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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心灵对话”的技巧如果让熟练的人先架起桥梁的话,会简单很多。
不过余光有意想看看剑一的能耐,当初他师傅教他的时候,也是让他自己琢磨的。他花了整整两个时辰,还被师傅敲脑袋说笨死了。
师傅还吹嘘说自己当初半个时辰都没花就学会了,天赋异禀,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之中。
其实,余光不知道的是,当初他花两个时辰学会已是人中之龙。而他的师傅哪里来的天赋异禀,整整是一周才琢磨出来。
可想而知,当余光心灵对话他师傅的时候,他师傅是多么得震惊。为了不让他骄傲自满,他师傅才敲打敲打他,让他知道天高地厚,人外有人,山外有山。
剑一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只想学会这手“心灵对话”,主要是为了不再被老爷子嘲讽。
老爷子不知道,他的耳背让剑一濒临崩溃。现在告诉他有这么一个技巧,可以让他无碍沟通,顺畅交流,那他是无论如何都要学会的。
马儿依旧快跑,剑一的姿势没有变过,游离身外。
半个时辰刚过,一个声音在余光的心底响起,“你听得到吗?”
“你这就学会了?这也太快了!”余光跟当初他师傅的表情一样,震惊到瞳孔内缩。
原本他说的一个时辰都已经是高估他的了,却不想剑一用的时间只是刚过半个时辰。而且最为恐怖的是,剑一还是边骑马边练习,三心二意,还如此之快,不愧是能打败他的人。
“果然师傅说的不错,江湖之大,天才之多,人外有人。”余光心中暗忖,为人更加谦逊。
剑一跃雀不已,就像一个小孩子刚学会爬的时候是忍不住原地不动的。一路上是将“心灵对话”进行到底,跟余光侃天侃地。
通过这次聊天,余光也是知道了当初找他麻烦的三大毒王的情况。原来其中之一的白眉已经被他一剑杀了,金环银环是落荒而逃不见踪迹。
“你如果要找他们两个报仇,恐怕得去找’知其然客栈’的掌柜,那个掌柜所掌握的消息很广。”
“等我们此行过后,就轮到我找他们两个的麻烦!”
剑一也想助他一臂之力,“需不需要我……”
剑一话没说完,余光就摇摇头,道:“不用,我要让他们知道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我即便是他们三个一起上也不能伤我分毫。”
剑一点点头,明白他的想法。
太阳快要落下山了,老爷子果然没骗他们,他们正巧到了雷州境内。
一入雷州,繁华喧闹,街上人来人往。
一座雷州最大的客栈就在入镜的最显眼处,外地人都是首选入住在此。
从这里也能初步了解到雷州人民的热情,特色美食更是让人赞不绝口。
“光兄,我们就在雷州客栈歇息一晚,明日再做打算。”
街边的景象让余光流连忘返,一切都那么新奇,巴不得开始他的夜生活。
余光也知道事情分轻重缓急,有正事要办,当下没有异议,点点头。
剑一来雷州的次数不下十次,虽说很多时候是跟着父亲来雷府做客的,不过对于雷州的美食也是垂涎已久。
上次过于匆忙,并没有好好解解馋。
剑一把自己当作东道主一般,主动点上一桌子菜,如数家珍地讲解这些珍馐美味,特色小吃。
“光兄,尝尝这个!雷州白!”剑一指着白色的饼道。
“光兄,来雷州有句话叫作:进雷州城一拜三元寺,二吃雷州白。这雷州白又叫米乙,在雷州可是久负盛名。其制作方法是以优质糯米粉做皮,椰子丝、白糖等作馅,猛火蒸熟。”
见余光夹了一块放入嘴中,笑道:“是不是够甜够爽口?”
说着,自己也夹来尝了尝,记得自己小时候老是嚷嚷着让父亲买来给自己吃。
余光的眼睛眯成一条线,甜食能让人感到愉悦,现在他才知道世间竟有如此美食,敢情以前都只是填饱肚子而已。
余光吃东西还是很慢,剑一不等他吃完接着介绍下一道菜,“英利烧猪,色香味俱全,闻着香,吃起来更香。”
“英利烧猪皮色光滑,又香又脆,肉质细腻,又嫩又滑,香润可口,是荤菜中的极品。”
接下来剑一依次尝了尝雷州虾饼,田艾籺,土丹粥和猪肠粉,也都一一做了介绍,而余光还在品尝米乙。
剑一吃饱后就来上一壶小酒,慢悠悠地看着慢悠悠地吃的余光,余光也没有觉得不好意思。
他虽然吃得慢,可食量也是大得惊人,把剑一吃剩的都吃完了。
吃饱喝足,两人就上楼休息,明日还要赶路。
一早醒来,剑一敲了敲余光的门,没人回应。下楼一看,余光正吃着早点。
余光见到他招招手,示意他过来,“我给你点了土丹粥,比较清淡,还有这个猪肠粉,也挺适合早上吃。”
如果别人看到了会以为余光才刚刚开动,可是剑一见识过他的速度,自然知道他吃了有一阵子了。
“光兄怎么起得这么早?”剑一坐下后说了一句把土丹粥拿到面前。
“大概是我已经睡了很久。”
剑一听了有所触动,又不知道该说什么,看了一眼余光,他也只是在享受食物。
剑一笑笑,能吃是福,应当珍惜当下的美好时光,过去的就让它过去。
“剑兄,你是不是来过雷州?我看你对这里的一切熟悉得很。”
剑一点点头,说道:“不错,我小时候跟着我父亲常来雷州玩。”
“真好,在此之前我一直住山里,对外面一无所知。”余光的眼里有光,不知是羡慕外面的世界,还是羡慕他有个父亲。
剑一不会问他为什么一直住在山里,你改变不了过去的事,你只能改变现在。
“现在也一样,跟着我带你吃香喝辣,既然下山了,你就是自由人,天下之下任你行。”
余光不是矫情的人,平淡的语气却有坚定的信念,“嗯,我的目标是尝遍天下美食,踏过天下山河。”
剑一用欣赏的目光注视着他,碗里的土丹粥都忘了吃,呆呆地拿着勺子。
“剑兄,既然你如此熟悉雷州,那我们去的目的地你应该知道怎么走吧?”
“不,我不知道。”剑一郁闷了,明明谈着理想,怎么冷不溜湫问了这句。
“那我们是不是得找个人问一下?”
“雷州人应该都知道,毕竟半岛禁地也是人们的谈资。虽说半岛禁地险象环生,可富贵险中求,禁地的威名并不能阻扰贪婪的人,更有亡命之徒前往求生。”
当剑一吃饱后,余光也正好吃饱了,剑一怀疑这时间是不是被他计算好了。
临走之时,余光打听好了半岛禁地的去向,正如剑一所说,雷州的人都对禁地略知一二。
他也没怀疑剑一是个路痴,把他归结为年龄太小不记事。
骑上马,两人一路狂奔,兴致来时还赛一段的马。不仅两人精神焕发,就连两马也是跃跃欲试。
两人的马齐头并进,将远在百里之外的红树林定为终点,全速前进。
原本是两人两马的赛场,突然从一个岔路口奔来一人一马,三马齐头并进,互不相让。
两人也不关心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是谁,策马奔腾,仿佛与马儿融为一体,为奔跑,为自由而赛。
红树林,火红的树木像是在燃烧,连鸟儿看起来都是红色的。红树林又叫火凤林,传说凤凰在此涅槃,浴火重生。
剑一的马率先踏入红树林,高喊道:“哈哈,我赢啦!我赢啦!”
余光与第三人相视,无奈叹了一口气,慢了一步,瞧把剑一高兴得手舞足蹈,至于吗?
至于,换作是他们赢了,指不定得瑟得尾巴翘到天上去。
男人的快乐有时就是这么简单,一场比拼的胜利足矣。
“这位好汉,不知你是?”余光对这位半途出现的人物很是好奇,清冷的声音并没有让人感到不适。
“在下道可盗,不知少侠名号?”
“余光,光芒的光。”
剑一可算是庆祝完了,定睛一看,原来这半路杀出来的是道可盗。
剑一惊讶道:“盗兄,你怎么来这了?雷小姐呢?”
“原来剑兄认识,我还以为萍水相逢。”余光暗道。
道可盗叹息道:“一言难尽,雷芸雨被人拐走了,我正一路寻她,正巧听到你的声音我就赶来了。”
“具体怎么回事?你详细说说。”
道可盗喘了几口气,把来龙去脉当着两人的面道了出来,事无巨细。他也希望两人能发现一些端倪,有助于找到雷芸雨。
道可盗说完,剑一眼光狠芒一闪,“这个于飞,当真是罪不容诛,我早就听说他人品不好,却不想如此肮脏龌蹉。”
道可盗同样痛恨此人,“他最好是碰不到我,否则让他吃不了兜着走,把他大卸八块喂狗吃。”
“喂狗吃都算便宜他了,这样的人不配活在世上。”余光同仇敌忾,把于飞划入自己的猎杀名单之中。
三人都是正人君子,最瞧不起欺辱女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