢见人,倒不如,狠心,玩命。也许是史雄万的一巴掌打掉了林二泉的恐惧,也许是老兵的话,激励了他。林二泉握刀,发出了啊的一声怒吼,变成了那个从小在山中长大,杀过猛兽的男子汉。望着冲来的突厥人,冲了上去。

    这一刻,无数像林二泉的新兵,或是在战场完成了蜕变,或是被执法队砍了脑袋,或是永远的长眠。战争对他们不公平,他们太年轻,还没有见过这个世界更多的美好与幸福。

    。。。。。。

    “痛快,痛快,哈哈”史雄万杀的开心,将眼前凶狠,疯狂的敌人一个个砍死。带兵击败敌军,将敌将斩落马下,手下士兵,得胜后,欢呼雀跃,是他最喜欢做的事,最愿意看到的画面。在战场上,他可以用武艺,兵器,将挡在面前的一切障碍,扫平,那种快感,是金银财宝,功勋荣誉不能相提并论的。谢将军曾经说过,他天生就是为战争而生。

    一声声惨叫,吸引他的注意力,眸子扫视,身边的亲兵,只剩下了八人,眸光瞬间燃起暴怒的火焰。

    史雄万的亲兵队,每个人,都是百战余生的老兵,与他并肩作战,是兄弟,是手足,共有三十七人。战场上,刀剑无眼,史雄万是哪里有危险,就冲向哪里的性格,亲卫队,如影随形,共赴险境。每次战斗,亲兵队的伤亡不小。可唯独这一次,只剩下了八人,死亡数字,前所未有。活着的亲兵,人人带伤。

    史雄万观察战场局势,发现敌人反扑的很猛,尤其是右翼的敌人,负责阻挡的长风军快顶不住了。

    “随我冲,活着与我喝庆功酒。”史雄万说到这里,心里涌起悲伤,他知道,以战争的惨烈,眼前的亲兵们,怕是都要死,也许自己也会长眠在这里。但绝不能放走一个敌人的信念,压倒了复杂的情绪。史雄万冲杀过去,八个亲兵,跟在四周,他们是将军的挡箭牌,需要的时候,用性命保住将军。

    战斗逐渐白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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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脸将军,外号小黑子,铁面无情的执法者,死在他手里的自己人,有几百人。他曾经一次下令处决五十七人,全军上下震惊。他是军法的坚定扞卫者,是战士们眼中,魔鬼的化身。在战场上,他是比敌人更可怕的存在,他带领的执法队,一次次在战场上,吓的士兵们不敢逃跑,只能向前与敌人搏命。

    黑脸将军武艺很高,他不止一次,私底下请求谢将军,在战场上,领兵杀敌,而不是执法震慑。这一次,满心欢喜,史将军答应,让他带兵守住西谷口。结果,史将军回来后,下命令,让他带着执法队,阻挡逃兵。

    接到命令后,黑脸将军心里不痛快,杀鸡焉用牛刀的想法,在心里蔓延,如果下令的是其他将军,他会请求,到战场上,一展身手,杀敌立功。史雄万是他的老上级,听命行事成为习惯。

    黑脸将军亲眼目睹过天狼骑兵的快如闪电,攻势如烈火的冲锋,也见过草原其它部落的骑兵如狂风暴雨的冲击。平心而论,都是不容小觑的精锐部队,但长风军的战力略胜一筹,拥有精良的武器,装备,充足的后勤给养,能征善战的将士们。长风军从上到下都有傲气,自认为是这片草原最强的军团。

    突厥一直奉行的国策,韬光养晦,与燕国小打小闹,从未动真格的。燕国轻视突厥,天狼内乱,自相残杀后,许多人认为,草原人,不足为虑,有一些大臣上奏,建议陛下将边关的精兵裁掉三分之二。黑脸将军也是抱着这样的想法,他想去燕国与齐国的边境,与齐国的铁骑,交手。但此时此刻,他改变了想法。执法队位于战场后方,所处的位置,可以总览全局。

    黑脸将军看见了突厥人的凶狠,他们不要命的冲杀,断手断脚,仍然挥舞兵器不投降,他们像是最凶狠的猛兽,利齿断了,用尖爪挠,尖爪断了,用身体撞。身体伤痕累累,动不了,用眼神瞪视。不少长风军战士死于突厥人的同归于尽。伤亡不断上升。

    如果不是史将军冲在最前面鼓舞士气,自己带兵截断了逃兵的退路,这一战早就溃败了。以逸待劳,居高临下,武器,装备优于对手,又是突然袭击,居然让突厥人占优。黑脸将军此时不得不佩服谢将军的眼光,如果史将军不在这里,换成自己领兵,恐怕让敌军突围,放虎归山。

    突然,本该固若金汤的防线,被突厥人冲破了,在士兵们的眼里,是敌军强大,凭着悍不畏死的猛劲,打开缺口。但黑脸将军的眼光,高于常人,他处在战场后方,自然能看清防线是故意放开的缺口,史将军在干嘛,他不知道,放走敌军,后患无穷吗?

    西路军副将阿琨宝带领突厥战士们从缺口逃脱,身后的史雄万带兵追杀。困在山谷另一头的雄壁台微微点头,不愧是自己带的兵,碰到任何绝境都能活下来。接下来,看自己带领草原好男儿们,将面前的敌人撕碎,他大声喊道“杀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