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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一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人来。
道可盗就算是在喝酒也能耳听八方,偷盗这门技术靠的不仅仅是一双手,更要有对伶俐的耳朵。
他已听出来,来的人佩刀。此人龙骧虎步,趾高气昂,却是个粗鄙之人。
他忍不住去看,实在是好奇山野村夫为何而来。不过,让一个文人墨客与屠夫交谈本就不易,更别想他们能谈笑风生,推心置腹。
“刚刚我请人喝酒,你莫不是也来喝酒?”道可盗只是这么一说,却不是真的想同他一起喝酒。
所幸,屠夫也并不是来喝酒的。
“我喝酒从不用杯,我用的是碗。”他从来喝酒都是大碗大碗地喝,喝得尽兴,喝得痛快,喝得酣畅淋漓。
道可盗不敢苟同,“你那是叫灌酒,我这是在品酒。”
屠夫不想与他辩论,话不投机半句多。他来是为了杀人,从前他杀的是猪,如今,他要杀人如杀猪。杀猪挣得少,杀人挣得多。
屠夫道:“废话少说,我问你,贾府的酒可是你偷的?”
道可盗道:“你来是为了贾府的酒?”
屠夫道:“不!我是为了你的头!”
道可盗道:“你要来杀我?你可知我是谁?”
屠夫冷笑道:“我刀下的亡魂没有名字,我也不必知道你的名字。”
话音刚落,他的刀作势就要砍他。他以为他面对的只是个偷酒的盗贼,他以为这种偷酒的人是最没本事的人,他以为这钱很好挣。
当他的脚踏入亭子的第一个台阶的时候,他的脚再也踏不出下一步,他的刀也没有落下,他的眼球插着一把流星镖。
“现在当真什么人都来找我,连我名字都不知的人死也白死。”
“看来我又要当一回散财童子了。”他那精致的脸邪魅一笑,却有别样的风情。
第二日,贾府一场大火,宝库被席卷一空。
第三日,一位大善人散尽家财,博施济众,普渡众生。
剑一离开亭子后,漫无目的地游荡在竹林中,如果有外人在,那他一定以为剑一遇到了鬼打墙。因为他好似一直在走,可却一直留在原地。
剑一想起道可盗的话,喃喃道:“她可不是什么金丝雀,在我眼里,她像一只喜鹊,带给人惊喜,有她在的时候,整个天空都是晴朗的。”
他又想起他在雷府做客的时候。那时,雷傲天邀他的父亲在府上做客,在那呆了七天七夜,而他,被他父亲带着,也在那呆了七天七夜。
李庄主年轻时闯荡江湖的时候就与雷傲天不打不相识,相见恨晚,英雄惜英雄。雷傲天待剑一就如同亲生儿子一般,原想收为义子。
忽有一天,他看到女儿跟剑一在追逐打闹,便回头跟李庄主征求道:“让芸雨和魂七订下娃娃亲,你觉得如何?”
李庄主顺着雷傲天的目光看到两人开心地嬉戏玩闹,顺了顺了长须,抚掌大笑道:“也好也好,这样我们两家就亲上加亲了。”
雷傲天朝孩子们招手,再豪气冲天的男人也有温声细语的一面,呼唤道:“小七,过来,为叔有礼物送给你。”
李庄主目光慈祥,叫道:“雨儿,你也过来,为伯也有礼物送你。”
两个孩子不知长辈给他们私定终身,听到礼物就屁颠屁颠地一路跑过来。芸雨尤其积极,手舞足蹈,尽管不知道礼物是什么,可收礼物就是快乐的。
一路小跑还不忘回头叫小七快点,小剑一也跟着跑,只不过他并不急。他的性格本就慢热,不过他同样欢喜。
“伯伯,伯伯,好伯伯,你要送我的是什么呀?”雨儿奶声奶气的童音令人心情愉快,生怕礼物不够好,让这样的小天使失望便是莫大的罪过。
“你瞧。”李庄主张开手,手里赫然是一枚翡翠玉佩,晶莹剔透,冰清玉洁,光滑无暇。
雨儿看到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她的杏眼因为玉佩的墨绿也成了翡翠,捧在手心爱不释手。果然,女生天生是喜欢玉的。
端详了好一会,她忽然发现这块玉似乎只有一半。没错,另一半在雷傲天那。
雷傲天并没有急着拿出来,他见小柒不着急,就故意晾他一会。这不,瞧着芸雨显摆她的小玩意,眼巴巴的委屈的很。
他忍不住开口道:“雷叔,我也有吗?”再不给他,他那忍着酸泪的倔强怕是会变成号啕大哭。哭鼻子的男子汉惹人怜。
“哈哈哈!”雷傲天被这两个孩子萌到了,开怀大笑。
“有有有,你看这不就是你的嘛。”雷傲天摊开手,恰好一束阳光照在玉佩上,发着微光,玉佩中的龙活灵活现,腾云驾雾。
蛰龙已惊眠,一啸动千山,千山鸟飞绝。
“哇!好气派!”小剑一的眼睛闪闪发光,本就有神的眼更是光芒万丈。
雷傲天没成想天遂人愿,让这小小的玉佩神气活现。
李庄主叮嘱道:“去玩吧!不过要当心,这玉佩你们可要随身携带,人养玉玉养人,莫要摔碎了。”
两孩齐声应道:“知道了。”
他俩手拉手到了后花园,雨儿开口道:“我跟你说喔,我们这玉佩是一半一半的。”
小柒满脸问号,很快,他就知道雨儿为什么这么说了。
只见她拿着他们俩的玉佩合在一起,这不,两块玉佩的缺口都吻合,成了完整的一块,龙凤呈祥。
“哇!真的耶!你可真厉害。”
“那是!”雨儿顿时得意洋洋,眉飞色舞。
剑一的回忆被打断了,被现实打断,被血腥味打断,被刀光剑影打断。
竹林中,一人被三人围攻,那人却丝毫不慌,攻守兼备,你来我往几十回合。
他们打得水深火热,并没有察觉剑一的到来剑一连忙收敛气息,像竹叶青一般躲藏在竹林中细细观战。
剑一闻到空气中的气味,微微皱眉,暗道:“这是?毒?”
再一看那以多欺少的三人,身在江湖的没有不认识他们。因为你若不熟知这三人,怕是死得悄无声息,死无全尸。
不错,这三人就是“江湖三大毒王”。那瞎了一只眼的叫“白眉”;身穿银色装的叫“银环”;脖子挂着金刚圈的叫“金环”。
剑一已瞧出三大毒王,心想:“这三人怎么会在一块,还共同出手杀人。不是说这三人好死不相往来,谁也瞧不上谁,都认为自己是唯一的毒王。”
再细看那被群殴的青少年,江湖何时出来这么一号人。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
他的打法无疑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他每受的一道伤都忍住不吭声,可他面对的是毒王。每一处伤都带着毒,每一道毒蚀入骨髓,麻痹神经。
他的气息逐渐紊乱,双眼迷离,已出现幻觉。耳已失聪,听不见敌人的声音。每一剑的抵挡都是无意识的,或者说是下意识的。
他终于还是出了声,“啊!啊!啊!”他双眼通红,近乎疯魔,视死如归地向白眉刺出最后一剑,他全身心的一剑,那一剑日月无光,那一剑暗无天日,那一剑快如闪电。
剑一仿佛看到自己的剑,那一剑他也无法抵挡。
白眉死不瞑目,喉咙冒着血,至死不敢信这一剑居然人间有。随后他身上的毒掉落下来,腐蚀他的身体。果然,死无全尸,化为一摊死水。
金环银环如惊弓之鸟,远离这把剑,远离这个人,这样的人,这样的剑,不可力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