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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全扫光”戈登(下)

作者:天国的大哥黄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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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戈登这货大概是将装死反杀的习惯刻印在了基因里,稍有机会就迫不及待地拿出来秀。

    只不过这一次他撞上了硬茬子,皮皮担任队长之后成长良多,已经隐隐有了大将之风,哪怕对手看上去被捆得动弹不得,他也没有任何松懈。

    因此当戈登用未知手段解开绳索、突然从地上暴起发难时,皮皮立即做出反应,用右手长剑轻松拦住了他不知从哪里掏出来的武器,同时左手圆盾向前猛拍,将立足未稳的戈登又拍回了地上。

    “当啷”

    戈登手中武器摔落在地,发出了清脆的金属撞击声,陈邃抬眼一看,顿时瞳孔猛缩。

    原来那柄武器有着相当奇特的造型,主体是一根朴实无华的铁棍,两头则呈鹅颈形向内微微弯曲,曲柄顶端还有着尖锐的分叉,好似毒蛇吐信。

    其他人显然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武器,一个个面露茫然之色,只有陈邃神情振奋,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道:“物理学圣剑?果然是你——‘全扫光’戈登·弗里曼!”

    陈邃不得不激动,因为“全扫光”戈登·弗里曼是继约修亚之后,他遇到的第二个原游戏中出现过的可招募角色。

    戈登在原游戏的玩家群体中也算是个人气角色,但跟“漆黑之牙”约修亚不同的是,关于他的评价显得有些两极分化,喜欢他的真心喜欢,讨厌他的特别讨厌。

    造成这种分歧的原因主要在于两点:一是他的职业操守,二则是他的独特个性。

    正如先前提到过的,戈登是一名游荡者,还是游荡者中的佼佼者,每到一处,他都喜欢将眼中有价值的东西尽数偷走,美其名曰“职业操守”,这也是“全扫光”外号的由来。

    当游戏剧情进行到中段时,他已经不满足于小偷小摸,便结合自己出色的施法者天赋,成功转职为游荡者的进阶职业——诡术师,走上了欺世盗名、乃至于夺城窃国的道路。

    有的同伴会根据玩家的抉择而转变立场,但戈登却属于固执己见的那一批,如果玩家不愿意跟他同流合污,他就会在不久之后不辞而别,临走时还会顺走玩家背包里最有价值的一件物品。

    不仅如此,即使玩家走了坏人路线,留戈登在队伍中也有着巨大的隐患:这家伙是个天生的花花公子,不仅到处招蜂引蝶,还会对队伍中的其他女性同伴发动攻势,如果玩家选择了女性角色,他甚至可能对玩家出手。

    戈登从来没有承认过“全扫光”这一称号,反倒是自称“偷心圣手”,对看上的女性百般纠缠、不得手绝不罢休。

    不少男玩家都是将队伍中的美娇娘们当作自己的后宫看待的,如果冒险招募了这位偷心圣手,自己的后宫一不小心就可能变成对方的,戈登风评暴跌也就情有可原了。

    不过,如果能容忍或者解决这些问题,戈登的存在对于绝大多数玩家来说都是巨大的助力,因为他可以说是整个塞雷塔世界中最适合担任游荡者的角色之一,在潜行、伪装、开锁、讲价、哄骗等游荡者本职技能上天赋点满,还能学习预言、幻术两系的魔法,转职诡术师后坑蒙拐骗无往不利,实乃发家致富的一大利器。

    当然了,尽管戈登在坑蒙拐骗上有着逆天的优势,但也无法掩盖他最为明显的短板——战斗。

    抛开他那蹩脚的简易武器使用技巧,他的力量和体质在陈邃记忆里是所有人类同伴中最差的之一……不,没有之一,他就是最差的那个。

    即便戈登的敏捷和感知天赋出众,智力和魅力在后天的诈骗和把妹行动中也能锻炼出来,可一旦上了战场,他就是个纯粹的累赘。

    孱弱的力量让他手无缚鸡之力,就连力气只有正常人类一半大小的地精都能一盾牌把他拍晕;体质更是堪比常年卧床的病秧子,尤利娅有所保留的初级毒云术都差点夺走他的小命。

    尽管戈登身上存在数不胜数的毛病和缺陷,陈邃依然对他的情报如数家珍,因为当初他玩游戏时,戈登正是队伍中雷打不动的主力成员。

    之前曾经说过,陈邃击败终极**oss混沌邪龙,靠的是堆装备和海量恢复品的消耗流,而要玩这种流派首先要满足一个条件——钱。

    购买特殊装备要钱、囤积高档药水要钱,就连招募和锻炼同伴也要钱,这里的钱可不仅仅是金币银币,而是涉及了大笔的魔力结晶。

    身为未来的救世主,玩家想在塞雷塔世界挣钱并不算很难,但想要满足上面的条件就难于上青天了。如果只依靠做任务、倒卖商品或探索地下城这些正常手段,恐怕玩上一年也凑不齐所需资金的一半。

    但陈邃可是奔着高玩的名号去的,不可能花那么长时间慢慢凑钱,在这种时候,一个足以夺城窃国的传奇游荡者就体现出了他最大的作用。

    反正他不习惯跟纸片人谈恋爱,为了追求最速通关,对戈登那些难以启齿的臭毛病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这种混杂了各种观感的“战友情”从游戏中一直延续到了现在,就算眼前这个戈登的水准远远不如游戏中,顶多只是个会几手戏法的资深游荡者,陈邃看向他的目光依然充满了热情。

    如此热情的目光几乎将戈登灼伤,他难以抑制地打了个寒颤,小心翼翼道:“您……您怎么认识在下?”

    陈邃晒然一笑,指着地上的物理学圣剑,也就是撬棍说:“连把匕首都使不好、整天带着这玩意的人,本城主只听说过一个。”

    他扫了一眼散落在戈登脚下的绳索,又道:“这些绳子上没有切割的痕迹,你是用逃脱术解开的吧。”

    戈登大概是从陈邃的语气中听出一丝善意,于是稍稍松了口气,混身肌肉不再紧绷,摇头苦笑道:“虽然不知道大人到底是怎么听说的,不过在下的确就是戈登·弗里曼。”

    说着,他主动解开面罩,露出一张鼻梁高挺、五官深邃的英俊脸庞。

    戈登拥有一头栗色短发,皮肤因为常年摸黑行动显得有些苍白,深蓝色的双瞳明亮无比,唇边还留着浅浅的o型胡,一看就是老少通吃的情场老手。

    陈邃忍不住在心中骂道:“吗的,难怪这货纵横花海无往不利,生了这么好的一副皮囊,换成我也不会浪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