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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医院的时候,皮裤娜也依然陪在我身边。
可能是因为卫宇和凯子走了,我一个太孤单的原因吧,特别是最近发生了这么多的事,压在我身上,觉得有点喘不过气,而此时此刻有了皮裤娜的陪伴,我心情好了很多。
我不在医院的时候,照顾照南的事苏佩佩,这一点让我有些惊讶,因为苏佩佩在我心里的印象一直不太好,现在对照南不离不弃,反而让我有些愧疚于之前对她的那些偏见。
照南对苏佩佩的情感,现在又增加了很多,因为他告诉了我一个小秘密,放假前的那个晚上,他和苏佩佩出去开房了,经历了那事。
照南把第一次给了苏佩佩,他口口声声的对我说,他这辈子非苏佩佩不娶,看到他这样,我挺高兴的,打心眼里希望他幸福,希望苏佩佩能安安稳稳的和他在一起。
我和皮裤娜的关系近了很多,照南看到这一幕也是挺欣慰的,他希望我们四个人能成两对情侣,以后可以一起出去玩啊吃饭什么的。
每次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皮裤娜总是歪着头靠着我的肩膀上,一脸幸福的表情。久而久之,我也慢慢的接受了皮裤娜的爱,因为她对我实在太好了,从一开始认识她,我就知道她脾气不好,可现在对我百依百顺的,与其说是我喜欢她,不如说是我没有理由不喜欢她。
我的注意力开始转移到了她身上,慢慢的忘记了林弯弯,毕竟我俩是越走越远。
和皮裤娜在一起之后,我开始上课了,倒不是因为想念书,而是皮裤娜交代我了,要天天接送她回家,皮裤娜对我那么好,我挺乐意满足她这个要求的。
对皮裤娜着迷有很大一方面是因为她能满足我那方面的需求,真不是因为我色,而是到了年龄了,眼看身边一个个兄弟都经历的那事,我就特别渴望。不过皮裤娜没给我,我也不好意思管她要,但每次放学送她回家的时候,总能占到一些便宜。
最刺激的一次发生在她家里,皮裤娜的父母总有事没事的出去玩,不是旅游就是忙些工作上的事。有一天晚上我送她回家,因为她家里没人,我就进去陪她了。
皮裤娜有一点挺让我受不了的,我亲她的时候,她总是发生咿咿呀呀的动静,那小声贼诱惑人,每次听了之后,我下面就起义了,手就跟着不断在她身上来回摸,不过最大的限度就是摸摸胸而已,有一次我不小心往下面摸去,皮裤娜就给我打开了,还差点生气。当时她红着脸跟我说不让我摸她那里,被她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挺尴尬的,就没再继续下去。
我喜欢看女人脚这个毛病,也是皮裤娜给我养成的,她那双小脚白白嫩嫩的,每次脱了鞋,我就忍不住的看他的脚,皮裤娜这时候就会说我变态,不过却将小脚搭在我大腿根上来回摩擦,媚眼如丝的瞅我,问我有没有感觉。好几次我都想扑上去干点啥,可仔细一想,始终没那个勇气。
在学校里的日子也不是那么枯燥,之前我在乡中,名气是有的,但人家都觉得我是靠小风哥混起来的,经过了剁冯明手指头这件事,才开始有好多混子找我,说要跟我混,在他们眼中,我俨然已经成了乡里的大混子了。既然决定要混下去了,我琢磨着一定要有自己的班底,卫宇和凯子有那么多兄弟了,我也不可能比他们差,找我的那些混子虽然还是学生,但性格都挺野,敢打敢拼是他们的优点,在这一点上,一点都不比外面的混子差。
不过收兄弟我也不是看谁都收,我想着自己一定要和别的大混子不同,跟我混的兄弟必须一个个的都讲义气,最起码也能信得过。这么一筛选,没有几个够格的,最后跟在我身边的兄弟,也就十个左右,跟卫宇凯子可是比不了的。这样一来,我才算是在乡中立了棍。
我们那一届,有个叫林彦的,在学校里挺有威望的,要论争勇斗狠,他是第一号。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没有什么牛比的大哥罩着,之所以能够混出头来,完全是靠他自己打拼出来的。我想交他这个兄弟,可去和他搭话的时候,人家对我爱答不理的。
班里的兄弟告诉我,那个林彦在背后议论我,说我没有个实力,之前是靠小风哥,现在靠上了皮裤娜。皮裤娜她哥乔玉龙是市里大哥这件事,在整个学校里面,没有学生不知道的。我现在和皮裤娜处上了对象,论起来乔玉龙也算是我哥了。林彦说我是靠女人混起来的,这一点让我很气愤。
放学的当天晚上,我就带人把林彦给堵了。
我开门见山指着林彦质问道:“你什么意思?背后说我算什么本事?”
林彦瞅着我,冷哼了一声说道:“嘴长在我身上,你他妈的管我怎么说了,我就当着面说你了,你打算怎么办吧?”
本来我是想让林彦跟着我混的,可谁知道一句话没清楚,两伙人就要打了起来。
林彦知道我的性格,干什么事必须就马上干,不会有半点犹豫,所以他先动了手。我们这边的兄弟,人数不多,但每个都是我精挑细选的,打起架来,自然不会怂。
两伙人打了半天,不分胜负的,我和林彦单挑,我有些吃亏,挨了林彦不少的拳脚,打架不厉害这一点,让林彦更加笑话我,不把我放在眼里。
我和林彦两伙人打架那段时间在学校里闹得挺凶的,双方都是年少轻狂的混子,只要一有机会就能得干上一架。打架的理由很简单,就是看对方不顺眼,常常只是因为一个眼神,马上就会点燃一场战斗。
上厕所的时候,我带兄弟偷袭了几次林彦,但一抓住机会,林彦更快就报复了过来,两伙人打了好几天,互有输赢,谁也没吃大亏。
乡中初三的混子当中,还有个风云人物,在我没立棍之前,乡中的三巨头,林彦,冯明。现在冯明废了,地位被我取代了。剩下的混子叫高百成,这个陈百成和林彦不一样,他老爸很牛比,以前是县里的大混子,和老猫差不多,不过地位和名气可比老猫强多了,社会上的人都管他爸叫高叔,提起高叔,是个混子都挺尊敬的。
这么说吧,高百成在乡中,就像个太子爷一样,有他爸罩着,他混起来是一件很轻松的事。高叔岁数不小,属于老来得子,对高百成挺溺爱的,养成的性格可想而知。
高百成很贱,这是乡中的学生都知道的事,以至于他根本没有兄弟,之所以成为乡中的三巨头,那是因为混子都看在他爸高叔的面子上,给他点地位而已,不过他说话还是挺有分量的。
我对这个高百成印象不好,不是因为他贱不贱的问题,毕竟没怎么接触过,而是因为他一直追皮裤娜,我和皮裤娜在一起之后,他还死性不改的,每周的坚持给皮裤娜写情书,皮裤娜怕我多心,所以一收到情书就给我,这样子就相当于高百成是在给我写情书。
看高百成的情书,也算是我校园生活的一大乐趣吧,他那些情话老肉麻了,看着直让人起鸡皮疙瘩,他还总在情书里写一些情诗,什么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的。还把皮裤娜比喻成母亲,他就像襁褓里的婴儿,渴望着爱。属这句话最恶心人了,高百成的意思我还不明白,他不就是想吃皮裤娜的奶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