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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诱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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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你详细说说怎么回事?”道可盗露出感兴趣的样子。

    店小二自无不可,对于出手阔绰的贵客,他向来是知无不言。

    “她一共来我们客栈三次,第三次就是穿着我们店小二的衣服,趁我在后院的时候把我敲晕放在柴火房,然后就把我的活全干了。”

    “可气的是,她忙不过来,装作无辜的样子把我叫醒。”

    道可盗能想象那个画面,忍俊不禁,“不愧是我的徒儿。”

    “等我忙完后,我就想起来了。”

    他指着靠窗的座位,道可盗顺着看去,确实是雷芸雨会挑的位置。

    “她原来是个女子,前两次来我们客栈的时候,喝着酒,呆在那,东张西望,让人以为是个痴心女在等负心汉,花生米都吃了好几碟。”

    “最后她跟着一名男子离开了。”

    “那名男子是谁?”道可盗连忙问道。

    “徒儿下手的对象应该就是那名男子,应该出手的时候出现差错,不然也不会跟着他离开,又或者那名男子是她认识的?不对,如果认识,知会我一声就是了。”

    店小二指了指袖内的口袋,使了使眼色,仿佛在说,“这是另外的价钱,刚刚给的还不够。”

    道可盗往另一边的袖口又放了一两银子,习惯性地又摸了摸他其他的袖内的口袋。

    店小二感受到银子的份量,接着说道:“那男子算是我们客栈的常客了,江湖中也是叫的出名号,他就是林大侠林瀚文的儿子。”

    道可盗一只手拍了拍店小二的肩膀,一只手在他的怀里不经意游走了一下,把一开始给的银两重新揣回兜里,笑道:“多谢,多谢。”

    人匆匆忙忙离开,店小二的话随后赶到,“客官,慢走。”

    待到客栈关门时,店小二才发现衣兜里除了一两银子,其他的都被道可盗席卷一空。

    他闭上眼,泪从眼角划过,带走悲伤,恨恨道:“别让我再见到你,你这个弥天大盗!”

    道可盗混迹江湖,自然不会不知道书生意气林瀚文,书香门第,世代三秀才,一举人。虽未有人能考取进士,可在练武世家中算得上是文化人,前来结交的人数不胜数。

    据说他的儿子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五岁作诗,七岁写文,极有可能高中榜眼探花。

    可惜的是长大后我行我素,对考取功名毫无兴趣,反而由衷于混迹江湖,关键是他习武天赋不高,混迹江湖多年没闯出什么名声。

    他的老爹林瀚文苦口婆心,劝他迷途知返,老老实实科举殿试,不死心的他立下誓言:三年内必名震江湖。

    林瀚文也因此气而生疾,休养生息,隐退江湖。

    “这林瀚文的儿子不会是收到寻人帖中的八人之一吧?可怜我的徒儿还没逃出来多久就要被人送回家去了吗?”

    这不是跟剑一一开始的想法一样吗?

    “我徒儿自然是不会屁颠屁颠跟着回去,他不会动粗吧?好歹是个读书人。”

    他又想到当初当着他的面把雷芸雨迷倒带走的那群人,“他不会用这种方法把徒儿带走吧?”

    “我还是快点找到徒儿才行。”越想心越慌,道可盗的步伐渐渐施展了轻功。

    自从林瀚文生病后,他的儿子也不住那了,而是借宿在他的朋友黄文山府上。

    黄家与林家是世交,可以说林家科举殿试的资金是黄家出资的。等到林家考取官名,黄家的生意就能得到官家的照顾。

    也就是在黄家,林瀚文才没有逼着儿子回来,希望黄家的人能帮忙劝劝他,浪子回头金不换。

    林家道可盗不熟悉,也不知道在哪,可黄家道可盗熟悉得很。

    基本上三天两头就往黄家逛上一圈,遇到好东西也就顺手过过眼,借来玩几天,心情好就送回来,不好就换些银两高兴高兴。

    想到要去黄家逛上一逛,道可盗的身子仿佛都变得更加轻盈,自然而然走得更快了。

    夜色降临,山坡上,林浩轩正琢磨着该怎么对付雷芸雨,用强的肯定是不行了,他可是见识过霹雳弹的狠辣。

    “天色已晚,不如到我朋友府上借宿一晚?”林浩轩试探一问。

    “我们两不相欠,就不再叨扰你们,我也是该回去了。”雷芸雨心情不佳,她想着赶快回去。

    “那不知你住在哪?或许我们有机会一起游山玩水。”林浩轩说完后觉得唐突了,感伤道:“我只是担心我们这一别就再也无法相遇,我是觉得小兄弟与众不同,想与你深交。”

    雷芸雨醒悟过来,现在自己这副面貌还是个伙计。

    “我就知道自己是个与众不同的人,闯荡江湖的料。”

    她暗自琢磨,“告诉他自己的住处,那以后见人不就还得这副装扮?不行,我还是喜欢女孩子的衣服,要穿漂亮的衣服。”

    雷芸雨摇摇头,豪言壮气道:“欸,大丈夫何处不能相逢,有缘再见就是,你莫不是知道我的住处,还想要回你的东西吧?”

    林浩轩忙摆手,“我送出去的东西就没有收回来的道理,给你就是你的。”

    这话雷芸雨听得就不高兴了,“什么叫你送的?这是我偷的,明白了吗?不是你送的,你送的我还不要。”雷芸雨一脸傲气,忘了被他抓包的时候可怜兮兮的样子。

    林浩轩虽然不明白其中的区别,可不妨碍奉承她,奉承第一要诀就是不能顶嘴。奉承有时候就跟哄女孩子一样,为达目的,阴奉阳违。

    女生就是要哄,哄女人他还是有一手,现在就是要想想怎么把她哄回家。

    “是的,我保证,这翡翠就是你偷的,你的劳动所得,绝不是我送的。”

    雷芸雨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孺子可教也。

    “那我走啦,你也回去吧。”雷芸雨挥挥手告别,走了一段路发现他还跟着,“你怎么还跟着我,我说了我要回去了。”

    “冤枉啊!我也是这个方向回去呀!这路就一条,总不能让我南辕北辙吧。”这话也就心里想想。

    林浩轩叹气道:“我也不是非要跟你,下山就这一条路。”

    等到半夜,雷芸雨发现原来自己走了那么远的路,今天是回不去了。可又不好意思跟后面那个跟屁虫说借宿的事情,明明才拒绝不久。

    雷芸雨放慢脚步,故意说道:“哎呀,不知不觉离家太远了,不知道附近有没有住宿的客栈呀。”

    林浩轩一听知道有戏,哪还不知道这是天意如此。

    再次做出邀请,“在下朋友家就在附近,这半年来我也是住在他那,小兄弟气宇不凡,想来他也很愿意与你打交道。”

    雷芸雨点点头,假装不情愿道:“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在你朋友家暂住一晚吧。我可先说好,明天一早我就要回去,休想再跟着我!”

    “您说什么就是什么,绝无二话。”

    雷芸雨不觉得林浩轩的态度有什么问题,她并不知道换作任何一个不认识她身份的人是绝无可能如此客气,如此好说话的。

    大概在雷家的时候,所有人都不会反驳她的话造成的吧。

    林浩轩所说的朋友就是黄文山,也就是道可盗经常光顾的大财主。黄文山虽是子承父业,可的确擅长经营,不仅将原有的产业打理得井井有条,还扩展有许多其他的业务。

    与林浩轩不同,黄文山早已经是独当一面,在商圈里也是说得上话的人物。

    林浩轩带雷芸雨来到黄家,黄文山不在,不在也很正常,基本上他要忙到深夜才能休息。

    林浩轩常常说:“何必呢?你家的产业已经是够三辈用的了,没必要事必躬亲,你要善于放权,学会用人。”

    “我知道我生性多疑,’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我是做不到的,除非那个人是兄弟你,那我是完全信任的,我大可以撂挑子不干。”

    林浩轩忙摇头,“你舍得?舍得我也不干,你知道的,我志不在此。”

    黄家的住宅算不上豪华,做生意的人精打细算,不喜奢华。要不是老爷子喜爱收藏古董,捣鼓些小玩意,道可盗都不愿意来光顾他们家。

    雷芸雨累得是没心情欣赏黄家的院子,房屋构造,只是客套问了一句,“你朋友呢?”

    “哦,他经常深夜才回来,你就放心在这住下,我把这都当成自己家,等等我就让婢女给你送宵夜,早点休息。”他指着那间温馨的客房,道:“你就住那,那是黄家招待客人的客房。”

    雷芸雨还没来得及吃点甜点把翡翠放下枕下就沉沉地睡了,迷迷糊糊好像被人塞了点东西吃,甜甜的,很好睡。

    那人正是林浩轩,想来想去,就只有这一个方法,为了以防不测,他还把雷芸雨身上的霹雳弹小心翼翼地全部拿出来了。

    拿出来的时候,难免会碰到柔软的地方,一时间心猿意马。这时候,他才意识到,她也是个曼妙的女子,白皙的肌肤,粉色的嘴唇,灵动地睫毛,一切都那么得动人,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