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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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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3章

    郝新明很迷茫。

    其实他打小的女人缘还挺好的, 唯一遗憾的是,每回他都是被追求的那一个,也因此轮到他自己想要追求别人的时候, 那叫一个束手无策。上学期倒也罢了,虽说毓秀不爱出门,可因为当时缺了不少生活用品以及衣服鞋子等等, 反正约个三五回的, 总是能约出个一回的。等到放了寒假,才是郝新明真正懵圈的时候,毓秀不知道的是, 先前郝新明已经订好了地方,想让毓秀陪他过生日,顺带也是庆祝考完期末考……

    结果,毓秀失踪了。

    就算后来从甄卓凡口中得知了毓秀的下落,郝新明还是很失落。

    在这将近一个月的寒假里, 他是一天都没过好, 就跟丢了魂一般的,由着他妈拽着他逛街买衣服、置办年货、走亲访友等等。唯一回魂的时刻,大概就是计算还有几天才能开学。

    好不容易开学了,他都舔着脸给毓秀当免费的搬运工了, 甚至到处跟人取经, 询问怎样才能追到女生。弄到最后, 他竟然从毓秀口中听到了如此深刻的问题。

    ——怎样提高学习成绩?

    郝新明都听恍惚了, 在那一瞬间, 他想了很多很多,最终定格在了……果然,他喜欢的女孩是如此的不同寻常。

    紧接着他就发现,他是学理的,毓秀是读文科的,再想想他俩的大学专业,摸着良心说,哪怕郝新明自己的成绩也很不错,可事实上他就是什么忙都帮不上。

    迟疑了一下,他决定先跟毓秀探探口风。

    其实都不用他费心想话题,只要他做出聆听的模样来,毓秀就顺势将满腹的委屈和不解一一倾诉了出来。

    委屈在于,毓秀觉得自己还是很用功的,但凡一有空闲时间,她不是在宿舍里复习,就是跑去图书馆阅读跟自己专业相关的学习资料,怎么她都这么用功了,还会比不上明显没怎么学习的其他人呢?这里的其他人,包括了同宿舍的张杨,以及眼前的郝新明。

    张杨从上学期刚开学时,就表露出了对学校里各项活动的热衷,她还不单单是自己参加,还会拽着同宿舍的其他人一起去。最初,毓秀也被强行拽过去一回,不过后来就拒绝了,毕竟毓秀一心认为自己上大学是为了好好学习的,可不是为了跑去参加各项校园活动的。

    郝新明就更不用说了……

    除了委屈,毓秀更多的其实是迷茫和不解,她实在是闹不懂,为啥以前她每次都能考到第一名,这次却是那么差呢?哪怕以前她也说名次不重要,毕竟这玩意儿是很难控制的,最重要的是自己对成绩要满意。可问题就在于,她先前就算没把握一定能考第一,起码年级段前十是必然的。至于是否对成绩满意……她不满意!!

    看着满脸失落的毓秀,郝新明顺势拉着她继续往前面走,边走边问一些问题,以此来找到答案。

    其实,换个人的话,他都不用费心找答案。这不,答案是明摆着的吗?以前那是高中里,现在是大学,你能把全国最顶尖的学府,跟随便哪个高中比吗?就算是京大附中好了,每年能够考上京大的也不足一成。

    可眼下面对的是自己喜欢的女孩儿,郝新明肯定不能这么敷衍的回答,又问了几个问题后,他勉强得出了一个还算靠谱的答案。

    “我猜,你大概是将精力分散的缘故吧?你自己也说了,高中时什么都不用管,只要专注于学习就可以了。可上了大学以后,生活方面的事情就算再简单,也会占据你一部分的时间和精力的。虽然不一定是最主要的原因,但肯定也有一定的关系的。”

    ——最主要的原因绝对是你的竞争对手变强大了!

    郝新明自己上高中时,也是出了名的学霸,要不他怎么能考上清大呢?而自打上了大学后,到目前为止,他只拿过两次奖学金。而且他都没好意思说,自己拿的只是系里的奖学金,校级和院级的……没戏!

    没拿到奖学金真的不代表不优秀!

    至于第一名什么,真要是能够在京大清大这种学府里,每回考试每个科目都能拿到第一名,这人怕不是妖孽。

    在郝新明的安慰下,毓秀的心情明显要好了很多。

    仔细想想也没错,以前还在家里时,毓秀确实是将全副心思都放在学习上的,旁的事情一概不管。而自打上了大学以后,她要操心的事情可就多了去了。别的不说,每天睁眼就是一溜小跑的去盥洗室刷牙洗脸,稍稍慢一些就得排队。还有去开水房打热水、去食堂买一日三餐、洗铝制饭盒洗杯子盆子洗衣服袜子等等。

    乱七八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而且不单单是事情多,关键在于挂心的事情也更多了。以前毓秀什么都不用愁的,现在却是时刻记挂着各种事情。

    记在心里的事情多了,可不得占据了她不少的精力吗?更别提有时候她很容易就记岔了,像晒衣服忘了收进来,回头衣服能冻得邦邦硬的。还有饭菜票用光了没及时买,错过了开水房开门的时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毓秀作为大学生,其实学校已经帮他们减轻了很多负担了,不然光每天的一日三餐都能逼死她。

    “怎么会有那么多事情呢?”毓秀苦着脸叹气道。

    她真的从来不知道,日常生活里竟然会有那么多杂七杂八的琐事,明明以前都没有的。

    想喝热水直接去热水瓶里倒,里头永远都装满了热水;换下的脏衣服丢在盆子里,回头就会变得干净柔软放到了自己的床头;到了饭点往饭桌旁一坐,热饭热菜在桌上,碗筷调羹在手边,她又不挑食,吃啥都无所谓,等吃完了起身离开就是了……

    “没啥的,我大一那会儿也这样。”郝新明说了句实话,毕竟他上高中时,过得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只不过,他现在都大三了,怎么着也练出来了。

    毓秀听进去了,她也觉得这学期要比上学期好多了。起码不再丢三落四了,也不会经常不知道下一步该干啥,包括洗衣服这类事情,不说洗得有多干净,至少速度是肯定比上学期要快一些了。

    忽的,毓秀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我算是知道为啥我二姐没考上大学了。”

    “为啥?”

    “她打小就帮着家里干活,分心之下,怎么可能考得上呢?要是我高中的时候,也要做这些事情,我觉得我肯定考不上京大。”毓秀是认为自己比盼娣更会读书,但客观的说,如果不是当初全身心的都投入到了学习之中,她的高考分数不会那么高的。就算最终还是能考上大学,却未必是京大了,毕竟她几乎是吊车尾进来的。

    郝新明对毓秀的姐妹完全没兴趣,听了一会儿后,他就提起了别的事儿。

    “我认为,你要想成绩提高,光是下苦功夫不一定有用,还得找到好的方法。你专业的科目里,哪一门是你最不擅长的?”

    奖学金的评比是考虑到综合情况的,如果有一两门考试成绩特别惨烈,例如要补考或者重修的话,那是直接丧失了评选资格。郝新明不觉得毓秀会方方面面都差,考虑到她是从乡下来的,那就很有可能是教育资源的问题,也就是某些课程她可能从来不曾接触过。

    “英语。”毓秀老老实实的回答,“我原先的班主任是建议我考外语系的,她告诉我,国家现阶段最欠缺的就是翻译类的人才。我是农村来的,我想将来毕业以后能分配到一个好单位里,有一份好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才能让我今早把我奶奶接到京市来生活。”

    郝新明点了点头,他不觉得毓秀的回答有什么问题。虽说他们这一代人里有不少人是奔着报效祖国的心态考大学的,可没人说在报效祖国的同时不能为自己考虑的,这两者是不冲突的。国家需要翻译类人才,就说明报考外语系将来会很容易找到工作,苗家没有底蕴,毓秀将来是只能靠自己的。

    “可惜,我的分数不够,被调剂到了对外汉语专业。”毓秀说到这里,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她在上大学前,压根就没听说过这个专业。不过,后来她倒是知道了,这个专业确实跟外语系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确切的说,这个专业毕业的人,也是能够在国内外机关部门或者新闻出版、文化管理单位就业的,属于实践型语言教学高级人才。

    也就是说,本专业对英语的要求也很高,远远高出了毓秀高中的水准。

    说白了,就一句话,不是毓秀的英语有多长,而是这个专业对外语的要求极高。当然,她原本的英语也没多好,毕竟是乡镇高中,师资力量有限。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她的听说能力简直惨不忍睹。

    毓秀说她英语不行,但事实上并不单单是一门英语课,而是……

    “我基础英语考得还行,是跟英语科目相关课程里唯一的一个优秀。英语写作和英语翻译就不行了,还有外国文学和西方文化礼仪,这几门功课都不行。这学期还要加口语课程,听说期末考试会有一对一的情景对话考试。”毓秀光想想都要崩溃了,尤其她专业课并不单单这几门啊,还有其他的也是需要下苦功夫的。

    “应该是你高中老师不够优秀的缘故。”郝新明粗暴简单的给她下了结论,且不说这个结论是否正确,可至少能让毓秀重新树立信心,“尤其是听说能力,你需要针对性的训练。”

    兴许是郝新明说话的语气太过于肯定,毓秀很是认真的看向他,满脸的不明觉厉。

    然而,其实他压根就不知道该怎么针对性的训练听说能力。

    郝新明故作镇定的问道:“你们老师有没有给出什么好的建议?关于学习方面的。”

    “老师说,外语是一门语言,要多听多说才能会。可我找谁去听说呢?”这才是毓秀最迷茫的一点,如果是其他同学,他们自然会去找同学练习,还有胆子大的人会去公园的英语角,甚至直接去街上找外国人训练对话能力。

    可毓秀行吗?明显是不可能的。

    偏巧,郝新明也不希望她去找别人练习。那他自己上?假如可以的话,郝新明还真想亲自上阵。可惜的是,他也是哑巴英语。再说他那个专业,英语压根就不是必修课程,他如今都大三了,高中的英语早就忘得七七八八了。最关键的是,他还没犯蠢,毓秀就算英语考试成绩一般,可她都说是一般了,就说明不是很惨烈,保不住他还不如毓秀呢。

    “哦对了,老师还说过,有条件的学生可以买录音机和英语磁带。”毓秀想啊想,还真叫她想出了一件事儿来。

    这并非她记性不好,而是老师上学期刚开学不久说了这话后,毓秀就没放在心上。

    八十年代末,绝大多数的日用品都已经不需要票证了,很多都是敞开了随便买的。可这里面,显然不包括电器类。像冰箱彩电这些近乎可以称之为奢侈品的电器,要么有票证,要么就花大价钱,还有一种就是托人情找门路。录音机就算没那么夸张,可显然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买到的。

    最重要的还是它的价钱。

    饶是毓秀对金钱毫无概念,也知道买录音机要花掉一大笔钱。她隐约记得班上某个人提过,好像是三百块?还是四百块?因为时间隔得有些久,加上她当时也没太在意,这会儿还真就想不起来确切的数字了。可那重要吗?甭管是三百块还是四百块,她都买不起。

    还有一点也是毓秀完全不考虑录音机的缘故,那就是磁带。

    京市的街头有不少卖磁带的店家,可惜绝大多数都是流行音乐。想找英语磁带?难找不说,勉强找到了,估摸着也是高中生用的,并非像毓秀这种需要专业性很强的英语学习资料。

    “没事儿!包在我身上!”有门就好,郝新明立刻大包大揽起来,“我家里就有现成的录音机,平常都没人用的,回头我就拿来借给你。你不嫌弃是旧的就成。”

    郝新明知道毓秀肯定不会收这种贵重的礼物,他抢在毓秀拒绝之前,先说了是借用,还又补充了一句:“磁带我也帮你借借看,回头你用完了再还我就是了。”

    借用?

    毓秀不其然的想起了以前还在村里时,她就经常跑去甄家借书看。

    如果是借的话,好像是没问题?

    “我一定会好好爱惜的,绝对不会损伤一星半点。谢谢你!”毓秀很是郑重的道了谢。

    追求毓秀那么久了,郝新明敢说这绝对是他头一次接受这般郑重的对待,虽说是托了录音机的福,可他还是万分高兴。

    之后,他都没提请毓秀吃饭,就趁着下午没课,高高兴兴的坐车回了一趟家里。他家的确是有录音机的,这一点真不是欺骗,而且买来也有一两年了,确实是旧的。不过,这年头家家户户对待电器的态度就是极好的,郝新明他妈还亲手编织了罩子,仔仔细细的罩在录音机上面,生怕落了灰。

    郝新明一到家就直奔录音机而去。

    他家的录音机是手提式的双喇叭录音机,家里当然也有不少磁带,但很可惜,跟英语有关的一个没有。好在,郝家的亲朋好友极多,各行各业的都有,他很快就拨通了电话,找的还是亲戚里头跟他关系最好的表哥。

    嗯,就是那个好命娶了个大美人当媳妇的表哥。

    “哥啊!咱嫂子先前不是去外.交部……啥?怀孕了?不是不是,我不关心她是不是怀孕了。哦哦,在家休息呢?那不重要……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家有英汉字典没?英语方面的磁带呢?都有啊?行行,我这个周末就来!!”

    郝新明先拿走了录音机,夜长梦多嘛,虽说眼下看着应该没人折腾这玩意儿,可他还是先下手为强,拿着就跑。他还特地先拎回了宿舍里,趁同宿舍其他人问他拿这大个头干啥时,他借机说出了苗学妹好学的事情,还故意冲着甄卓凡说。

    甄卓凡很迷茫的,他的情商真没比毓秀高出多少来,而且他也不是外语专业的,压根就没有丝毫感觉。只是听到郝新明提到毓秀时,他眼里闪过一丝不自在,虽说很快就消失不见了,还是叫郝新明看了个真切。

    从上学期到现在,郝新明不止一次的在甄卓凡面前彰显他在毓秀那里的特殊性。为的,当然是让甄卓凡知难而退,就目前看来,效果还挺好的,反正甄卓凡一次都没主动去找过毓秀,寒假那次不算,再说当时找的是毓秀的辅导员,又不是她本人。

    郝新明对甄卓凡的反应既满意又不满意,随后想了想,索性先放在一旁不提了,决定等真正追求到毓秀的那一天,一定要请全宿舍吃顿大餐。

    第二天中午,郝新明就把录音机送了过去,毓秀本来正好是拿着饭盒要去食堂吃饭的,接了东西后,她先送上了宿舍,还十分小心的锁到了柜子里。哪怕时隔多年,她依旧记得李桂芳曾经教过她,借别人的东西要道谢,还要小心爱护,千万不能有任何损伤。这要是借书也就罢了,实在不行还能赔钱,录音机她可赔不起。

    仔细的锁好后,毓秀又返回了宿舍楼下,想到以前郝新明老喜欢请她吃饭,她便道:“你很喜欢吃饭对吧?那我今天请你吃饭,食堂行不行?”

    郝新明:……

    请问什么叫做他很喜欢吃饭?!

    毕竟是意中人第一次主动跟他约会,哪怕被误认为他喜欢吃饭……他也捏着鼻子认了!至于在哪里吃就更无所谓了,关键是跟谁吃饭!

    就这样,毓秀带着郝新明去了京大的食堂。

    京大有好几个食堂,毓秀还特地走远了一点,去了相对而言略好一些的那个食堂。可惜,食堂还是食堂,就算是京市最出名的食堂大学,那其实也就是菜色相对丰富一些,滋味也就那样,跟饭馆子酒楼差距真不是一星半点儿。

    毓秀还特地问了郝新明喜欢吃什么,郝新明心说,在食堂吃啥不都一样?面上却淡定的表示,自己不挑食,吃啥都无所谓。

    尽管郝新明这么说了,毓秀还是回忆着以前甄珠爱吃啥。高中那会儿,她们的午饭都是从家里带过来吃的,那时甄珠饭盒里的菜色永远都是最丰富的,当然量也是最大的。毓秀想着,郝新明以前那么爱叫她出去吃饭,保不准就跟甄珠似的,是个极为爱吃的吃货。

    抱着这样的想法,毓秀努力回忆着点了好几个肉菜,还特地多要了两份主食。

    郝新明惊呆了。

    他不觉得毓秀的食量会陡然间增大,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毓秀太好客了。

    那还有啥可说的?吃呗!

    在近乎全食堂一半人的注视下,郝新明吃撑了。

    同学们简直目瞪口呆,刚开始是惊讶于毓秀居然把隔壁的风云人物拐来了,就他这种穿着打扮气质,也敢往这里带?后来,同学们的想法就变了,不再是震惊毓秀把人带偏了,而是觉得毓秀真不愧是农村姑娘,瞧瞧,这是把人当猪喂啊!!

    最终,郝新明撑着走了。

    几天后的周日下午,他又来了,带来了两本格外厚的英汉字典,其中一本还是专业性极强很少在市面上流通的大字典。不单是字典,还有几盘磁带,都是没门路找不到的那种。

    “我嫂子给的,你先瞧瞧好不好,回头我再帮你去借。”

    毓秀一看到字典就两眼放光,当下就爱不释手的想要翻看起来,好在她还有些理智,忙真诚的感谢道:“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你嫂子也是大好人!”

    郝新明很艰难的崩住了自己面上的表情,还努力的挤出了一个笑来:“嗯,你去学习吧,下回要是有什么新的资料,我再带来给你。”

    ……

    这厢,毓秀高高兴兴的上楼听磁带翻字典去了。

    那厢,郝妹周末放假回了家,东翻西找的愣是没找到自家的收音机,略一思量,她就确定了肯定是自家老哥干的好事!!

    不止郝家,郝新明的表哥家也摊上了事儿。他表嫂从娘家回来,没多久就发现书房里少了东西。

    “我书房里的磁带和字典呢?你瞧见了没?”

    “……小明借走了。”

    “哦,既然是小明要用就拿走吧,不用还了,回头我再让我大哥弄一份来。”